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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夫盛寵,婦難從命》第一百一十一章 柳氏滅門案
  第一百一十一章 柳氏滅門案    那是她嗎?

  柳珂,她是柳珂,柳明是她的父親,李子胡同二十八號是她真正的家?

  在她發愣時,楚豫牽起她的手,“我們去李子胡同看看。”

  江明月放下卷宗,有些發蒙地被他拉著走出門去。外面沒有陽光,也沒有下起雨,是個烏雲沉沉的陰天,天已經有些冷了,楚豫替她披了件披風。

  誰都看得出她是個女人,只是沒人會猜到她就是王妃,以為這是吳王寵受的某個婢妾。

  他們沒有坐車,就一步一步走到李子胡同去,一路上江明月仍然對定州城沒有什麽感覺,直到她走到一座寫有“柳宅”二字的門前。

  那裡雜草叢生,蛛網遍布,大門上紅漆斑駁,似乎隨時會有脫落的漆屑掉下來。門檻是石砌的,氣派而工整,看得出以前的家世非凡,但因無人照料,石頭縫裡已經長出半人高的雜草。

  門上落著鎖,鎖已經鏽得看不出原來的模樣,好在楚豫手中的鑰匙還能勉強將其打開,推門而入。

  比起外面的清冷,門內更是一片狼籍。

  有月季還在開著花,但掩藏在雜草叢中幾乎看不見,其他花木也有,但和雜草比起生命力來它們一敗塗地,所以大多形容蕭索,似乎風燭殘年的老人沒有生機。

  井邊的木桶、牆角的笤帚、院中晾曬的破舊衣服,都能顯示出這院子曾經的熱鬧,但僅僅只是曾經而已。

  江明月在院中站了很久。

  胸中湧起一腔濃濃悲愴,她好像記得些什麽,又好像不記得,只是好像很清楚,她真正的家中就是這樣的,斷壁殘垣,雜草叢生,她的家與家人被世人所忘記,也被自己所忘記。

  她踏過雜草地,往屋中而去,蟲蟻肆虐的正堂,霉腐味濃重的廂房,有前人生活過的樣子,還有地上依稀的血跡。

  這個死了十多口人的凶案現場,連乞丐與流浪之人都不曾來過。

  楚豫緊緊握著她的手,柔聲道:“不要難過,也許這並不是你的家。”

  她沉默片刻,突然道:“我想去這宅子後面看看。”

  柳宅後面不遠處的確有一片樹林,江明月進了樹林,就想起自己之前做過的夢。

  天很黑,她在樹林裡跑著,後面有人追趕,她很怕很怕,一直跑一直跑,可那個人還是追上了她,將她按倒在地……

  她還記得卷宗上的細節:柳珂是在樹林裡被發現的,當時她已經頭部受傷昏倒,正好附近有人家耕牛走失,那家人找耕牛時找到了樹林裡的她。

  凶手霍勇後來交待,他殺柳家人時,柳珂逃走,他追至樹林,見柳珂貌美,就意圖殲汙,誰知柳珂撞樹而昏迷,正好又逢他人經過,所以他才慌忙逃開。

  原來,她的夢境果真來源於記憶,她真是柳珂,要不然不會有這樣的巧合。

  回過頭,她看向那個荒蕪的宅院。

  那是她曾生活過的地方,那裡曾有她的家人,他們死於非命,可她全部都忘了,只是在面對滿目瘡痍時,還會生起隱隱的傷痛。

  “柳橫!”江明月突然驚叫一聲看向楚豫,“王爺,卷宗上說,柳家還有一子柳橫不知所蹤?”

  楚豫點頭,“你覺得你就是柳珂嗎?”

