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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明降臨》第1章 保護
我十八歲那年,高中剛畢業。

沒有考大學,也沒急著找工作。

不是因為有什麼遠大的人生規劃,單純是家裡沒錢,而我也不想再花四年時間坐在教室裡,聽一堆以後不知道用不用得上的東西。

我媽知道的時候倒是很支持。

「不唸也好啊,現在大學生滿街都是,唸那麼多書有什麼用?」

她坐在客廳沙發上,一邊刷手機,一邊說得理所當然。

那時我正在玄關換鞋,聽見這句話,只抬頭看了她一眼。

她昨天才賭輸兩萬多,其中有八千是從我這裡拿走的。

當然,在她嘴裡那不叫拿,叫「借」。

昨天她很自然地走進我房間,問我身上還有沒有錢。我說沒有,她不信。最後我給了她八千,她拿走時還跟我保證,這次一定能翻本。

結果當然沒有。

我也沒問。

問了,她只會說下次。

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我媽嘴裡的「下次」,就跟垃圾桶裡的發票差不多,看過就算了。

我換好室內拖鞋,提著便利商店的袋子往房間走。

客廳裡還坐著另一個人——我繼父。

他靠在沙發另一頭,穿著一件洗到鬆垮的白色吊嘎,手裡夾著菸,茶几上擺著喝到剩一半的罐裝啤酒。

我經過時,他抬頭看了我一眼,視線停得有點久。

我沒看他,腳步也沒停。

一進房間,我立刻把門關上,反鎖。

喀嗒。

我不放心,又拉了一次門把,確定鎖死後,才把手上的袋子丟到桌上。

這已經成了我的本能。

十三歲以前,我的房門是不鎖的;十四歲開始鎖;十五歲以後,我晚上睡覺除了鎖門,還會把書桌旁那張便宜的塑膠椅卡在門把底下。

有沒有用不知道,但至少會有聲音。

我繼父第一次摸我的時候,我十四歲。

那天我坐在客廳寫作業,他從我背後經過,手突然搭到我胸前。

不是不小心碰到,是狠狠抓了一下。

我整個人僵在原地。

他卻笑著說:

「長大了喔。」

我當時腦袋一片空白,只知道甩開他的手,抱著作業衝回房間。

當天晚上,我和我媽說了這件事。

我還記得她當時正在摺衣服,聽完只是皺了皺眉。

「他可能喝多了啦。」

我站在床邊,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而且妳現在也大了,衣服不要穿那麼短。」

我低頭看了一眼自己——學校的體育服,短褲長度明明到了膝蓋上面一點。

那天,我第一次很認真地看著我媽,想知道她到底是真蠢,還是假裝不知道。

後來我發現都差不多,反正結果都一樣。

從那天起,我沒再跟她提起過。

繼父也沒有因為我的沉默而收手。

有時候是他趁我經過時摸一下屁股;有時候是我去開冰箱,他從旁邊伸手碰我胸口。

最噁心的一次,是他喝醉後直接把手伸進我的睡褲裡。

那次我真的嚇壞了,抓起桌上的玻璃杯直接砸過去。

沒砸中人,杯子撞在牆上碎了一地。

我媽從房間衝出來,第一句不是問我怎麼了,而是直接罵我:

「妳發什麼瘋啊?」

我站在原地,手一直發抖。

繼父靠在冰箱旁邊,酒醒了一半,臉色非常難看。

我媽看看他,又看看我,最後講出來的還是那幾句:

