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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社》第88章 閑話一:不食嗟來之食
  第88章 閑話一:不食嗟來之食

  狠狠地休息了一段時間,大家新年快樂。

  上次我番外我自己的那一章,竟然被和諧了。

  算了,我也懶得問為什麽了,反正也沒意義,屏蔽著吧。

  看了一下評論,發現好多人問什麽時候開新書,唉,完本感言裡都有啊。三月份發新書,我打算多休息一下。

  其次我發現以前寫的番外,有些人還是沒看到,山海經一到四都在正版第一卷,七十六章後面。

  顓頊的小篇在正文VIP卷第九百七十章一箭落九日的後面,名為絕地天通科幻版。

  道佛那裡,講了點新書的創意,淺嘗輒止吧。

  下本書因為主角金手指是信息感知,所以會解答地球所有未解之謎,並且從科幻角度,盡可能把宗教、神話都給解釋了……

  因為不寫收容物,我估計我會撲街,如果下本書撲街,我也會把它寫完。

  有人說讓我講吃,我的老天鵝,這從何講起啊。

  我只能說,吃是吃,美食是美食。

  不講美食,那還能扯兩下。

  象形字義上,用手抓取粗食為‘飯’,低頭用器皿的正餐為‘食’,山珍海味的高級享用為‘餐’,神祇受祭奉的貢品為‘享’。

  有些人說古人都是兩餐製,很晚的時候生活富裕了才有三餐製。

  這話對,也不對。

  事實上中國很早就有三餐製,只不過確實也跟生產力掛鉤,平民百姓很長一段時間,別說兩餐了,甚至只是一餐而已。

  而皇帝、王侯不只是三餐,甚至有四餐。

  至少在商朝時,就有定時吃飯的傳統,甲骨文裡就將主餐稱為‘大食’在一天的早上,特別豐盛,力求吃飽。然後將另一頓飯稱為‘小食’,在下午隨便吃點就行了。

  《論語》也說了‘不時不食。’

  三餐制度,從文獻來看的話,最晚戰國時期就有了。

  《莊子》有雲:適莽蒼者,三餐而返,腹猶果然。

  意思是去郊外遊玩,帶足三頓飯,玩一天回家肚子都是飽飽的。

  這不是孤例,《戰國策·齊策四》又雲:“士三食不得饜,而君鵝鶩有余食。”

  意思就是士人三餐都吃不飽,而君王你竟然雞鴨鵝都有吃不完的糧食。延伸意思就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那時候,士人就有一日三餐的制度,士人並不是多有錢的階級,從君王到諸侯再到大夫,最後才是士。

  前三級都有地產,屬於領主,而士是沒有地產的,只有個貴族身份。

  一日三餐能普及到士人,說明春秋戰國時期,有這個條件的人,都已經廣泛普及了三餐製了。

  漢代甚至出現四餐製,當然是帝王專享。

  班固的《白虎通》寫了:“王者之所以日四食何?明有四方之物,食四時之功也。”

