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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發財在宋朝》升官發財在宋朝_分節閱讀_768
事情發展至此,李元昊不可能不清楚,手裡這個叫王欽若的籌碼非但不能讓他有跟宋廷談判的分量,除了激怒那個脾氣軟乎乎的宋主,和一乾文臣外,換取不來任何好處。

他能那般順利擄走對方,保不準也是那個陰險狡詐的陸辭當初蓄意為之。

既然現在有心同宋廷修好,再留這麽個人在手上,就既費糧食,又顯麻煩了。

就如他手底下那拿下得輕松,卻猶如雞肋一般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吐蕃城池一樣,除了要浪費兵力去守、又提供不了任何收益外,也就剩個名頭好聽。

還不如全推到大宋那頭去,看宋廷如何應對。

要是大宋貪婪,真要收下這份大禮,那有心收復失土的唃廝囉斷然忍不下這口氣,勢必要與宋人撕毀盟約,兵戈相向;若是大宋窩囊,送到嘴邊的肥肉都不敢吃,選擇將城池歸還於唃廝囉,心裡也難免梗上一根刺,不上不下。

只要宋人與吐蕃人不複現在的親密交好,他便有喘息功夫,專心防備虎視眈眈的大遼。

經朱說這麽一提醒,滕宗諒又想起了昨天才讓人護送回京、比從前要圓潤了一大圈,連脖頸上的瘤子都被肉給淹了大半的王欽若,不由搖了搖頭。

……人在敵營,也不知他是怎麽吃這麽胖的。

作者有話要說:注釋:

1.告身

宋朝的官員任命書,叫作“告身”。根據授官形式的不同,宋朝告身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製授告身,通常由皇帝授命、翰林學士製詞,用於對執政大臣的任命;一是敕授告身,由中書舍人草擬敕命、宰相機構直接除授,一般用於對中級官員的任命;一是奏授告身,由吏部注擬、尚書省具鈔上奏,以禦畫奏鈔授官,用於對中下層官員的程序性的轉官。

2.任命流程

宋代人事任命程序

在《司馬伋告身》上的“侍中”與“中書令”簽名處,都填上“闕”字;作為副宰相的參知政事魏杞、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蔣芾二人,則代表相權在告身上簽字(第一、二個簽名),表明發布這次敕命的機構是宰相(而不是皇室)。依照宋製,盡管所有的詔敕都以皇帝的名義頒發,但必須經宰相副署,由宰相機構發布,才能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用宋人的話來說,“凡製敕所出,必自宰相”;“非經二府者,不得施行。

理論上皇帝可以繞過宰相,直接下詔給某人封官,即“禦筆”“手詔”,但這類手詔往往會受到臣下抵製,甚至被宰相扣留下來,不予頒行。

《司馬伋告身》上的第三個簽名“權給事中陳岩肖”,是這次敕命的審核人。宋朝的給事中擁有封駁敕書的法定權力,如果陳岩肖認為朝廷對司馬伋的任命極不合適,他完全可以拒絕在敕書上簽字,封還敕書。

四個簽名“中書舍人王曮”,則是任命司馬伋的敕書宣行人。依宋朝體制,中書舍人如果不同意此次任命,也有權拒絕宣行;而如果中書舍人不宣行,敕書便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任命司馬伋的敕書是南宋乾道二年(1166)八月二十八日起草的,在完成了審核、宣行的程序後,於“八月三十日午時”送達負責執行的尚書省。第五個簽名“都事時宗傅”就是接收這份敕書的尚書省行政助理,然後他將敕書送到上司“左司員外郎史正志”處,史正志也留下了簽名,即告身上的第六個簽名。

為副宰相的魏杞與蔣芾此時又代表宰相機構,再次在敕書上書銜署名——第七與第八個簽名。

宰相機構代表簽字後,這份對司馬伋的任命敕書又下發到吏部。由於當時吏部尚書與吏部侍郎均闕員,便由“禮部侍郎權吏部尚書周執羔”與“權工部侍郎兼權吏部侍郎”(此處名字辨識不清)簽字(第九與第十個簽名)。

至此,任命司馬伋的敕書走完了全部的政治程序,正式生效,可以送“官告院”製作告身了。——但是,且慢。如果這個時候還有人反對對司馬伋的任命,有沒有合法的途徑阻止司馬伋走馬上任?有。通過台諫官追繳敕書。

宋朝的告身一般以綾錦書寫,盛以錦囊,由官告院製作。《司馬伋告身》上面的最後幾個簽名:“主事楊安澤”“權員外郎李彥穎”“令史田允升”“書令史陳士美”,都是製作這份告身的官告院官吏。文末押印的“主管院”,其實就是官告院。

3.製作時間

《司馬伋告身》製作出來的時間為“乾道二年八月三十日”,距中書舍人起草任命狀之時,不過兩三天。可以看出來,盡管宋政府對一位官員的任命需要走非常繁複的程序,但工作效率看來並不算低,三天下來,便將全部程序走完了。當然,這一判斷只針對《司馬伋告身》這份樣本而言,並非全稱判斷。

4.共用告身

《呂祖謙告身》是呂祖謙與黃洽共用的任命狀,當時兩人同在秘書省任職,同時獲得升遷。按南宋慣例,對中下層官員的任命,可以若乾人共用一份告身。

5.宣麻:(因為沒找到禦史大夫也需宣麻,就給陸辭跳過了這一步驟)

按宋代禮製,凡重大的人事任免,如“每命親王、宰臣、使相、樞密使、西京留守、節度使”,由翰林學士起草製書,然後還有一套隆重的禮儀,叫作“宣麻”。宣麻即宣讀製書,“翰林規製,自妃後、皇太子、親王、公主、宰相、樞密、節度使並降製,用白麻紙書”,因此宋人常常以“白麻”指稱製書。由中書舍人起草的外製誥命,則通常用黃麻紙書寫,所以宋人也常以“黃麻”指代外製誥命。

宣麻的過程大致如右:翰林學士根據詞頭製詞完畢,進呈禦畫,繕抄在白麻卷上,放入箱內,由內侍送至宣麻的地點文德殿,交給閤門使。與此同時,禦史台也召集文武百武至文德殿“聽麻”。宣麻儀式開始,眾官“俟文德殿立班,門使引製案置於庭,宣付中書、門下,宰相跪受,複位,以授通事舍人,赴宣製位唱名訖,奉詣宰相,宰相受之,付所司”。也就是說,在重大人事任免的宣麻儀典上,宰相要代表政府跪受製書,其他官員則“拜舞,然後退”

非重大人事任免的宣麻,宰相、樞密使均不用前往聽麻,只需輪值的參知政事(副宰相)一員押麻而已。聽麻完畢,百官也不行拜禮。

宣麻之後,如果台諫官對於該次人事任命沒有什麽異議,製書或誥命便可送中書出敕、門下審核,如果門下省的給事中沒有封駁,則進入製作告身的技術流程。白麻製書製成官告,即製授告身。黃麻誥命製成官告,即敕授告身。告身一般寄放於門司,由獲得任命的當事人赴門司領受,或者由通進銀台司下發。

6.上表推辭

以宋朝的慣例,獲得任命的官員在領受官告之前,通常都要先上表推辭,謙稱自己何德何能,當不起大任,“伏望聖慈察臣至誠至懇,所除誥敕,早賜追還”雲雲。皇帝則下“辭免恩命不允詔”,說您擔當這個職務非常合適,“其何以辭!”謙辭數次不獲允,被任命者這才領受告身,上表謝恩。

第三百一十七章

對王欽若獲釋一事,陸辭暫且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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