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燈照空局》第19章
第19章 班芙公園(六)
下午,莊子非帶淩思凡去了夢蓮湖。夢蓮湖被著名的十峰穀環繞著,因十座雪山的冰磧阻塞了河流而天然形成,湖邊的枯樹和碎石因湖水不斷的沖刷而變得乾淨以及光滑,有與路易士湖不一樣的味道。
莊子非帶著淩思凡沿著一條小路登山了可以俯瞰全景的一個小山包。他說:「這湖在下邊看沒什麼意思的,好看的是俯視時的景色,湖面被群峰還有森林圍繞著,水中的倒影特別有味道。」
「……」淩思凡跟著爬上了山坡,才發現莊子非所言非虛。湖面如同鏡子一般,將山峰、松柏全部倒映在湖中,以湖面為界限,一上一下存在著兩個互為表裡的世界。
「思凡,」莊子非說,「接著上午的話題說……你覺得你沒有什麼好喜歡的,可我換一個角度看,卻是覺得一切都特別地美好。」
淩思凡歎了一口氣:「這些情話換個人說,何愁他不答應你呢。」莊子非的相貌是少見地英俊,工資加上出書版稅賺的不少,人也溫柔,正常應該會有個幸福的家庭。
莊子非用腳尖輕輕地蹭著地:「全都是真話啊,有感而發……換一個人,就沒話可講了。」
「……」也不知為什麼,在樹木環繞、水汽清新的這個公園內的小山包上,淩思凡鼻尖突然嗅到了一股清甜。
「其實,」莊子非又說道,「世界上有好多地方要更漂亮,人也很少,但是你工作忙,三天時間只夠去常規景點的。」
「子非,真的,對我來說沒差。」淩思凡想:反正,來這,只是還你人情。
「哦……」
「……」總是拒絕對方,淩思凡都有一點不好意思了,不過又能怎麼樣呢,總不能因為莊子非喜歡自己就和他絕交吧。
淩思凡很明白,他不會給任何人傷害他的權力。在醫院時,他就看夠了那些在當事人意想之外的寂寥。當然,在逆境中依然伉儷情深的也不是沒有,只是時間是那麼無情的東西,以後會怎麼樣誰能算得清楚。他一點也不想去賭,那骰子沉甸甸冰涼涼,似乎碰觸一下手指都會凍傷。
他時常覺得,人類最大的悲哀就是感情太過充沛。個體都是獨自來到世界、最後獨自離開世界,社會化只是為了生存的需要,「自我中心」以及「保護後代」才是符合進化論的最合理的選擇。只有人類,自詡聰明,卻連這點都看不透,最後上演一齣一出的荒誕劇。
……
晚上,他們在公園內酒店住了一晚,莊子非帶他去吃了鮭魚料理。因為附近的菲沙河在鮭魚洄游的線路上,因此班芙的鮭魚很出名,肉質新鮮可口,沒有受過污染。
在回去酒店的路上,他們看見了垂直的岩層,還看見了黑熊、棕熊和鹿等等動物。公園裡面的熊很多,脖子上都帶著追蹤儀器,在鏡頭前各幹各的、旁若無人。莊子非一看見動物,立刻打開了鏡頭蓋,試光、拍照,一邊試光,還一邊說:「思凡,你知道麼,其實比起數碼相機,我更喜歡膠片相機,因為使用膠片相機拍攝時你無法知道最終的照片會如何,洗相時的補光等等只能解決一點問題……你不可以立即查看照片效果,只能憑借你的經驗拍攝照片,而現在呢,攝影師卻經常可以一次次地調整設置。」末了,莊子非想了想,又補了一句話:「人生當中絕大部分的事,都是沒辦法從頭再來的,所以我愛膠片,它更接近真實,大千世界中的機會不少,但沒抓住就是沒抓住。因此,每次都要百分之百地去努力,爭取不給自己留下任何遺憾。」
——夜裡淩思凡睡得竟然挺踏實,只是夢裡,又有只戴著王冠的大兔子在盯著他看,將他都給拉進了幻影中的國度,一堆兔子圍繞著他,房間內有著昏黃的光暈。
……
週日,行程主要就是冰原大道。
「思凡,你知道嗎,」莊子非說,「我之所以選擇班芙公園,不僅因為好看,還因為它沒有行程要趕。」
「嗯?」
「在湖面劃划船,在車裡看看景,就是全部的了,你不會特別累。」
「……謝謝。」淩思凡有一點感覺,莊子非是真的對他很好,而且很會替他著想,那些幽微的關心如同氣體一般嘗試著鑽過他的銅牆鐵壁。只是,他不確定對方這種體貼能夠持續多久,而最能令人傷懷的,莫過旁人已經有了新的方向,而自己卻一如往昔。
從小到大,圍繞在他身邊的人,除了雙親,還沒有一個不變的。可能,他就是一個留不住人的傢夥。
冰原大道,被稱為是世界上最美的公路。沿途密佈著大量的冰川、瀑布、草甸、湖水還有野生動物,車在公路上面徑直行駛,就彷彿是在油畫中一樣。
每次,到了莊子非認為好看的地方,他就會泊下車,將淩思凡帶出去到處轉悠轉悠。
淩思凡再次發現了,莊子非的心思很細。
莊子非與常見「導遊」完全不同。他不會趕著去看所謂的「景點」,而是更喜歡自己去發現驚喜,他常常會對身邊的人說:「我記得那邊有一種非常漂亮的小野花」,或者「我記得那邊可以聽見非常好聽的流水聲」,讓人覺得,在莊子非的世界裡,一切煩惱都是過眼雲煙。
在野花的旁邊,莊子非會很小心地趴在旁邊,手裡持著他最喜歡的照相機,認真留下影像。而到了水流邊,莊子非又躡手躡腳坐在地上,連呼吸都被他刻意地放慢了,光專注著傾聽。