  四時就是天剛亮的時候,叫旦食。日中的時候吃一頓,叫晝食。下午再吃一頓,叫夕食。晚上來頓夜宵,稱為‘暮食’。

  值得一提的是,到了大清朝,皇室一日兩道正餐。

  叫做早膳與晚膳。七點鍾吃一頓,十三點鍾吃一頓。

  之後就得等到第二天了。你們可能會想,晚上不餓嗎?
  即便餓了,也得如此,這是大清宮廷裡祖宗定下的規矩,不能違背,包括吃什麽,怎麽做,都有詳細的規矩。

  每天吃的是一樣的,食材的斤兩都有嚴格分配,按照地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份例。

  且做法,加多少鹽、放多少杓糖,必須嚴格按照食譜來。

  你穿越到清宮,你說口重,想吃辣一點,吃鹹一點?不行,兩道正餐,禦膳房誰的面子都不會給。

  其實都特別難吃,而且是天天吃,年年吃,很多嬪妃自己開小灶,在耳房弄個小廚房,自己做菜吃。

  不過,如此不近人情味的制度下,大多數人並不會餓肚子。

  因為除了兩道菜肴豐富的正餐,還有早點和晚上的便飯。

  早點是各種糕點小吃,晚上的便飯則是羹湯、清粥。

  這都算上的話,其實是四餐。

  更別說,后宮很多嬪妃都有小灶,有錢,那想吃啥就吃啥,讓人買來食材,由貼身的宮女做。

  真有餓肚子的,那肯定是地位低的。

  皇太后怎麽也不會餓肚子,每天都有豬羊個一頭,雞鴨各一隻,再加上各種香料、新米、白面、蜂蜜、蔬菜,做成數十道膳食。

  皇后每天也有十六斤豬肉,十六斤羊肉,雞鴨各一隻,再加上各種新米白面之類的,形成數十道膳食。

  依次類推,逐步降低夥食標準。

  到了嬪妃最低一等的答應,吃的就寒酸很多,每天有一斤八兩的豬肉做菜,然後每月,注意是每個月,有十五盤羊肉,每盤大約一斤,然後每月有五隻雞鴨。

  再低呢?再低就是宮女了,每天一斤豬肉,鮮菜十二兩,老米七合五杓。沒了。

  一合是一百八十克,一杓是三十克。總共一千四百一十克的米。

  一天兩頓正餐分開算,即一頓有七百零五克的米。

  還可以吧,一頓半斤豬肉、大半斤的蔬菜,外加近三斤的米,能吃飽,這就是宮女的待遇了。

  倘若要說美食,我國美食太多了,根本講不完。

  如果只是介紹菜,那麽我可以水幾百萬字……

  所以還是跟你們聊點跟吃有關的歷史。

  畢竟問得是‘吃’,不是‘美食’。

  首先問個問題,中華上下歷朝歷代,當代之前,你們最喜歡哪個歷史時期?

  我想每個人心裡都有個偏好。

  有人可能想穿越盛唐,有人可能想穿越三國,有人可能想去大明。

  而我,最喜愛的便是那所謂‘禮崩樂壞’的時期,東周。

  即春秋與戰國。

  我們歷史上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成語,出自於那個時代。各種歷史典故,行為先例,皆誕生在那個時候。

  東周列國,紛爭不斷,激起百家爭鳴,有識之士都想要抑爭治亂。

  各種各樣的學說、思想碰撞激揚,是我們文化的黃金時代,思想大爆炸的時代。

  同時期,正好也是所謂古希臘的思想大爆炸時期。

  那是個言論無比自由,人人皆有氣節的時代。

  因此,吃的話,我其實第一反應,就是想到晉文公重耳。

  晉文公吃土的故事,我在藍白社悠姐他們假扮外星人忽悠異界地球時,提到過。

  重耳顛沛流離,在外流浪十幾年,他和他的追隨者,很多時候都沒有飯吃。

  有一次走到五鹿這個地方,實在餓極了,看到一個老頭在墾地,便向他討點吃的,問有沒有糧食救救急。

  誰想到那莊稼漢,非常淡定,打量了一下這夥狼狽的貴族,呵呵一笑,俯下身居然拿起一塊泥巴遞給重耳:“喏!糧食!”

  重耳氣瘋了,堂堂公族之子,竟然給他吃土。

  他呵斥那老頭,老頭卻一副不怕死的樣子說道:“你看我這麽大年紀,還在這墾地,你覺得我有糧食嗎!我只有黃土可以給你。”

  重耳旁邊的追隨者狐偃,就問:“你的兒子呢?”

