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河路一一七巷四號的鐵門已經換過,門框內側卻留著被反覆貼膠帶撕下的痕跡。
梁子謙沒有把痕跡直接當成避難所證明。他先找建物使用紀錄,又向當年住在附近、願意受訪的居民徵集原始照片。一名退休早餐店老闆翻出雨災後送餐的手寫帳本,三個晚上都記著「一一七巷四號,二十七份」;另一張保留拍攝日期的照片裡,停業招牌下方貼著白紙,能辨認出「臨時休息」四個字。
這些資料只能證明雨災時有人在那裡收留居民,不能證明地下通道、02:17或任何人死亡。陳柏青依新規則將「臨時避難用途」放進時間線,其餘內容繼續留在待查欄。
喊出地址的病人不願再接近夢境。她同意中心保存自己已說過的地址,拒絕播放拖車聲或要求她重新入睡,眾人便不再以她作為入口。十七名通報者中,另有三名成年人主動同意進行睡眠監測;他們的夢境已連續數晚出現同一棟建物,也能在清醒時穩定說出中止方式。
葉龍浩與林曦雨決定只接近三人重複共有的片段,不追逐任何人的私密內容。謝庭蘭逐項說明:夢中人臉可能混合,時間順序可能錯置,醒來後也可能短暫失去方向;看見某個熟人,不代表熟人真的在場。陳柏青留在現實擔任主要錨點,每隔一分鐘念出日期、地點與房內人數。只要兩人任一方說停,或無法回答自己是誰,接觸便立即結束。
「妳可以現在改變主意。」葉龍浩對林曦雨說。
「你也可以。」林曦雨把同一張同意確認表轉回他面前,「喊停不是只有我需要的保護。」
兩人都簽下當次範圍。三名通報者進入自然睡眠後,監測員只記錄生理訊號,沒有播放水聲或任何誘發素材。當三組快速動眼期在相近時段出現,葉龍浩先聽見推車輪子轉動,林曦雨放在桌面的手也同時收緊。
雨聲從房間外側漫進來。
葉龍浩睜眼時,腳下已是鋪著薄水的磨石子地面。這裡不像地下通道,反而像由教室臨時清出的休息空間;幾張課桌被推到牆邊,地上鋪著紙箱,門口有人發放毛巾。牆上時鐘沒有指針,窗外的雨卻把每一張臉沖得模糊。
他看見一名穿舊雨衣的男人接過水,下一步男人便換成戴著現代工作證的女人;哭聲來自角落的孩子,轉頭時又成了成年人的喉嚨。夢把不同人的片段貼在同一間屋裡,人物年齡、衣著與位置不斷改變,無法據此辨認當年名單。
只有夢境中的那個林曦雨沒有變。
較年輕的身影先站在門邊,輪廓比周圍任何人都清楚。夢的視角忽然降到孩子的高度,她仍穿著相同的淺色外套,雨水沿同一束頭髮落下;下一次視角移到發毛巾的人身後,她的眉眼依舊沒有被別人的記憶換掉。
「我沒有站在那裡。」現實裡的林曦雨似乎仍聽得見陳柏青報出日期,她在夢中卻說得很慢,「至少我不記得。」
葉龍浩沒有回答「妳一定來過」。他只確認她還認得自己,也提醒眼前是三個人的混合夢境,清楚不等於真實。兩人沿事先約定的距離往前,不碰任何人物,也不要求模糊的臉轉過來。
屋內的視角又換了一次。這回葉龍浩像借到一名陌生志工的眼睛,看見年輕的林曦雨蹲在門口,替一個渾身濕透的人擦手。那個人的臉完全空白,身旁每個人也只剩被雨暈開的五官;林曦雨的手指、肩線與側臉卻始終完整,彷彿許多人都曾短暫看見她,後來又無法把她固定進各自的記憶。
林曦雨的呼吸突然變快。她看向空白人臉,像不是第一次聽見那個人說話,身體卻找不到能承接熟悉感的畫面。夢裡的水從門縫升高,遠處綠光一閃,牆壁開始向地下通道的磁磚變形。
空白人臉朝夢中年輕的林曦雨抬起來。
「今天到這裡就好。」林曦雨說。
葉龍浩沒有問她認出了誰,也沒有趁牆面變形去找出口。他立刻說出約定的中止語,抓住現實裡陳柏青一遍遍念出的日期。雨聲退得很慢,他先感到椅背,再感到林曦雨的手從自己掌邊抽開;兩人睜眼時,三名通報者仍在睡眠中,監測員依程序結束接觸,沒有把他們叫醒追問。
謝庭蘭只確認林曦雨是否知道自己在哪裡、要不要有人陪同。她選擇留在有窗的休息室,拒絕立即完成全部敘述。葉龍浩將未問出口的問題收回筆記本,坐在門外等她,不用沉默逼她更快說明。
半小時後,林曦雨只交出一張紙。她寫明夢中人臉無法辨識,自己的輪廓反覆保持清楚;這兩項都只能算夢中觀察,尚未找到現實證據。最下面另有一句話,她要求暫時不放進正式時間線,只保存為待查內容。
那個看不清臉的人對年輕的林曦雨說:「他已經不在了,妳要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