  “一定是的,我曾經夢見……”她看看他,終於還是說道:“我曾經夢見過一個樹林,夢見我在樹林裡被人追趕,我一定就是柳珂,要不然不會有這麽巧的事。”

  “若是如此,那不知所蹤的柳橫就是你弟弟。”楚豫說。

  江明月忍不住攥緊了手,“我弟弟……我還有個弟弟……”

  楚豫伸手扶住她的肩,“放心,我們定會將他找到。”

  回去的路,江明月由楚豫牽著,一步步朝客棧而去。她知道了,自己是慘遭滅門的孤女,爹娘是親生父親的好友,帶她遠離定州,在江州開始新的生活。

  他們雖不是她的親生父母,卻仍然給了她一次生命,枉她還曾懷疑過他們。

  “那霍勇,若他不是早已判斬立決,我定要將他凌遲處死。”楚豫說。

  聽到他的話,江明月卻突然停了下來。

  “霍勇……”

  楚豫看她,“怎麽了?”

  她臉上疑惑著,問:“王爺,卷宗上是有寫,霍勇是個殺人劫財的慣犯?他那天殺害柳家全家人後,追趕逃跑的……柳珂,也就是我,意圖……”

  她的話沒有說下去,但楚豫卻猜到了她後面要說的,“你有所懷疑?”

  江明月點點頭,“我雖然沒查過案子,可是我想,他既然是殺人劫財,在殺了柳家全家後,為什麽不馬上拿了錢逃走,而會去追趕逃走的我,而且並不是一刀殺死,而是想……”

  “這的確不像一個殺人慣犯會做的。”楚豫認同她的懷疑,馬上道:“我們再去衙門一趟。”

  再一次查看卷宗,兩人一齊看起了霍勇平生,也細細再看了一遍柳氏滅門案。

  霍勇幼時孤苦,後來就成了駭人聽聞的江洋大盜。

  他曾是軍人,所以有武功、有膽量,甚至也擅長抹去證據、隱藏蹤跡,因為這些本事,他犯下了累累重案。

  而且,他似乎不只貪財,他更喜歡殺人。一刀斃命,毫不留情。

  滅門案,他犯過三起,柳家是其中最大的一戶。

  滅門之後,他卷走重要錢物,然後放火燒宅。死在他手上的有數十人之多,男女老少都有,但這麽多人裡,沒有一個殲淫記錄。

  霍勇是個可怕的殺人狂魔,他的身上只有殺戮,沒有好色。可是在柳家一案裡,他卻沒有直接劫財走人,而是一路追一個女子到樹林。

  那時官府早就知悉他的相貌了,滿街滿巷都貼著他的通緝令,他根本不用滅口,所以單純是為了貪色麽?江明月可不認為自己有多麽的傾國傾城,致使一個從不好色的人突然好起色來。

  轉過頭,想問問楚豫是否有所發現,卻正好聽見楚豫問話的聲音。

  “盧刺史在何處?去將他叫來。”他在吩咐看守卷宗的一名小吏。

  小吏走後江明月問他,“怎麽了?”

  楚豫回答:“這案件一定有問題,疑點重重。我們這麽容易就能看出來,官府不可能不知道,所以案子能如此結案,和當年主審、定州官吏脫不了乾系。”

  他一說,江明月很快就認同。

  這麽大的矛盾點,當年的主審怎麽可能不知道呢?以楚豫的身份直接過問定州官府,也許會更快知曉其中內情。

  很快盧鈞便過來,行過禮之後,楚豫問他,“柳氏滅門案,到底是怎麽回事?這案子有問題,你不會不知道吧?”

  盧鈞並沒有多慌忙,卻也很快回答:“回王爺,下官初上任時正是此案結案不久,因為此案當年下官也有所耳聞,所以也拿卷宗看過,那時心裡的確有些疑惑,想問,可前面負責此案的李大人已經遠遷京城去了,凶手霍勇也已伏法,且連負責此案的仵作都已告老卸任,下官無從過問,就罷手了。”

  盧鈞似乎只是推脫說不知,但江明月卻從裡面得到了很多信息。

  第一,這案子不是盧鈞負責的。

  第二,他上來,這案子剛剛結案,也就是說案子剛結,前面的刺史就離開了位置,而且是去京城,那多半就是升遷。

  第三,案件剛結束,負責案子的仵作就告老卸任。

  總而言之,這案子有問題,而且很有可能,是前任定州刺史授意的。

  她聽出了這些,卻沒說什麽,因為從楚豫的眼神裡,她就知道楚豫也許比她捕捉到的信息還要多。

  “此案是二月結案,三月,李牧宏就到京城升任少卿?”楚豫問。

  盧鈞遲疑一會兒,點頭十分簡短而肯定地回答:“正是。”