  老頭說:“我所有兒子都戰死了。”

  重耳不說話了,他其實不想追究老頭了,但是這份羞辱又讓他下不來台。

  狐偃立馬就說:“這黃土就是土地,就是社稷啊,百姓不是給您吃土,而是托付社稷於您啊。”

  重耳順坡下驢,立刻流淚,感動地捧著黃土,跪在地上,仰視蒼天,發誓如果成為國君,一定要讓國民得以安居樂業。

  這就是晉文公受土,以為受社稷而重之的典故。

  不過他也做到了,他晚年繼位,大器晚成,的確讓晉國國力空前鼎盛,完成霸業。

  在流亡期間,重耳還吃過另外一碗極富意義的食物。

  根據寒食節的起源故事描述,有一次重耳被資助的糧食,給人偷走了。他們一行人沒了糧食,在荒郊野外饑餓難耐,突然手下介子推,割了自己的大腿肉,熬了肉湯給重耳吃。史稱:割肉奉君。

  漢代韓嬰寫的《詩經外傳》對此大加讚賞。

  晉文公乃是一代明君,饑餓難耐之際,被人用土羞辱,最終還是忍了。

  然而他的孫子晉靈公就不行了。

  “晉靈公不君。厚斂以彫牆。從台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孰,殺之,寘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

  什麽意思呢?晉靈公毫無君主的之姿,望之不似人君!喜歡站在高牆上,用彈弓射下方的人,然後觀賞他們躲閃彈丸的樣子。

  他喜歡吃熊掌,等了後就去問,廚子說還沒熟,畢竟是熊掌啊,又沒有高壓鍋,哪那麽容易煮爛?

  然而晉靈公就很生氣,心說我等了這麽久還沒熟!煩死了,一怒之下,將廚子殺了……然後讓宮女將其拋屍。

  這故事之後還有,那就是晉國名臣趙盾和他弟弟趙穿得知此事,終於受不了這家夥的昏庸了,再度向其諫言,晉靈公不聽,最後吵得很不愉快。

  之後晉靈公找了個由頭想害死趙盾,布下伏擊,因為有義士襄助,趙盾得以逃亡。

  再之後就是著名的‘趙穿弑君’事件。

  趙穿襲擊殺了晉靈公,迎回了趙盾,然後趙盾並沒有處理自己的弟弟趙穿。

  於是晉太史公董狐寫:“趙盾弑其君。”

  趙盾很冤枉,說寫錯了,不是我弑君。然而董狐就是不改,說雖然趙穿弑君,可卻是為了迎回流亡的你,你流亡沒有離開國境,回來之後卻不處置弑君之賊,你就是弑君主謀。

  這也是正氣歌裡著名的‘在晉董狐筆’。

  晉文公想吃點雜糧,被人用土羞辱,也沒有殺那老頭。餓得快死了,靠著忠臣割下的大腿肉活下來。

  他把晉國國力發展壯大,孫子卻為了吃熊掌而殺了廚子,被忠臣勸諫,還想殺朝廷重臣,最終因此死於臣子之手。

  熊掌,在春秋戰國時期,是一大美食。

  同樣在臨死之前,特別愛吃熊掌的還有楚成王。

  楚成王想殺太子商臣,換王子職繼位,已經暗中籌劃。

  正在準備階段時,商臣隱約聽到風聲,很急,但是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他的老師潘崇就說,你設宴請楚成王的妹妹江羋吃飯,宴席上故意猥·褻她。

  於是商臣照做,請來了江羋,並對其極為不尊重,果然江羋大罵:賤種,難怪王上要殺你立王子職為太子!

  好了,商臣於是確定了,父親真的要殺自己。

  商臣連忙先下手為強,收買宮中禁衛,起兵包圍了王宮,逼殺自己的父親。

  因為江羋泄密,楚成王被打了個措手不及,沒有準備,毫無反抗之力,被強逼著自殺。

  在楚成王臨死之前,提了一個要求:“請食熊蹯!”

  就是,我要吃熊掌!