在一個小湖內,莊子非還撿起石子打了水漂。淩思凡數了數——石頭一共跳了九下,不禁很驚訝地看著莊子非。莊子非撓撓頭,說:「我練過蠻久的……」
「……」
「我喜歡大自然……平靜的湖面泛起漣漪時,非常非常漂亮。」不管什麼,產生變化的那一瞬間總是驚人。
「你還真是很有個性。」淩思凡說。
「你也很有個性的呀。」莊子非回。
「不,」淩思凡說,「我倒覺得我沒性格。」是啊,他有什麼性格可言?像頭騾子一般,不斷賺錢罷了。他早已被磨平了稜角,情況需要什麼性格,他就可以變成什麼性格——在媒體前風華正茂意氣風發,在合作夥伴前陽光健談風趣幽默,很小心地隱藏著內心無邊無際的陰暗。
最後,他們到了冰原大道下半部分。有人用專用的車將他們送到了阿薩巴斯卡冰川的表面上,那車全速前行時每小時也只能走15英里。司機說要全程飆車,讓所有人抓好扶手,結果,就是每小時15英里。
剛下了車,眾人便聽到了一聲巨響,原來是有冰川崩裂。
「思凡,」莊子非說,「你腳下的這片冰川,至少存在了八千年。」
「八千年麼……」
「嗯。」莊子非突然又用甜膩膩的聲音道,「存在了八千年。然而,自一百多年前開始,它就明顯地在消融。思凡,就算是八千多年的冰山,也是有可能被融化的呢,讓它一直暖暖的就好了,它就再也不會感覺得到寒冷。」
「……」
「那邊有賣冰川融化後的水的。」莊子非說,「你嘗嘗看。冰川融化之後的水據說特別特別好喝,很純很淨。」幾千年前的水,的確別有味道。
淩思凡問:「多少錢?」
莊子非有些無力地回答;「你別管了……」
不是淩思凡花的錢,他自己也沒資格管。不過,看著莊子非用依雲水兩倍的價格買冰川水,淩思凡還是覺得心疼了一下。
可是那水的確很純很淨,流下喉管,就像是絃樂的清音。
他們在冰川上走了半個小時,莊子非始終都很小心地跟著。
淩思凡:「……?」
莊子非有一點不好意思:「我怕你摔倒了。」
「……我為什麼會摔倒?」
「好多冰都融化了呀,這裡到處都是陷阱,有好多個冰窟窿的,很深,裡面還都是水。」
「我小心點就可以了。」
「哦……」雖然說「哦」,莊子非卻一步都沒離開,淩思凡在心裡歎了口氣。見莊子非這樣,他竟有點過意不去。莊子非和他不一樣,理應得到幸福,何必吊死在他這顆枯樹上呢。
每走幾步,莊子非就會問:「思凡,冷麼?」
淩思凡總是給出否定的答案,雖然,他真的覺得挺冷的。本來他想自由活動時間只有二十分鐘,他的衣服足夠應付,誰知上了冰原方知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心裡不禁感謝起莊子非強加給他的厚衣服了。不過,露在外面的臉和手依然非常涼,到了最後,淩思凡連一句話都不想說了,只是搖頭,因為一張口連門牙都凍得疼。
突然,莊子非像下了什麼決心似的,伸爪拉了一下淩思凡的手。
「喂!」淩思凡的手指已經全凍僵了,一時之間竟然沒能抽得回來。
「好冰……」莊子非說著,死死地握住了淩思凡的手指。
很溫暖的感覺襲來,彷彿從手指一直熱乎到了心尖。淩思凡看了看莊子非,對方眼瞳黑得深沉,在四面雪白的環境中,一下子就闖進了淩思凡的眼,並且第一次在他的眼底留下了深刻的印記。想了一想,淩思凡問:「你的手怎麼這麼暖?」
「嘿嘿,」莊子非「嘿嘿」了兩聲,「我的手心,還有身體,一年到頭都是熱的,大家都叫我小火爐。」
淩思凡不可察覺地皺了皺眉:「大家?還有誰?你經常握別人的手?」
「沒有沒有,」莊子非連忙解釋道,「近五年都沒有過了。思凡,你現在覺得好點麼?」
「……嗯。」淩思凡再次抽了一下手,不出意料地還是沒成功。
「我摸著倒還是很冰——咦,車門好像開了,我們可以回車裡了。」
「……好。」於是,淩思凡被莊子非拉著手,一步一步走回車裡。等到發麻的手指逐漸恢復了知覺,他才發覺,那冰冷中的溫熱竟揮之不去,緊緊地附著在他的皮膚上。
莊子非低頭從包裡扯出一條護膝的小毯子,蓋在兩人腿上。淩思凡看見了,心煩意亂地沒說話。
雖然速度不快,但車子走在冰川上卻很顛簸。在顛簸中,淩思凡的腿常常會撞到莊子非的膝蓋,在毯子的掩蓋之下每每碰觸旋即分開,有種不為人所知的偷情似的感覺。
淩思凡甩甩頭,不明白自己怎麼會想出那麼個比喻。
然而,在實際上,淩思凡就是覺得空氣裡有曖昧的感覺,可他卻遲鈍地沒有覺得討厭。
那種陰冷過後傳過來的溫暖,讓他莫名地就有了一些留戀。
淩思凡有一點茫然。宛如原本透亮的房間裡突然被揚起了一陣碎的木屑,在那漫天的顆粒中,他再也看不清自己所處的情況了,只覺得那股清香十分地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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