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拜六那天,我在新竹陪小范。他難得沒表演,我們窩在小套房裡,他彈吉他給我聽,寡言的他偶爾會低聲哼唱幾句,聲音像夜裡的風,輕輕撫過我心裡的裂縫。
我試著假裝一切都好,笑得像從前那個無憂無慮的古賀婕,可手機一震,林植恩的來電像刀子一樣刺進來。
他吼著逼我回去,語氣裡滿是扭曲的得意。我咬緊牙,又編了個理由,離開,心裡像被掏空。
門一打開,林植恩站在那裡,臉上的疤在燈光下像一道乾涸的血河。我面無表情地看著他,沒說一句話,直接把衣服脫光,一件一件落在地板上,像剝掉最後一層尊嚴。
我自己走向床上,拿起那條粉紅色的狗項圈,喀一聲套在脖子上。勒住的感覺已經熟悉得像呼吸。
林植恩愣了一下,隨即拍手叫好,聲音興奮得發顫:「好乖!真的是聰明的狗狗,自己學會了。」
他又侵犯了我一次。粗魯、急促,像在發洩所有自卑與怨恨。我閉著眼,感覺身體像一具空殼,任由他進出。萬念俱灰中,小荳曾經說過的那句話突然浮上來:「準備好接受報應吧!」
一語成讖。
沒錯,這正是報應。我本來擁有一個正常的人生,但這一年多來,被我一步一步地摧毀了,從那一夜開始,我墮落了……我甘願當個淫娃、被慾望征服,我徹底毀了我自己……這些骯髒的印記,已經烙印在我身上。
我終於清醒,發現自己錯得太離譜……可是,我卻不能甩掉已經發生的一切,那夜夜自願被男人壓在身下淫叫到高潮的人,是我,那不顧自己男友而在別的男人面前寬衣解帶的人,是我。
我好後悔……想徹底抹去一切,唯獨金哲……我怎麼也不願意他在我生命中消失。我蠢死了!怎麼會愛上一個砲友,陪著他在慾海沉浮,讓自己……變得好醜陋……
未來該怎麼辦?所有一切都已是事實了,那一夜以前,我是個單純守節的女人,那一夜以後,我是個噁心骯髒的賤女人……被男人當成母狗幹……我真的受不了了,這一生徹底地毀了,再也回不去了。
更糟的是,如今我被當成玩偶操弄,我害怕心愛的人、身旁的好友們,知道我的所有一切,那將是我無法承受的痛,我擺脫不了的,要嘛,我繼續過這地獄般的生活,要嘛,一切崩塌。
我心中突然決絕,響起一個念頭:
小荳,等我。
林植恩射完後,我機械地穿上衣服,手指冰冷得像死人。
他靠在床頭,喘著氣,語氣帶著嘲弄:「今天……怎麼這麼急著走?沒有問主人……想不想第二次呢?」
我不理他,像喪屍般轉身就走。
「學姊!」他在我身後大叫,聲音裡夾雜著慌亂與憤怒。
我直接奔跑,腳步踉蹌,卻沒停下。跑到樓梯口時,我回頭大吼一句:「照片要傳就傳吧!」
我不想活了,結束這一切吧!用我的生命,贖罪。
我跑了好久,跑到小范留給我的租屋樓下。
電梯上到七樓,我打開房門。
房內的物品整齊地擺放著,吉他靠在牆角,小范的樂譜散在桌上,彷彿這世界什麼都沒有發生過。當初在這個房間裡與小范互動的種種——他寡言地抱我入睡、我們在床上親吻到喘不過氣、他在我耳邊低喃「我愛妳」——一一浮現。
可過一下子,我又想到金哲。那個壞壞笑著把我壓在牆上、用18公分的老二讓我顫抖到哭出來的男人。投入他的懷抱,是我這輩子最不應該做的事,但是……若再讓我選一次,我肯定還是會再錯一次。
算了,人生只有一次,我不後悔……但我也沒辦法帶著恥辱跟愧疚,繼續過這一生了。
我搬了一張塑膠椅,走到陽台。
踩上去,往下望。
好高,當初金哲怎麼那麼輕鬆就敢翻過護欄?
我一隻腳踩上護欄,風吹過我的長髮,像在催促。
林植恩猙獰的臉彷彿還在眼前,一次又一次地被他侵犯,我成了一個低賤的狗。我再也不是那個人人稱羨的女生,當一切被揭開時,我將會是最低賤的賤貨吧。
金哲會覺得自己很可笑——白痴,竟然想娶我。
小范會用沉默地把我推開,他那麼正直,怎麼能容忍一個被玷汙的我。
嘉鈺會嫌棄我,在天上的小荳,對不起,當初我沒聽妳的勸,遠離林植恩。
小荳,我好想妳……妳可以來接我嗎?
