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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與槍》第41章
  盡管如此,這混蛋還是抽空在我的肩膀上捅了一刀。看照片還真是看不出來,他壯得難以想象,我們不得不在汽車旅館裡打了一架,撞碎了鏡子和玻璃推拉門,最後我才用槍托把他砸倒。



  現在我在急診室裡排隊等著縫針,蘭登被我五花大綁留在車裡了。半夜三更,正是急診室最忙碌的時候,我覺得可能等到我流血流乾也不會有個護士過來看我一眼。



  我處於疼得齜牙咧嘴和百無聊賴中間的一個過渡階段,只能翻急診室提供的《維斯特蘭每日新聞》分散注意力——什麽人還會在急診室裡看報紙啊?——好吧,我。



  結果證明這是好多天以前的報紙了,報紙上還在報道維斯特蘭鋼琴師殺了一個黑幫老大那事,他把那個家夥穿在一根木樁上樹在蘋果園裡了,事發的時候照片網絡上鋪天蓋地都是,那看上去簡直跟什麽邪教場面似的。



  報紙上是WLPD的那個側寫師接受采訪的內容,我讀了一會兒。在護士來找我之前,我不可避免地把那個版面沾得到處都是血:



  “維斯特蘭鋼琴師很危險,”當本報記者采訪完哈代警官之後,在場的維斯特蘭州立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奧爾加·莫洛澤女士對我們表示,“很多人因為他選擇的謀殺對象往往有犯罪前科,因此會認為他是義警——或者至少認為,他自己會以為自己代表一種超越了法律的正義的審判,但須知他並不是這種人。



  “他不是站在正義的角度殘殺他們的——他為了自己扭曲的快感殘殺他們。因此不要認為,自己只要沒有任何前科,鋼琴師對自己而言就是安全的,只要他需要,他會殺掉任何人。”



  他當然不可能是義警——顯而易見,沒有什麽義警會剖開人的內髒、砸碎他的骨頭,沒有什麽義警會把人切成一塊一塊的摞成堆狀,然後把他的頭放在那堆屍塊上,再在屍體濕淋淋的頭顱上戴一個王冠:我第一次聽說維斯特蘭鋼琴師,就是看見那個案子的現場照片,當然是打了馬賽克的版本,但是那也掩蓋不了事情的觸目驚心。



  天啊,想想吧,世界上怎麽會有那種人啊。



  顯然我永遠沒法心平氣和地接受這個事實,但是或許對維斯特蘭本地人來說,這一切透著一種稀松平常,畢竟維斯特蘭鋼琴師在他們的地盤上大開殺戒快十年了。



  真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市民是怎麽在這個城市裡常住下去的,無論如何,我明天會把蘭登交給史密斯先生,然後就可以離開維斯特蘭了。



  2016年10月17日



  當史密斯先生聽到我這麽快就抓住了蘭登的時候,似乎甚至顯得有點驚訝。



  盡管如此,他也並沒有再多說什麽,而是讓我把蘭登帶到了下城區邊緣一間完全沒有人住過的痕跡、連家具都少得可憐的小公寓裡,並且告訴我,只要我把他反鎖在公寓裡之後離開就可以。



  “請把鑰匙放在門口腳墊下面,”史密斯先生在電話裡心平氣和地說道,“稍後我會去見他,在開庭之前,我不能冒險讓他再離開這間屋子了。”



  我習慣了和人面對面交接,這樣乾總有些不知所措,我說:“可是——”



  “您做得很好,托德先生。這樣就可以了,一旦確定了蘭登的狀況,我就會把錢打進您的帳戶裡。”他乾脆利落地打斷道,顯然不願在這個事情上過多糾纏,“沒有您,我絕對無法保證他在審判席上按時出場。”



  而蘭登,大吵大鬧,用他能想到的最汙穢的詞辱罵我;我早就想擺脫這個麻煩了,無論如何也比我也傻乎乎地留在這裡等史密斯先生來見我要更好。聽著史密斯那種冷冰冰的語氣,我面前難免在此浮現出一個盛氣凌人的形象,說真的,我不確定我真的想要跟他面對面打交道。



