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之谦不想让外界知道袁圆曾嫁给陈大哈,更不想让人知道她这些年遭受过怎样的折辱。
那些细节一旦传开,她在任何人眼里都会变成贞洁尽毁的女人,到那时,别说回唐府,去那里都受到鄙视,奚落被人指指点点。他仍旧想带她回去,让她重新拥有名分与安稳。可他比谁都清楚——若真相被彻底揭开,母亲只会更加厌恨她,虐待只会变本加厉。她好不容易从地狱里爬出来,他绝不能再让她被二次践踏。
因此,他必须把陈大哈的事处理得干净、彻底,却又不能把“袁圆曾是他妻子、曾被他性虐”这些事实暴露在阳光下。
他正连夜思索该以何种重罪将陈大哈在牢中悄无声息地除掉时,变故却先一步来了。
陈大哈的家人——几个远房亲戚和一两个平日走动的邻里——联名写了状子,递到温州府衙。状子写得激烈而煽情:
指控现任官员唐之谦,身为一介朝廷命官,却私自用刑,无故割去民人陈大哈的舌头;更强行霸占陈大哈的妻儿,把人从家中带走,至今未归。状子末尾还隐隐提了一句“陈大哈之妻原为唐某旧识”,语气暧昧,却足以引人联想。
状子一上,立刻在温州官场引起波澜。
唐之谦原本奉旨来温州,是为查办一起涉及沿海走私与地方官勾结的要案。兵部与刑部联合下的差事,本就敏感,他此行带的权限不小,本意是速战速决,查清后即刻回京复命。谁料中途救下袁圆,又牵出陈大哈这档子私仇,如今反被对方抢先告上公堂。
府衙的人接到状子后,不敢怠慢,连夜将文书呈到他临时的行辕。
唐之谦看着那几张纸,脸色沉得几乎要滴出水来。
他可以轻易压下普通民词,可状子一旦涉及“朝廷官员私刑、强占民妻”,性质就变了。若处理不当,不但自己的官声受损,更可能把袁圆重新拖进舆论的漩涡。到那时,她被陈大哈折辱的经历,只怕会被人添油加醋地传得满城风雨。
他必须在不暴露她过往的前提下,把这桩反告彻底压死,同时让陈大哈永远无法再开口、再害人。
书房里烛火跳动。
唐之谦将状子轻轻放下,转头看向内室的方向。那里,袁圆大概已经睡了,带着她一身未愈的伤,和那些他至今不敢细问的痛苦记忆。
他低声对自己说:
“不能让她再被任何人议论。”
然后提起笔,开始写给京中几位可靠同年与上官的私信。这场从私刑开始的报复,已经不可避免地要转入朝堂与律法的博弈。而他必须赢,而且要赢得干净。
夜已深,书房里只剩一盏灯。
唐之谦将陈家的状子反复看了两遍,眉心越皱越紧。他清楚,若按常理应诉,袁圆被陈大哈占有、折辱的往事迟早会暴露在公文与人口之间。他绝不能让那种事发生。
他先叫来心腹侍卫统领,低声吩咐:
“即刻让官医重新查验陈大哈的伤。记录写成——因拒捕、持械反抗,捕拿过程中为制伏而致伤。所有在场的人,口径统一:当时他正在对一名女子施暴,我等到场制止,他激烈反抗,过程中受伤。不准有人再说‘私刑’二字。”
统领应下,立刻去办。
接着,唐之谦进内屋去见袁圆。他没有让她多说那些不堪的细节,只是握住她的手,声音放得很缓:
“圆圆,我需要你配合写一份供词。内容很简单——你因故流落,被陈大哈以欺骗手段带到温州,长期被他拘禁、打骂,不许与外人接触。近日才得以求救。其他的,一个字都不必提。唐府、我、那些年的事,全部不要写。”
袁圆看着他,眼神复杂,最终还是极轻地点了头。
供词写得极短,只强调“被禁锢、被殴打、寻求解救”。写完后,唐之谦亲自过目,确认没有一处会引出她的过往,才收起来。
同一时间,他已派人去陈大哈原先住的街坊,只收集相对安全的证言:平时打骂女人、不让她出门、对孩子态度恶劣。至于更私密的折辱,一概不取。
布置完这些,他才坐回案前,提笔给京中几位可靠的同年与上官写信。
信中将此案定性为:
“奉旨查办沿海走私期间,顺带破获一起长期拘禁良家妇女的案件。人犯陈大哈拒捕反抗,捕拿时受伤。其家人不知反省,反诬告承办官员强占民妻,显属诬告。”
他特意把陈大哈案与自己原本的公干捆绑在一起,降低单独被盯上的风险,并请对方帮忙在刑部与相关衙门定调,尽快结案。
写完信,他又另拟了一份给温州府衙的公文,正式反诉陈家诬告。文中语气强硬:
陈大哈既已涉嫌拐卖、拘禁良人,其家人却仍称受害女子为“陈妻”,并借机诬告朝廷官员,当依律反坐。
一切安排停当,已是后半夜。
唐之谦站在窗前,看着内室隐约的灯火。袁圆大概还醒着。他知道这套布置并不能抹去她受过的苦,却至少能把那些苦锁在最小的范围里,不让它们变成她日后被指摘的把柄。
他低声对自己说:
“必须赢。而且要赢得干净。”
然后吹熄了灯。
接下来的几日,官场上的风向开始悄悄转动。陈大哈被正式以“拘禁良人、拒捕反抗”等罪收监,伤势被记为制伏所致;陈家的状子则因“诬告”嫌疑被压下审查。袁圆的供词简洁有力,邻里证言也只指向打骂与限制自由,没有人再追问更隐秘的过往。
唐之谦站在这一连串运作的中心,神色冷淡,手段却滴水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