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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掌櫃求嫁(成親正當時之二)》第13章
衝動的時機 香彌

  以艷字為書名的書阿彌有三本,一本是《風騷艷郎》,另一本是上一次出的《艷色畫師》,第三本則是這本《艷掌櫃求嫁》,倒也不是我特別鐘愛艷字,除了《風騷艷郎》外,其余兩本是主題書,已經定好了書名。

  這三本書裡的艷各有其指,《風騷黯郎》裡的艷是指男主角為了查案,男扮女裝混進青樓,冒充青樓的花娘,搔首弄姿自然是免不了,他的女裝扮相黯冠群芳,讓為了尋找父親下落而女扮男裝混進去的女主角大為驚艷,一見鐘情,她一度誤以為自己愛上了同性之人,糾結得想撞牆。

  至於《艷色畫師》的艷指的是女主角是以畫艷情畫為生的畫師,被肚子很黑的男主角發現後,在他威脅下,不得不拿一些他看不順眼的人當那些艷情畫的主角,害得她差點被人追殺,後來雖與男主兩情相悅,但還倒霉的得跟公主搶老公。

  最後這本《艷掌櫃求嫁》裡的艷,看完書的大家應當都猜得出來吧,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女主角是一位長相明艷的首飾坊掌櫃,她看上了替她洗清冤屈的男主角,主動示好追求,最後經歷一番波折,終於如願把男主角拐到手。

  最後那一段床戲在我腦子裡的演出其實是更火辣的,但是下筆時很多香艷的場景不太好意思直接寫出來,下次我會試試把羞恥心這家伙給綁起來丟到一邊,然後毫無顧忌盡情的來寫一場床戲。

  很多時候我們做事需要一點衝動,少了那一點衝動,事情放著放著,最後就不了了之,但有時候衝動卻又並不是好事,譬如下面這則朋友傳給我的小故事——

  中午,某位老板來視察自家的建築工地,發現有個工人在角落玩手機。

  老板很不滿意他的工作態度,准備要開除他,遂問:「你一個月多少薪水?」

  那人回答,「二萬二。」

  那位老板掏出錢包,數了二萬二,加上遣散費,共拿三萬塊丟給他,不悅的吼,「拿了錢就給我走!」

  那人收下錢走後,余怒未消的老板打算去責罵該部門主管,詢問旁邊的工人,他是哪個部門的。

  那工人回答他,「他是……送便當的。」

  那位老板:「……」

  所以說衝動也是要看事情的啦。

  下一本書再見嘍。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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