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清源沒有立刻回答。
宋芷寧也沒催促。她將雙手放在防潮袋兩側,像守著裡面的紙,也像等他自己承認那句話已經找不到原來的對象。
「我不記得妳,也不記得妳弟弟。」賀清源最後說,「如果我當年給過這個建議,我會把能找到的紀錄交出來。」
「我今天不是來聽你憑良心作證。」宋芷寧看著他,「你們不是一直要求別人先拿證據嗎?我也帶了。」
她三十六歲。二〇一四年那場雨發生時,她二十四歲,戶籍還在城西一樓的老公寓。她先拿出身分證明、舊租約與雨夜翌日清晨的掛號收據,再把一張已停用的客運票放到旁邊。票根上的日期是安置區關閉後第二天,起站距體育館不到五百公尺。
單獨一張票不能證明她住過地下層,收據也只能證明她曾在那幾天就醫。羅文珊按時間排開物件,謝庭蘭逐項記下來源,不因宋芷寧說自己是倖存者便先替空白補上答案。
她另有兩張配餐券,背面蓋著已停用的承辦章。票面只印區碼,沒有體育館名稱;梁子謙從報導前封存的供應商結算裡找到相同編號,數量與那幾天突然增加的餐盒吻合。它們不能證明她看見了誰,卻能把她本人放回官方聲稱未曾開放的安置路徑。
宋芷寧接受這種謹慎。她從另一個文件夾拿出一疊紙卡,最早一張已經泛黃,右上角寫著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卡上只有兩句話:我有一個弟弟。他比我小四歲。
第二年的卡多了一行:不要讓爸媽把他的東西全丟掉。再往後翻,內容反而愈來愈短。二〇一八年的紙上只剩「我不是獨生女」;去年開始,她每天睡前都會重新抄一次同一句話,並在日期旁簽名。
「妳為什麼不把他的名字寫下來?」葉龍浩問。
「因為一開始我以為名字不可能忘。」她沒有避開這個錯誤,「等我發現自己叫不出來,家裡已經沒有任何人願意告訴我。我只剩下關係,沒有名字可以抄。」
杜安琪問:「每天重寫,有什麼不同?」
「如果只留一張紙,我遲早會說那是別人寫的。」宋芷寧抽出前一晚的卡片,「每天抄,我才知道自己今天讀到這句話時,還願不願意承認它跟我有關。」
紙卡並不整齊。她曾連續三個月每天重寫,也曾有二十七天空白;某些日期的字很重,像要把筆尖壓進桌面,另一些只草草留下半句。她沒有把中斷藏起來,因為那也是證據:抵抗遺忘不是一條穩定向前的路,有時她會主動把盒子塞進櫃底,隔很久才又因多拿了一只碗,把它找回來。
林曦雨一直看著那些日期。她在冰箱、門邊和手機裡也留下提醒,只是為了讓別人下一次見到她時有路可走;宋芷寧做著相同的事,卻是替一個連她自己都快要走不到的人保留位置。
「有一天會不想抄嗎?」林曦雨問。
「有。最累的時候,我甚至希望那張卡是假的。」宋芷寧回答得很慢,「可是隔天拿筷子,我還是會多拿一雙。那個動作比我誠實。」
她沒有接受過記憶干預。雨夜後的幾個月,她確實被轉介到創傷門診,也曾被建議接受處置,但她拒絕了。她以為只要守住自己的頭腦,便能守住弟弟;後來先失去他的聲音,再失去臉,最後連家人談起往事時,都自然把她說成唯一的孩子。
「所以不能把全城遺忘都算在某一項醫療技術上。」謝庭蘭說。
宋芷寧望向賀清源。「我知道不是你一個人做的。可你們當年告訴所有人,不要刺激、不要追問、先讓活著的人穩定。等大家終於願意說話,已經沒有人記得該說誰。」
賀清源沒有替過去辯解,只請她同意查閱當年的個人手冊。宋芷寧答應,但要求所有結果先交給她本人,不得直接放進報導。
她暫時沒有打開那份名單,而是把一張家庭合照放到桌上。照片裡父母與她站得很開,中間留著足以容納一個成年人的位置。三個人都沒有看鏡頭,視線卻落在同一處空白上。
宋芷寧用指尖壓住照片邊緣。
「我記得我忘了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