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美娛之花瓶影帝》第1169章 一盞孤燈
第1169章 一盞孤燈呼呼,呼呼,狂風獵獵。

外面的世界已經完全陷入夜色裡,蒸騰的煙霧繚繞氤氳,就連路燈和車燈也無法驅散厚重的夜幕。

一看時間,不過五點半而已。

推開門闖入酒吧,奶黃色的光暈和帶著小麥香氣的酒精撲面而來,包裹身體,肌肉一下舒展開來。

門板咿呀咿呀搖晃著,那些嘈雜轟鳴以及森冷寒潮忽明忽暗,最後在門板完全關閉之際全部被隔絕在外,世界刹那間安靜下來。

此時,還沒有到晚餐時間,酒吧裡的人群並不多。

並且,晚場演出剛剛開始,曼哈頓和布魯克林受歡迎的重磅地下歌手們還在後面,氣氛還在暖場。

放眼望去,只有四桌客人,整個空間顯得格外空曠。

那些客人們正在閑聊正在談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全然沒有注意到舞台的變化。

酒杯碰撞的聲響、香煙嫋嫋的氣息、談笑風生的雜音,伴隨著後廚和門外種種瑣碎的噪音翻湧著。

安森背著吉他踏上舞台。

輕車熟路地確認話筒、確認音響、確認燈光等等。

而後搬著板凳上台,輕手輕腳地落座,沐浴在燈光底下,開始調弦。

沉靜、專注,仿佛這是全世界唯一重要的事情;細心、溫柔,落在吉他琴弦之上的動作流露出熱愛。

不由自主地,產生一種錯覺,時間似乎在這個空間裡放慢腳步。

不經意間,視線飄向舞台,落在那個身影之上,忍不住多看兩眼,洶湧的心緒悄無聲息地平複下來。

卻沒有能夠停留太久,隨後就因為夥伴的呼喚收回視線,繼續交談起來,暫時把舞台身影拋到腦後。

吧台裡,愛德華-鮑威斯(Edward-Bowes)正在擦拭桌面,抬起頭看著正在調弦的安森,不由歎氣——

安森說,他正在探究一個角色,他正在以自己的方式進入角色的世界。

顯然,事情沒有那麽簡單。

然而,愛德華還是不懂,這些演員腦袋裡到底在想什麽。

更何況,安森已經應有盡有,呼風喚雨撒豆成兵,繼續做一個花瓶有什麽不好,就好像亞當-桑德勒一樣,心安理得地繼續裝瘋賣傻,在不同電影裡持續不斷地重複自己,輕輕松松地賺大筆美金,躺在自己的豪宅裡,讓那些噴子們見鬼去。

這,難道不勝過天堂?
但認真想想,愛德華似乎也沒有辦法譴責安森。

看看他自己,當其他酒吧都在朝流行、舞曲投降的時候,他依舊堅信“現場演出”帶來的氛圍不同。

他們需要的不是那些電子合成器製作合成的聲音,在無盡的節奏和鼓點裡迷失自己,短暫快感過後只剩下一片虛無,那些音樂轉身就被丟進垃圾桶裡;而是真正的樂器真正的聲音真正的現場演出,在表演者和觀眾之間建立橋梁,感受旋律。

也許,這就是生活。

他們總是可以選擇一種簡單的辦法,悄悄地把自己的棱角和色彩隱藏起來,隨波逐流,一直到自己也認不出自己。

他們還可以選擇一種複雜的辦法,堅持自己尋找自己擁抱自己,坦然面對真實,在真實裡探尋生活應該的模樣。

這也是紐約最為特別的地方,因為依舊還有一群固執的笨蛋堅持後者,每個異類都能夠在這裡找到自己的角落。

正好安森抬頭,注意到愛德華的目光,展露一個笑容。

愛德華如同被刺痛一般,惡狠狠地瞪了安森一眼,匆匆忙忙轉移視線,掩飾自己,假裝忙碌起來。

顯然,安森沒有讀心術,猜測不出愛德華的想法。安森重新低垂視線,指尖在吉他琴弦之上輕輕撥動。

愛德華再次看向安森,輕歎一口氣,轉身把周圍的燈光調暗,最後只剩下舞台上方的那一束光。

橙黃色,金色之中透露出些許暗紅,和煦溫柔地灑落下來,整個舞台籠罩在一片焦糖色的光暈裡。

暴露的磚牆和管道,簡單的舞台和設備,反而化繁為簡,一切的一切淪為背景,專注在歌手身上。

一盞燈,一把椅子,一個話筒。

然後,一把吉他。

這就是全部了。

沒有開場詞,也沒有自我介紹,安森的指尖在琴弦之上輕輕撥動,清澈悠揚的音符宛若潺潺溪流裡滾動碰撞的鵝卵石,在彌漫薄霧的晨曦裡踏上遠方的征程。

演奏,不響亮、不嘈雜、不突兀,在背景裡完美隱形。

顯然,安森沒有提醒觀眾的意思,只是靜靜演奏,哪怕沒有人關注也沒有人欣賞,那也沒有關系,他只是需要一個角落,靜靜地講述人生的故事。

這就已經足夠。

旋律,清澈而明亮,悠揚而婉轉。

沒有歌詞,安森只是輕聲哼唱旋律,音符在聲帶共振之間鳴響,將靈魂深處的柔軟和細膩灌注進入旋律,通過話筒徐徐飄揚,激起一層層漣漪。

略顯意外地,不是盡情高歌,也不是肆意揮灑,只是哼著小調,卻讓外面世界的喧囂和嘈雜漸行漸遠,屬於小酒館的熱鬧在空曠的空間裡翻滾。

不經意間,視線一瞥,心緒已經在意識到之前緩緩墜落沉淪——

這是什麽?
非常非常耳熟,卻一時之間想不起來。

正好,吉姆端著啤酒上桌,客人抓住他詢問道。

吉姆,“哦,旅行者樂隊,‘五百英裡’。”

恍然大悟,原來如此!
在音樂歷史上,披頭士的“昨天(Yesterday)”被譽為是翻唱次數最多的歌曲,而唯一一首能夠相媲美的則是這首“五百英裡(500-Miles)”。

這首歌創作於1961年,由三重唱組合旅行者樂隊(The-Journeyman)收錄在自己的同名專輯裡,四十多年來,全球各地數不勝數的歌手都曾經翻唱過。

後來,在2013年的電影“醉鄉民謠”裡,這首歌再次被翻唱,喚醒無數記憶,成為電影原聲帶裡流傳最廣的歌曲之一。

熟悉的旋律、似曾相識的曲調,腦海裡似乎擁有記憶,一時之間卻想不起來,當他人說出答案的時候,刹那間恍然大悟,回憶宛若潮水一般洶湧而來——

熟悉的,不是音樂,而是當初和自己一起聆聽音樂的那些人以及那些故事那些回憶。

明明沒有歌詞,哼唱的曲調卻讓腦海深處的記憶翻湧起來,稍稍不注意就已經陷入自己的時空漩渦裡。

注視著前方,視線焦點在虛空裡徐徐潰散開來。

聽,那個人正在淺唱低吟。

“不知不覺我已經離家五百英裡,離開家啊離開家啊……”

(本章完)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