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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釋本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第一百二十一章《福爾摩斯全集(三)》(21
  《四簽名》案發時間研究

  《四簽名》的案發時間是年表裡最讓人頭疼的問題之一,一方面,這一案件裡包含著許多間接性時間證據;另一方面,此案的發生時間對整理正典中的其他案件順序有關鍵作用。下文的表格中列出了一些主要年代學者對案件發生時間的推斷,另有許多有價值的推論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注釋】

  [1] 1890年2月,《四簽名》發表在《利平科特雜志》上,當時的標題是《四簽名或肖爾托家族的秘密》。1890年10月,《四簽名》的英國首版單行本由斯潘塞·布萊基特發行。此後,各種正版或盜版的美國和英國版本陸續推出,其中還出現了許多與原文不符的內容。這部作品的手稿被私人珍藏,無法輕易得見。紐特和莉蓮·威廉姆斯所注釋的“注釋版”對《四簽名》的不同版本進行了匯集,幸而並沒有任何一個版本對故事的情節有所篡改。

  [2] 本章標題與《血字的研究》第二章相同。由於這只是華生出版的第二篇作品,看來他認為有必要重新介紹一下福爾摩斯全集(名為《冒險記》的短篇作品集直到1891年才推出)。

  [3] 經濟學博士科基·納甘努瑪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和可卡因》中指出,皮下注射器是由來自裡昂的醫生查爾斯·加布裡埃爾·普拉瓦(1791-1853)發明的,而1891年時,柏林的卡爾·路德維格·謝勒赫(1859-1922)醫生是第一個使用皮下注射可卡因溶液的外科醫生。不同於普拉瓦,蘇格蘭醫生亞力克山大·伍德(1817-1884)也發明了一種皮下注射器,1855年,他以此為一位患者注射了嗎啡。納甘努瑪認為並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福爾摩斯全集注射的是可卡因。但朱利安·伍爾夫醫生在《麻醉劑小論》一文中指出,1884年的文獻中對用注射方法使用可卡因已有記載,使用者是美國醫生威廉·S.哈斯特德(1852-1922)。這一證據足以說明福爾摩斯全集注射可卡因的時間是符合歷史依據的。傑克·崔西和吉姆·波克在《皮下注射,親愛的華生》一書中指出,在創作《四簽名》的年代,皮下注射嗎啡在醫生和癮君子中十分盛行,這一流行趨勢持續了三十年以上。但是,福爾摩斯全集並不是通過靜脈注射,而是皮下注射或者肌肉注射,前者醫生使用較多,後者癮君子使用較多。“人們普遍認為靜脈注射會對血液系統造成過度的壓迫力,應當盡可能避免……”不過醫學碩士F.A.愛倫卻認為福爾摩斯全集使用的恰恰是靜脈注射,因為華生提到他手腕上滿是針眼。

  [4] 查爾斯·古德曼醫生在《福爾摩斯全集的牙科情況》中認為,福爾摩斯全集使用可卡因可能是出於牙齒的問題。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可卡因是一種常見的臨床麻醉藥物。1897年時,《華納口袋醫學詞典》將可卡因列為“神經刺激藥物及臨床麻醉劑”。

  [5] 博納是法國城市,位於著名的勃艮第葡萄酒產區,在第戎區和夏龍堡之間,以其出產的各種葡萄酒聞名於世。中古時期,博納非常引人注目,它是一座環形城市,從十五世紀起築建堡壘,一度成為繁榮的紡織業中心,1685年,南特敕令廢除後,這座城市裡的新教徒工匠被全部驅逐。時至今日,博納還有一所葡萄酒學院和許多葡萄酒研究機構,城市中的工廠和商業都以生產釀酒設備為主。馬特·克萊默在《了解勃艮第》中寫道,“博納和波瑪村一樣,曾經有著強大的品牌效應。幾個世紀以來,葡萄酒販子在這裡立下了嚴格的葡萄種植規則,其獨斷程度堪比勃艮第公爵定下的政治制度……因此,與波瑪村、葉聖喬治村和香伯廷區相似,有某一特定風格的葡萄酒就被命名為‘博納酒’,這一名稱與酒的產地或是否由黑品諾葡萄釀製無關”。克裡斯托弗·莫利指出,“博納葡萄酒作為午餐酒過於烈性,會使人瞌睡或者激動”。不過,博納酒實際上並不比其他非烈性葡萄酒濃烈,筆者這樣評述是想讓讀者知道以筆者的經驗來看這種酒適合在午餐時品嘗。在《華生的秘密》一文中,莫利進一步提出,華生激動的原因還在於,他幾個月之前便和瑪麗·摩斯坦結婚了,而且他知道當天下午瑪麗要拜訪福爾摩斯全集,但福爾摩斯全集對此一無所知。一些美國的出版編輯擔心他們的讀者中缺乏精通葡萄酒的人,所以特意把這裡的“博納酒”換成了“紅葡萄酒”。

  [6] 威廉·S.巴林-古爾德在《注釋本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全集》中指出,這裡是正典中唯一一次暗示福爾摩斯全集可能也注射嗎啡的地方。

  [7] 伯納德·戴維斯在《華生醫生的聖典:百年紀念集》中認為,眼看著福爾摩斯全集在極度亢奮和嗎啡帶來的遲鈍狀態中起伏不定,華生似乎弄混了嗎啡和可卡因。在《波希米亞醜聞》中華生寫道:“他的生活很沒有規律,經常在一個星期裡服用藥物,而在接下來的一星期裡蒙頭大睡,就這樣在亢奮和懵懂之間遊蕩無常。”在戴維斯看來,“先不論醫學知識,根據華生的個人經驗,他應該知道這種嗜睡症狀恰好與可卡因的藥效相反”。

  [8] 這是早期印刷者用黑體鉛字面印刷的一種書籍,這裡很可能表示是一本古代書籍。《紅發會》一案中也提到過福爾摩斯全集的“古老書籍”,他當時同樣沉迷於此。在《血字的研究》注釋147中,對福爾摩斯全集的書籍收藏有更詳細的討論。

  [9] 根據F.A.愛倫的調查,“《英國藥典》記載1898年時官方可卡因溶液注射濃度為百分之十。那麽這裡是不是意味著福爾摩斯全集至少想到要減少用量了呢?”愛倫認為,當福爾摩斯全集想要戒掉這種藥物時,可能開始使用了海洛因,當時,從德國引進的一種戒除嗎啡上癮的方法就是用海洛因來替代,直到1906年,《英國醫學雜志》刊登了社論指出這一方法是不當的。特蕾西和伯基指出,“當代黑市的‘街頭’可卡因的濃度通常為5%至30%,不過不能忽視的是,如今常見的靜脈注射比福爾摩斯全集當時皮下注射的方法要高效得多”。基於用藥劑量和方法,他們把福爾摩斯全集對可卡因的使用看作是“有節製且有治療效果的”。尼古拉斯·梅耶曾創作了一本經典的福爾摩斯全集仿作《百分之七溶液》(1974),同名改編電影非常成功,由尼科爾·威廉姆森扮演福爾摩斯全集,羅伯特·杜瓦爾扮演華生醫生,愛倫·阿金扮演西格蒙德·弗洛伊德,這是一個關於福爾摩斯全集在弗洛伊德的幫助下戒除毒癮的故事。童年時代,福爾摩斯全集發現母親和他的家庭教師莫裡亞蒂教授私通,留下了心理陰影,在弗洛伊德的治療下,福爾摩斯全集意識到邪惡的莫裡亞蒂只是他幻想出來的人物(電影中的莫裡亞蒂教授由勞倫斯·奧利弗扮演)。

