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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哨兵不乖_分節閱讀_229
而再一次用四肢奔跑,周允感受到的,是自由。

他甚至想再快一點,再快一點,把身上唯一一樣甩不掉的人類標簽甩掉,周允,他不應該有名字,狼就是狼,狼不需要名字。

跟著狼群,他跑得比兩條腿跑起來還要快。

現在狼群的頭狼,已經換成了另外一匹。

如果沒猜錯,這一匹應該是曾經那匹頭狼的兒子,它同樣是深灰色,接近了黑,卻在自己抱起宋撿的那一瞬間,用鼻子聞了聞宋撿。

它認識宋撿。

它可能就是在小帳篷裡出生的幼崽,貼著宋撿長大,在睜開眼睛之後,宋撿是它看到的第一個人類。

越跑越遠,周允越跑越快,這些年他坐在人類的車裡、運輸機裡,住在臨時據點和移動基地裡,從來不曾這樣奔跑過。

覺醒之後,那些人用馴獸的方式,暫時馴服了自己,給自己佩戴了電擊項圈,避免自己掙脫,傷人,去尋找宋撿。

現在,他回到了自己的領地,再也沒有人能傷害他。

終於,周允跟隨狼群,跑到了一片裂谷的邊緣。荒漠的風吹著他,如同撫摸。大量崖蜜嵌在裂谷的中高部,他攀上去,再從最高處往下爬,小心地,將手和腳放在陡峭的石塊上,石縫中。

人類不可能如履平地的山崖,在他的眼裡,就是一片平沙。周允快速地找到了崖蜜,一隻手抓著裂谷凸出來的石尖,兩隻腳往下踹,把半米多長的崖蜜,踹了下去。手邊還有一個小一些的蜂巢,他等不及了,攀著裂谷的邊緣,抓起來大口地吃。

粘稠的蜜沾得他滿手都是,滿嘴都是。

周允大口地吃。

山蜂成群地飛了出來。

周允耐心等待山蜂飛散。

營地邊緣,張牧看著狼群跑遠,周允也跟著狼群跑遠,他知道,狼崽子已經回來了。

他撿起了周允的製服、皮靴、皮帶,現在狼崽子終於有了人類的名字,叫周允。

周允,一個很不像狼的名字。

他的回歸,仍舊帶給流民營地一片擔憂。七年前的那些流民剩下不多,因為流民是移動的。

新出生的孩子也很多,他們更不可能認識狼崽子。那些孩子最大的才七歲,自然不知道在他們降生之前,這片沙漠裡有一個荒漠狼養大的男孩兒,撿了一個漂亮的小瞎子。

就算告訴他們,那些孩子也只會當作傳說。

這些年,狼群跟隨營地轉移,徘徊在營地邊緣,它們用保護營地作為交換,換取轉移時進入地下掩體的資格。

曾經張牧也認為狼群沒有這麽高的智商,現在他終於肯承認自己大錯特錯,荒漠狼是有智慧的生物,也更重情義。

只是營地裡的人,特別是新出生的孩子,更害怕這群狼了。沒有狼崽子作為中間人,狼群不再親近人類。

新加入的流民和新出生的孩子,都不怎麽喜歡狼群。他們不知道狼群的故事,在他們眼裡,狼群只是野生動物。

那一年,狼崽子帶著小瞎子走了,再也沒有人知道他們去了哪裡。他們也把狼群的故事帶走,帶進了沙漠最深處。

可是後來,他們的狼和馬跑了回來,還帶回來了他們搭帳篷的東西。

張牧一直沒敢往那方面想,只有夜深人靜時琢磨過,兩個小孩兒怕是死在沙漠裡了。

可沒想到,竟然他們是覺醒了,還去了移動基地。

他們和自己已經不一樣了,他們是哨兵和向導,不再是普通的人。

可是再不普通,一群狼仍舊可以把狼崽子打回原形。無論他穿多少衣服,學會了多少人類的句子,他還是狼,從來都不想當人。

他拿著周允的衣服,進了正在動手術的小帳篷。

自己的兒子正在忙,正給兒子當助手的人,是正大著肚子的女兒張靈。

那年,兩個失去母親的孩子都快速長大了,明白了光靠躲避狂風暴不能夠保證性命,還需要學習移動基地的知識。

比如種植,比如醫術,否則流民永遠是荒漠裡的沙子,被風吹得四處飄蕩,很容易死去。

張藝和張靈都戴著手套、口罩,藥物和手術工具都是和哨兵們換來的,曾經,一場小小的闌尾炎就奪走了母親的性命,現在他們已經可以熟練地做闌尾手術了,救活過不少人。

小帳篷裡除了煤油燈,還有消毒用的電池燈。他們都沒上過學,但是通過這七年的學習,知道了疾病和病毒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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