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後,我媽為胖豬生了一隻小胖豬,叫何又希,女生的,我媽說是再次的希望,再次的人生,好老土。
不過我爸卻喜歡得不得了,整天抱在手,看到我直想把這小嬰兒掉出街。
四歲的小胖豬何又希來到我家裡,整天都叫我的爸爸做爸爸,小胖豬你別亂叫呀,這是我的,你的不在這裡,再亂叫的就把你掉出去垃圾房。
七歲的何又希說要嫁給我的爸爸,我馬上把她掉出了門口,由她哭天喊地,也不準她再進我的家。
爸爸急得把我打了一身,我也不放人進來。
我說:「你跟我結婚我就放她進來。」
爸爸急得連思考都沒有:「結婚就結婚,別關她再外面。」
就這樣,33歲的我,跟49歲的爸爸於1993年在丹麥登記合法婚姻,雖然法律的保障是有限,但我對他的愛是無限。
今年我巳經64歲了,而我的爸爸於2024年11月逝世,終年80歲。
我曾經答應過他,如果他死後我必須活下去,這個承諾我必不反悔,因為我要用我的餘生來回味跟他的一點一滴。
但另找伴侶就算了,不說我的年齡,只說我的心也容納不到別人。
爸爸,答應我,你一定要等我,我希望你下一次張眼,看到的依然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