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法醫秦明全集(1-6)》第271章
3

  「我現在就安排人四處尋找。」朱大隊說。

  我點了點頭。既然池塘裡肯定沒有鞋子,而孩子的鞋子又不可能自己跑掉,說明這個案子還是有一些疑問的。

  現場太廣闊,又不能簡單地判斷案件性質,所以現場勘查工作也就到此為止了。應我的要求,朱大隊陪著我們一起朝村裡走去,邊走邊聊著案情。

  村子裡的青壯年男性大多外出打工,留下不少婦女和孩子。死亡的這四個孩子分別來自四戶人家。雖然沒有三代以內的血緣關係,但是因為住在一排,互為左右鄰居,所以四個孩子經常相伴玩耍。女孩子懂事早,成了四個孩子中的老大;女孩子同時又很謹慎,所以一般不會帶孩子出村。

  事發當日下午4點,還有人看見四個孩子在村口的籃球場玩耍,女孩子手上還拿著一袋方便麵在干啃。最早發現孩子失蹤的是3歲男孩的母親。她不像其他孩子的家長,並不擔心孩子出去玩耍,3歲的孩子畢竟太小,她總會時不時地看一下。4點半的時候.3歲男孩的母親發現孩子不見了。

  整個村子也就幾十戶人家,這麼一喊,過半的村民都出來幫助尋找。找到6點,也一直未見孩子的蹤影,於是村民報了警。

  「我總覺得這應該不是案件。」朱大隊說,「從經驗來看,一個死亡多個孩子的事件,通常都是意外事件。人心都是肉長的,再畜生,也不至於一次殺死這麼多孩子。」

  「道理是這個道理,但是畢竟還有合理懷疑沒有排除。」我說。

  「你說的懷疑,就是鞋子嗎?丟失的那隻鞋子?」朱大隊說。

  我皺著眉頭說:「不僅僅如此。」

  「那還能有什麼?」朱大隊問。

  我還沒來得及回答,村子已經到了。我從口袋裡掏出手機,看了看之前設置的測試距離的軟件。

  「四公里!」我說,「我說怎麼走都走不到呢,原來這麼遠。」

  「是挺遠的。」林濤說。

  我說:「這又是一個合理懷疑。幾個大一點兒的孩子就不說了,3歲的孩子,走四公里?那是什麼概念?能走得下來嗎?走那麼遠需要多少時間?」

  「這有意義嗎?」朱大隊說,「事實上,孩子確實在四公里以外溺死了,又不是死後拋屍。」

  「我覺得有意義。」我說,「不過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推測,具體的,還是需要屍體檢驗來確定。」

  「屍檢工作現在開始嗎?」林濤有些迫不及待。

  我點點頭,說:「出發去殯儀館。」

  解剖孩子的屍體,對法醫來說就是一種折磨。朱大隊調來了全縣的法醫,分兩組開始屍體檢驗工作。雖然小小的解剖室裡擠了七八個人,但是除了器械碰撞的聲音,幾乎聽不見其他的聲音。大傢伙兒都在悶不作聲地工作著。

  我們依次把孩子們的衣服脫下來,按次序擺放好,一面進行拍照固定,一面用電吹風吹乾。對於水中屍體的衣物,都是需要先弄乾再檢驗的,以期發現一些不容易發現的線索。衣服吹乾後,並沒有發現什麼明顯的異常。但是女孩子的外套引起了我的注意。在吹乾前,那就是一件普通的黃色外套,但是吹乾以後,外套的背部出現了隱約的綠色。

  我蹲在地上盯著衣服看了良久,彷彿更加胸有成竹了。

  屍體解剖依次進行,兩組解剖分別先從女孩和7歲男孩開始。

  「常規解剖,女孩並沒有明顯的附加損傷。」陳法醫打開了死者的四肢後,在檢驗胸腹腔的時候說,「沒有抵抗傷,是不是就可以判斷死者是自主入水的?」

  我搖搖頭,說:「正常成人死者可以這樣判斷,但是如果凶手和死者之間力量懸殊的話,可以不造成任何抵抗傷。」

  說完.我用手術刀打開了女孩的胃。胃裡有少量黏液和不少方便麵。方便麵捲曲的形狀都還沒有消失,也沒有進入十二指腸。

  「我記得你和我說過,女孩子幾點鐘的時候在吃方便麵來著?」我轉頭問朱大隊。

  朱大隊說:「4點整,目擊的村民可以確定時間。」

  我點點頭,說:「胃內的消化也就是在初始階段,食物還沒有變成食糜,還沒有進入十二指腸。依照我的經驗,死亡時間也就是末次進餐後一個小時左右。也就是說,女孩子的死亡時間,是在下午5點鐘左右。」

