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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娛之花瓶影帝》第1168章 流浪之歌
第1168章 流浪之歌
咿呀。酒吧後門推開,寒風卷著雪花呼啦啦地撲了進來,溫暖的熱浪撲面而來,手指和腳趾泛起一陣酥麻,匆匆忙忙地把後門關上,世界重新安靜下來。

“晚上好。”

“嘿,安森,晚上好,今天外面的天氣糟糕透了。”

“的確,下午還是晴天,傍晚突然整個世界完全暗下來,令人懷疑天空破洞的程度,也不知道這一場雪會持續到什麽時候。”

“上帝,我痛恨冬天。但看到你也出現在這裡,我心理稍稍平衡了一點。”

“哦,吉姆,我今天的造型是經過精心打理的,好嗎?”

“什麽造型,流浪漢造型嗎?”

“看似沒有打扮實則精心打扮的造型。”

“參考樣本是誰?‘小鬼當家2’裡的鴿子女士嗎?”

“賓果。正確答案,看來我花費的心思得到了回報。”

一來一往,吐槽夾雜著調侃,氣氛顯得格外熱鬧。

此時此刻,站在前方的是一位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吉姆-科爾比(Jim-Colby),一名酒吧服務生。

留著一頭奇奇怪怪的狗啃髮型,展現出個性的棱角,滿臉不耐煩的表情,正是厭惡世界的年齡。

吉姆粗粗打量一番又細細打量一番,還是不敢相信:

眼前的男人,居然是安森-伍德。

白色T恤、白色無領襯衫、淺灰色格紋無領襯衫疊穿在一起,披著一件深灰色過膝的披風外套。

一頭雜亂無章的短發堪比鳥巢,每一根發絲都有自己的想法,倔強地舒展開來;邋遢的胡子遮擋住半張臉頰,顯得滄桑而疲倦,臉孔淹沒在毛發裡。

一雙髒兮兮的靴子記錄著一路漫長旅程的勳章,肩膀之上背著一個黑色吉他盒,風塵仆仆的模樣。

他就這樣落落大方地站在眼前,沒有其他遮掩。

然而,吉姆還是懷疑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斷。

安森-伍德?

那個大名鼎鼎的安森,居然如此落魄狼狽的模樣?
“呵呵。”

吉姆皮笑肉不笑地露出一個笑容。

“但我能夠理解,你需要隱藏真實身份,否則一不小心被認出來,酒吧估計就被洶湧人潮淹沒了。”

安森卻不相信,“你確定?”

“我相信,你們應該告訴過幾個朋友,傳播一些消息。”

吉姆瞪圓眼睛,“你在懷疑我的人品?”

不等安森開口,旁邊一個扎著馬尾辮的女孩正好進入後廚,隨口插話,“吉姆告訴了他的隔壁鄰居。”

“我也告訴了我的好朋友。”

吉姆:……

愣愣地看著安森,無從辯解,最後無奈地轉頭大喊。

“瑞貝卡!”

瑞貝卡-瓊斯(Rebecca-Jones)對著吉姆擠出一個笑容,“六號桌的布法羅雞翅再不端上去的話,我也不知道自己會說出什麽。”

“還有,安森,你還有五分鍾準備登台。”

不等反應,瑞貝卡已經端著兩個盤子加上四杯啤酒轉身離開後廚,馬不停蹄的腳步拒絕過多停留。

安森看著吉姆閃爍的眼神和心虛的側臉,啞然失笑。

“不用擔心。”

“我的意思是,即使你們把消息散播出去,圍觀人群也沒有能夠把酒吧擠滿。”

“要麽就是沒有人相信,要麽就是我的號召力不夠。”

“又或者是人們前來認認真真尋找一圈,卻沒有找到真人,一個個忿忿不平地轉身離開,認為你們在胡扯。”

“我相信愛德華應該也偷偷摸摸在外面散播消息了。”“可惜,對酒吧生意沒有太多幫助,我也不知道應該為他抱歉,還是為我抱歉。”

“愛德華”,這間酒吧的老板。

吉姆一下沒有忍住,噗哧地笑出聲。

但隨即,吉姆意識到自己暴露底細,連忙控制住自己。

清清嗓子,吉姆保持嚴肅,“我需要出去幫忙了,否則瑞貝卡真的會爆炸,今晚好運,祝願斷腿。”

一個轉身,吉姆還是沒有控制住,再次爆笑出聲。

終於,安靜了下來——

這裡是紐約曼哈頓下城區,準確來說是東村地界。

繪畫。音樂。寫作。表演。舞蹈。

種種藝術在這裡孕育,自然也包括地下歌手們。

曾經,在六十年代,民謠、鄉村、搖滾等等不同音樂類型在這裡萌芽在這裡發展,並且進入大眾視野。

包括鮑勃-迪倫。包括約翰尼-卡什。

他們都曾經在這裡的小酒館裡表演,踏上巨星生涯。

並且,一直延續到現在。

盡管現在嘻哈、塗鴉、黑膠、戲劇等等藝術愛好者們因為曼哈頓寸土寸金的費用,正在往布魯克林遷徙;但下城區依舊是地下藝術的重要聚集地。

安森從導演伍迪-艾倫身上得到靈感——

伍迪是爵士樂愛好者,忠貞不二的支持者和擁簇者,他一直在紐約下城區的一間酒館裡表演薩克斯風。

堅持十多年。

沒有掩飾、沒有面具、沒有化名,就是以他自己的身份,十年如一日地前往酒館參加爵士樂表演。

當然,一周只有一次,畢竟,這不是他的生計之道。

如果狂熱影迷感興趣的話,任何人都能夠前往酒館觀看現場演出,近距離接觸這位怪異的小老頭。

這給予安森啟發,他也決定前往酒吧進行演出。

這一路走來,安森追尋約翰尼-卡什的足跡在時間和空間裡體驗音樂人的生活,確實受益良多。

然而,他始終是旁觀者,如同局外人,在外面觀看,沒有真正進入那個世界,親身體驗他們的生活。

所以,安森希望自己能夠進入角色,真實經歷一把。

安森前往華納唱片一趟,和專業人士深入了解一番曼哈頓下城區的酒吧表演生態,然後再自己上門探訪,最後確定了這裡,向酒吧老板毛遂自薦——

每天晚上,他以“勒維恩-戴維斯”的名字在這裡演出三十分鍾。

顯然,安森不準備以自己的名字大肆宣傳推廣,所以演出時間安排在晚上早場,也就是暖場的位置。

轉眼,整整一周過去了,表演沒有能夠激起任何波瀾。

一切,又再次回到八月三十一日樂隊在歐洲街頭巡演的時光;而且這一次,舞台上只有安森一個人。

盡管現場演出沒有激起波瀾,但安森非常喜歡這段時光。

如果說街頭演出是一場流浪一場冒險,那麽酒吧演出則是在熟悉人群裡拉近距離,在舞台和觀眾之間建立聯結——

至少,安森和酒吧的服務生以及老板成為了朋友。

生活,在不安之中搖擺,卻又在混亂之中努力前行,這種感覺讓安森打開一個缺口,窺探約翰尼-卡什的世界。

安森也漸漸沉澱下來,離開名利場的光怪陸離,重新感受雙腳和地面的接觸,抓住生活的重心。

接下來,又是表演時間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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