  [10] 邁克爾·哈裡森在《追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腳步》中指出,福爾摩斯全集購買可卡因在當時是合法的,在貝克街附近的藥店即有銷售。

  [11] 參見《血字的研究》第一章,尤其是注釋9至注釋16和其他附文。不過根據華生這句話,他在後文中為了尋找侏儒湯加奔波了六英裡,所謂的“體質沒有恢復”就顯得有些矛盾了。詳見後文第六章。

  [12] 可卡因這種生物鹼在古柯樹葉中的含量最多只有1%,古柯樹葉生長於安第斯山脈,也被稱為可加葉,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們對此了解不多。《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在當時是各種日常知識的主要合集,但其中對可卡因的注射卻沒有涉及,只是提到了咀嚼古柯葉,“在葉片新鮮時適量服用,能提神解困、活躍身心,幫助使用者抵擋寒冷和潮濕,提高身體機能,治療消化不良,古柯葉藥效顯著,沒有副作用”。直到1910年,《大英百科全書》(第十一版)中才出現了可卡因注射的內容:“注射可卡因會對神經系統的大片區域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這種影響產生的物質與神經末梢本身含有的成分恰好相反,會使得用藥者的任何主觀感受都因此被大幅增強。由於心理學研究室缺乏進一步實驗,沒有在用藥同期控制酒精的攝入,所以尚且不能確定注射後產生的智力提升現象是否能作為客觀依據。食用大約一盎司的古柯葉後,人的生理機能無疑能得到顯著提高,爬山之類的肌肉運動難度大大降低。在許多情況下,嚼食古柯葉常用於控制體重、治療神經衰落、緩解失眠、調節循環系統和消化不良。“現代研究發現,可卡因造成的藥物效果非常短暫,藥效消失後患者會跌入一段時間的沮喪期,要緩解這種低迷狀態只能進一步加大可卡因的用量。”

  [13] W.H.米勒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習慣》一文中對福爾摩斯全集的可卡因藥癮表示懷疑,他指出,書中對於福爾摩斯全集行為舉止的描述與注射可卡因者並不一致,而且也缺乏停藥後症狀表現的證據,福爾摩斯全集自稱注射毒品不過是對華生的“冒失”提問開了個玩笑。米勒認為,福爾摩斯全集注射的應該是阿托品,這種生物鹼也能對神經系統產生影響,現代醫學中,阿托品是麻醉準備階段的藥劑,關於生物鹼的植物提煉詳見《血字的研究》注釋33.不過,在《回應米勒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習慣〉》一文中,D.M.格力認為米勒所提出的論據已經過時了,華生描述福爾摩斯全集停藥後的症狀表現與最新的醫學報道是一致的。而且格力提到,最新的醫學研究表明可卡因並非必然導致使用都對其產生依賴性,有高度自製力的福爾摩斯全集不會對此完全上癮。

  [14] 這是華生的第一部寫作手稿,自此他義無反顧地開始了自己的寫作生涯。約翰·哈爾在《福爾摩斯全集雜聞》中據此認為《四簽名》事件發生於1887年。他提出,“除非這部作品存在我們一無所知的首版和重印本,否則福爾摩斯全集看的應該是《血字的研究》的第一稿,而華生當時還沒有發表這篇作品”。如果哈爾的推測是正確的,那麽就存在兩種可能,一種是福爾摩斯全集並沒有發表過這番評論(或者不是在這一時間發表的);一種是華生對細節的記錄確實是正確的,這也就意味著《四簽名》的發生時間必須改到1888年,否則會出現時間衝突。H.B.威廉姆斯在《未知的華生》中也將本篇的發生時間定在1887年,他認為這裡所指的原稿其實是華生回憶錄(參見《血字的研究》注釋2),華生在這裡提到的“我的小冊子”,應該不是1887年發表在《比頓聖誕年刊》上的《血字的研究》。但是,大部分年代學家仍然相信這裡所指的“冊子”不是手稿,而是刊登於《比頓聖誕年刊》的《血字的研究》,因此《四簽名》的發生時間應晚於1887年——詳見附錄。下文中福爾摩斯全集的論述證實了這一推斷,他指出,在華生把許多偵探事跡記錄在冊之後,很多匪徒已經漸漸熟悉了他。不過,羅傑·約翰遜在給筆者的私人回復中提到,華生在這裡說的是“寫成”了這本小冊子,並沒有說到“發表”。另一方面,這裡也體現了華生對自己手稿一本正經的態度。雖然1887年,華生被迫公開出售了《血字的研究》的英國版權(肯定是阿瑟·柯南·道爾的要求),但他很可能希望從美國市場獲得額外收益。1890年2月,《利平科特雜志》出版《四簽名》的美國首版後,同年3月,J.B.利平科特緊接著就出版了《血字的研究》。唐納德·A.雷德蒙在《福爾摩斯全集的盜版》中提到,當時美國不計其數的“盜版福爾摩斯全集”主要是由法律因素導致的,那個時代,英國作者在美國出版書籍的版權不受法律保護。

  [15] 威廉·S.巴林-古爾德認為,這裡所說的“感情用事”可能是指中間插入的有關摩門教徒的情節讓福爾摩斯全集生厭。

  [16] 歐幾裡得的“第五公設”是“同平面內一條直線和另外兩條直線相交,若在某一側的兩個內角的和小於二直角,則這二直線經無限延伸後在這側相交”。歐內斯特·布盧姆菲爾德·澤斯雷在《血字的研究年代史》中認為,“大偵探提到第五公設只是為了解釋自己的觀點,但進一步研究後,我們並不清楚為什麽歐幾裡得的其他公設不能滿足解釋的需要”。但是在《半信半疑》一文中,雷蒙德·霍莉指出,“第五公設是第一條涉及自然配對的定理,基於等腰三角形的三個內角”,福爾摩斯全集的評論與他對愛情的看法有關,具體例文詳見後文注釋277.
  [17] 關於華生受傷部位的問題一直非常的錯綜複雜。在《血字的研究》注釋14中對此有簡略介紹,後文注釋146中也將提及。

  [18] 見《血字的研究》注釋15.
  [19] 馬德琳·B.斯特恩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珍本書收藏家》中認為此人是弗蘭西斯科·勒·維亞爾之子。弗蘭西斯科曾在1847年對巴黎戲劇界進行了研究,並且出版過相關著作。

  [20] 原文為法語,"tours-de-force"。

  [21]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爾摩斯全集提到他寫過研究雪茄灰的論文,但是並未指出其具體標題。詳見《血字的研究》注釋127.
  [22] 保羅·安德森在《血液中的藝術成分》一文中指出,謹慎細致的福爾摩斯全集應該是一位優秀的插畫師和繪畫家,“他顯然不會把這些插圖交由別人來繪製”。

