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燈照空局》第20章
第20章 班芙公園(七)
從班芙公園離開後,淩思凡去了趟位於加州的分公司。他的貧血好了很多,醫生又重新把用藥改成了口服的。
莊子非沒什麼正事,也陪著淩思凡去了。每天他都會一起去公司,然後在公司一樓的休息區等著淩思凡,用電腦上網或者看看書,吃公司供應的零食,桌上總有一堆袋子。
淩思凡在公司待了四個整天,直到週六晚上,兩人才驅車趕往洛杉磯機場。
往後備箱裡放行李時莊子非又碰到了淩思凡,然而對於莊子非的碰觸,淩思凡難得地沒有生氣,他也不知道這是為什麼。
路上,莊子非一般開著車,一邊和淩思凡說話:「你先睡一會兒?要開一個小時,才能到洛杉磯,機場裡不能躺。」
「算了,我睡不著。」
「思凡,」莊子非說,「其實班芙冬天也好玩的,有狗狗拉雪橇,還有冰上垂釣,我們以後可以換個季節來玩。」
狗狗……淩思凡被雷了一下,不過還是認真地道:「不來了,沒時間,這一次的休假,夠我用十年了。」
「可是,你只休了一天而已……剩下兩整天是週末……」
「那也夠多的了。」
「也、也許,」莊子非道,「以後有某一天,你會想要和我一起回顧這一趟旅程呢?」
「我不覺得。」為什麼要回顧?休息過就好了。
「好吧。」莊子非又露出了委屈的表情,淩思凡彷彿可以看見兔子耳朵耷拉了下來,連尾巴那個毛團都沒精神了,他輕輕問:「和我一起旅行,極端無聊是嗎?」
「……那倒也不至於,放鬆下挺好的。」淩思凡說。
「你……」莊子非很少見地顯出了沮喪,「思凡,怎麼樣才能讓你覺得不無聊?」
「……」淩思凡也不知道該回答什麼,猶豫半晌,最後說了一句明知對方不會想要聽的「抱歉」。同時,他的心中不斷閃現昨天車裡的事,那種隱秘氣氛彷彿依然揮之不去,溫度漸漸升高,心裡有些酥癢。
「哎,算了。」最後,莊子非說,「我已經想破腦袋了,還是沒辦法不平淡。我也不知道怎麼樣才能讓你留下記憶。」
……
——事實證明,莊子非簡直是個烏鴉嘴,而且已經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本以為會是非常平凡的返程路線,竟發生了淩思凡想都沒想過的事。他每一次倒楣,都是毫無預兆。人生果然是世間最不可以預測的,宛如大海的海面一般變化多端。想來,每個倒楣的人,在事情發生前,都不相信被選中的會是自己。
淩思凡已經十來年沒走過背運了,這回偶爾走上一次,竟然又是一個大的,他都不明白自己怎麼就能那麼衰,彷彿倘若世界上有萬分之一的人愛倒大黴,他一定在其中。
在就快要進入洛杉磯郡的一條大路旁,莊子非將車停下了,並且進入路旁的便利店裡面買水。當他帶著東西,再回來車裡坐好時,他看見有一個人向路邊快步走來。
莊子非並沒有在意,他繫好安全帶,又發動了車子,準備繼續前往機場。
所以,當那人突然拐到他那邊,並將槍口伸進車窗時,莊子非簡直嚇得傻掉了。
從小生長在紅旗下,腦子裡是動物王國,莊子非第一次明白禁槍和不禁槍的區別。
莊子非的大腦瞬間停止運作,反反覆覆繞著的全都是:什麼情況?真的假的?!
「把車後門打開。」對方用英語命令道。
那人生得怪異。他的眼睛大得有如銅鈴,嘴卻異常突出,兩家略微瘦削,像一隻怪異的鳥類,讓人一看就記憶深刻。
「……」莊子非瞪著眼沒說話。
「我再重複一次,把車後門打開!」他的聲音沙啞,彷彿來自另外一個世界,令人不寒而慄。
莊子非終於明白了——他們遇上劫車的了。之前他只知道劫車案件在世界上眾多的城市持續攀升,美國尤其地多,每年都有好幾千起,但他從來沒覺得自己會遇上。不少他的同行都在國外遇到過危險的事件,但他一直以來都還算是安全。
劫財還好,直接劫車……
他強迫自己的腦子轉起來。
該怎麼辦?
