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為了遷就自己,譚歡不是不清楚。
可譚歡最初時喜歡的,便是那個到哪兒都耀眼的少年,她心裡有些難受,卻不知道怎麽跟人說。
她以前喜歡他,後來恨他,可說來說去,真正在她心裡待過的也就是孟余朝而已。
喜歡對她來說,其實是件挺奢侈的事。
十月底的時候,孟余朝那胳膊總算恢復得差不多,譚歡去軍總醫院差不多近一個月,她們這醫院就在豐海區。
孟余朝來接過她兩三回,譚歡都讓他在醫院的停車場等著,從不讓他上樓。
“姐,我就這麽見不得人麽?”孟余朝不高興。
譚歡糊弄了幾句:“我們那科室主任對我太過殷勤,怕是知道你爸介紹的,回頭你過去鬧得影響不好。”
“怎麽就影響不好了,別人還巴不得有這層關系。”孟余朝嘟噥道,不過也知道她不是個愛出風頭的性子,便不再說話。
兩人如今住在孟余朝的房子裡,他這邊離兩人上班的地方都近,譚歡沒帶什麽東西來,就平時換洗的衣服,一個箱子就能裝得下。
孟余朝看著不說什麽,倒是暗地裡給她添置了不少東西。
譚歡活得沒心沒肺,孟余朝不逼她,張芝那裡還以為是孟余朝的原因,反對她抱著幾分愧疚。
畢竟在他們瞧來,總覺得同居這事吃虧的是女人。
隔了一年,譚歡收到於晉發來的請帖,於晉竟又打算結婚了,他老婆瞧著年紀不算大,頂多二十出頭的樣子,之前還跟譚歡一起吃了頓飯。
孟余朝硬是要跟著譚歡一同去,在酒店門口見了於晉爸媽,孟余朝還好,就是對方有些尷尬。
“叔叔,阿姨。”
“小譚你來啦。”
於晉忙過來引著兩人入座,孟余朝刻意把譚歡往身後擋了擋,他動作太大,譚歡穿著高跟鞋,差點讓他給絆倒。
譚歡暗自扯扯孟余朝的袖子,這人不知道又在發什麽癲。
孟余朝扶了她一下,順勢換了個位置隔開兩人,將紅包遞過去:“新婚快樂!”
“謝謝。”於晉笑了笑。
孟余朝瞧著的於晉不爽,倒不是因為譚歡跟他那段事兒,而是譚歡連這麽個騙婚的人渣都願意跟他結婚了,擱自己這兒就像比登天還難似的。
溫水煮青蛙對譚歡也不管用,他但凡進一步,她就往後縮,還不如就保持原樣,好歹人還在自己懷裡。
別當他不知道,於晉這次可學乖了,老婆家裡也不知道收了他多少禮金。
回去的路上孟余朝同譚歡上眼藥。
“姐,你說這於晉何必呢,跟買賣人口有啥區別,這孩子就這麽重要?不喜歡還愣是湊在一起過日子。”孟余朝邊開著車邊說道。
譚歡怔了瞬,當時要她沒因為那事跟於晉離婚,怕也是走不到最後。
“他也是身不由己,家裡頭催得急呢。”譚歡說,扭頭看了眼孟余朝,男人絲毫沒察覺。
他家裡其實也催著,都三十二了,連安定下來的心都沒有,孟至哪裡能不急。
上次孟至生日,譚歡跟著一起吃了頓飯,孟至特意把孟余朝支開,問了譚歡幾句,譚歡隻往孟余朝身上推。
孟余朝冷哼聲:“都是借口,還不就是因為他自己懦弱,要我,怎麽著都死扒著不松手。”
譚歡笑了下:“又不是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