  [23] 一種烈性的印度雪茄,類似方頭雪茄。

  [24] 見《血字的研究》注釋118.
  [25] 一種切割獨特的煙草,看上去類似鳥的眼睛,故名。

  [26]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爾摩斯全集說過:“偵探學所有各個部門中,再沒有比足跡學這一門藝術更重要而又最易被人忽略的了。”正典中還有許多例子能證明他的這項專業技能。

  [27] 阿奇博爾德·哈特在《職業對手形的影響》中指責吉爾伯特·福布斯(筆名)的論文《小議職業特征》抄襲了福爾摩斯全集的著作,福布斯的這篇論文刊登於1946年10月-11月號的英國《警察期刊》上,1947年11月-12月號的美國《刑法與犯罪學期刊》上再次出現了這篇論文。雷姆森·騰·愛克·舍尼克提到,醫學博士弗蘭西斯科·羅切斯也寫過相似的文章,他的《職業特征》一書於1948年由紐約格倫斯特拉頓出版社出版。在《身份案》、《紅發會》、《銅山毛櫸案》和《孤身騎車人》中,福爾摩斯全集展現了他在職業與手形方面的研究成果。約瑟夫·貝爾博士(關於他與阿瑟·柯南·道爾的關系,詳見第一卷引言)在1892年為《血字的研究》的再版撰寫導讀時,推崇過這一知識的實際應用。貝爾指出,“只要你能觀察,想要不動聲色地從朋友身上看出他們的工作和技能就易如反掌,再在這一方法的基礎上做些拓展,迷惑罪犯、揭露罪行也都不是難事”。而在《銅山毛櫸案》中,福爾摩斯全集則說:“我的好夥計,對公眾——大部分不善於觀察的公眾來說,他們根本不可能通過一個人的牙上看出他是一名紡織工,更不可能從一個人的左手拇指看出他是一名排字工,他們才不會去注意分析和推理的細微差別哩!”

  [28] 雷姆森·騰·愛克·舍尼克指出,石板瓦匠(受雇在屋頂上放置板石面料的人)的特征可能是左手指尖,因為長期搬運石頭磨得很平滑(石匠和磚匠也有類似的特征),而其右手手掌因為長期握榔頭而布滿老繭。另外,膝蓋上的老繭也可以作為石板瓦匠的特征之一,因為蓋屋頂時常常需要跪著乾活。水手的手部特征和其他從事戶外作業的工人很難區分。不過舍尼克也提到,船上的雜務多種多樣,少有重複勞動,而且左右手的使用頻率基本相同。切軟木瓶塞的工人已經被現代機器大規模取代了,據舍尼克推測,他們左手的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會長出老繭,因為要抓住軟木瓶塞;而右手則因要握住小刀,在大拇指以及其余四指的內側都長有老繭。至於排字工人,他們的左手拇指上端到中部有老繭,下端的皮膚磨損較嚴重,甚至殃及指紋,他們一般用左手拿一根棍子,把字模放在右側,每次用棍子挑出正確的字模後,左手拇指令其劃至正確的位置,最後把沒用的字模堆放到角落裡。舍尼克認為,福爾摩斯全集要對織布工人的手部特征毫無錯誤地進行判斷是不可能的。弗蘭西斯科·羅切斯曾經詳細描述過紡織行業工人多種多樣的老繭,但是不同工位(比如落紗機、卷緯機、鉤紗機、走錠紡紗機等)的工人的特征差別很大,而手織機紡紗工人又不一樣。福爾摩斯全集所指的特征很可能是右手因為操作梭子(紡織中帶著緯線在經線中來回運動的一種裝置)或者左手接觸綜片(織布機上一組平行的線或金屬線,用於分開和引導紗線並為梭子開道)而產生的老繭。在舍尼克看來,磨鑽石工人的特征可以從下列工人身上找到線索:磨珠寶工人的指甲磨得很平,有紅鐵粉(一種主要含三氧化二鐵的用來擦光金屬或玻璃的紅色粉末)的汙跡,磨鏡片工人因為經常從磨床上取下玻璃而使某些指甲有磨損痕跡,打磨金屬首飾的工人往往因為要將金屬放在砂輪上打磨而留下老繭。鑽石最後總是在人造樹脂的工床上打磨完畢,具有以上三種特征中的一種甚至所有的人都很可能經常從事寶石類的手工操作。

  [29] 這段對話不過幾分鍾的時間,伯納德·戴維斯認為其中不可能容括這麽多重要內容,也許是華生在這裡有所刪節。而且戴維斯也對瑪麗·摩斯坦在結尾路過的情況表示懷疑。的確,在這樣一章使用了和《血字的研究》相同章節名稱的文字裡,華生似乎刻意利用文字向讀者們吹擂了福爾摩斯全集的能力。

  [30] 華生去郵局也可能是為了別的事情。弗農·蘭代爾在《福爾摩斯全集的局限性》中提出,郵局可以買匯票、寄包裹、支付運費或買郵票,這些都是華生去郵局的可能性,但是這裡還存在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在《四簽名》刊登於《利平科特雜志》的初稿上,提及的郵局名為“塞摩爾街郵局”,拋開華生去那兒的其他原因,伯納德·戴維斯指出,“位於塞摩爾街59-61號的郵局並非郵政電報局,你能在那兒買到郵寄用品,但根本無法發電報”。戴維斯很奇怪,為何華生沒有修正這一錯誤,比如用臨近的貝克街郵局或者用倫敦西區靠近波特曼廣場的杜克街33號那家郵局代替?而韋格摩爾街郵局實際上也是華生杜撰出來的,它直到1890年才真正設立。“沒有人知道這一荒謬的問題是如何出現在初稿裡的,最有可能的解釋是,華生寫稿時聰明反被聰明誤,兩次都弄巧成拙”。

  [31] T.S.布萊克尼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真實還是虛構?》中認為這句話恐怕是福爾摩斯全集最著名的名言,僅《四簽名》中就出現了兩次(參見第六章:“我不是經常對你說嗎,當你把絕不可能的因素都排除之後,無論剩下的是多麽難以相信的事,那就是事實。”),而在《綠玉王冠案》、《布魯斯-帕廷頓計劃》以及《皮膚變白的軍人》中也有類似的話。

  [32] 這句話暗指福爾摩斯全集知道華生父親的名字,但沒有寫明具體名字是什麽。

  [33] 華生的每日津貼是11先令6便士。這塊表的價值大約抵得上他兩年的津貼。

  [34] 1845年至1860年之間,用於給手表上發條的鑰匙申請了專利,而不用藉此上鏈的手表屬於近現代才有的發明,華生父親那個年代,手表仍然需要使用鑰匙上緊發條。更早些時候的手表使用一種“寶璣表匙”上發條,也稱為晃匙,只能依照一個方向旋轉。

