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進獄系大師
法蘭手作拈花狀,微笑道:“往生清淨佛刹,首先要信佛,只有信佛才有機會得超脫之法,修得果位,或為阿羅漢眾,或為菩薩眾。
入我佛門,有菩薩成就十種法。
一者:成就於戒,無缺、無雜,戒無點汙,戒得清淨;二者:為一有情心得平等;
三者:以能成就廣大善根;四者:於養名稱、恭敬讚歎心常舍離,無所染著;
五者:得清淨信,心無疑惑;六者:常修進,離懈怠心;
七者:能入寂定,無散亂心;八者:能得多聞而無惡慧;
九者:成就智,非鈍根性;十者:有慈悲性,無損害心。”
牢外的獄卒有些急切地問道:“大師!難道此十法要具足,方始得生,有闕者能得生乎?”
法蘭輕笑道:“施主,佛曰:‘有菩薩成就一法,得無缺減、無少違犯、鮮白清淨,彼菩薩即得具足成就十法。’
也就是說,只要成就一種,所言所行沒有缺減,沒有微細違反,純正無障礙的執行,這樣的菩薩,也可以說具足成就了十種條件。”
“大師,能夠詳細的解釋一下這十者嗎?”
“一者,成就於戒,無缺、無雜,戒無點汙,戒得清淨。是為戒清淨,即真正明白什麽是戒,如何戒。
一是要善學經、律,只要能善學經律的地方,都要一律善於學習。入我佛門者,不分別族別、不起偏見、不看勢力、不計較眾生的缺點,生尊重心。
二是要知時知地,順勢而說,不做過分的事情,這樣大眾不會不生敬信。注意形象,音聲柔軟,簡明扼要,無所執著,恆修寂靜,顏色和悅。如此攝持律儀。
···
十是三輪清淨,即身口意清淨,身有一切惡行皆得永離,不殺生,不不予取,不欲邪行業,常遠離這些,所以說身清淨。
口惡行有虛誑,離間,說粗話,雜穢等語,常遠離故,所以叫語清淨。意惡業有貪染,瞋恚,邪見,這些遠離所以叫意清淨。
二者,為一有情心得平等。···”
隨著法蘭的闡述,眾人對佛門的教義與所持的戒有了足夠的了解。
眾人聽得如癡如醉,仿佛那個美好的國度正在向自己招手,自己能夠身處佛國,立於佛陀身旁,念經頌誦,修得正果,脫去臭皮囊,無病苦於身。
等到法蘭漸漸停下,有人突然哭了出來:“我真該死,我做了惡事,來世該怎麽辦啊。”
法蘭無悲無喜道:“作惡之人,須得較之常人行更多的善功,佛曰:‘苦海無涯,回頭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外乎如是。
只要你心存善念,縱使有惡行,只要及時製止,求得苦主諒解,往生極樂佛國,也有你的機會。
如是心存惡念,行偽善之事,不願意停止,使得苦主有苦難言,往生阿鼻地獄,也有你的道路。
須知佛門不止有低眉慈悲的佛陀菩薩,亦有怒目除惡的金剛羅漢。為善自有佛陀接引,作惡自有地藏菩薩懲處。”
“我認罪,我認罪,我不該嫉妒隔壁李三比我有錢,妻子美貌,然後夥同王二,誣陷他偷稅漏稅,致使被法吏懲處,入獄,妻離子散。我不是人啊!”
說著,這人哭了起來。
“竟然是他,我就說那李三為人樂善好施,常常幫扶街鄰,做生意又厚道,上次我家裡有急事,手裡錢都給兒子交了束脩,恰巧缺錢。
要不是李家哥哥借給我幾十文錢,我老母下葬的錢都湊不夠,怎麽會偷稅漏稅,我就說是被誣陷的。
這人居然恬不知恥的說我和李家哥哥是一夥的,還給我關了起來,伱個沒良心的,李家哥哥上次幫了你家那麽大的忙,你竟然恩將仇報,我打死你!”
這人與誣陷者同處一間牢房,說著竟然站起來就朝人身上打,而誣陷者此時只顧著流淚懺悔,沒有絲毫還手的意思。
“施主,且勿要動怒,為善為惡皆在人心,你若是失手將其致死,盡管出於好心,也需要背負莫大的乾系,還是交給這位獄卒吧。”
獄卒立即起身,呵斥兩人分開,然後急匆匆的出了監牢。
沒一會,獄卒夥同三個中年男子進來。
“就是他,認罪說與王二誣陷李三。”
一個臉色鐵青的法吏哼聲道:“你要翻供?”