  一切盡在不言中。

  三月是吏部整合上一年官員政績,重新進行任命調動的時候,這個時候所有人的心裡都緊繃著。

  但確切來說,其實在前面兩個月,大的調動一定都確定好了,比如從一方刺史到宗正少卿的李牧宏,他也早有消息,知道自己將有大升遷。

  但正式文書還沒下,一切並沒有塵埃落定,偏偏這個時候,定州出了一樁大案。

  定州縣丞柳氏一門十多口人被殺。

  要麽,這案子盡快結案,要麽,李牧宏的升遷有可能成為一場空歡喜。

  江明月猜測,這個時候,李牧宏肯定是一籌莫展,他是所有人裡最盼望能早日查到真凶的。而正好,定州官府抓到了犯案累累的朝廷要犯霍勇。

  如果霍勇正好是柳氏滅門案的凶手,那便是皆大歡喜,李牧宏的升遷是鐵板釘釘了,興許還要升得更高。

  於是他鋌而走險,讓霍勇成了柳氏滅門案的真凶。

  沒有人會提出異議,柳家沒人了,霍勇是重犯,無人替他喊冤,他自己也懶得喊冤,真正的凶手更加不會站出來喊冤,一切都很好。

  楚豫隻說了一句話,“替我找到付冬這個人。”

  盧鈞很驚訝這位吳王的記憶力,付冬就是負責此案的仵作,什麽都會說謊,但死人的屍體不會說謊,仵作是能知曉詳情的。

  他也許要得罪在京城順風順水的李牧宏了,但並沒有什麽,因為在吳王楚豫面前,李牧宏什麽都不算。

  盧鈞走後,楚豫看向江明月。

  她的樣子有些低落,顯然對自己不曾預料的身世、撲朔迷離的案件難以接受。

  “去外面走走,吃些東西?不知什麽時候才能找到那個仵作,我們待會兒先回客棧再說。”他說。

  江明月點點頭,隨他一起出去。

  所謂吃飯,不過是食不知味,強迫自己填飽肚子罷了。

  楚豫對她說:“我已經讓人去打探柳橫的下落了,如果能找到他,你便多了一名親人。”

  江明月總算有了些精神,隨後又黯淡下去:“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找到他,他又怎麽樣了……他應該能知道我還活著,應該知道我到了江都,可為什麽他不出來找我呢?”

  “也許,他有他的原因,就像他怎麽也不可能猜到你失憶了一樣,也奇怪你為什麽不去找他。”

  她認同他的話,卻又開始擔心她那個弟弟是不是出了意外。

  ……

  盧鈞的動作很快,竟然第二天就送來了仵作付冬的消息,他本是外鄉人,卻早在多年前就在定州做了上門女婿,所以當年雖卸任,回了一趟家鄉,後來卻又回來了,一直在定州城近鄰的小鎮裡生活了三年。

  消息送到的當天下午,付冬就被人帶到了楚豫與江明月面前。

  付冬不過四十左右的年紀,三年前興許四十不到,仵作是十分需要經驗的一行,一個四十左右的仵作無疑是幫助查案的大好人材,如果不是有其他因由,這名仵作不可能那麽早告老卸任。

  付冬並不知道楚豫的身份,但能讓定州刺史盧鈞恭敬如此的人,豈是普通的身份?所以瘦削的他低著頭,一聲也不敢吭。

  楚豫問:“三年前的柳氏滅門案,你在驗屍結果上做了手腳,但這不怪你,我知道當時有官員授意你這麽做,所以現在我也不打算追究你的責任。但前提是,你能明明白白說清楚,你做了什麽手腳。”

  他的話說得直接,付冬不禁打顫,緊張道:“是……是……草民,一定坦白。”

  “驗屍結果說,柳氏一門,被人持一把大刀所殺,那刀大概重十二斤左右,正好和霍勇用的刀吻合,而實際情況是?”