  然而他的兒子,並沒有滿足他這個要求。

  無奈之下,楚成王帶著沒能臨死吃口熊掌的遺憾,上吊自殺了。

  吃貨的絕望啊,殺我不要緊,就不能讓我臨死吃口熊掌嗎?
  哈哈,其實臨死前,因為兒子不答應給熊掌吃,楚成王退而求其次,問我死後給我什麽諡號。

  商臣直接說:靈。

  這是個貶諡,也就是說,他本來也是叫楚靈王的。

  楚王急了,你熊掌熊掌不給吃,諡號諡號還這麽難聽,我不自殺了!你有種殺了我。

  為了讓他能盡快自殺,商臣隻得答應他:好吧,諡號為成。

  於是他就叫楚成王了,沒能吃上熊掌,卻換得了個美諡。

  說起吃貨君王,鄭靈公也不甘示弱。

  沒錯,又是個諡號為靈的……

  《左傳·宣公四年》:“楚人獻黿於鄭靈公,公子宋與子家將見,子公之食指動。”

  這就是‘食指大動’的典故。

  公子宋這個人,經常跟人吹噓,食指會佔卜,只要自己食指抖動,那麽今天必然能嘗到美食。

  果然,很快他們得了消息,楚人獻了巨黿給鄭靈公,按照慣例,公卿見者有份。

  鄭靈公下令煲了美味的黿羹,卻是分了大頭,給大家分了一點點湯喝,並且故意不給公子宋。

  公子宋怒了,走到君王鼎前,伸出那個據說有感應的食指,沾了一下湯汁,放在嘴裡吸吮,然後拂袖而去。

  這就是成語‘染指於鼎’。也是染指這個詞的起源。

  君主的鼎,臣子怎麽能染指呢?大大地失禮。

  於是鄭靈公很生氣,想安排人乾掉公子宋。

  怎料公子宋先下手為強……夥同靈公的兒子,把鄭靈公殺了……

  嘖嘖嘖,雖舌尖之欲,放縱它,也會釀就殺身之禍!
  看到這,你們恐怕會感慨,禮崩樂壞啊,動不動就弑君。

  公子宋因為沒分到湯喝,就染指君王的鼎,沾著湯嗦手指,太失禮了,這要是放在大清,當場就被砍了。

  然而,公子宋的憤怒在當時是很正常的。

  故意不分湯給他喝,是鄭靈公羞辱在先,這對於士族公卿而言,是無法容忍的侮辱。

  如果公子宋沒有過激反應,他以後在貴族圈子,就會不受人重視。

  春秋戰國,是我國真正的封建時期,跟後來中央集權的假封建不一樣。

  那時候的文化是貴族文化。王、諸侯、大夫、士,四種貴族,前三種都有領地,為封建主,士沒有土地,但有貴族身份。

  貴族的榮譽、尊嚴非常重要,不可輕慢。

  春秋以及更早時期的戰爭,貴族都要參軍作戰,貴族被俘虜,戰勝者必須允許對方以贖金贖回自己。

  按照當時的禮儀,戰勝者要送給被俘虜的貴族一塊玉。

  玉的價值,根據對方地位不同而給不同價值的玉。

  用意是,如果對方家裡交不出贖金,那就可以用這塊玉,讓對方可以自己贖回自己。

  當然,通常被俘虜的貴族,是不會用這塊玉的,哪怕砸鍋賣鐵,也得把贖金交了,之後整理衣冠,恭謹地再把這塊玉還給戰勝者,體面地回家。

  這是周禮,可惜只有早期的時候還遵守,春秋中後期就開始很多地方不遵守了。

  尤其是宋襄公因為仁義和守規矩,而戰敗差點亡國後,這種禮就徹底沒人遵守了。

  當然,只是玉這個規矩被簡化了,包括一些戰場上的規矩消失。

  但是貴族的榮譽、尊嚴依舊沒有丟,非戰爭的禮很多依舊是被遵守著的。後面漸漸丟了這種貴族尊嚴,是秦始皇統一天下,書同文,且融合姓氏所導致的。

  戰國時期,四君子之一的孟嘗君,養士三千。

  在當時,士作為沒有地產收入的貴族,就是只能效力於諸侯,效力於大夫,做門客。

  門客又叫食客,俗稱蹭飯的。

  四君子養那麽多士,有一部分會用得上,但很多終生都用不上,吃白飯。

  為什麽還養著?就是表達禮賢下士,類似於千金買馬骨。哪怕沒有用的人,他也會養著。

  因為士人都太拽了,當時又不是一個國家,而是很多國家,所以士人在一個地方不如意,就換個地方,在一個國家不如意,就換個國家。

  為了能收留住那些有本事的士人,就必須以禮相待,哪怕有些士人沒用,也不能失禮。

  比如‘齊人有馮諼者,貧乏不能自存,使人屬孟嘗君,願寄食門下。’