  [35] 根據表上的這些特征,福爾摩斯全集認為這樣的手表通常屬於醉酒者,這個觀點也許沒錯,但以此來說明這塊表的主人就是個醉鬼,恐怕並不太恰當。如果手表的主人患有中風或者個性非常粗心、很少珍惜自己的財物,那同樣會造成這些劃痕。

  [36] 丹尼爾·L.莫裡亞蒂(不是教授的親戚)在《打敗福爾摩斯全集的女人》一文中提到,瑪麗·摩斯坦去貝克街的目的是為了嫁給福爾摩斯全集,但很顯然她的遊戲被福爾摩斯全集看穿了,雖然瑪麗沒料到貝克街還有另一個單身男子,不過她很快便把矛頭轉向了華生。莫裡亞蒂認為,瑪麗此舉並沒有惡意,只是想要在社會上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37] 在當時英國的一本暢銷雜志《黃蜂》上,專門討論過購買年輕女士束身衣的科學和藝術(涉及那些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購買束身衣的女性),與手套相搭配是最基本的要素。根據穿戴者所謂的《束身衣理論》,“我應當在所有的正式場合上戴好手套、踩著高跟鞋,最重要的是,無論居家還是外出,必須穿好束身衣”。《科利爾商業和社會信息百科》中的“女士禮節”一欄寫道,“在街上行走一定要戴好手套,你的手套應當是儀容完美的最後一道工序。”

  [38] 38是哪些大洲?華生又從中獲得了什麽經驗?華生的陳述讓許多福學家浮想聯翩。D.馬丁·達金在《福爾摩斯全集評注》中認為,所謂“三大洲”通常指的是歐洲、亞洲和澳洲。澳洲很顯然是肯定的,因為在《四簽名》後文中華生對澳大利亞城市巴拉臘特有過評論。不過,華生去澳大利亞的時候年紀應該還小,因為在他有記錄的成年生活中,並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完成這樣一次長途旅行,所以他當時並不可能和女性有某些經歷。達金推測,“除非把醫院護士考慮在內,否則華生在印度養傷期間接觸女性的機會同樣很有限,而且他病得很重,也不可能和護士們調情。”威廉·S.巴林-古爾德認為華生曾經在美國呆過,即在華生與福爾摩斯全集認識之前。2002年,舞台劇本《黑暗天使》在柯南·道爾逝世後首次出版,這一作品似乎印證了巴林-古爾德的說法。然而,《黑暗天使》的真實度依然值得懷疑,詳見《年表》注釋2.伊恩·麥克奎因在《偵查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長篇小說的問題》一書中認為,華生所謂的“三大洲”應該不包括澳大利亞,“他在亞洲和非洲的經歷非常有限,但是卻可能在其他某些地方留下情愫,比如在追趕其所屬部隊的路上,像是孟買、白沙瓦以及埃及。”在《血字的研究》中華生曾經向福爾摩斯全集表示:“在我身體好的時候,還有其他一些壞習慣。”他的意思很可能就和女性有關。不過許多福學家還是認為華生的陳述只不過是他的自誇,並不可信。多蘿西·L.塞耶斯在《非流行觀點》中認定華生絕非那種男人。達金也說,縱觀他和瑪麗·摩斯坦接觸過程中的行為舉止,不管是對她的浪漫夢想,還是在馬車裡的語無倫次的談話,等等,都像是第一次戀愛的男人。克裡斯托弗·雷蒙德的觀點與此相似,他在幻想文章《與福爾摩斯全集同床》中提到,如果華生說的是事實,那他所指的經歷也不過是一些偶遇,並不會真的進行過交往,“也許他有選擇性地去拜訪過風塵女子,卻根本沒有建立戀愛關系,更別提有什麽羅曼史了。而且華生面對瑪麗時根本不像情場老手,他就是一個年輕人,學過醫,當過兵,受傷和養病佔據了他的大部分時間,以至於在同齡人中,他和女性戀愛的經驗少之又少,所以看見瑪麗後,華生陷入了自己的初戀”。珍妮特·伯恩在回復筆者的私人信件中表示,後文中華生的一些話非常有趣且帶有暗示性,第十二章伊始,華生寫道,“那位警官很有耐心地在馬車上等著我,經過了很長時間我才重新回到車上。”而第十一章末尾他也說過,“我把她攬到身邊”。

  [39] 根據唐納德·A.雷蒙德在《福爾摩斯全集:來源的研究》中推測,這位塞西爾·福雷斯特夫人是瑪麗·安妮·福雷斯特,大衛·歐克羅尼·戴西·索伯的遺孀,聖文森特子爵二世愛德華·傑維斯的女兒。1862年11月8日,福雷斯特夫人嫁給了福雷斯特男爵三世喬治·西色爾·威爾德,後卒於1895年。

  [40] 羅伯特·基斯·李維特在《誰是塞西爾·福雷斯特?》一文認為塞西爾·福雷斯特先生、《斑點帶子案》中的法林托歇先生、《布魯斯-帕廷頓計劃》中的伍德豪斯先生以及《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中的阿波烏上校都是同一個人,即摩斯坦上尉以前的好友,可能也是肖爾托少校的好友。他曾經是瑪麗·摩斯坦雇主的丈夫,流連於聚會,擅用牌技訛人,在某個關於政客、燈塔以及馴養鸕鶿的案件中算是個不入流的英雄人物(這一案件後來稱為《帶面紗的房客》)。露絲·道格拉斯在《坎伯韋爾投毒案》一文中指出,這裡福雷斯特太太所指的“一次家庭糾紛”就是《五個橘核》中提到的坎伯韋爾投毒案,投毒者就是福雷斯特太太,她逃脫了審判後,利用瑪麗作為誘餌(引誘華生),隨後又作為她的工具(讓瑪麗從華生那裡偷取毒藥),最後她殺掉了瑪麗。

  [41] 羅斯瑪麗·麥卡德在《另一樁身份案》中認為這裡來拜訪福爾摩斯全集的並不是瑪麗·摩斯坦,而是塞西爾·福雷斯特夫人的女兒。福爾摩斯全集清楚地知道她是誰,但是並未點破,只是一心想知道這是怎樣一樁案子。瑪麗·摩斯坦在之前已經去世,福雷斯特盜用了她的身份,目的是應征《泰晤士報》上的廣告。福爾摩斯全集開始沒有意識到這位“瑪麗·摩斯坦”將會和華生擦出愛情的火花,當他後來認識到這一點時,可能認為只要找到寶物,“摩斯坦小姐”對於華生就會失去興趣。而《五個橘核》中,梅麗回娘家省親的事情似乎能通過這一理論解釋清楚了(詳見後文注釋276)。查爾斯·A.梅耶在《難忘的福雷斯特案件》一文中又提出了一種理論。他認為,福雷斯特太太和福爾摩斯全集之間有過一些感情糾葛,直到十年之後往事淡忘了,福雷斯特夫人才推薦瑪麗·摩斯坦去找福爾摩斯全集。梅耶的觀點也就解釋了為什麽這麽多年來摩斯坦小姐在父親失蹤且每年收到珍珠的情況下,始終不去找福爾摩斯全集討教。

