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死我能把她燒了啊?”
莘以墨正準備上樓的時候,耳邊突然傳來這麽一句話。這句話乍一聽著有些好笑,可沒人能笑得出來,最多只能算哭笑不得,不過吸引莘以墨的還是這人話裡透出的深深的無奈。
朝聲源處看去,說話的是一個穿著棉衣的男人。有了剛才那句話,所有人的眼光都朝那男人身上集中,不過眼神卻多留在了他的腿上——這男人的腿腳不太好。
“我們也是根據程序走的,沒有死亡證明我們是不能……”窗口的人員一臉不耐的說著。
那男人一聽這話,聲音更大了:“人都死了十來年了,我哪裡開死亡證明去,火化證怎麽就不能用了,你媽沒死你能把她拉去燒了啊!”
中國式辦證難,是困擾很多人的事實,莘以墨記得自己就曾經在網上看到過不止一次有人被要求開具證明‘**********’的證明,看到這一幕,不由得停下了腳。
“怎麽罵人哪你!”那辦證的女人一聽這話頓時豎起了眉。
“我這不是罵人,是在跟你講道理!這話讓誰說都是一樣,你見過誰家的父母沒死,兒女就把人拉去讓火葬場燒了的……”那男人看來也是個固執的,居然又說了起來。
莘以墨看得正起勁兒,耳邊突然想起穆旭堯不滿的聲音:“怎麽這麽久?”
莘以墨回過頭,就見穆旭堯一臉怒氣的站在身後。
這女人上個洗手間居然走了快十分鍾了,不知道他會擔心嗎?
莘以墨不好意思的笑笑:“沒什麽,我們走吧。”
說著,邊抬步往樓梯口走去。不過兩人沒走幾步,就被一道聲音叫住。
“穆警官,是你嗎?”
兩人同時回頭看去,說話的竟是那個腿腳不太方便的男人。穆旭堯顯然是認識那個男人的,平靜的叫了一聲:“李波”
要不是莘以墨知道平日裡穆旭堯對人的態度,一定會以為這就是普通的打招呼。但是了解穆旭堯的人都知道,能讓他記得名字的人,要麽是和案子有關的人,要麽就是能夠給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人。
那男人一聽穆旭堯叫出他的名字,滿是皺紋的臉上浮起一絲笑意:“是我,難為穆警官還記得我。”
“有什麽需要幫忙的嗎?”穆旭堯瞄了眼老人手裡的單子,出聲問道。
老人臉上的笑容有一絲僵硬,不過很快就恢復了過來,道:“是這樣的,我來做遺產公證,可是他們非要我出具我父母的死亡證明……”
原來,是李波的外婆在幾個月前過世了,留下了一張幾萬元的存折。李波今天來公證處,就是想蓋個章,好領出這筆錢,給要結婚的兒子裝修房子用。
可是由於老人生前並沒有立下遺囑,按照《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的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