  齊國有個叫馮諼的士子,窮困潦倒,托人來找孟嘗君,希望在他家吃飯。

  我,士人,你要養我。

  孟嘗君看他破衣爛衫,隨身只有一把劍。得,這是窮到快餓死的那種士人。

  士人必須佩劍,哪怕餓死,哪怕把所有東西都賣了,劍也不能賣。

  如果有一名士人,沒有劍,那麽他就不能稱自己為士人。

  孟嘗君就很客氣地問他:客何好?

  你有什麽愛好?
  馮諼說:客無好也!

  我沒什麽愛好!
  孟嘗君一愣,其實問什麽愛好,就是問對方的才能,這屬於委婉問法。

  於是他直接問道:“客何能?”

  馮諼說:客無能也!

  我什麽都不會!

  孟嘗君一笑:好吧。

  然後收留了他……安排他住下了。

  結果沒住多久,馮諼‘倚柱彈其劍’,歌曰:“長鋏歸來乎!食無魚。”

  劍啊劍啊,我們走吧,這裡沒有魚吃……

  他天天沒事就在那唱,附近的人就去匯報孟嘗君,孟嘗君無奈一笑道:“食之,比門下之客。”

  給他吃魚!跟門客們一樣好,不必虧待。

  然而沒過多久,馮諼又彈劍歌曰:“長鋏歸來乎!出無車。”

  劍啊劍啊,我們走吧,這裡出門都沒有車做……

  別人都笑他,然後告訴孟嘗君,孟嘗君無奈一笑道:“為之駕,比門下之客。”

  給他配車,跟門客們一樣好,不必虧待。

  馮諼坐著車,跟別人說:“孟嘗君客我。”

  孟嘗君對我真好啊。

  然而,又彈劍歌曰:“長鋏歸來乎!無以為家。”

  劍啊劍啊,我們走吧,這裡沒有家的感覺。

  “……”左右皆惡之,以為貪而不知足。孟嘗君問:“馮公有親乎?”

  對曰:“有老母”。

  孟嘗君使人給其食用,無使乏。於是馮諼不複歌。

  他派人給老母送吃的,並派人服侍她,讓她不勞苦,於是馮諼不再唱歌了。

  這就是‘馮諼彈鋏’的典故。

  之後這個馮諼為孟嘗君效死力,竭盡全力的為他出謀劃策,立了不少功勞,卻再也沒有要過一分賞賜。

  我什麽都沒有,什麽都不會時,你待我如上賓,我要的東西你都給了我。那麽我立了功勞,為你效死,也不會要你一分賞賜。

  人稱‘彈鋏客’,到死身邊貴重的東西,也只有那把劍。

  孟嘗君這個人,食客有幾千人,吃喝住行方面的待遇,不分貴賤一律與他自己相同。

  史記,孟嘗君列傳記載:“孟嘗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飯不等,輟食辭去。孟嘗君起,自持其飯比之。”

  某日他招待士人們吃晚飯,有個新來的士人,被安排坐在比較暗的地方。

  因為宴廳坐了很多人,他又被人遮擋住了燈光,看不清自己吃的是什麽。

  於是那名士人非常惱火,直接拍桌子站起來,罷食,辭別,說:孟嘗君,我的飯菜是不是跟別人不一樣?你是不是給我安排的飯菜比別人差?算了,我走了!

  孟嘗君馬上站起來,從自己的主座端著餐幾跑過來,讓那名士人拿飯菜與自己的相比:“我跟你吃的一樣啊!”