  [42] 許多年代學家據此認為本篇案件是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合作早期的案子。比如,對比《歸來記》之前的《身份案》和之後的《諾伍德的建築師》,華生並沒有因為瑪麗·薩瑟蘭小姐和約翰·赫克托·麥克法蘭的出現而離開。D.馬丁·達金提出,“我總有一種感覺,華生企圖把這個故事的背景提前到他與福爾摩斯全集的合作尚未受到重視的階段,這也就能解釋為什麽1890年時他在眾多福爾摩斯全集的故事裡選擇了這兩篇發表”。達金認為,這與福爾摩斯全集對華生出版作品的審查也有關系,這種審查導致了《冒險記》和《回憶錄》中的案件一直延期到1891年,福爾摩斯全集失蹤之後才得以出版。(《回憶錄》的最後一個案件發表於1893年福爾摩斯全集回歸之前。)1894年福爾摩斯全集歸來後發生的案件長期沒有發表,直到1901年福爾摩斯全集退休後,華生的稿件才於1903年重新開始出版。

  [43] 《四簽名》中涉及的日期多而雜,根據這些日期能在正典中發現各種千絲萬縷的聯系。相關的主要年代列表已經在附錄中列出。

  [44] T.B.亨特和H.W.斯塔在《瑪麗·摩斯坦遭遇了什麽?》一文中提出疑問,瑪麗所說的事情發生在十年之前,而且她也認定自己的父親去世很久了,那麽對於一位英國上層婦女來說,她的情感表露未免有些過火。無論何時,只要提到摩斯坦上尉之死她就會崩潰。除了強烈的戀父情結,還有什麽理論能解釋她這種表現?亨特和斯塔認為,瑪麗精神狀況不佳,華生在她精神完全錯亂前一直護理著她,所以在《空屋》中提到了他的“居喪”。

  [45] 安達曼群島位於孟加拉灣,由204個島嶼組成,距離緬甸內格雷斯海角120英裡,距離蘇門答臘島最北端340英裡。安達曼群島因存在全世界最嚴重的種族隔離問題而聞名。《大英百科全書》(第十一版)中指出,“安達曼群島的主要意義在於刑法系統上的需要,那些被判處終身監禁和服刑時間較長的罪犯可以單獨流放到那兒,與當地誠實自重的民眾一起生活,通過長期的實踐引導他們自助自律,並同時給予一定的激勵”。安達曼群島上的監獄成立於1858年,最初由蘇格蘭人詹姆斯·帕特森·沃克管理,他曾擔任過英國的軍隊醫務長官,這所監獄的囚犯主要是前一年東印度公司的暴亂人員以及其他政治犯。監獄設立初期有773名印度罪犯,但抵達安達曼群島後,由於必須戴著沉重的腳鐐枷鎖從事勞工,許多罪犯因此死亡,此外,有86名逃獄的罪犯被追回,絞死後戴著腳鐐集中埋葬到了一起。1901年時,這所監獄關押著11947名罪犯。1947年印度獨立以後,安達曼群島終於不再是一片作為刑事用途的殖民地。

  [46] 克萊頓·塞拉斯夫人在《華生醫生和英國軍隊》一文中提到,“東印度公司的暴動時期正是摩斯坦和肖爾托事件的開端,在當時,印度軍隊的孟買步兵團編制還沒有超過三十個團。而且根據史料記載,暴動時的孟買步兵團存在一些疑點,有跡象顯示,他們並非絕對忠誠”。塞拉斯夫人認為,華生在作品中創造了一個虛擬的兵團,以此來避免現實中東印度公司的尷尬,摩斯坦和肖爾托所在的真正部隊應該是孟加拉第三十八步兵團,即所謂的“阿格拉團”。

  [47] 諾伍德是倫敦市郊的一片大區域。1888年,諾伍德劃分為上諾伍德、下諾伍德和南諾伍德,均為較富裕階層的別墅區和獨立住屋。此外,這裡還有不少大型公立設施,包括朗伯斯平民工業學院、威斯特莫蘭德社會學院和位於奈茲希爾路上的猶太人醫院及孤兒院(詳見後文注釋91)。

  [48] 羅伯特·J.布斯凱在《瑪麗·摩斯坦:淑女裝扮》中幽默地認為,瑪麗·摩斯坦在福雷斯特家擔任的是個女強人型的“家庭教師”。

  [49] 威廉·S.巴林-古爾德認為,這一案件應當發生於1887年,因為根據珍珠的數量,瑪麗自1882年收到第一顆後,接下來連續收到了五年。而T.S.布萊克尼則認為實際上有7顆珍珠,第一顆珍珠被瑪麗·摩斯坦拿去做成了胸針或者項鏈上的吊墜,她沒想到還會有其他珍珠出現。傑伊·芬利·克裡斯特在《貝克街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非正規年表》一書中同意7顆珍珠的觀點,不過他認為瑪麗也許將第一顆賣掉了。厄內斯特·布拉姆菲爾德·澤斯勒在《貝克街年代學》一書中表示,瑪麗的個性非常仔細、精確、果斷,她說的那句話“大約六年前——準確日期是1882年5月4日”,是非常言之鑿鑿的。瑪麗帶來了收到的6顆珍珠,也帶來了她那天早上收到的信和信封,她甚至把之前的那些信和裝珍珠的盒子一起帶來了,這些細節完全可以看出她是非常可靠的。更何況福爾摩斯全集也相信了她的說法,沒有任何證據能讓我們對她產生懷疑。因此,澤斯勒認為這一案件必定發生於1887年。

  [50] 阿瑟·柯南·道爾在1890年3月給《利平科特雜志》主編J.M.斯圖達特的信中寫道:“順便說一句,在單行本中有一個非常明顯的錯誤務必要修正——第二章中,信件的抬頭是七月七日,差不多在同一頁我又提到是一個九月的傍晚。”(這封信刊登於理查德·蘭斯林·格林的《福爾摩斯全集編外篇》中。)不知道道爾從何處得知這一消息,但負責審核文字的華生後來並未對此作出修改。

  [51] 理查德·阿什在《福爾摩斯全集與女性》一文中認為,像福爾摩斯全集這樣一個會去注意夏天歐芹在黃油中沉入深度的人,根本不可能沒發現瑪麗·摩斯坦的魅力。但是,福爾摩斯全集內心有一種抵觸的情緒,他壓製了自己的情感,很有可能是因為他看出了華生對摩斯坦小姐的情愫。對此,丹尼爾·莫裡亞蒂也表達了如此觀點,詳見前文注釋36.
  [52] 理查德·阿什認為這裡提到的女人是指莫根夫人,在《空屋》裡,福爾摩斯全集索引本的M部條目中有“投毒犯莫根”一項。唐納德·A.雷蒙德則推測是指瑪麗·安·克頓(1832-1873),英國連環殺手,據說她用砷毒死了14至21個人,不過1873年3月,她最終僅以一樁謀殺案在達勒姆郡接受審判,瑪麗·安·克頓因殺死自己7歲的繼子查爾斯被判死刑。克頓當時辯解說,查爾斯是因為誤食她臥室含有砷的牆紙而死,判刑時克頓懷上了第7個孩子,孩子在達勒姆郡監獄出生後,克頓還是被送上了絞刑架,由托馬斯·阿斯科恩和威廉·卡爾克拉夫特行刑。

