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公開的作品是胡亂改寫的戒嚴令。
連載的地點是訓導處外的公告欄。
我是看著課本上那張連手掌大小都沒有的圖片改的。
將地名改成本校,將人名改成訓導主任,然後,就將那張薄薄的筆記紙,貼在了公告欄。
『動員戡亂臨時條款』也跟著發布了,在隔天的第二個早上。
沒有收到讀者回應,只是暴怒的學校調度起了監視器。
以此為開頭,我試著創作了一部……連載作品嗎?
我記得在最後畢業的那天,我將手頭的那一小疊原稿送給了一個朋友,呃……能這這麼說嗎?我們關係其實不是很好。
記得他在那天的辦公室外,跟我說他未來想做水產。
我已經忘記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做到。
但那天我是食言的了。
那個暑假我沒有繼續創作,繼續罵那間學校,所有的創作活動定格在畢業的那一天。
那個暑假我經歷了人生最精彩的網路旅遊,在youtube聽音樂,然後點擊旁邊的推薦影片,接著,從評論區的描述中去找小說,去找漫畫。
去這個那個的論壇,到這裡那裡的網站。
我是自由的。
那小小的螢幕,讓我覺得,海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