  付冬顫顫兢兢:“有刀……也有劍……刀也不一定是重十二斤……”

  楚豫問:“你是說,不是同一把武器,所以,可能不是同一人所為?”

  “是……應該是三人,兩個人用刀,一個人用劍……”

  聽到這話,江明月心中一驚。

  按卷宗上所說,霍勇就是個獨來獨往的人,所以這事根本就不是霍勇做的!

  楚豫重複付冬的話,“三個人?但這三個人查不到?”

  “是……”付冬回答,“查了上十天什麽也查不到,唯一找得到的目擊證人,那柳家的女兒,卻瘋了……那個兒子,一直沒有音信。”

  “那三人製造的傷口如何?是一刀斃命,還是傷口凌亂?”

  付冬回答:“有些是一刀斃命,也有些是亂砍的,還有幾個是……直接割下頭顱……”

  聽到“割下頭顱”四個字,江明月一顆心都提了起來,險些哭出來。

  她的親人,竟是在那樣的慘痛中死去……

  緊接著付冬就說道:“那三個人似乎都心狠手辣,當時上面的大人們認為要麽是一夥強盜所為,要麽是有人買凶殺人,但後來……後來霍勇歸案,認了罪,這事就沒再提了。”

  楚豫陷入了沉默。

  江明月從之前的悲痛中回過神來,也意識到當時的定州刺史為什麽鋌而走險將這樣一樁大案錯判凶手,及早結案。

  如果那三名凶徒,做事乾淨利落,沒有留下明顯的證據,那要如何才能找到他們?他們和柳家沒有半點關系,官府就是將所有與柳家有關系的人查得清清楚楚,也不能找到凶手。

  當案子陷入死胡同,而正好,朝廷的任命決定等不了人,所以這才致使李牧宏製造了冤案。

  霍勇承擔了凶殺之罪,真正的凶手逍遙法外,柳氏一門沉冤枉死。

  楚豫問:“當時隻查出這些?”

  付冬想了半晌,“還有,那三個人裡,其中一個拿刀的,應該是第一次殺人,雖然也心狠,但刀法凌亂,由於不確定是否斃命,所以會在被害人身上砍上很多刀,按當時所留下的痕跡來看,他似乎也是追柳珂的那個人……”

  “所以另一個拿刀的,喜歡砍人頭顱?”楚豫問。

  付冬回答:“是……”隨後又說:“對了,拿劍的,似乎最後又在大部分人身上補了一劍,現場也是他留下的痕跡最少。”

  楚豫又問:“是否還有其他你所知道的事?”

  付冬沉默著。

  楚豫沉聲道:“此案,本王會一直查下去,直到真相出現。當年的定州刺史李牧宏,以及其他主審官員,該付的代價一樣也不會少。至於你,柳氏一門的冤案,你作為小小仵作只能聽從上級命令,若你對所知之事實言相告,本王便不追究你的責任,若繼續瞞騙……”

  他的話停了下來,付冬早已嚇得面色蒼白。

  “小人,小人有一本真正的屍首檢驗詳情,是小人當年親手所寫,在……在小人家中!”

  ……

  天色暗下來時,江明月翻開了那本發黃的冊子。

  柳明,為利器刺中左胸而斃命,傷口深三寸,寬寸許,死時為乙未年二月十六日晚子時。

  柳明妻許氏,利器刺中左胸而斃命,傷口深三雨有余,寬寸許,死時為乙未年二月十六日晚子時。

  柳誠,柳府家仆,為利器割斷頭顱而斃命,傷口整齊,死時為乙未年二月十六日晚子時。

  ……

  眼前開始模糊,她將冊子推到楚豫面前,自己側過頭去。

  楚豫沒看冊子,只是伸手將她攬到懷中,讓她在自己懷裡哭。

  並沒有哭多久,她就抬首道:“你一定以為我是因為至親的慘死而哭是不是?其實不是的……我是想起,我爹,我娘,我所有的親人,都不在了,他們死狀淒慘,他們沉冤未雪,而我,我竟然把他們忘了,竟然忘得如此徹底,還像什麽事都沒有發生過,過著自己的日子,這世上怎會有我這樣的人……”