我另外一隻腳也蹬上護欄。
閉上眼睛,腳站不穩。
在微風吹拂下,我往前一傾。
最後一個念頭,竟然只有金哲。
那晚我們在這陽台上驚險刺激地做愛,他把我壓在欄杆上,夜風吹拂我的乳頭,我抖著高潮,那晚的月亮好美,讓我沉醉不已。今晚,月亮還是一樣美。
再見了,我深愛的壞渣男。
「白痴!這一切都是你害的!但我好真的真的愛你!」我吼著,同時感受重力用力拉著我向下墜。
一隻手突然抓住我的手臂,那熟悉的觸感像一道電流竄過全身——溫熱、有力、帶著一點薰衣草的味道。
「哲!」
他用力把我從護欄邊拉回陽台,下一秒就把我緊緊擁入懷裡。他的胸膛起伏得厲害,像剛跑完一場不要命的賽跑,呼吸噴在我耳邊,燙得我心臟發顫。
我愣住,聲音在抖:「怎麼會?你怎麼會來?」
金哲把我抱得更緊,下巴抵著我的額頭,聲音低啞卻帶著一點哽咽:「我騎車去買晚餐,看到妳哭著從路上跑過去,我就跟過來了……到底怎麼回事?妳如果再這樣什麼事都不跟我說,我第一個先跳下去。」
「呵……」一個陰冷的笑聲從門口傳來,像毒蛇吐信。
金哲猛地轉頭,大吼:「林植恩!」
林植恩靠在門框上,臉上的疤在走廊燈光下像一道扭曲的裂痕。他咧開嘴,笑得更陰森。
「你的臉是怎麼回事?」金哲驚訝地問。
林植恩的眼神更陰森,聲音從牙縫擠出:「古賀婕的傑作啊,她的作品還不只這些勒。來來來,我傳給你看。」
林植恩拿起手機,快速操作。金哲身上的手機‘‘line’’了好幾聲,但他連看都沒看一眼,只是死死盯著林植恩。
金哲轉頭看我,眼神複雜得像暴風雨前的海:「我知道怎麼回事了。妳被林植恩強暴了?」
林植恩插話,語氣扭曲得像在炫耀:「強暴?妳知道勾引我交出處男初夜的人是她嗎?」
金哲轉頭看我,瞳孔微微放大。
我再也不想偽裝了,聲音輕得像風中殘燭:「沒錯,是我。」
我往後退了幾步,心想金哲此刻一定很想離我遠一點吧?一定覺得我髒、覺得我賤。可他卻伸出手,一把拉住我的手腕,指尖用力到發疼,卻溫暖得讓我差點哭出來。
林植恩冷笑著拿起手機:「接下來,我要傳給范澤義囉。」
金哲突然轉身,抓起靠在牆邊的拖把,像揮棒球棒一樣甩出去。拖把柄正中林植恩的膝蓋,他痛得跪地,手機脫手飛出。
金哲撲過去,一把抓住手機。
林植恩惡狠狠地踩上金哲的手背,金哲痛得大叫一聲,但下一秒,他手用力一抬,林植恩整個人往後摔倒,跌坐在門口,發出悶響。
金哲喘著氣,把手機丟給我:「小奈,接著。」
他轉頭盯著林植恩,聲音冷得像刀:「小奈的表情不會說謊。我不管之前是怎樣,這陣子她失魂落魄,就是因為你強暴她。」
金哲從口袋拿出手機,鏡頭對準林植恩按了幾下,然後把螢幕轉向林植恩:「這些照片,就是最好的證據。」
林植恩掙扎站起來,嘴角還掛著血絲,卻笑得更猙獰:「證據?當我不懂法律嗎?這幾張……照片看得出來……她是非自願的嗎?我就是要用我手上的照片折磨她,強暴到她崩潰,怎樣?」
金哲突然再次按下手機,林植恩剛才那句話原封不動地從手機裡傳出來:「我就是要用手上的照片折磨她,強暴到她崩潰,怎樣?」
原來剛剛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下,金哲不是拍照,而是按下錄音。
林植恩臉色瞬間煞白,撲向金哲:「給我刪掉!」
金哲側身一閃,林植恩撲空。他一個手刀拍向林植恩的背,林植恩往前傾倒。金哲順勢一腳上踢,林植恩整個人飛向梳妝台,重重撞上,台上的瓶瓶罐罐震落一地,碎裂聲像煙火在房間裡炸開。
「跑!」金哲拉著我的手往外跑,邊跑邊喘著氣說:「妳怎麼不驚訝我這麼厲害?我小時候學過空手道耶!」
我不發一語,只是緊緊握住他的手,指甲陷入他的掌心,像怕一鬆手,他就消失了。
我們坐計程車一路直奔警察局。
金哲牽著我進筆錄室前,停下腳步,低頭看著我,聲音輕柔得像在哄小孩:「妳決定好要說出一切了嗎?」
我點點頭,眼淚終於忍不住掉下來。
承辦員警剛好是當初在九份跟蹤我們的矮胖子——曹達華。
他看著我們,眼神複雜,卻沒多說什麼。
