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章
書房裡的空氣像是被抽空了。
楚漠寒坐在書桌後面,黑色的襯衫領口敞開了三顆鈕扣,露出一截鎖骨和健壯的胸膛。他的袖子挽到了手肘,小臂上的肌肉線條因為緊繃而格外分明。他左手撐著額頭,手指插進黑色的短髮中,拇指無意識地按壓著太陽穴。右手垂在扶手上,手指間轉動著那串深紫色的佛珠,轉動的速度比平時快了很多,一顆一顆,急促而紊亂,像他此刻的心跳。
書房裡很安靜。
太安靜了。
沒有她翻雜誌的沙沙聲,沒有她軟軟的哼歌聲,沒有她赤腳踩在地毯上的噠噠聲,沒有她叫「爸爸」時那種甜甜的、軟軟的、像蜂蜜融化在溫水裡的聲音。
沒有她的蘭花香。
她出門了。
兩個小時。
一個月兩次的逛街日,他給她的那一點點自由。他親口答應的,他親手安排的,他親自簽署了所有安保方案。六名頂級隱匿能力的保鏢,分散在她周圍方圓一百米內,任何試圖接近她到五米範圍內的人都會被無聲無息地攔截。隱藏式攝像頭從六個角度即時傳輸畫面到他的全息屏幕,她的每一個表情、每一個動作、每一句話,他都能看到、聽到。
他能看到她。
但他不能摸到她。
不能抱她,不能吻她,不能把下巴抵在她頭頂上聞她的蘭花香,不能將她整個人鎖在懷裡用體溫溫暖她冰涼的小手小腳。
不能。
該死的不能。
他的手指猛地收緊,佛珠在指間發出細微的、尖銳的摩擦聲。深紫色的珠子被他攥在掌心裡,硌著他的掌紋,那種細碎的痛感讓他稍微清醒了一點。他鬆開手,佛珠從掌心裡滑落,垂在手腕上,一顆一顆地晃動。
他抬起頭,看向書桌左側的那張奶油色天鵝絨沙發。
沙發上還放著那條淺粉色的羊絨毯子,是她昨天午睡時蓋過的。毯子被她揉得皺巴巴的,堆在沙發的角落裡,像一隻蜷縮著睡覺的小貓。他盯著那條毯子看了幾秒,然後站起來,走過去,彎腰將毯子撿起來。
毯子上還有她的味道。
蘭花香。淡淡的,若有若無的,像是風從遠處送來的一縷花香。他將毯子攥在手中,手指陷入柔軟的羊絨裡,指節泛白。他的金色眼睛半閉著,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陰影。他的表情很平靜,平靜得像暴風雨來臨前最後一秒的大海。
但他的手在發抖。
極輕微的、幾乎察覺不到的顫抖。但如果此時有人站在他面前——任何一個人——那個人會看到一種前所未有的、壓倒性的、令人窒息的恐怖。不是來自於他的表情,不是來自於他的動作,而是來自於他的氣場。來自於他體內那股正在翻湧的、被壓抑的、隨時可能爆發的殺意。
兩個小時。
她離開才十七分鐘。
還有整整一小時四十三分鐘。
他回到書桌後面,沒有坐下,而是站在窗前。落地窗外是花園,蘭花在陽光下盛開,噴泉的水聲隱隱約約,白色的蝴蝶在花叢間飛舞。一切都很美好,一切都很寧靜。但他的眼睛沒有看那些。他的眼睛看向南方——南半球的方向,克羅諾斯的方向,眠星廣場的方向。他的嬌嬌在那個方向。離他很遠。遠到他不能一伸手就將她撈進懷裡。
他的手指在窗玻璃上輕輕敲了一下。只是輕輕的一下,但玻璃上出現了一道細小的裂紋,從他指尖的位置向外擴散,像一張微型的蜘蛛網。他看了一眼那道裂紋,金色的眼睛裡沒有任何情緒。然後他轉身,走回書桌後面,坐下來,打開了全息屏幕。
屏幕上同時顯示著六個角度的即時畫面。
她正在一家鞋店裡。
她今天穿了一件淺紫色的連衣裙,裙擺及膝,上面綴滿了細小的白色蕾絲花朵。領口是方領的,露出一截白皙的鎖骨和肩頭。腰間繫著一個大大的蝴蝶結,蝴蝶結的尾端垂下來,在她腰側輕輕晃動。她的頭髮是披散下來的,黑色的捲髮蓬鬆柔軟,像一朵烏雲籠罩在她纖細的肩膀上。頭上彆著一個淺紫色的蝴蝶結髮夾,和裙子的顏色一模一樣。腳上穿著那雙淺紫色的平底芭蕾舞鞋,鞋面上有一對小小的蝴蝶結,蝴蝶結的尾端綴著兩顆細小的水晶。