誣陷者此時已經哭得脫力了,但還是堅持道:“我認罪,王二貪念李三家財,夥同我誣陷李三。”
“哼,希望你說的是真的,別又再次翻供了,要是口無遮攔,反覆無常,我定要讓你嘗嘗法鞭的厲害。”
聽到法鞭,眾人都感覺背部隱隱作痛。
法鞭,是法吏的武器,每個法吏有司法府配備的三件武器,法簿、法筆、法鞭。
法簿由竹板製成,用特殊的方法,防止仿製,而每本法簿都有編號留存,是法吏記錄證據和犯人言論的東西,只要下筆,不可更改,若是有更改的痕跡,法吏會被處以重罪。
法筆是配合法簿的,是白國專研院,為了方便書寫,研製出來的毛筆,用的是兼毫(多種獸毛以不同比例參合而成),其質剛硬,下筆如刀。
法鞭是懲罰所用,用皮革鞣製而成,其長度有近兩米,若有人擾亂法堂,或者言辭輕佻,藐視法官,會被處以鞭刑,略施懲戒,而有些罪名不大的懲罰,或特殊的懲罰也會用法鞭來執行。
若是有人在街上擾亂秩序,或打架鬥毆,或飲酒過度,或隨地大小便,亂丟垃圾等等,會被在街上眾目睽睽之下,褪去上衣,來上一鞭。若是個慣犯,就會疊加罪行,就不信疊加不到勞刑。
這位法吏就是審理,雇工王二揭發雇主李三逃稅漏稅一案的主審法官,王二是李三店鋪的掌櫃,兩人還有親戚關系,李三見王二家境貧寒,就招收他作為自己的掌櫃。
按理說李三自有帳簿,查一查帳簿就好了,但是王二卻說這人與東家李三有一筆私下的交易,沒有記錄在帳簿之上,而這人也承認了自己與李三交易過,又拿出了李三家售賣的商品。
其實這商品是王二偷偷拿給他的。
如此一來,有交易行為,卻沒有記上帳簿,存在漏稅行為,按照白國律法,是要處以抄沒所有家產的重罪,而白國律法還規定,只要有人檢舉偷稅漏稅行為屬實,可以將查處的罪犯的三分之一獎勵給檢舉人。
於是李三就被入獄了。
原本案件證據鏈齊全,就要宣判了,法吏自己也在法簿上寫下了結案,如今作證的人翻供,自己可是要被牽連的,至少一個調查不深,輕易結案,險成冤案的工作評語是逃不掉了。
隨著法吏的陰沉問話,作偽證的也認罪了,隻好重新升堂了。
由於這案件還沒有結案,所以所有的有關人員都被牢獄收押,既是保護,也是監視,作為主要人員,李三,王二,和這位偽證人都被分開關押。
而剛才打人的這位,是因為憤憤不平李三被冤枉,主動去法堂上證明李三不會漏稅,但是因為是局外人,所說的對於李三根本沒有用,著急之下竟然打了王二幾下,被法吏判處擾亂法堂秩序,監禁三天。
法吏和一旁的一位小吏,帶著偽證人出去了,隻留下一位小吏。
跟隨法吏同進同出的那位是監禦史,只要是他身著官服站在一旁,法吏的所言所行都將被司禦史府記錄在案。
而留下的這位小吏,是負責牢獄的獄吏,他聽說這人是被一個異族人勸說後,認罪的,十分感興趣,便跟著來看看。
“您就是法蘭大師吧!”
獄吏略顯恭敬的問道。
法蘭起身行禮“南無阿彌陀佛!”
獄吏有些感慨道:“以言斷案,以語勘破人心,我只在學府中的大儒、大賢、大家那裡見過,像您這樣的大師居然是細作,那就說明派出您的國家一定是失了心智吧。
還請您將經過告訴與我,我好去替您尋解除牢獄之法。”
法蘭沒有絲毫不耐煩,重新說道:“貧僧是從天竺而來的佛門僧侶,受邀前來為大漢皇帝講解經文,如今前來朝歌,是為了求見白王冕下。”
獄吏點頭道:“可有人與您同行?”
法蘭坦言道:“來時與太傅長史白河一道,只不過中途貧僧自行下車,故而沒有身份憑證。”
“那是什麽時候的事?”
“大概一兩個時辰前。”
獄吏點了點頭,對身後的那個獄卒道:“你去城門處,尋來張司馬,就說我說的,請他查詢城門錄,有無一名叫白河的貴人入城。”
獄卒聽了法蘭的經文,早就對其十分尊敬,只是系於職責,不好出手搭救,便去找了自己的上司,將這件事上報了。
沒過多久,負責管理朝歌西門進出查驗的軍官張姓司馬,親自隨著獄卒來到這處臨時牢獄。
只見獄吏正與法蘭隔著監欄對坐,獄吏愁眉苦惱,但是卻十分專注的在聽法蘭不斷地說著什麽。
張司馬咳嗽一聲,他身後的獄卒也上前提醒。等到法蘭閉口不語,獄吏這才回過神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