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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水金閣(民國1V1)》54 軟毛生物(二更)
那人她見過,天生狐狸相,一雙眼像鉤子,女人看了都心癢。他也見過,記憶中並不像旁的女人那樣面目模糊,因為太精明厲害,倘若是男子或倘若運道好些,該有二分俠氣,可絕不是知音,不是他的,更不是盛實安的,至少這後院二人中沒人在為令從雪惋惜。

他松開盛實安的胳膊,沉默許久,“你覺得是我殺的。”

那樣環環相扣養虎為患的局,他做得出做得到,甚至盛實安親眼見過,故而她相信是他罔顧人命親自請金之瑜入甕,故而他不是在問,只是將她的想法複述於口。然而盛實安肩膀一抖,似乎不願聽到他說,惶然低下頭去。

他能怎麽說?這豆蔻年華的小姑娘自小打滾裹了一身囂囂紅塵,自有一分察言觀色的聰明,當年從他袖手觀看小秦爺逾矩之舉時就讀出了他的虎狼心腸,故而縱著自己一而再再而三惹毛姓秦的,讓姓秦的親自把翻臉的由頭遞到他手心。到了如今,盛實安沒長到他當年的年紀,卻已如他當年一般嗅覺敏銳,如他當年一般想離不良善不安穩的危險人物越遠越好。甚至,她會不會以為他當年把她忘在酒樓是過河拆橋?

她在怕被拖下渾水,或許也在怕被他當槍,歸根結底,她憎惡他這樣的人,憎惡刀尖舔血朝不保夕,從頭到尾,盛實安在他身邊所求的不過是平安,不是富貴,更不是他。盛實安有本事把任何樣態的生活過出纏綿的滋味,今時今日所有情愫所附麗的只是日複一日的無憂無慮與地久天長。

她以為他是尋釁滋事的惡人,來日會弄出大把麻煩,因此不想奉陪,從裡到外像透了長耳朵短尾巴的軟毛生物,外表溫綿甜美,內裡如此涼薄。陳嘉揚心口仿若被尖刀迎風切開破口,冷風灌得心竅豁然一空。

陳嘉揚手中一支煙燃到盡,煙灰絮絮索索掉在髒雪灰冰上,燙出個灰黑的窟窿。他鞋尖碾平那塊窟窿,無可無不可地告知:“我還不至於。盛實安,我想要他死,就要他自己把脖子送來。”

盛實安說不出話,慶幸是自己錯怪他,又不幸是自己錯怪他,回想自己錯怪他的始末,又覺得莫名合理,因為陳嘉揚對金之瑜向來出奇厭惡。她整個人糾結成一根麻花,在糾結中越發沉默。

陳嘉揚與低頭沉默的盛實安相對良久,也只看到一團亂麻,彈滅煙頭,“如果想走,看上哪棟房子,自己去提錢。”

他不再看盛實安凍得發紅的指尖、指尖後頭蹙著的眉、眉後頭小腦袋裡的千回百轉,抬步上階,出門開車,車子拋下一串灰白尾氣。盛實安許久才回大廳裡去,一口氣灌了幾杯熱茶,謝馥甯說:“你怎麽不對勁?是不是著涼?快讓司機送你回去喝些熱薑湯。”

車送盛實安回公館,她讓司機在半山腰停下,下車站在山崖邊抽光小半盒煙,時間久到司機害怕。新來的司機是個老實的山西小子,人還年輕,在車裡看她長發被北風撕扯得來來去去,幾乎風再大一分都要將人吹下去似的,覺得莫名心慌,忙下車去給她披衣服。衣服一碰盛實安的肩頭,她如夢方醒,回頭說:“走吧。”

陳嘉揚沒有回家,把偌大公館留給了她。萬事都不放在心上萬物都信手拈來的陳嘉揚變成了條滑不溜手的魚,敏感而剛烈,連風都被認成捕獵者,他被輕輕一碰就潛入水底。

盛實安在空蕩蕩客廳裡站足十分鍾,被座鍾的鍾聲震響,肩膀一抖,才知道已經是夜半時分。

同樣未能成眠的還有陳嘉揚。在夜霧彌漫的北平城裡開到車子沒油,踩下刹車,抬眼一看,老舊的路燈虛弱地亮著,燈下空落落沒有人,牆根堆滿柴火,正是金魚胡同外。

這倒正好,他下車回家,推推大門,門緊鎖著,想了想,彎腰在亂七八糟擺放的破花盆下翻翻找找。

從前盛實安總是忘記帶鑰匙出門,因而雞賊地在門口藏備用鑰匙,被他罵過幾次,但大概死性不改,果然還是藏了一把,鑰匙上孩子氣地拴著根藕合色的緞帶,編成蹩腳的蝴蝶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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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糊呐

所以今天又免費了

最近沒有肉,所以最近一直免費,謝謝惠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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