「他喝醉了啊。」

「妳不要一直跟他計較好不好?」

「大家住在一起,妳這樣誰受得了?」

那天晚上,我鎖上門後,在地上坐到半夜。

哭倒是沒哭,就是覺得很累。

累到連哭都覺得浪費力氣。

後來我學聰明了。

洗澡挑他不在家的時候;他在客廳,我就盡量躲在房間;不得不經過他旁邊時,保持至少一個手臂的距離;夏天再熱,我在家也一定穿寬鬆T恤和長褲。

手機永遠帶在身上,房門永遠反鎖。

我甚至在網路上買了一罐防身噴霧。

到貨那天,我拿在手裡研究了半天,最後藏進床墊底下。

我不知道自己到時候敢不敢用,但有總比沒有好。

我的房間不大。

一張單人床、一張書桌,還有一個快關不起來的舊衣櫃。

牆角有一塊壁癌,每到梅雨季就會慢慢往下滲水。

這裡最值錢的東西,就是桌上那台電腦。

它看起來很醜。

黑色的機殼側板有一道凹痕,螢幕右下角有兩個壞點,鍵盤上的A鍵跟S鍵磨到字都看不清了。

但它是我的。

是我一顆顆零件湊出來的。

我第一台電腦不是我媽買的,她沒那個錢。

繼父倒是曾開口說要買給我,但我沒要。

我知道他想要換取什麼。

所以國二那年,我開始在學校電腦教室摸索。

一開始真的只是玩。

看別人重灌系統、研究怎麼修改遊戲存檔、去論壇看大家討論顯卡和CPU——雖然那時候很多專業術語我根本看不懂。

看久了,也就慢慢懂了一點。

我第一顆自己買的二手硬碟要價五百塊。

賣家跟我保證健康度很好,結果拿回家一查,根本快報廢了。

我氣得在論壇上發文罵了兩天,後來有人教我怎麼看SMART數據。

也是從那時候開始,我發現網路上有很多比學校老師更願意教人的陌生人。

只要你問得夠具體,別表現得太蠢,也不要拿別人當免費客服,大部分人都還算好說話。

我開始學著幫人修東西。

同學電腦開不了機,拿來問我,我幫他重灌,收兩百;另一個人的遊戲帳號被盜,我幫他把綁定信箱找回來,收三百。

第一次收到轉帳通知時,我盯著手機螢幕看了很久。

三百塊不多。

但那是第一次,我靠自己的本事賺到錢。

不是我媽給的,不是繼父給的,也不是學校發的。

是我自己的。

後來接的活越來越多。

修電腦、架設簡單的網站、幫人搜集資料,或是處理一些奇奇怪怪的帳號問題。

有些事情合規,有些我不知道算不算違規,再後來我也懶得分了。

網路上的規則很多,但至少比現實單純。

你留下什麼、做過什麼,大多都有跡可循。

電腦不會突然摸你,程式不會喝醉,系統報錯更不會反過來怪你衣服穿太少。

哪裡壞了就找原因。

找不到,就繼續找。

我喜歡這種感覺。

至少它講道理。

高二那年,我花了一萬七重新組了一台電腦。

CPU是二手的,顯卡也是二手的,機殼則是別人換新機拋棄的,我自己搬回來。

我媽看到時還問我哪來的錢。

「我自己賺的。」

「妳賺什麼?」

「幫人修電腦。」

她「喔」了一聲,沒再多問。

那天晚上,她開口跟我借五千。

我沒給。

她罵了我兩天,第三天也就忘了。

其實我一直有在存錢。

金額不算多,畢業那年加一加大概七萬出頭。

一部分是現金,一部分存在她不知道的帳戶裡。

我查過租屋行情。

最便宜的雅房一個月四、五千就有了。

加水電、伙食、網路跟交通費,省一點勉強能活下去。

我也找過工作。

便利商店、餐飲店、網咖、電腦門市,甚至連夜班保全我都點進去看過。

但我最後沒有立刻搬走。

不是捨不得。

這個家沒什麼好值得留戀的。

我只是算過,七萬塊看起來多,真的搬出去後其實消耗得很快。

我不想才剛從一個爛地方逃出去,又跑去另一個爛地方苟延殘喘。

我想等。

再存一點錢。

讓自己的技術再厲害一點。

至少等我有把握不用每天算著下個月房租在哪裡時再離開。

我一直覺得自己等得到。

反正這幾年都撐過來了。

再忍幾個月,好像也沒什麼。

那天晚上,客廳又傳來吵鬧聲。

我媽不知道又欠了誰錢,繼父嫌她整天沉迷賭博,她反過來罵他沒本事,兩個人在外面越吵越大聲。

我戴上耳機,把音量拉高。

螢幕右下角跳出一則新訊息。

是我常逛的一個技術論壇。

有人在詢問一段程式碼的Bug,底下已經有幾個人回覆,但方向都不太對。

我盯著畫面看了幾秒,把泡麵推到一旁,拉過鍵盤開始打字。

外頭傳來「砰」的一聲巨響,不知道又是什麼東西被砸在地上。

螢幕上的游標依然規律地閃爍著。

我把耳機音量再往上調,低下頭,專注地修改那段程式。

幾分鐘後,測試順利跑過。

我盯著畫面看了一會兒,順手把答案貼到論壇上。

底下很快跳出一則回覆:

『靠,真的可以,太神了吧!』

我嘴角微微揚了一下。

至少今晚,還算有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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