  士人一看,他吃的和孟嘗君吃的,完全是一樣的,自己錯怪孟嘗君了。

  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士人恃寵而驕,恃才傲物,很沒有禮貌?所謂的貴族尊嚴,令人恥笑?

  的確,他們為了維護所謂的貴族尊嚴,有時候確實非常驕傲。

  可是,他們也驕傲到,如果冤枉了別人,必要以死謝罪。

  “客慚,自剄。”

  “是我冤枉你了,抱歉,我自殺。”那士子羞愧難當,立刻拔劍自刎。

  這個事件告訴我們,士人的確是不能沒有配劍的,表達了劍對於士人的重要性……哈哈。

  別人侮辱了你的尊嚴,無論什麽身份,都要報回來。

  反之,如果是自己誤會,侮辱了別人,那麽就要以死謝罪。

  這便是士。

  衣食住行,是一個人的地位,很重要的衡量標準。

  尤其是吃,吃是人類的最低需求,所以往往是跟命聯系在一起的。

  在春秋戰國時期,吃飯是對於人最重要的事。現在人總說‘混口飯吃’,把工作稱為‘飯碗’。

  就是因為自古以來,有尊嚴的人,以勞動換取食物,以才能換取食物,以為人效力換取食物。

  這是理所應當,天經地義的事,所以吃飯就得賣命,士人作為貴族,雖然也賣命,但吃的規格,關乎尊嚴。

  我有飯吃,是因為我有本事。你要用我的本事,便要給我飯吃。然而我雖然吃你的飯,卻是以為你效力換來的,我可以尊敬你,你也必須尊敬我,不可以侵犯我的尊嚴。

  人活一口氣,吃飯也要吃得有尊嚴。

  《禮記.檀弓》記載了齊國黔敖無禮呼喚饑者,施舍食物,饑者不食嗟來之食,最終餓死的事。

  這個課本學過,我就不發了。

  至少,在春秋戰國時期便是如此的。士人因為沒有地產,又是貴族,他們要有飯吃,就只能為諸侯、為公卿效力。

  別人給你吃得差了,就是侮辱。就是嫌棄你,把你當成沒有地位的下民。

  對方沒有禮待於你,無禮施舍,這口飯就不能吃。

  貴族宴席,必須要有奏樂。

  不同的宴請對象,還要根據對方地位,演奏不同的樂曲。

  當時那士人看不清自己吃的什麽,感覺:萬一比別人差怎麽辦?我新來的坐在昏暗角落,可以,但是如果我的飯要比別人差,就是孟嘗君瞧不起我。

  所以他罷食。

  然而孟嘗君非常禮待於他,連忙解釋誤會,他發現自己錯怪別人,於是自殺。

  門客們對食物的要求很高,而孟嘗君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乾脆對所有人一視同仁,不管本事高低,都跟孟嘗君本人吃的一樣。

  在禮賢下士方面,孟嘗君做得很好。

  相比起來,平原君略差了一些。

  平原君有個“美人笑躄”的典故。

  平原君家樓臨民家。民家有躄者。盤散行汲。平原君美人居樓上,臨見,大笑之。明日,躄者至平原君門,請曰:‘臣聞君之喜士,士不遠千裡而至者,以君能貴士而賤妾也,臣不幸有罷癃之病,而君之后宮臨而笑臣,臣願得笑臣者頭。’平原君笑應曰:‘諾。’躄者去,平原君笑曰:‘觀此豎子,乃欲以一笑之故殺吾美人,不亦甚乎!’終不殺。

  什麽意思呢?躄者就是跛足的人。

  平原君有個樓,附近是民家,裡面有個跛子,應該也是士人,但並不是平原君的門客。這人跛著腳挑水,經過平原君樓下。平原君的小妾在樓上見到了,大聲嘲笑。

  第二天,那個跛子來找平原君,跪下來懇請道:“我聽聞君上喜愛士人,士人們不遠千裡來投奔您,認為君上能尊重士人而輕慢姬妾。我不幸有殘疾,而君上的后宮俯視著笑話我,我希望您能殺了她!”