她正蹲在地上,手裡拿著一隻淺粉色的高跟鞋,歪著頭打量。她的表情很認真,眉頭微微蹙著,嘴唇微微嘟著,像是在思考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生問題——這雙鞋的蝴蝶結夠不夠大,珍珠夠不夠亮,顏色夠不夠粉。她的七彩瞳孔在店內的燈光下流轉著變幻莫測的光澤,從這個角度看是淺紫色,從那個角度看是粉紅色。
楚漠寒看著屏幕上的她,金色的眼睛裡掠過一抹極深的笑意。那笑意很短暫,一閃而過,像是湖面上被風吹起的一絲漣漪。然後漣漪消失了,湖面恢復了平靜——那種深不見底的、壓抑著的、隨時可能翻湧的平靜。
他的手指在全息屏幕上滑動,切換到了另一個角度。這個角度的攝像頭離她更近,能清晰地看到她的臉。她已經放下了那隻淺粉色的高跟鞋,站起來,走到另一排鞋架前面。她拿起一隻薄荷綠的平底鞋,看了看,又放下了。又拿起一隻奶黃色的,看了看,又放下了。
他的唇角微微動了一下。
她不喜歡那些。
她喜歡蝴蝶結大的、珍珠亮的、顏色淺的。那隻薄荷綠的鞋子上沒有蝴蝶結,那隻奶黃色的鞋子上的珍珠太小了。她不會買那些。果然,她走回了剛才那隻淺粉色的高跟鞋旁邊,蹲下來,又拿起了那隻鞋。這一次她沒有打量鞋子,而是轉頭看向旁邊——她在找什麼?她在找店員。
一個穿著制服的女店員走了過來,彎腰,態度恭敬而溫和。她對店員說了什麼,店員點了點頭,然後從櫃檯後面拿出了一個鞋盒,將那雙淺粉色的高跟鞋裝了進去。她買了。
他的唇角上揚了一點點。
她買了那雙鞋。那雙蝴蝶結夠大、珍珠夠亮、顏色夠粉的鞋。他記下了那雙鞋的樣子,淺粉色的緞面鞋面,鞋頭有一個大大的蝴蝶結,蝴蝶結的中心鑲嵌著一顆圓潤的白色珍珠。他會在心裡默默記住這雙鞋的編號,然後在她回家之後,打開全息屏幕,找到這雙鞋的商品信息,確認它的價格——不是因為他在乎錢,而是因為他想知道她今天花了多少錢。不是為了控制,而是為了滿足。滿足於「她花他的錢」這個事實。滿足於「她依賴他」這個事實。滿足於「她是他的」這個事實。
屏幕上,她接過店員遞過來的紙袋,轉身走出鞋店。她的腳步很輕快,淺紫色的裙擺在她走動的時候輕輕飄動,黑色的捲髮在肩上跳躍,淺紫色的蝴蝶結髮夾在陽光下閃了一下。她看起來很開心。她開心的時候,走路會不自覺地踮起腳尖,像一隻輕盈的蝴蝶。
他看著她走出鞋店的背影,金色的眼睛裡有什麼東西在翻湧。
她離他越來越遠了。
不是距離上的遠——她還在南半球,他還在北半球,距離從來沒有變過。但他感覺她離他越來越遠了。每一秒,每一幀畫面,每一個腳步,都在將她帶離他。他應該在她身邊的。他應該牽著她的手走進那家鞋店的,他應該坐在鞋店的沙發上看著她試穿每一雙鞋的,他應該在她拿起那隻淺粉色的高跟鞋時說「嬌嬌穿這雙好看」的,他應該在她做出決定的時候掏出那張沒有上限的黑卡遞給店員的。
他應該在她身邊。
但他不在。
因為他給了她「自由」。
該死的自由。
他的手指在扶手上猛地收緊,實木的扶手在他的掌心裡發出細微的、不堪重負的吱嘎聲。他的力道再大一點,這把椅子的扶手就會碎裂。他沒有再用力,因為他不想弄出聲音——不是怕吵到誰,書房裡只有他一個人。而是因為他不喜歡失控的感覺。他是整個星際最強大的男人,他的自製力是從最恐怖最慘無人道的訓練中磨礪出來的,他可以控制自己的每一個表情、每一個動作、每一個呼吸。他不會因為兩個小時見不到她就失控。
他不會。