  “但我慶幸你忘了。”楚豫打斷她的話,“我想你爹娘也會慶幸。若你記得,那你此生必定都不再開心,必定永遠活在那一夜的噩夢裡,你雖然活了,但你的心早已死去,不會再有未來。可幸好,你忘記了,你仍然可以像一個普通人一樣活。”

  “可是……”她低下頭去,“我怎能過得如此心安理得,我怎麽能……”

  “現在自然不能,因為我們要找出殺害你爹娘的真凶,現在找到殺人真凶,才是對你爹娘最大的安慰。”

  江明月點點頭,擦去淚水。

  楚豫與她一同看著那本冊子,似乎是為了轉移她注意力,問她:“從這冊子裡,你看出了什麽?”

  江明月對殺人命案完全不了解,聽他問,只能仔細地看,仔細地想,隨後說道:“三個拿不同武器的人,性格似乎完全不同。”

  “如何不同?”

  “其中一個拿刀的,不如另兩個人老練,十八個人,他殺了四個人,所以……”她努力讓自己平靜,想象自己是個局外人,“所以他是三個人裡速度最慢的,也是新手。這也導致死在他刀下的每個人都身中數刀,還有掙扎逃跑的痕跡。凶狠,衝動,好色,也粗心大意,也許是個偏年輕的人。”

  楚豫沒有回話,她繼續說道:“另一個人也拿刀,但和上一人行事作風完全不同,他喜歡砍下人的頭顱,行凶過程無聲無息,大部分人都是在睡夢中被他一刀斃命,也許他是個老手,行凶時十分冷靜……

  至於第三個人,十八個人裡,有八個都是他殺的,所有人直中心房。他也許會武功。而且他是三個人裡最心思慎密的一個人,因為在當時的情況下,他還能在所有可能活命的人身上都補了一劍。以他的武功和心性,也許是三人裡的領頭人。”

  江明月說完,看向楚豫。

  楚豫點頭,“我也這樣認為。”

  江明月怔怔回答:“可是,這又有什麽用,若從這死狀上能看出凶手,只怕當年的李牧宏並不會冒險製造錯案。”

  “有一些用。”楚豫回答:“第一個人,隨便一個街上的流氓地痞就像這個樣子;第三個人,隨便一個黑道上的人也許就是如此,而第二個人……”

  “第二人怎麽樣?”江明月問。

  楚豫緩緩道:“有個下人被他從身後一刀砍下,齊整切下頭顱。我之前上過戰場,經歷過兩次人與人的殺戮,其實一刀砍下人頭顱,並不簡單。”

  江明月聽得緊緊拉住他袖子。

  “力氣若小上一些,就難以一刀將人頭顱砍下;刀若偏上一些,就可能將人頭從後腦處削去一半,而且一般情況下,殺人者不會去廢心割下敵人的頭顱。像第三個人一樣直刺心房或是頸部,就能用最簡單的方向讓人喪命。這個人喜歡砍人頭顱,也許是因為習慣,也許是因為喜歡。”

  “那……為什麽?為什麽他會習慣砍人頭顱,或是喜歡砍人頭顱?”江明月喃喃問他。

  楚豫說:“他應該不是第一次砍人頭顱,但既然他殺人方式如此特別,如果有前科,當時的查案官員怎麽會沒找到相似案件?除非他在其他非凶殺案的時候有了這樣的經驗。”

  “非凶殺案……砍人頭顱的經驗……”江明月想著,突然道:“難道是……劊子手?”

  楚豫點頭,“我想,查定州城內做過劊子手的人,應該不會太難。”

  江明月的心裡總算有了一些希望。

  這一晚,她又做了噩夢。

  滿眼的黑夜,滿眼的血光,那片柳宅廢墟下,殺戮四起,血流成河。她在樹林裡逃亡,拿著刀的劊子手在後面不停地追趕,她摔倒在地,看見滴血的屠刀向自己劈來……

  她驚叫著醒來,四周一片黑暗,卻有一雙堅實的臂膀立刻將她抱住。

  “怎麽,又做噩夢了?”楚豫急忙問。

  江明月陣陣喘氣,如以往一樣緊緊抱住他,輕輕“嗯”了一聲。

  楚豫馬上問:“是什麽夢,還是像以前一樣的噩夢?有人在樹林裡追你?你要自盡?”

