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打敗葡國以後,明朝延續對香港的管治。
直到1644年,明朝最後一個皇帝明思宗於煤山自縊殉國,滿清入關,政權易手,清政府繼承明朝對中原的統治,香港也隨之成為清朝的管轄範圍內。
雖然滿人已入主中原,但漢人被少數民族統治,難免心裏不平衡,「人心思明」,在全國各地,尤其是南部,仍有一些「反清復明」的政治運動。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清朝要求漢人「薙髮留辮」,你們有看過清朝裝古裝劇嗎?清朝男人皆要剃光頭的前半部分,然後頭的後半部分需留有一條長辮垂下,明朝人民很多都是接受不了。
「我們中原漢人為什麼要跟從你們這些蠻夷之邦的做法?」
清朝也意識到,漢人的自尊心很強。
「唯有強硬推行吧!」
順治二年(1645年),即清人入主中原的第二年,清廷下達軍令「各處文武軍民,盡令剃髮,儻有不從,以軍法從事」。
當時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的口號流傳。
儘管如此,很多漢人也不願輕易屈服就範,所以便出現了「頭可斷、髮絕不可剃」、「八十日帶髮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十萬人同心死義,留大明三百里江山」等浩然正氣的說話。
話是說得動聽,慷慨激昂,激動人心。
但下場往往是悲慘的。
這些抗爭,對清朝來說,絕對是越過紅線。
什麼「嘉定三屠」、「江陰八十一日」、「揚州十日」,全都是漢人反抗清人後的悲慘下場!
「你以為你這樣對我們,我們就會怕了你嗎?」
確實,在滿清入關後,中國南部便出現了與清朝分庭抗禮的南明政權。
鄭成功看準時勢,於順治十六年(1659年),率領十七萬大軍,進軍江南,擬奪回朱元璋立國時的首都南京(時稱江寧)。
可惜,清兵過於勇猛,鄭成功只好退守廈門,後佔領了金門、廈門、銅山、南澳等沿海地,繼續進行反清活動。
北伐南京失敗後,鄭成功內部元氣大傷,鄭成功需要解決後勤補給問題,並要有一個相對穩定的根據地進行生產和復原工作。
當時,台灣正被荷蘭人所佔領。
這群荷蘭人也不是好相處的,鄭成功的商船航行到遠處進行貿易時,荷蘭人常劫奪鄭氏和海外華人到東南亞的商船。
忍無可忍。
鄭成功命人發信給佔領荷蘭的負責人:
「此地非爾所有,乃前太師練兵之所。今藩主前來,是復其故土!」(《與荷蘭守將書》)
永曆十五年(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鄭成功親率將士二萬五千、戰船數百艘,自金門料羅灣出發,經澎湖向臺灣進軍。
僅僅過了不足一年,即永曆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662年2月9日),荷蘭投降,退出台灣。
鄭成功佔領台灣後繼續組織反清活動。
這次輪到清廷忍無可忍。
早在順治十三年(1656年)六月,清廷就已頒布「禁海令」:
「嚴禁商民船隻私自出海,有將一切糧食、貨物等項與逆賊貿易者。」(《嚴禁商民船隻私自出海貿易敕諭》)
香港的漁民無法出海捕魚,叫苦連天。
而在順治十八年(1661年),亦即鄭成功攻佔台灣的那一年,清廷頒佈了「遷界令」。
簡單來說,該命令是要求山東至廣東沿海居民遷入內地。
清廷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要切斷沿海居民援助和接濟明鄭勢力,讓其勢力瓦解!
一次遷界仍不足夠,清廷在康熙三年(1664年)、康熙十八年(1679年)再次頒佈「遷界令」。
說來容易,但這對沿海一帶的居民來說絕對是不好受的。
怎麼講呢?
就像你今天住在香港,突然中央政府命令你,要你離開家園,搬遷到內陸地區居住。
今天的你或許可以乘搭高鐵回國,或者乘飛機去別的地方,但放在數百年前,你只能徒步或乘馬車遷移。
當時的香港人,要遷離家園至少三十里或五十里!
非常難受!