他鬆開了扶手,往後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
書房裡很安靜。
安靜到他能聽到自己的心跳聲。咚、咚、咚、咚。沉穩有力,節奏分明。和她的心跳不一樣。她的心跳比他快得多,像一隻受驚的小兔子,輕輕一碰就會加速。他喜歡把耳朵貼在她胸口聽她的心跳,那種急促的、輕柔的、帶著她體溫的聲音,是他聽過最好聽的音樂。
他睜開眼睛,重新看向屏幕。
她已經走進了一家甜品店。
她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面前放著一塊草莓蛋糕和一杯熱牛奶。她用叉子切下一小塊蛋糕,送到嘴邊,張開小嘴,含住叉子,然後瞇起眼睛,露出一個滿足的笑容。那塊蛋糕看起來很好吃,草莓很新鮮,奶油很綿密,蛋糕體很鬆軟。她吃東西的樣子很可愛,小口小口地咬,咀嚼的時候腮幫子鼓鼓的,像一隻在囤糧食的倉鼠。
他看著她吃蛋糕的樣子,自己的喉結動了一下。
不是因為想吃蛋糕。
是因為想親她。
她吃完蛋糕之後嘴唇上會沾著奶油,粉紅色的嘴唇上沾著白色的奶油,看起來軟軟的、甜甜的。他會用拇指擦掉她嘴角的奶油,然後將拇指放進自己嘴裡。不是因為他喜歡吃奶油,而是因為那奶油沾過她的嘴唇,有她的味道。蘭花香和草莓味和奶油味混合在一起,是她獨有的、無法複製的味道。
他又閉上了眼睛。
兩個小時。
她出門才三十四分鐘。
還有八十六分鐘。
他在心裡默默地計算著時間。不是用時鐘,而是用心跳。他的心跳每分鐘大約六十次,八十六分鐘大約是五千一百六十次心跳。五千一百六十次心跳之後,她就會回到家,會撲進他懷裡,會用軟軟的聲音叫「爸爸」,會把今天買的東西一件一件拿出來給他看,會說「爸爸你看這個包包好漂亮」、「爸爸你看這雙鞋子好可愛」、「爸爸你看這個髮夾的蝴蝶結好大」。
五千一百六十次心跳。
他可以等。
他必須等。
因為這是她需要的。她需要偶爾出門,需要偶爾看到不一樣的風景,需要偶爾體驗「正常」的生活。他不能因為自己的佔有慾就把她鎖在莊園裡,不能因為自己的控制慾就把她的世界縮小到只剩他一個人。那樣對她不好。她的身體已經夠脆弱了,他不能在精神上再把她囚禁起來。
他知道。
他都知道。
但他還是討厭。
討厭她不在身邊的感覺。討厭懷裡空空的感覺。討厭空氣中沒有蘭花香味的感覺。討厭書房安靜得不像話的感覺。討厭自己。
他睜開眼睛,重新看向屏幕。
她已經吃完了蛋糕,正在喝牛奶。她用雙手捧著杯子,小口小口地喝,牛奶的白色液體沾在她的上唇,她伸出舌尖舔了一下。粉紅色的小舌頭從嘴唇之間伸出來,舔掉上唇的牛奶,然後縮回去。他的手指在扶手上收緊了。那個動作,她做起來天真無邪,沒有任何多餘的意思。她只是想把牛奶舔掉。但他看著那個動作,金色的眼睛裡有什麼東西在燃燒。焚龍火,在他體內翻湧,熾熱的、滾燙的、帶著毀滅一切意志的火焰。他想要她。不是「想」,是「渴」。像沙漠中瀕死的人渴求水,像黑暗中摸索的人渴求光,像被禁錮了千萬年的野獸渴求自由。他渴求她。
他的手指在扶手上猛地收緊,這一次,實木的扶手發出了一聲清脆的斷裂聲。一道裂紋從他手指的位置蔓延開來,貫穿了整個扶手。他低頭看了一眼那道裂紋,金色的眼睛裡沒有任何情緒。然後他鬆開手,將那隻扶手從椅子上掰了下來,隨手扔到一邊。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
陽光很好。蘭花很好。一切都很好。
但他不好。
他不好。
他想要她回來。現在。立刻。馬上。這個念頭像一根燒紅的鐵棍,從他的心臟插入,貫穿他的整個身體。痛,但不是那種讓人退縮的痛,而是那種讓人瘋狂的痛。他想要不顧一切地衝出家門,登上星艦,飛到南半球,飛到克羅諾斯,飛到眠星廣場,衝進那家甜品店,將她從椅子上撈起來,抱進懷裡,然後再也不放手。