  “不……不是……我夢見了我們去看過的柳宅,還有裡面的人被殺的情形……還有,拿著刀的劊子手在樹林裡追我……”

  “不用怕,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你白天看了太多柳家凶案的東西,才會在晚上做這樣的夢。”楚豫安慰她。

  “嗯……”她在他懷裡點頭。

  是的,她相信這一次真的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夢裡的情形,不過是白天裡她所思所憶的揉和而已。

  一會兒,楚豫問她:“以前那樣的夢,還有做過麽?那些奇怪的噩夢?”

  江明月想了想,似乎真的沒再做過了,便回答他:“再沒有了,你放心。”她心想,看來那個大夫是真的不懂如何讓人恢復記憶,以前她還會做一些感覺真切的夢,讓她懷疑是失憶前的事,但自從被大夫施過針之後,就再也沒有了。

  也許,這也是天意。像楚豫所說,讓她像一個普通人一樣的活著。

  ……

  ……

  不過一天時間,盧鈞就替楚豫找到了那個最有可能做過殺人凶手的劊子手。

  石金,年四十有八,體格魁梧,力拔千斤,做過十年劊子手,三年前,是他失去劊子手飯碗的第二年。

  石金當年是定州城數一數二的劊子手行家,由他下手的犯人,沒有出過一丁點兒差錯,而他體格又好,所以一直穩坐行刑一把手的位置。

  但他好酒,五年前行刑當日,出事了,他竟然因為醉酒而未能到場。

  所以他丟了飯碗,作為一個劊子手,他什麽都不會,加上他有個不好酒,卻無所事事好賭好色的兒子,所以他們的日子過得十分潦倒。

  柳家案發後,他們依然窮困潦倒,但石金還是一天買了一壇酒,他的兒子石大膽在賭坊輸錢,說出過“半個月後一定有錢還帳”的豪言壯語。

  沒到半個月,十天后,柳氏滅門案結案。

  石金與石大膽突然有錢了。雖然不算一夜暴富,但他們手頭確實寬裕了,且維持了很長一段時間。

  楚豫與江明月幾乎就能確定這石金可能就是他們要找的人。

  但最後,盧鈞卻還有另一個消息:石金與石大膽,於半年前雙雙喝醉,夜歸途中掉落池塘溺水而死。

  ……

  站在石家破爛的茅屋前,江明月心中似乎壓了千斤的石頭。

  “為什麽這麽巧……這是我們唯一查到的線索,他們卻死了。”

  “也許,也沒有那麽巧。”楚豫說,“之前只是懷疑,當知道劊子手還有個兒子時我更是懷疑那個兒子就是在樹林裡追你的人。若說當時的懷疑只是五分,那現在的懷疑便有七分,如果他們的死不是意外,而是被殺人滅口……”

  江明月一動不動看著他,腦子裡努力想著,“如果他們是被滅口,那就證明真正有動機殺人的另有其人,也許這是買兄殺人,那人一直在幕後!”

  “對,買凶殺人。”

  “可是,去哪裡找到第三個人,那個人或許也被殺了。”

  楚豫回道:“與其找第三個人,不如查查這兩個人。第一樁命案沒留下線索,第二樁命案,也許留下了一些線索。”

  江明月聽了他的話,畢竟如果要每一次殺人都神不知鬼不覺,那並不可能。

  石氏父子當初是被認定為意外,又因為他們在定州城幾乎是人人厭惡,所以此案當初並沒有多作查探,能從官府得到的線索少之又少。

  現在半年過去了,落水時池塘邊的痕跡早已消失,石家茅屋內也早已有人清掃過,甚至由於石氏父子二人的聲名狼籍,曾經喊著要殺了他們的人就數不勝數。

  “這樣兩個人,似乎並不是十分能守住秘密的,特別是石大膽。”楚豫說道。

  江明月立刻看向他,他繼續道:“他們曾經活過的一切痕跡都沒有了,但至少還有人是記得他們的。半年並不久,也許他們曾經對旁人說過什麽奇怪的話,旁人還記得。”

  江明月馬上反應過來:“你是說,像石大膽那樣的人,也許曾和人透露過什麽,或許石金在酒後說過真相也不一定!那我們這就去找認識他們的人問問!”

