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歡迎來帶九零年代
95年,初夏!
首都大雜院這種地方還被稱為窮人的聚居地。
可是大雜院外卻是高樓大廈林立了,房價也已經到了3500一平了,要知道如今的工資才300多塊啊。
當然,這裡畢竟是未來國際化大都市,自然工資要高一些,大約在500塊左右,可就算這樣也沒有高到哪裡去啊!
日新月異就得看這樣的時候,這裡有新蓋起來的高樓大廈,也有破敗的胡同閣樓大雜院。
林洛迷迷糊糊的睜開眼,發現自己躺在一個狹隘簡陋的插間裡,身下是早就過時很多年了的被稱為席夢思的彈簧床墊,身上蓋著一個土的掉渣的大紅毯子。
眼前的一切很熟悉,這應該是幾十年前自己租住的那個房子吧!
林洛恍然想起自己閉眼前正躺在手術台上,為了還能再活幾個月做最後的掙扎。
俗稱icu 復活賽!
自己知道自己快不行了,門外守著的只有自己的女兒。
早就離異了的妻子和被妻子帶走的兒子看都不來看自己一眼。
都說死者為大,其實不過是來寬慰做了不公平的事而心懷內疚的未死之人的。
因為這會讓這樣的人覺得等到快死的時候所做的一切都能被原諒。
可真到了要死的這一刻,只有當事人本身才知道在乎你的人一早就在乎你,而不在乎你的人你怎麽了都不會在乎的。
這也可能就是要死沒死成的人活過來會性格大變的原因吧。
林洛還記得當時自己躺在病房裡,臉上是無法掩飾的疲憊和蒼老。眼睛不時的飄向門口,似乎在期盼著什麽人到來。
女兒春夏陪著他,看父親林洛這個樣子有些氣憤,可又不忍心說什麽,只能寬慰他到:“爸,你好好去做手術,等你出來了媽和哥他們就到了。”
林春夏知道自己在騙父親,自己那個母親不會來的,父母二人沒什麽感情,或者說只有父親單方面對母親有感情。
當然自己那個哥哥也不會來的,老爺子認為人家是親兒子,可自己卻知道那個最多是自己同母異父的哥哥。
人家最大的心願就是擺脫與父親這個老農子弟的原生家庭,盼著的就是今生不再相見,又怎麽可能這個時候出現啊。
他嫌棄父親這個一事無成的農民給他丟人!
這個事,春夏也不知道該不該告訴父親,可想想老爺子糊塗一輩子了,最後當個糊塗鬼也好。
他都這個樣子,告不告訴他這件事還有什麽意義嗎?
林洛看著女兒欲言又止的樣子,似乎也有什麽話要對女兒說。
他想告訴女兒離她媽遠一點,咱們這個智商玩不過那樣的女人的。
他想告訴女兒別太實誠了和誰都掏心掏肺的,這樣最後誰都靠不住,包括親戚。
他想告訴女兒以後爸爸不能看著你了,你要學著靠自己了。
更想和她說說她哥哥的事。
可又想到,雖然那兒子不是自己親生的,但到底還是春夏的哥哥,媽媽也到底是她親媽,難道自己臨了還要在人家母女之間扎根刺嗎?
算了算了!誰還不是個糊塗鬼啊?
自己把日子過成這個樣子,又怪誰呢!
還不是怪自己嗎!
自己這輩子,明白事明白的太晚了!
林洛眼睛一閉,以為這輩子就這麽過去了。
可誰知道還有眼睛一睜的時候。
林洛就這麽莫名其妙的回到了1995年,這一年他二十八歲。
這個時候他帶著女兒來這個國際化大都市尋找妻子和兒子,還租住在一個胡同的插間裡。
一間屋子用大衣櫃當半隔斷,隔出臥室和飯廳。
臥室裡兩張小床,小床小到林洛只能蜷縮著睡覺,而飯廳也只有一張桌子,甚至連把椅子都沒有。
女兒春夏見父親醒了,看著一臉茫然的父親,忙為父親打起了扇子,有些皮包骨頭的臉上滿是討好的笑容:“爸,你醒了!”
林洛有些恍惚,看著只有幾歲的女兒,想伸手想去摸摸女兒的頭,可看到女兒下意識的躲避和害怕的時候,林洛才想起來,這不是晚年自己依靠女兒和女兒關系還不錯的時候,這是早年年輕氣盛眼中沒有女兒的時候。
要說林洛,年輕的時候挺不是東西的。
也不能說是沒有人性,只是腦子不清楚,一心撲在媳婦身上,眼中沒有別人。
再直白一點說就是所謂的戀愛腦。
愛情最偉大的那種。
為了他漂亮又有文化的媳婦幹什麽都行,還振振有詞道:“我一個老農民娶一個這樣的媳婦,可不得寶貝著!”
為了媳婦能過好日子,林洛還托關系跑到了大城市去當建築工人,要知道這個時候,三四線城市的工資才150塊,大城市的工資也才500多,可是有技術的建築工人就能拿到一天大工35小工20呐!辛苦一個月能賺到600-1000多塊的!