我坐在桌前,娓娓道來跟林植恩之間的一切:從一開始是我主動,到後來被他用照片脅迫、用藥迷昏、強暴、拍下證據、逼我戴項圈……我說得聲音發抖,卻沒停下。
金哲坐在旁邊,一句話沒插,只是握著我的手,指尖微微顫抖。
曹達華聽完,立刻派人去租屋處抓捕林植恩。他轉頭看我,語氣平穩:「嫌犯手機中所有您的照片,警方會封存為證據,不用擔心會再外流。」
我點點頭,喉嚨哽得說不出話。
臨走之前,曹達華卻突然對金哲說:「還有一件事……金哲,那個演算法程式,就算過了一年多,他們還是不會放棄的,那一夜……你是唯一一個曾經寫出那個程式的人,只有你知道報告藏在哪,這一切不會就此結束的,你今後自己小心一點。」
金哲輕佻地笑了,頭也不回地揮揮手:「謝了!」
我們從警局離開時,已經是半夜了。街燈昏黃得像快熄滅的燭火,計程車在深夜的中壢街頭緩緩滑行,車窗外偶爾閃過的霓虹,像一場沒人參加的派對,孤獨又刺眼。
一路上,我們誰都沒開口。金哲的手伸過來,想碰我的指尖,我本能地縮回,掌心冰冷得像死人的皮膚。我沒有臉再跟他牽手——那雙曾經撫過我全身、讓我顫抖到哭出聲的手,如今我只覺得髒。
到他家樓下的人行道時,我停下腳步,抬頭看他。他的眼神還是那樣,帶著一點壞壞的笑,一點溫柔,一點疲憊,跟以前沒有什麼不一樣。可我卻覺得,那雙眼睛在看一具屍體。
我低聲說,聲音乾澀得像被砂紙磨過:「不用演了,我很噁心我知道。」
金哲搖頭,聲音低沉卻堅定:「沒有演。過去都過去了,我不覺得妳很噁心。」
我苦笑,眼淚在眼眶打轉:「不要再騙人了。那天你都說了你的想法,我跟林植恩上的話,會讓你噁心到吐,你現在明明很生氣,很討厭我,為什麼不承認?」
他突然怒吼一聲:「幹!」
寧靜的深夜裡,這一聲像炸彈,彷彿將附近所有睡著的人都吵醒了。路燈下的影子被拉得長長的,像兩條斷裂的線。
我喘著氣,聲音顫抖:「我決定了,我要跟小范結婚。」
「什麼?!」他的聲音顫抖。
我告訴他:「我太髒了,配不上你。至少小范還不知道這一切,我打算重新開始,忘記從去年9月26日開始的所有一切。」
金哲盯著我,眼睛紅了:「小奈……妳聽我說……我是生氣沒錯,但我絕對不是嫌棄妳。過去都過去了,我愛妳……不會改變。」
我搖頭,淚水滑落,順著臉頰滴在領口:「你問問自己的內心,真的過得去嗎?」
他反問我,聲音像被什麼東西卡住:「那妳也問問自己的內心,真的想跟小范過一輩子嗎?」
我流著淚看著他,伸手摸上他的臉龐。那張曾經讓我心動到發抖的臉,如今觸感卻像刀刃,割得我掌心生疼。
我對著他說:「沒錯!」
我內心說著:我愛你,但沒辦法繼續愛你了。
我轉頭就走,不敢回頭。
這是我最後一次機會了。
我狠下心地一直走,一直走。遠遠傳來金哲的大喊聲,像夜風裡最後一聲嘶吼:「古賀婕!永遠不要違背妳的真心!」
我永遠記得分開的那一天,12月27日的深夜裡,氣溫只有7度,天空降下毛毛細雨,像無數細針刺進我的皮膚。
我用大衣裹緊身體,卻還是冷得發抖。淚水混著雨水,順著臉頰往下流,滴在人行道的裂縫裡,像一場無聲的葬禮。
我走過熟悉的巷子,走過我們曾經牽手散步的公園,走過那家我們半夜偷溜去買宵夜的便利商店。每一處都像在嘲笑我——妳曾經那麼燦爛,如今卻像一朵被雨打殘的玫瑰,花瓣零落,莖幹折斷,連最後一點香氣都散盡了。
我從此將回小范身邊,假裝什麼都沒發生,假裝我還是那個純潔的古賀婕。
可每走一步,金哲最後那句話就像回音,在我腦海裡反覆撞擊:
永遠不要違背妳的真心。
真心?
我的真心早就碎成一片一片,灑在林植恩的床上、灑在警察局的筆錄室、灑在這條冰冷的街上。
剩下的,只有空洞,和對他的愛——那種愛得太深、太痛、太卑微的愛,如今卻成了我最沉重的枷鎖。
雨越下越大,我停在路邊,抱著自己蹲下來。
胸部在濕透的大衣下顫抖,像在為曾經的我哭泣。
我低聲呢喃,像在對自己說,也像在對夜空說:
金哲,對不起。
我愛你,可我真的……配不上你了。
深夜的中壢,像一場永不醒來的夢。
而我,就在這夢裡,慢慢走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