  平原君笑著回答:“好吧。”

  跛子於是回去了,結果平原君對姬妾笑著說:“你看這個家夥,想以一次嘲笑這種小事,讓我殺我的美人,也太過分了吧!”他終究沒有殺死那名姬妾。

  結果呢?
  賓客門下舍人稍稍引去者過半。平原君怪之,曰:‘勝所以待諸君者未嘗敢失禮,而去者何多也?’門下一人前對曰:‘以君之不殺笑躄者,以君為愛色而賤士,士即去耳。’於是平原君乃斬笑躄者美人頭,自造門進躄者,因謝焉。其後門下乃複稍稍來。

  大意為,這之後,平原君的門客陸陸續續離開了大半,他很奇怪,問剩下的人:“我待大家沒有失禮啊,為何離開的人這麽多?”

  有人就說了:“因為君上不殺笑話跛子的人,君上貪色而輕賤士人,所以他們離開了。”

  於是平原君慌了,立刻斬了美人頭顱,送給了那個跛子,並且向他謝罪。這樣之後,那些門客士人,才又陸陸續續被請回來。

  綜上,那時候的古人氣節義重,傲骨十足。

  就連一個不是門客的跛子,都敢去找平原君,要求他把笑話自己的人的頭顱,砍下來給他。

  這種事放到秦漢以後,死的不是姬妾,而是那個跛子。

  門客也不會有一個出頭,因為那跛子連同事都算不上。

  然而在春秋戰國,這卻是實打實的階級情緒。

  為何只有一半人走呢?因為剩下一半不會輕易背棄平原君,他們吃人家飯久了,受過平原君大恩,且還沒有回報,這才告訴、勸諫他不要輕賤士人。

  走了的,都是有過回報,想走就走,想留就留的士人。

  在列國紛爭的情況下,士人的行為非常自由。就是這種列國競爭,養成了‘你不配讓我效力,我就不恰你這碗飯’的自由風氣。

  魏國有個士人,叫田無擇,非常有才華,是魏文侯的老師,官拜相國。

  某日,太子前呼後擁,駕著富貴的車,非常氣派地在街上開。結果看到了田子方坐著簡陋的車駕過來,太子連忙下車,拱立在道旁行禮,因為這是他父親的老師。

  結果,田子方傲然不顧,駕著車直接走過。

  於是,太子擊怒,謂子方曰:“富貴者驕人乎?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富貴者安敢驕人!國君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失其國者未聞有以國待之者也,失其家者未聞有以家待之者也。夫士貧賤者,言不用,行不合,則納履而去耳,安往而不得貧賤哉!”子擊乃謝之。

  太子很生氣,問子方:“是有錢人可以瞧不起別人,還是窮鬼有資格瞧不起別人?”

  這意思其實就是諷刺田子方。田子方雖然官拜相國,但依舊是士人,他是沒有封地的。他跟大夫不同,大夫是諸侯分封了領地的。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的土地叫‘國’,大夫的土地叫‘家’,平民的房子不能叫家,只能叫舍。

  所謂相國,雖然權力很大,但哪天這個官沒了,他掛印離去也帶不走任何東西,依舊是個貧窮的士人。就像是張儀一樣。

  然而對於這個問題,田子方回道:“當然是窮鬼有資格瞧不起別人!國君瞧不起別人就會失國,大夫瞧不起別人就會失家,失國者沒有聽說過還有人繼續以國君之禮相待的,失家者也沒聽說過有人繼續以大夫之禮相待的。”

  “可是,我們這種貧賤的遊士,諫言不納用,行為不融洽,就穿上鞋子離去罷了,本來就身無外物,到哪裡去不能守住自己的貧賤呢!”