  [53] 好幾篇正典故事中都提及了對於筆跡的研究,特別是《賴蓋特鄉紳》,福爾摩斯全集從一封信的筆跡中分析出了27條推論。

  [54] 威廉·溫伍德·裡德(1838-1875)是一位旅行家和中立小說家,阿散蒂戰爭期間,發生地大約在現代的非洲加納(1873),裡德是《泰晤士報》的一名記者。他的著作《殉節記》由於具有無神論的傾向,對傳統宗教持有尖銳的觀點,1872年這本書在倫敦出版後,得到了許多讀者群體和知識分子的支持,其中就包括H.G.威爾斯,不過那些具有敵意的大眾無法接受他的論點(這一著作直到1906年才受到好評)。時至今日,這本書依然還在發行。裡德的其他書籍還有《非洲略記》,這是一本遊記組成的旅行報告(寫給“親愛的瑪格麗特”);以及《流浪者》,這本書完成並出版於裡德逝世那年,他在阿散蒂戰爭中感染了痢疾和熱病,久久不愈。戰爭期間,英國政府威嚇阿散蒂要奪取庫瑪西地區,裡德是唯一目睹真相的英國公民,他以小說的形式提到,這種迫害正是由缺乏宗教信仰的人們引起的。有人認為,這本小說是裡德對自身信仰的自白。《殉節記》一書中最常被引述的話是:“藝術天分是猴子模仿的延伸。”

  [55] 伯納德·戴維斯在《華生醫生的判斷》一文中提出質疑,為何摩斯坦上尉為何將放有重要字條的皮夾留在飯店,而不是隨身攜帶呢?皮夾在歐洲大陸國家比較常見,因為需要隨身攜帶身份證。英國人並沒有此規定,一般不習慣隨身攜帶皮夾,直到1914年紙幣流行後,英國人才開始攜帶皮夾。流行文化中,人們對一本小說裡出現的皮夾印象都會很深刻,這本出版於1915年的小說《三十九級台階》由約翰·布坎撰寫,後來1935年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的那部經典電影《三十九級台階》就是在此基礎上寫成的,但其中重要的故事元素都有所更改。小說的主人公理查德·漢內是一個住在倫敦的蘇格蘭人,陌生人富蘭克林·P.斯卡德突然拜訪了他,在向他透露了一起政治陰謀後被人謀殺,留下一個寫有密碼和各種備注的皮夾。漢內帶著這個皮夾四處喬裝躲藏,最終,隨著第一次世界大戰的逼近,他破譯出的密碼為保守英國軍事機密作出了大貢獻。

  [56] 提燈在許多案件中都被提到過(比如《紅發會》),微型小提燈是提燈的迷你版本,詳細介紹可見《血字的研究》注釋137.不過微型小提燈點亮時不可以放在口袋裡,因為外殼會很燙。

  [57] 知名演員亨利·歐文(1838-1905)以及愛倫·特裡(1848-1905)長期(從1878年至1903年)在萊西厄姆劇院演出。劇院的經理是公務員兼戲劇評論家亞伯拉罕·布拉姆·斯托克,即著名吸血鬼小說《德庫拉》(1897)的作者。克裡斯托弗·莫利認為,根據人群聚集的時間和人數,當晚上演的可能是莎士比亞劇作,雖然從7點開始車流不息確實有點太早了。莫利還指出了另一個“有趣的巧合”,1901年,威廉·吉列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一劇也在萊西厄姆劇院上演過。

  [58] 許多美國版和英國克羅伯勒版都離奇地錯寫成了“烏鴉們”。根據《〈注釋版〉的注釋》,彼得·布勞和卡梅倫·霍利爾認為“烏鴉們”這一錯誤第一次出現在英國克羅伯勒版上(正典版本)。兩卷本(美國版正典)的道布爾迪紀念版沿用了英國克羅伯勒版的印版。1936年道布爾迪單卷本製作新印版時也沒有糾正這個錯誤。1953年的兩卷版再次使用了這些印版。

  [59] 卡爾文·I.瓊斯在《交叉症候群》中認為馬夫的外貌和布拉姆·斯托克很相像,因此選擇萊西厄姆劇院絕非偶然,而斯托克的小說《德庫拉》中也涉及到一些對福爾摩斯全集的描寫。但是,根據芭芭拉·貝爾福德的《布拉姆·斯托克:德拉庫拉作者傳記》一書,斯托克身高六英尺二英寸(1.88米),體重一百七十五磅(79公斤),顯然算不得身材短小。

  [60] T.S.布萊克尼在《〈四簽名〉的一些思考》一文中指出,這裡提到的“雙管”小老虎應該是雪豹。因為在坎大哈、邁旺德還是白沙瓦地區都沒有老虎棲息,華生實際想表達的是“雙管槍”。雙管獵槍1653年由意大利人朱利安諾·博斯發明,被廣泛應用於戰爭中。拿破侖特意定製了一把漂亮的雙管獵槍供自己私人使用。

  [61] 華生的這句話顯然過於謙虛了,到《四簽名》這個時候,他在倫敦至少也住了7年。

  [62] 在《紅發會》中福爾摩斯全集說過:“我有一種癖好,就是想非常仔細地了解倫敦。”而《空屋》中華生也寫道:“福爾摩斯全集對倫敦偏僻小道的熟悉令人驚奇。”

  [63] 伯納德·戴維斯在《福爾摩斯全集是倫敦人嗎?》一文中推測,由於福爾摩斯全集常使用一些街道的曾用名(例文詳見後文注釋72和73),盡管他對倫敦的細節了如指掌,但並不曾與時俱進。這些知識只有多年前就常住的人才知道,顯然他在倫敦的時間比他在《“格洛裡亞斯科特”號三桅帆船》案中的青年時代更早。

  [64] 羅徹斯特街,直通豪斯費瑞路,這條街東側靠近沃克斯豪爾橋路。建於1836年的托特希爾場監獄就在這附近,1846年設立的本區治安法庭也在這條街上。

  [65] 根據奧古斯圖斯·J.C.黑爾的《行走在倫敦》,這塊叫做文森特廣場的空地常被威斯敏斯特大學的學者們當作足球場。

  [66] 沃克斯豪爾橋路是連接海德公園角、格羅斯弗納路和倫敦南部的一條路,最初屬於海德公園角到格林威治一條大道的一部分。

  [67] 1896年時,位於泰晤士河南部區域的薩裡郡居住人口超過75萬人。《旅行指南》中把這裡形容為,“這裡能看到從朗伯斯區至伯蒙德西區繁榮的商業生活和喧嚷的人群,但風景、學校和公共建築非常少”。

  [68] 沃克斯豪爾橋,最初是一座名為攝政橋的九孔橋,建成於1816年,1904年至1906年大規模重建。橋上那些極具特征的女性青銅雕塑由弗雷德裡克·波默羅伊和阿爾弗雷德·德魯裡製作,其中濃縮了農業、工程和其他各種藝術科學元素,這是泰晤士河上第一座鑄鐵橋,也是第一座通行有軌電車的橋。盡管沃克斯豪爾橋並沒有建於1817年的滑鐵盧橋那麽意義非凡(M.杜平認為滑鐵盧橋是塞索斯特裡斯王朝和羅馬帝國的巨型紀念碑),但它同樣有著悠久的歷史。