但他沒有。
因為那是她需要的自由。
該死的自由。
他的額頭抵在窗玻璃上,冰涼的玻璃貼著他發燙的皮膚。他的金色眼睛透過玻璃看向遠方,看向南半球的方向。他的呼吸在玻璃上留下一小片霧氣,霧氣中隱約映出他的臉——俊美的、陰鬱的、壓抑著巨大風暴的臉。
他的手機——全息通訊終端——在口袋裡震動了一下。不是技術部門的報告,不是情報網絡的更新,而是安保系統的即時提示。他拿出來看了一眼。屏幕上顯示的是其中一個隱身保鏢發來的即時訊息:夫人遇到了一個陌生女性,對方試圖與夫人交談。保鏢已經介入,將對方隔離。夫人未受到驚嚇,情緒穩定。
他的手指在屏幕上停頓了一秒。陌生女性。試圖交談。他記住了。不是記住了這件事——這件事已經被保鏢解決了,沒有造成任何實際影響。他記住的是「有人試圖接近他的嬌嬌」這個事實。這個事實本身,就是一種罪。
他沒有回覆那條訊息,而是將終端重新放回口袋,然後抬起頭,看向窗外。
他的金色眼睛裡,溫柔的表面之下,是深不見底的、黑色的、沸騰的殺意。
兩個小時。
她出門才五十一分鐘。
還有六十九分鐘。
六十九分鐘。四千一百四十次心跳。四千一百四十次折磨。
他閉上了眼睛。
書房裡很安靜。
安靜到他能夠聽到自己的血液在血管裡流動的聲音,能夠聽到自己的細胞在身體裡分裂的聲音,能夠聽到時間一秒一秒流逝的聲音。
滴答。滴答。滴答。
每一秒都是一把刀,割在他的心上。
他在等。
等她回家。等她撲進他懷裡。等她叫他一聲「爸爸」。等她用軟軟的聲音說「我回來了」。等她踮起腳尖親吻他的臉頰。等她把手裡大大小小的紙袋交給他,然後一件一件地拿出來給我看,說「爸爸你看這個好漂亮」、「爸爸你看那個好可愛」。等她靠在他胸口,小手玩著他的鈕扣,呼吸均勻而綿長,慢慢睡著。
他在等。
他會等。
因為她是他的。永遠是他的。不管她去了哪裡,不管她離開多久,她都是他的。兩個小時,兩個月,兩年,兩百年——她永遠是他的。
他的手指在身側收緊,指甲嵌進掌心裡,留下淺淺的月牙形印記。
他低下頭,看著掌心裡那些印記,金色的眼睛裡閃過一抹暗光。
然後他笑了。
那個笑容很輕很淺,但帶著一種讓人從骨子裡感到恐懼的冰冷。
還有六十九分鐘。
他會等。
但等她把今天買的東西全部展示完、吃過晚飯、洗過澡、換上睡裙、躺進被窩、在他懷裡睡著之後——他會打開那份今天所有接近過她的人員名單,一條一條地審閱,一個一個地決定他們的命運。不是因為他們做錯了什麼。而是因為他們離她太近了。這就是他們的罪。
他轉身,走回書桌後面,坐在那把扶手斷了一邊的椅子上,重新打開全息屏幕。
屏幕上的她正在一家服裝店裡,手裡拿著一條淺粉色的裙子,對著鏡子比劃。她的表情很認真,七彩的瞳孔在鏡子裡流轉著夢幻般的光澤,嘴角微微上揚,看起來很開心。
他看著她,金色的眼睛裡終於有了一絲溫柔。
那溫柔很短暫,像是一閃而逝的流星。但它存在過。在這個陰鬱的、壓抑的、充滿殺意的書房裡,在這一刻,因為她的笑容,他感受到了一瞬間的、真正的、發自內心的溫柔。
「嬌嬌。」
他低聲叫了她的名字。聲音低得幾乎聽不見,像是從靈魂深處發出的一聲嘆息。
「快點回來。」
屏幕上的她當然聽不到。她還在試穿那條淺粉色的裙子,對著鏡子轉圈,裙擺揚起來,像一朵盛開的花。
他看著她,金色的眼睛裡只有她。
時間還在流逝。
滴答。滴答。滴答。
他在等。
他會等。
因為她是他的。永遠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