  「嗯,然後呢?」朱大隊還沒有反應過來。

  「之前我說過,現場離村口很遠啊。」我說,「四公里的距離,成年人快步行走,也要四十分鐘左右吧!何況小孩子?」

  「你的意思是說,4點鐘還在村口,5點鐘到死亡現場,來不及?」朱大隊問。

  「肯定來不及。」我說,「還有個3歲小孩子一起,就是跑也跑不了那麼快!」

  「那你的意思是?」朱大隊問。

  我沉吟了一會兒,說:「走路不行,乘車呢?」

  「現場那裡,汽車是過不去的啊,你知道的!」朱大隊說,「摩托車、自行車也不可能同時帶上四個小孩子啊!」

  我微微笑著,盯著朱大隊。

  朱大隊一拍腦袋,說:「啊!電動三輪車!」

  「對。我進村以後,看到很多家都有電動三輪車。」我說,「這樣的交通工具在農村是非常實用的!」

  「如果是電動三輪車的話,估計四公里的路,十分鐘時間就能到現場。」朱大隊說,「而小孩子們不可能駕駛電動三輪車,現場也沒有電動三輪車,也就是說,這說不定真的就是—起案件!因為有電動三輪車的進入!」

  我點了點頭,說:「是不是案件,還不好說,但是首先要找到這輛涉案電動三輪車才是。」

  「這不太好找吧?」朱大隊說。

  我點點頭,說:「挨家挨戶找電動車,看能否發現電動車有什麼異常。另外,還可以動用警犬嘛。」

  朱大隊點了點頭,說:「好的,我馬上安排。」

  屍體解剖工作繼續進行。

  雖然大家都希望可以盡快結束對孩子的解剖工作,但我還是要求大家對孩子的後背部也進行解剖。

  在對女孩背部進行尸表檢驗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她的肩背部貌似有一些平行排列的點狀痕跡。我立即拿來酒精,對局部進行了擦拭,點狀痕跡逐漸明顯。

  這些痕跡是一個個孤立的、直徑大約在兩毫米的圓形皮下出血,約有二三十個。可以看出這些皮下出血的排列是有規則的,有些彷彿可以排列成行。最關鍵的是,每個皮下出血之間的間距是大體相等的。

  「這應該是簡單的壓跡吧。」陳法醫說。

  我搖搖頭,說:「如果和地面等物體壓迫,不該形成這麼規則的壓跡。既然是規則排列,說明死者生前在具有相同形態的凸起物上被壓迫了。」

  「現場是池塘,周圍也就是玉米地,怎麼會有這麼規則的形態呢?」陳法醫問。

  我皺皺眉頭,說:「我猜,會不會和電動三輪車有關?」

  話音還未落,另一張解剖台邊的林濤叫道:「快看!這具屍體上也有!」

  原來林濤看見我們發現了這一特徵性的痕跡後,立即聯想到其他的屍體,於是走到另一張解剖台邊觀察。果不其然,在7歲男孩的背部,也發現了類似的痕跡。不過男孩身上的痕跡不在肩背部,而在背部正中。

  一時想不出原因,我們只有繼續解剖。

  7歲男孩和女孩的背部肩胛下,都發現了塊狀的出血痕跡,但都不是非常明顯。

  「有這樣的損傷,能不能斷定死者生前遭受過侵害?」陳法醫問。

  我說:「還是剛才說的那樣,如果凶手和孩子體力對比懸殊,有可能這種約束、壓迫性損傷不重。但是,畢竟是小孩子,也有可能是在一起打鬧形成,或者在入水的時候掙扎形成。很多溺水的屍體,肩胛附近都會有肌肉出血,是掙扎所致。」

  「也就是說,現在還是什麼都不能確定?」林濤問。

  我點點頭,說:「我覺得還是不好說。如果背部的壓跡和肌肉內的出血有關係,則可以判定有侵害的可能,但現在也不能確定是不是巧合。畢竟,凶手侵害孩子無須用溺死這種不保險的手法,完全可以更輕易地殺死他們。」

  又發現了疑點,我實在放心不下,繼續對孩子的四肢進行瞭解剖觀察,可是並沒有發現明確的損傷。我又對女孩的會陰部進行了檢查,因為入水的緣故,會陰部附近聚集了一些泥沙。

  我讓林濤拍照後,對會陰部進行了檢查。會陰部沒有發現明確的損傷,處女膜也是完整的。看來,女孩也沒有遭受過性侵害。

  兩具屍體解剖完了,心裡還是沒底,大家更加沉默了。

  我們繼續默默地解剖完3歲和5歲男孩的屍體,居然沒有發現任何一點兒可疑的損傷。

  「若不是你提出這麼多疑點,通過屍體解剖,我們絕對可以確定這是一起意外案件。」陳法醫說,「四具屍體的口鼻腔都有蕈狀泡沫,手指間都有泥沙和水草,肺內大量液體,水性肺氣腫,胃內也有水草和溺液。這是標準的溺死屍體啊。」

  我點點頭,說:「你說的這個,我也認可。但是孩子的鞋子、死亡時間和現場距離之間的矛盾、孩子背後的損傷,都是疑點,不解釋清楚,不能心安啊。」

  「我們刑事技術也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林濤安慰我道,「小羽毛還在和朱大隊他們進行調查,偵查部門說不準能發現一些有價值的線索呢。」