  [69] 美國版中是“沃茲沃斯路(Wordsworth Road)"。華茲沃斯路(Wandsworth Road)是南朗伯斯區的一條主乾道。從地圖上看,他們不應從華茲沃斯路走,而應該直接沿朗伯斯路向南。不過,由於提及了修道院路(這條路在與朗伯斯路交叉之前又變成了另一個路名),無論馬車夫出於交通還是別的什麽考慮,他在沿華茲沃斯路往南的時候偏離了方向,繼而轉到了修道院路和蘭斯唐大街上。

  [70] ?修道院路垂直於華茲沃斯路東側,通過蘭斯唐大街連接華茲沃斯路,貫穿至克拉伯姆路。

  [71] 拉克霍爾街與華茲沃斯路平行,在蘭斯唐大街的另一頭。

  [72] 斯托克維爾並非是一條路,而僅僅是一個地址,指的是克拉伯姆路上的一整排房屋,1869年這條道路重新編號之後便停止使用這個地名了。華生信心滿滿地把福爾摩斯全集口若懸河說出的地名一股腦兒列出來,但其中包括的除了路名還有建築名,很容易誤導馬虎的讀者去尋找一條不存在的道路。或者福爾摩斯全集說的也有可能是“斯托克維爾公園路”,這條路緊接著蘭斯唐大街與克拉伯姆路相連,是通往冷港巷的合理路線,算不上必經之路。不過,只有從這條路走才能經過羅伯特街。更近些的路線可以不經過蘭斯唐大街改走賓菲爾德路,然後沿著斯托克維爾到達與之相連的坎特伯雷路,直達冷港巷。當然,根據交通狀況的不同很可能隨時改變路線。

  [73] 斯托克維爾公園路與羅伯薩特街相接,左轉就是公園路。威廉·S.巴林-古爾德認為,1880年4月公園路和羅伯特街合並成了一條羅伯薩特街。

  [74] 冷港巷是一條東西向的道路,約始於布裡克斯頓路和埃弗拉路的十字路口,克拉伯姆公園路和阿卡巷也從這裡延伸。迅速瀏覽地圖的話會發現找不到羅伯薩特街,只有親自經過才能看到這條路。沿斯托克維爾公園路前行,在到達布裡克斯頓路之前會遇到最後一個十字路口,然後經過布裡克斯頓路上的幾個街口之後迅速左轉,就到了冷港巷。這片區域鄰近布裡克斯頓警局,而與之相連的安吉爾鎮就是所謂的布裡克斯頓區了。

  [75] 撒迪厄斯·肖爾托所說的“綠洲”很難確定到底在什麽地方,但還是有人進行了嘗試:羅伯特·R.帕特裡克在《荒蕪沙漠中的綠洲》一文中提出了位於多切斯特區的一個地方。漢弗雷·莫頓則在參加《福爾摩斯全集期刊》舉辦的攝影展時選擇了米爾克伍德路3號。而《〈四簽名〉中的影像或幻境》一文裡,珀西·梅特卡夫認為那是在達爾貝格路,與此同時,伯納德·戴維斯在《華生醫生的聖經》一文裡推測,“綠洲”是伍德庫阿斯特大道南側加比昂大道上的兩棟連體房屋。《為了遊戲》一文中,大衛·L.哈默對戴維斯的觀點表示讚同。

  [76] Sahib,根據《英印詞典》,這個詞的意思是“貴族、主人,常作為頭銜名稱表明階層,比如王公貴族,收藏名家。使用時可以直接附加在具體名字後面,也可以單獨稱呼以示尊敬。許多情況下,這個詞是印度人對歐洲紳士的稱呼”。

  [77] Hindustani,指仆人或者隨行人員。

  [78] 也有的版本使用“摩擦”一詞。

  [79] 羅丹和凱認為肖爾托也許是用水煙壺吸食鴉片來松弛神經。

  [80] 蘭迪·羅伯茨在《華生醫生的警告》一文中認為華生利用撒迪厄斯·肖爾托這一人物故意模仿奧斯卡·王爾德,為的是向第八代昆士伯裡侯爵(約翰·舒爾托·道格拉斯)傳遞有關其子阿爾弗雷德·道格拉斯和王爾德之間的關系的信息。這種說法很有意思,但羅伯茨沒能解釋為何華生公開地發布這一警告,而不是通過私人信件告知。不過這兩人之間的共性非常明顯:黃色的牙齒、厚嘴唇、說話時喜歡用手遮住嘴(在皮爾森的傳記《奧斯卡·王爾德:他的生活和智慧》(1949)中提到過)、對於裝飾格調和藝術的評委(王爾德在其私人信件中時常提及)。但是,王爾德個子並不矮,也不禿頂,頭髮也並非紅色,沒有人真的認為肖爾托就是王爾德。

  [81] D.馬丁·達金指出,華生在沒有出診也沒有人提出要求的時候隨身帶著聽診器著實有些奇怪,他果然是個當過童子軍的人,隨時都做好萬全的準備。

  [82] 心跳分為兩部分,前者聲音獨特,是二尖瓣和三尖瓣瓣膜的關閉聲;後者同樣很特殊,是肺部和大動脈半月形瓣膜的關閉聲。這些聲音由心臟內壁和周圍主要血管的顫動造成,有時用“拉撲-搭撲”這個詞來描述,當血液流經胸壁與心臟的傳導部分時,用聽診器能聽到這種顫動。

  [83] 唐納德·A.雷蒙德在《荒漠中的綠洲》一文裡認為,華生對肖爾托有誤診,因為他沒有將肖爾托精神緊張的具體現象納入診斷,肖爾托的面部表情和手的動作都暗示著他患有心臟主動脈瓣逆流症。

  [84] 劣跡斑斑的肖爾托上校的兒子們居然會使用聖經人物的姓名,D.馬丁·達金對此覺得很奇怪,他認為這也許是已故肖爾托夫人的主意。

  [85] 諾埃爾·考厄德的輕歌劇《百感交集》(1929)講述了一個發生在19世紀奧地利的故事,一位年輕女士和她的音樂教師私奔了,其中他們把托凱酒稱為“夏日裡的金色陽光”。這種匈牙利葡萄酒是由三種不同的白葡萄釀成的,福爾明葡萄、哈許勒維呂葡萄和麝香葡萄,其中福爾明葡萄用量最多。紅酒專家安德烈·L.西蒙提過,“托凱酒單獨一個標簽就具有品牌效應,阿蘇、紹莫羅得尼或艾遜茲阿是這一品牌中的頂級產品”。托凱葡萄酒的前調和尾調偏甜,中調乾澀。《最後致意》中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也對酌了一杯托凱酒。