  此話一出,太子擊連忙謝罪。

  不要以為這不現實,當時的社會就是這樣的,光腳不怕穿鞋的,國家亡了失去土地的是諸侯,是大夫。跟他們士人有毛關系?他的策略別人不用,他就走,國家有的是。

  只要有本事,天下大可去得,除非是昏君,或者士人犯了法,否則不敢輕易得罪甚至殺了士人。

  因為這會得罪整個士人階級,幾乎所有沒有地產的士人,都會離開這個國家,投奔敵國。而無故殺了士人的國家,也會很快衰亡下去。

  所以春秋戰國,士人非常拽。

  秦國能崛起,便是吸收了太多來自魏國等各國的跳槽士人了。

  可惜,這種自由風氣,在大一統後不複存在了。

  因為大一統了,只有一個國家了,比如漢朝,不給劉家效力,難道去給匈奴效力嗎?

  匈奴也不用士人啊,即便用,一般也不會禮待於人。

  春秋戰國能這麽搞,是因為大家都是同一個文化圈,而又相互競爭。

  所以大一統後,真正的封建時代就結束了,貴族時代也結束了。

  以上,便是春秋戰國時代的吃,乃是關乎尊嚴,不吃嗟來之食的時代。

  食君之祿忠君之事。

  所以讀者問了這個問題,我就寫點這個東西。

  這屬於閑話,這篇我會發在正文免費章節第一卷七十六章的後面。

  有人問我寫這些幹什麽,跟小說有關系嗎?
  我只能回答:沒有關系,可以不看。

  你們可以理解為與讀者的互動,這對我而言,也屬於溫書,讀者隨便問個問題,我加以延伸,整理自己的想法與思維。

  這些都是不會寫在小說正文裡的,就當是聊天吧。選一個話題,聊點自己的想法。

  沒辦法,我不玩微博,QQ空間也早就不用,這是我唯一可以寫點東西的地方。

  想看新書,那得再等等了,我在調養身體,還吃著藥呢。

  新書的故事,著重於種族與文明的厚重。

  如果說藍白社的主角,是‘天下皆白唯我獨黑’。

  那麽新書的主角,便是‘龍戰於野其血玄黃’。

  具體什麽意思,下本書會詮釋。

  這裡可以說一下題外話,那就是這兩句話,正好出現了四個代表顏色的字,分別是白、黑、玄、黃。

  道家陰陽為玄素二色,黑就是玄色,黑帝就是玄帝。

  所以也象征著我的書,從白帝到黑帝,從黑帝到黃帝。

  青峰,她就是青帝,是被盤古幡開辟小洪荒,創造出來的生命,是藍的人性寄托,是情感的象征。

  但是愛,是不能戰勝現實的。能用單純的愛戰勝一切的,那是動畫片。

  在我的書中,愛情只是附庸。

  所以青帝不是主角,嚴格來說,以五帝為主角,是從白帝開始的。

  白帝的特性正是腦洞,素色的幻想域,會滋生收容物,他就是最大的絕對特性。

  天下皆白,唯我獨黑。白帝時代過去,黑帝時代來臨。此為玄素交替,陰陽逆轉,從收容時代到收容終結。

  接下來的新書,主角便是黃帝。

  青帝已死,白帝超脫,黑帝鎮獄,黃帝治世。

  在白帝離開的時代,黑帝開辟的時代裡,黃帝代天行道。

  也就是說,從界面的范圍來看,黃帝為主角的時代裡,黑帝依舊在我們觀察的界面中。

  玄黃二色,一個象征天,一個代表地。新的時代,天帝與人皇並存。

  當然,這是題外話,是我的角度,凌駕於整個五帝系列的一層寓意,不屬於正文,所以寫在這看個樂子。

  正文關於“龍戰於野其血玄黃”會有別的詮釋。

  這句話,算是黃帝的評詞。

  不扯了,大家注意身體。今年不走親戚,大年初三之後我會寫幾篇收容小故事。比如苟爺年輕時候的一些任務經歷,會把一些沒能寫在正文裡的收容物,給描述出來。

  以上。

  ……

   p.s:抱歉。有讀者想讓我寫吃,我就寫了一點,如此而已。我知道你們更關注新書,但我真的想多休息一段時間,放心,我會存稿的,三月份發。書名,我會臨時通知在這邊的番外卷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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