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名字叫宛溪,從出生那天起,就註定是父母婚姻裡唯一的「錯誤證明」。
三歲以前,她還記得爸爸把她舉高高,媽媽在旁邊笑。
三歲那年,媽媽在客廳發現爸爸手機裡的訊息,尖叫、摔東西、哭到嘶啞。
爸爸摔門離開,從此再也沒回來過夜。
媽媽哭了一個禮拜,然後開始約會、喝酒、搬出去。爸爸也在外面有了新女人。
四歲到六歲,宛溪被留在舊家,保母換了三個。
爸爸和媽媽偶爾回來,每次都是帶著新對象的孩子。
爸爸帶回一個叫「安安」的女孩,粉紅蝴蝶結,甜甜地叫爸爸「爸爸」。
媽媽帶回一個叫「樂樂」的男孩,胖嘟嘟的臉,抱著媽媽的腿撒嬌。
他們從沒同時出現在同一個屋簷下,卻都在宛溪面前,讓她清楚知道:原來爸爸媽媽,都能那麼輕易地愛上別人的小孩,唯獨對她,只剩下轉帳。
七歲那年,爸媽正式離婚。
爸爸娶了安安的媽媽,媽媽嫁給了樂樂的爸爸。
兩邊都很快又生了新的孩子。安安有了妹妹,樂樂有了弟弟。
而宛溪,成了他們偶爾才想起來的「前段婚姻的女兒」。
生日的時候,她永遠收到兩筆轉帳,金額越來越多,備註永遠一樣:
「爸爸愛妳」「生日快樂」。
她學會自己去買蛋糕,插上蠟燭,對著空蕩蕩的客廳唱生日歌,然後把蛋糕吃到想吐。
直到八歲那年夏天,她遇見了顧承熙。那段日子,是她這輩子唯一一段,真正快樂的童年。
每天放學,她會跑去巷口的老榕樹下等他。他會把紅豆冰棒掰成兩半,把大的那半給她。
暴雨天,她爸媽又為了撫養權吵架,雙方都不想把她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她翻牆跑出去,淋成落湯雞,他把她拉進家裡,塞進衣櫃,把外套蓋在她頭上,陪她坐了一整夜。
他說:「我長大要蓋一棟超大的房子,把妳藏起來,誰也找不到。」
她勾他小指:「拉勾。」
他說:「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那年,她第一次覺得,原來世界上真的有人,會把她當成全世界。
可九歲那年,顧承熙跟著媽媽去了美國。他走的那天,她甚至不知道。
只留下一張字條:
「宛溪,我會回來的。」
字條被她藏在枕頭底下,藏了十幾年。
光走了。黑暗回來了。剩下的日子,她學會了把錢換成禮物寄給自己,學會了在半夜把門反鎖,學會了用疼痛證明自己還活著,也學會了在極端的快感裡,短暫忘記自己是被全世界丟掉的那個孩子。
她把成績維持在前三名,把笑容練得完美無缺,因為她怕,萬一連「乖」都做不到,
就真的什麼都不剩了。
她缺的從來不是錢,而是一句:「宛溪,妳很重要。」
直到二十歲,三個男人用三種方式,把這句話,說進了她的骨頭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