  江明月說著就要走,楚豫將她拉住:“不用急,憑我們兩人不知要問到什麽時候去,我們在此地隨意轉轉,其他的事交給官府去做,他們問話,那些百姓也能畏懼一些。”

  江明月雖然情急,卻也知道他說的有道理,便不再堅持。

  兩人進了石氏父子曾住的茅屋,裡面空空如也,連砌了床的磚都被人拆了,真真是家徒四壁,兩人隻好退出來。

  好在第二天,盧鈞就送來了走訪官差記錄的信息。

  “死前沒什麽不正常……”

  “石大膽啊,那之前他被香翠樓的打手打得屁滾尿流,不過他那人,早就被打過無數回啦,人家香翠樓的打手沒事就找他練練筋骨。”

  “那人啊,以前和老子打架,還吹牛說他殺過人,呵,殺過人怎地,還不是被老子揍扒下!”

  “石金……石金……我想起來了,他一直都在我這裡打十文一斤的酒,可有一段時間,我再給十文一斤的酒他,他倒嫌棄起來了,要二十文一斤的,我問他在哪裡發了財,他還不說。怎麽,他該不會不是淹死的吧?”

  ……

  讓人懷疑的很多,但真正能尋著線索查下去的,卻不多。

  就在楚豫從記錄冊上抬起頭來時,盧鈞立刻說道:“王爺,除了這些之外,下官還帶了一個人過來,也許她是重要人證。”

  那個人,是定州城一個商販的小妾,同時也是石金的女兒,石大膽的姐姐,名為石芝。

  見了不知是什麽來頭的大官,石芝有些膽怯,卻比普通女子也大膽一些,所以說話還算流利。

  楚豫問她:“你父親和弟弟死前,有什麽異常之舉?”

  石芝開口道:“大人,民女懷疑,他們可能做了什麽不好的事,得了一筆錢,後來又被人給害死了!”

  楚豫面色仍然平常,問她:“你為什麽這樣懷疑?”

  石芝回答:“我嫁給家裡那個老東西,雖然外人看來像還過得去,可那日子實在不是人過的!三天兩頭受人欺負,我生的又是女兒,老東西也不把我放在眼裡,那些個姨娘奴婢,更是有樣學樣,全湊一起來欺負我!”

  她傾訴著似乎要哭起來,楚豫一聲不出,靜靜聽著,也等著她說後面的。

  好在她後面終於往正題上去,繼續道:“幾年前,我和女兒被三姨娘扇耳光,實在沒辦法,就帶著女兒回了娘家。

  我爹那天沒喝酒,看了我臉上的傷,竟然對我說不要再回去了,等過兩天,就從那家裡搬出來,以後他養我。我當時很奇怪,我爹可是從沒說過這樣的話,當初就是他說要麽我去給人做小,要麽就去窯子裡做事,他養不了我,我才不得已嫁給那老東西的。

  還有我那不成器的弟弟,似乎又囂張了不少,說等過兩天不僅要把我接回去,還要反過來討那三姨娘的女兒做小老婆。那幾天,他們說不出哪裡不對,就是像要做什麽事一樣。

  後來我當然沒回家,過兩天又回去了。再後來,他們竟像真的有錢了,我問他們,他們也不說,多說兩句,就罵讓我滾回去,別管他們,我也懶得管,就沒再理了。

  再然後……竟然突然有一天,別人找上我,說他們去了。”

  石芝的眼中濕了起來,楚豫問:“你為何說懷疑他們是被人害死?”

  石芝立刻回答:“怎麽可能他們兩個人就那麽一起掉水裡了?我不信,我爹酒量很好的!”

  她抬起頭來,見楚豫不出聲,連忙又道:“對了,有,有一樣東西!”說著她就從身上拿出一個疊成四方的小布包來,將那布包打開,露出裡面同樣疊成四方的一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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