  四具屍體的解剖,進行了將近六個小時。縫合工作全部完成後,已經夜幕降臨。秋冬交替的季節,位於山裡的殯儀館,異常陰冷。

  我洗完手,裹起衣服,走到車裡,發現放在車裡的手機有十幾個未接來電。

  最害怕多個未接來電,我連忙解鎖手機,發現電話都是陳詩羽打來的。不知道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我趕緊回撥過去。

  「我的手機調靜音了,放在車上沒帶。」我說。

  我的話還沒有落音,陳詩羽就打斷了我,說:「快來現場吧,我們找到犯罪嫌疑人了。」

  突如其來的好消息讓我有些措手不及,連忙跑回解剖室,叫上林濤和韓亮,頂著夜色,一路呼嘯著重新回到現場。

  因為還沒有確定案件性質,所以刑警大隊並沒有成立專案組。負責本案的偵查人員,都聚集在轄區派出所內,還有一些技術人員正在圍著一輛電動三輪車進行勘查。

  「什麼情況?」我—進門就問朱大隊。

  朱大隊斜靠在派出所所長辦公室的椅子上,叼著一支菸,一副悠閒的模樣,說:「案子破了。

  「什麼?真的是殺人案件嗎?」我問。

  「不是。」朱大隊說,「嫌疑人叫劉兆國,本村村民,離異獨居。平時為人也很老實,因為喜歡帶小孩子們玩,所以很受村裡孩子們的歡迎。」

  「怎麼確定他是嫌疑人的?」我問。

  「你提的疑點啊!很酷!我們動用了警犬,用3歲孩子的另一隻鞋子作為嗅源,進行氣味搜尋。沒用多長時間,就找到了劉兆國的家。恰巧,劉家還真的有一輛電動三輪車。」朱大隊說,「還是小羽毛眼睛尖啊,一眼就看到了卡在三輪車後廂欄杆邊的小孩子的鞋子。」

  「啊?直接發現了鞋子!」這個信息讓我有些驚訝,這種驚訝甚至超過了朱大隊稱呼陳詩羽為小羽毛。

  「是啊,認定了,就是3歲男孩的鞋子。』』朱大隊說,「他想賴也賴不掉。」

  「可是這個劉兆國為什麼要殺人?」我問。

  「我說了不是殺人案件嘛。」朱大隊說,「我們偵查部門也納悶啊,這四個孩子的家庭和劉兆國沒有任何矛盾啊,甚至5歲的孩子,還是劉兆國的堂侄子,他怎麼可能殺人呢?經過審訊,他供認不諱,才知道是怎麼回事。」

  「怎麼回事?」

  「案發當天下午4點多一點兒,他騎車去自家田地裡整理玉米稈。到村口的時候,幾個孩子吵著鬧著要坐他的三輪車去玩,他也沒拒絕,就帶上了四個孩子。可是沒想到,行駛到案發現場水塘邊的時候,三輪車翻了,幾個孩子全部掉進了水裡。因為他不會游泳,所以不敢去救。」

  「那為什麼不回來喊人?」

  「他怕擔責任唄,有逃避的意識,釀下了大禍。」朱大隊搖了搖頭,說,「他這已經從過失犯罪升級到了間接故意殺人了,能判上十幾年呢。」

  「就這樣?沒了?」我問。

  「沒了。我們和家屬解釋了,家屬都表示信服,要求劉兆國給予賠償。」朱大隊說,「估計他沒有什麼賠償能力,政府會給予家屬一些撫卹吧。」

  「現在是人命的問題,不是錢的問題。」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心裡充滿了不安,說,「那三輪車的勘查結果怎麼樣?」

  「三輪車倒是沒有什麼問題。」朱大隊說,「浸濕了,現在也幹了,車上到處都是損傷,也看不出哪一處是這次形成的了。」

  「那車上有沒有平行矩陣排列的圓形凸起?」我一邊問,一邊翻動著電腦裡三輪車的照片。很顯然,這輛三輪車上,並沒有可以形成兩名孩子背部壓跡的東西。

  「那倒沒有。」朱大隊說,「但是現在我讓技術人員對三輪車進行勘查,找一些DNA和鞋印,現在也找到了一些痕跡物證,定他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現在不是定罪的問題啊。」我說,「是定啥罪的問題啊!」

  「什麼定啥罪?」朱大隊說,「案件事實很清楚了,你提出的疑問,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直接幫助了我們破案。當然,這些疑問也都順利解決了。現在你還有什麼疑問嗎?」

  「我也說不出來有什麼疑問,但我就是心裡覺得有些不對勁。」我說,「給我一晚上的時間捋一捋,你也暫時別結束此案。」

  「好吧。」朱大隊表面上應允了我,但我看得出來,他已經把這個包袱給放下了。

  我卻無法丟下這個包袱。

  晚上回到賓館,我就開始在腦海裡回顧今天的工作內容,想找出自己的心理根結:究竟是什麼讓我覺得不對勁呢?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