「可以。」幾秒鐘後,莊子非打定了主意,他緊握方向盤,目視前方說道,「你要去哪我帶你去,但是,副駕必須下車。」他已經想好了,無論如何,也不會讓身邊的人受到任何一點傷害、遭遇任何一點不幸。他想出的這個方法,應該可以救淩思凡。
「……」對方明顯猶豫了下。
「不然我就不開。」莊子非說,「你是想要車吧?不是想要殺人。那你放他下去,我會配合你的。否則我就不開,你平白殺了人,也得不到這車,你好好想一想。」
「嘖!」槍手聽了也沒猶豫,用槍指了下淩思凡:「滾!」
「喂!」淩思凡對莊子非吼了聲。
「下去下去。」莊子非伸出只手軟軟地推搡著淩思凡,「反正我肯定是下不了車了的,他好像不能開……何苦再搭上你。」
「……」
「哎,」莊子非最後依依不捨地又是說了句,「思凡,你要記住,是我非要來旅遊的,和你沒有什麼關係。」這一下道別後,他就要載著後座的人去不知道是哪的地方,也不知道半個小時之後他還有命沒有了,不過,莊子非想,如果真有萬一,也是會被一槍打死,應該還好,倒也不是特別受罪……真是那樣的話,倒要慶幸淩思凡沒有接受他,也不用體會再次失去心愛的人的那種撕心裂肺,只是,不知父母該有多麼難過。
「……」淩思凡很清楚自己下車的確是最好的選擇,淩思凡咬咬牙,打開車門下車,然後用最快的速度通知了當地的員警。
然而,雖然他安全了,在等待員警時,他的心臟卻一直像要破膛而出一般,好像最幽深的海底突然掀起一陣地震,衝擊綿延了幾千米,將海平面都帶起了一陣海嘯,陌生的感覺讓他有一點害怕。
其實,僅僅才過了五分鐘,員警就找到了淩思凡。
「快!」淩思凡的聲音有著不自覺的尖銳,「我的朋友被劫持了,車是雷克薩斯GX400,車是租的,車牌號是4GRU427……車行能追蹤嗎?」他有一些後悔,不該租豪車的,豪車司機最容易成為被劫持的目標。
胖得和一個桶似的員警回答:「你剛才打完電話後,我們就已經確認了。」
「……嗯。」
車行調查的結果是——那輛車不能追蹤到。
「這些年能追蹤的車越來越少,」員警解釋道,「這個屬於侵犯隱私。如果車上裝有路線追蹤儀器,車行必須告知對方。這導致了租這種車的人很少,慢慢地車行也就不使用它了。」
「那要怎麼辦啊……難道眼睜睜地等著他出事嗎?」淩思凡漂亮的臉孔有些扭曲,胸中塊壘濁酒難澆,堵在那裡讓他的四肢都缺了血一般地發涼並且毫無知覺,大腦也麻木得只想逼眼前人將他的人還給他。
「別急,」不知道吃了多少甜甜圈的胖員警說,「我們監控了所有街口的車輛,相信很快就能發現目標車輛,從而使用警車進行圍堵。」他的聲調很能安撫人心,好像常年處理此類事件。
「確定可以找到車嗎?那得等到什麼時候?」淩思凡並不覺得百分百可靠。在他看來,就算警方發現了行蹤後也不一定就真的能攔到——萬一他們在警車到場前的這段時間下了高速呢?
員警沒有回答,卻說:「跟你講下事件經過。他在你朋友之後就搶了便利店,一共搶了七百美元,之後出來看見你們的車劫車逃跑。」末了,他又補了一句:「劫車的人總是偏愛雷克薩斯。」
「……」淩思凡突然很後悔,他覺得自己就不應該和莊子非出來,現在搞出這種事情,萬一真有什麼意外那麼……他可怎麼辦呢?
淩思凡盡量讓自己冷靜,他想了想,又對員警說道:「我覺得那個人不是特別正常。」
「哦?」
「他大概是沒錢買毒……樣子有些奇怪,好像十分痛苦,當然這是我的猜測,他連人一起劫,是因為不能開。」淩思凡曾經「有幸」在一個高級派對上親眼看見了一當紅明星的毒癮發作——鼻涕眼淚全流下來,全身都在出汗,而且到處都疼,讓他記憶深刻,「這不像是有預謀的,更像臨時搶劫逃走。」
「哦?」
「我猜他是去他『供貨商』那裡了。那些人通常聚集在哪裡?我想他們可能是往那邊去了,可以重點看沿途的錄像。」
「這個資訊蠻有用的,我會通知負責的人。」胖員警說,「現在你跟我上車吧,我們不能在這裡等。」
「……」希望和絕望並存的感覺是奇異的。已經有十幾年,他沒有過這種特別無力的感覺了。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