  所以我照做了。



  總之,這就是事情的全部。我把蘭登反鎖在那間屋子裡,無視了他在裡面暴力砸毀家具的聲音,把鑰匙放進了腳墊底下。



  然後,我很快開車上了公路,車載音樂會讓我很快放松下來,我想我近期不會再來這個城市、也不會再見到鮑勃·蘭登了。



  2016年10月18日



  操,史密斯先生是維斯特蘭鋼琴師。



  ——我寫下這行字以後盯著它看了半個小時,我覺得我瘋了,或者維斯特蘭本身就攜帶著一種會傳染的瘋病,在我踏上它的土地的時候就不可避免地被它感染,成為了那些瘋子之中的一員。



  好吧,好吧,無論如何我得記錄下來……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是美好的一天,本應是。我的又一次工作結束了,我終於能人模人樣地坐在餐桌前給自己烤麵包吃,沒人會懷念加油站速食的;而且更好的是,昨天晚上史密斯先生就給我匯了我的報酬,兩萬兩千五百美金,按一般情況計算明天就可以到帳。



  或許我的錯誤在於我不應該打開電視,但是人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無論如何,我打開了。



  電視上正在播放早間新聞,我聽開頭的時候還沒有在意。那上面說維斯特蘭鋼琴師又犯案了,昨天晚上他把信寄給了WLPD,然後警察們在信的指引下找到了一具屍體。我低著頭喝咖啡,然後在抬起頭的時候把全部咖啡都灑在了該死的襯衫前襟上。



  就算是隔著屏幕上那層馬賽克,我都能認出死的那個人是鮑勃·蘭登——我追擊他的時候看了他的照片那麽多次,閉上眼睛都能回憶起那張臉,我絕對不會認錯的。



  而鮑勃·蘭登,顯然被鋼琴弦吊在牆上,被利刃開膛破肚,胸口用刀子捅得一塌糊塗,鮮血在腳下匯聚成河。電視上說他被鋼琴師取出了心——徒手取出,操,操,操。



  我對著我的烤麵包,忽然感覺到有點想吐。



  然後我意識到,如果死者是鮑勃·蘭登的話……



  “您正在做我做不到也無暇去做的事情。”



  那個我從沒見過也無心來見我的職業代理人,我把蘭登交到他手上的當天晚上蘭登就死了——我的腦海一片混亂,我不知道應該怎麽辦,我應該打電話給WLPD,我應該把這件事告訴亨特,那個生活在維斯特蘭的老瘋子可能在處理在這種事上經驗比我更加豐富,或者我應該喝很多很多很多酒,然後徹底把這件事忘掉,這輩子再也不去維斯特蘭。



  電視上在播放更多內容,是關於鮑勃·蘭登的……那個“史密斯”一定騙了我:電視上說鮑勃·蘭登在謀殺前妻未遂之後又殺害了四名女性,就是我前幾天在汽車旅館前台處看見的那個案子。電視上說維斯特蘭的那位首席法醫官是被冤枉的,前一天已經得到釋放。電視上說為了降低凶手的警惕,警方沒有公開通緝蘭登,只不過是給全州警局下達了搜捕令,但是維斯特蘭鋼琴師還是先於警方一步找到了他、殺了他。



  維斯特蘭鋼琴師還是先於警方一步殺了他——通過利用我。



  “沒有您,我絕對無法保證他在審判席上按時出場。”



  我耳邊當然回蕩著那個聲音冷漠的男人說這句話的時候那一絲若有若無的諷刺語調,當時我沒有注意到,但是我現在回憶起來了。



  我不知道我在做什麽,也不知道我應該做什麽,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我已經回撥了那通電話——那個所謂的“職業代理人”的電話——雙手顫抖著把電話湊到了耳邊。



  電話發出嘟嘟的忙音,然而我耳邊都是狂亂的心跳聲:他不可能接電話,對吧?他肯定用的是一次性手機,他不可能把自己置於——



  “喂?”電話對面的男人說道。



  我整個人在桌子前面抖了一下,開口的時候磕磕絆絆,幾個詞被我從嘴裡面乾巴巴擠出來,說出去以後自己都覺得沒腦子:“我……我沒想到你會接。”



  “我料想到您會對我有一些疑問。”他平靜地回答,聲音聽上去跟我之前給他打電話的時候沒什麽兩樣。但是現在我知道他昨天虐殺了一個人,他把那個人吊在牆上、打開他的胸口、掰斷他的肋骨,然後取出了他的心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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