清廷的政令來得突然,很多人都沒有心理準備。即使有準備,當時的硬件也無法來得及配合這麼急促的遷移。
我們看看史書怎樣記載:
「康熙元年,(即1662年)二月,突有內遷人民之政令⋯⋯令沿海之人民向內地遷徙五十里,以斷絕接濟台灣之患。
而後麾兵折界,下令三日內盡夷其地,空其軍民,棄貲攜累,倉卒奔逃,野處露棲。
死亡載道者,以數十萬計。」(《廣東新語》)
遷徙的過程中,往往伴隨著飢荒、糧食不足,或是身體虛脫、水土不服,或是遭遇山賊強盜、惡劣天氣,能夠沒穿沒爛移到內陸的人,已是非常幸運。
香港蒲崗村(今香港彩虹道遊樂場一帶)的林氏族人,曾記載「遷界令」對當時居民的影響:
「初遷,愚民不識何故。
肯去者,一去,離妻丟子,各人手足之親;
不肯去者,押遷之官,遂行「逆旨」誅戮,甚至亡家滅族,每每出之無辜,有移無歸,死於不得其所者,不知如許。」(張瑞威:《宗族的聯合與分歧:竹園蒲崗林氏編修族譜原因探微》)
去是死,不去也是死。
這群香港人很苦啊!
當他們回到大陸時,下一步會想,什麼時候可以返回家園呢?
不好意思,他們想多了。
因為他們已經沒有家。
他們離開的時候,清廷會把其房屋焚毀,這是為了杜絕鄭氏到沿海地區掠取物資。
好吧,這群香港人好不容易在內陸地區安置好生活。
然後清廷在康熙八年(1669年),也即是實行遷界令後五年,實行復界,允許他們回家。
縱使家園被焚毀,但家始終是家,這些香港人不少也選擇回港生活。
他們重建房屋,經營生活,營營役役,默默耕耘。
過了沒有十年,命運女神再一次跟他們開玩笑。
「請你們再次離開吧!」
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廷再次要求遷界,他們新置的房屋再度被焚毀,新的生活再度被破壞。
苦不堪言!
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軍平定台灣後,才再次宣布「展界」。
香港人再一次回到香港。
那有什麼用?你搞到香港已經不是香港了。
遷界令以前,香港人很多都從事製鹽業和種香業。
這樣被你左遷右遷,一搞就搞了幾十年,百業俱廢,新遷入的人怎知道製鹽種香?
很明顯的例子,就是在九龍的官富場(今今九龍東部,即尖沙嘴至茶果嶺之間一帶)為官方鹽場,由宋朝開始設置,但因清朝遷界令而停運。
復界後,遷來的居民不會煮鹽,鹽場無法恢復以往的盛況,最終被廢置。
至於種香業,這裏指的「香」便是土沉香樹。
這裏順便介紹「香港」的由來。
在宋朝,香港的新界瀝源(今沙田)及沙螺灣(今大嶼山西面)大量種植土沉香,並將土沉香的產品—「莞香」(琥珀狀、半透明的香塊)運送到石排灣(今香港仔)出口到世界各地。(羅香林:《一八四二年以前之香港及其對外交通》)
石排灣是販運「莞香」的港口,故被稱為「香港」。
後來外國人來到當地,問當地人這個島叫什麼名字,石排灣的人以為他們是在問石排灣,便答了「香港」。
外國人卻以為「香港」是指整個島,這便是「香港」的由來。
但這麼重要的「種香業」卻在遷界令後式微!
「新移民」什麼都不懂,但也是要生活的,便回歸基本步,從事漁獵、農耕和打石等行業。
香港的製鹽業和種香業,就這樣步入歷史舞台!
另一邊廂。
復界後的香港,反而多了人投入漁業。
「赤柱村是全島最大及最重要的村落……共有房屋及商舖一百八十間……居民從事農耕、商業及醃曬鹹魚,約有農田六十畝……常有為數三百五十多艘大小船艇在此停泊。」(Johnston, A.R., “A Note on the Island of Hong Kong”, Hong Kong Almanack and Directory for 1846, (Hong Kong: The China Mail, 1846))
香港的確有出海捕魚的優勢,果然上帝為你關了一扇門,會為你打開另一扇門。
香港人唯有樂觀地面對吧!
這幾十年,沿海的香港人就是為了遷就政權而犧牲了生活。原來,打不死的「獅子山下精神」,在數百年前的香港人就已經擁有着,然後傳承至我們的血脈。
我們向你們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