林洛雖然沒啥技術,當不了大工,可卻在村子裡拉出來了二十多號人,他也勉強算一個小包工頭。
這樣他每天自己能拿一份小工的20塊不說,還能每人抽水個2-3塊,光抽水錢一天就能抽50多。算上自己的小工錢,自己一個月能賺2000多。
林洛在外苦幹了兩年,攢下了5萬塊的巨款,準備回家孝敬媳婦。
可一回村才發現,女兒在吃百家飯。
本應該在家留守的媳婦卻帶著兒子跑了。
這叫林洛百思不得其解,甚是不甘心。
自己的媳婦也不是騙來的,也不是買來的,是相親認識。根本就沒有不情願一說。
她看上了林洛家條件不錯,林洛看上她長得好。這日子都過了十來年了,怎麽說跑就跑了。
對於老婆跑了留下了女兒帶走了兒子這個事,林洛居然不恨自己媳婦,卻遷怒上了自己的女兒,怪女兒沒有留住媳婦。
當時林洛的想法是自己和媳婦也是自願在一起的,如今媳婦跑了,卻留下了女兒,還不是因為女兒不聽話氣走了母親嗎?於是拉上了女兒去媳婦可能所在的城市開始了尋妻之旅。
如今想到這一點林洛恨不得抽自己幾個耳光子。
女兒才5歲啊。要不是鄉親族人好心,或者她媽跑的再早點這孩子都能餓死。
大人的事能怪到一個孩子身上嗎?
看著眼前明顯在討好自己的女兒,林洛後悔的要命,滾他媽的媳婦和兒子吧,和自己一點血緣關系也沒有,既然老天給自己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自己一定好好做人,當個好父親。
林洛笑嘻嘻的掐了掐女兒的臉,小時候的女兒長得還是挺可愛的,不像長大了一張淒苦的晚娘臉,一點喜氣都沒有。
“天這麽熱,咱們爺倆吃點啥啊!”
看著父親笑嘻嘻的樣子,春夏有點不敢相信,但是小孩子都是敏感的,她能感覺出來父親心情不錯,可又不敢提什麽要求,小聲道:“家裡還有米,要不熬點粥吧?”
林洛看女兒這個樣子,父女二人之間的關系還有待改善啊!隨便的答應了一聲,也沒真去熬粥去。而是打開了大衣櫃頂層的一個鐵皮盒子,掏出來存折看了看,裡面正正好好的五萬塊。
林洛笑了笑,把存折貼身放好。
這輩子可不能再一見媳婦就乖乖奉上了。這可是自己的辛苦錢。沒必要把那個女人當主子娘娘一樣侍奉。
最好啊,這輩子再也不見這個人。
林洛又掏了掏盒子,裡面還有零散的幾百塊錢,也都放在了兜裡。拿了幾個硬幣給女兒道:“給,零花錢,爸爸要是去工作了,你留著買雪糕吃。”
林洛所在的工地的城市,就是媳婦娘家的城市,可惜林洛並不知道媳婦娘家在哪!
春夏拿了錢,愣了愣,又很快速數了數,足足五塊錢哪。
數好了多少錢後,如同個松鼠似的趕緊把錢藏在了自己的枕頭底下,身上隻留下了幾毛。
做完了這一切,春夏又討好的衝著林洛笑了笑。
林洛看到了女兒的笑容,很滿意,至少這次不是因為害怕自己生氣硬擠出來的笑了,這次多少也是開心了才笑的。
“你穿好衣服,今個咱們出去吃。”林洛一邊對春夏道,一邊在大衣櫃的鏡子前打量自己,173的身高還沒駝背,臉上也沒有褶子,身體各個關節也沒有腐朽的一動就疼。
健康的身體真是個好東西啊!
自己這上輩子,十八歲結婚,很快就有了兒子,二十三歲又有個女兒,二十五歲開始在工地當苦力,以後更是啥都乾過。
可惜自己不是那有出息的。
同年的那些人一個個都從小工乾成了工頭甚至有人都開始自己乾工程了,可自己生生的從工頭乾成小工了。
最後乾不動了只能轉行乾別的。
這輩子自己可不能這麽窩囊了。
林洛收拾好東西,等著春夏出門,可看到女兒的鞋的時候,林洛心裡又不得勁了,女兒的腳上穿著一雙明顯顏色有差別的塑料涼鞋,有的地方還是用燒紅的火鉤粘合上的。
林洛這才想起來,女兒根本就沒有涼鞋,這雙還是撿的別人的。想了想道:“咱們今天去商場好不好,路上爸再給你買幾個包子充饑!”
家裡一向節儉,春夏的心中家裡應該是很窮的。平日有飯吃就不錯了,什麽時候出去吃過,更不要說帶自己去逛商場了。
雖然是隻逛不花錢,可對春夏來說,也是個愉快的事啊。
春夏連連點頭,她高興壞了,也不知道爸爸今天怎麽了,怎麽變得這麽好,不過沒關系,希望爸爸以後都能這麽好吧!
林洛帶著女兒上街了,路過菜市場的時候,還買了幾個大肉包子,這年頭東西實在,林洛這個乾苦力的吃三個都飽了,春夏估計一個都吃不了。這樣的肉包子才一毛錢多一個,五個包子爺倆剩了一個半,春夏也不舍得丟了,要留著中午吃。
為了這個包子爺倆還回了次家,也不能拿著肉包子逛商場啊。
畢竟今天,林洛是來帶女兒購物的。
這兩年自己皮糙肉厚的不需要什麽了,但是女兒需要啊,別人家孩子有的,自己家女兒也得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