  [86] 塞勒斯·杜金在《斑點帶子》一文中提到,西昂提是乾紅葡萄酒,很難儲藏;而托凱酒是烈性葡萄酒,類似白蘭地,這兩種酒基本不會同時出現在英國人的酒櫃裡。杜金認為,“一個英國人要麽喝西昂提要麽喝托凱酒,而且這兩種酒各個方面都截然不同,同時收藏的情況只能說明收藏者非常古怪。從這些文字描述中,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撒迪厄斯·肖爾托的確是個與眾不同的人”。

  [87] 讓·巴蒂斯特·卡米爾·考洛特(1796-1875),法國風景和人物畫家。他的作品有大量仿作。考洛特是一位從來不屑於口頭論戰的畫家,他為人謙遜慷慨,同輩畫家奧諾雷·杜米埃(1808-1875)擅長政治漫畫,當他貧困潦倒、雙目失明時,考洛特出手資助了杜米埃。奧斯卡·王爾德曾經在私人信件中表示喜歡考洛特的畫作。

  [88] 薩爾瓦多·羅莎(1615-1673)是那不勒斯著名的學院派畫家,他同時也是一位詩人和諷刺作家。王爾德曾經在一封私人信件中表示,他的舞台劇《帕都瓦公爵夫人》(1893)就是受到羅薩的影響。

  [89] 阿道夫·威廉·布格羅(1825-1905)是一位法國畫家,他的作品多以宗教和神話為題材。克裡斯托弗·莫利表示,“肖爾托先生作為一個品味‘高雅’的人,一定會很傷心地發現,在紐約第五大道的老霍夫曼酒吧裡,布格羅的那幅《寧芙和弗恩》多年來都是極著名的酒吧畫作”。

  [90] 本·沃爾夫在《沃爾夫與福爾摩斯全集的零次會面》中對肖爾托所謂的“偏愛當代法國學院派的作品”頗有興趣,他指出肖爾托的這一評述發表於1888年,當時巴黎的印象派風潮延續了14年。看起來,肖爾托實在是對《藝術雜志》上的當代法國藝術派別一無所知。

  [91] 大衛·L.哈默認為這棟房子是教堂街上的“蟠龍別墅”,位於南諾伍德山頂。珀西·梅特卡夫推測也許是蟠龍別墅,但他更傾向於距離騎士山一英裡半的黑澤伍德。伯納德·戴維斯的觀點更加詳細,他提出這棟房子就是現在羅斯路SE26上的凱拉瑞維克屋,從前這裡屬於上諾伍德。

  [92] 喬納森·斯莫爾對摩斯坦上校的命運一無所知也毫不關心,這點很讓人奇怪。和其他幾個人一樣,摩斯坦上校也被肖爾托騙得很慘,而且他對斯莫爾和其他人的態度是完全平等的,斯莫爾要與“四人組”中的三人保持一致,卻又並不同情摩斯坦上校的遭遇。

  [93] 在正典中還有幾位裝木頭假腿的人,《退休的顏料商》一案中的委托人約賽亞·安伯利;《綠玉王冠案》中向女仆露西·帕爾求愛的弗朗西斯·普羅斯珀。普羅斯珀是送蔬菜的菜販,一位商人,上諾伍德距離《綠玉王冠案》的現場斯特裡特哈姆很近,因此蓋文·布裡德與T.S.布萊克尼推測,普羅斯珀就是被肖爾托少校誤傷的那個人,其作為商販的身份也吻合。(《顯貴的主顧》中也有一位不曾提到名字的裝假腿的人,倫敦福爾摩斯全集協會曾把他的形象作為《福爾摩斯全集期刊》的封面圖像。)
  [94] 信件的內容是什麽?我們也許可以推測,這一帶來“很大的打擊”的信件是關於喬納森·斯莫爾從安達曼群島逃脫的消息。然而,這封信的消息不可能是斯莫爾剛剛逃脫,因為1882年是“三、四年之前”(這樣一來就與有些人推測此案發生在1888年的情況不符),斯莫爾在世界各地流浪了一段時間後來到倫敦。據此,他的逃脫應該在摩斯坦上校死後不久,大約在1879年或1880年。那麽,在這麽久之後,有誰會給肖爾托寄這樣一封信呢?無論是肖爾托還是摩斯坦,他們應該都不會把自己與斯莫爾之間的財物約定告訴其他人。這封信很有可能是肖爾托某位同在印度待過的朋友寄來的,目的只是告訴他一些關於安達曼群島的緋聞軼事。伊恩·麥昆認為,這封信是斯莫爾在離開印度抵達倫敦之前親自寄出的(詳見後文注釋145)。

  [95] 根據這裡敘述的簡單症狀,幾位醫學權威提出了不同的診斷結果,包括端坐呼吸(急性左心衰竭患者臥位時咳嗽、氣喘加劇,而被迫采取坐位後,咳喘可以明顯好轉,此種現象稱端坐呼吸。見於各種心臟病,如風濕性心臟病、原發性心肌病、高血壓性心臟病等)、高血壓引起的心臟病、肺炎等。

  [96] 阿格拉,1648年成為印度阿格拉地區的首府(或者也可認為是“總部”),以其城堡的建築風格聞名於世,這點在喬納森·斯莫爾的闡述中可見一斑。蜚聲世界的泰姬陵就在這裡,莫臥兒王朝時代(16世紀中期至17世紀),當時的帝王沙·賈汗(1592-1666)為了紀念早逝的妻子穆姆塔茲·馬哈爾特意建造了泰姬陵,馬哈爾在分娩他們的第14個孩子時因難產而死。作為“舉世之王”的沙·賈汗,由於4個兒子的王位之爭,晚年在阿格拉王宮的某個監獄中度過,死後也葬入泰姬陵。

  [97] T.S.布萊克尼表示,從肖爾托的所作所為中可以看出,在福爾摩斯全集那個時代,英國和印度軍隊軍官的道德標準是很低的,這點在《空屋》的塞巴斯蒂安·莫蘭上校和《布魯斯-帕廷頓計劃》的瓦倫丁·沃爾特上校身上也有體現。肖爾托不僅僅是個墮落的軍人,他打算幫助4個犯人逃跑,最終卻欺騙了他們。甚至他對於摩斯坦小姐的掛念也僅僅是口頭上的——他告誡自己的兒子在他在世的時候不要為她做什麽。他的心簡直稱得上固若頑石。

  [98] “鄙俗是罪惡之源”。威廉·S.巴林-古爾德指出,這句話是德·馬裡斯特男爵所說的,不過使其廣為傳頌的則是法國作家司湯達(原名“亨利·貝爾”,1783-1842)。

  [99] befrogged,用紐扣把掛繩扣緊,當時的扣環通常連著衣服上的穗帶,扣到另一半的骨狀紐扣、繩結或者裝飾扣件上。

  [100] hanging lappets,帽耳。

  [101] peaky,神情扭曲或憔悴,現在通常表示消瘦。

  [102] valetud inarian,指某個人的身體狀況非常虛弱或身陷疾病,飽受慢性病痛之苦。

  [103] 大約為250萬美元,按照2005年的貨幣購買力,價值超過3200萬英鎊或6000萬美元。

  [104] 馬錢子鹼,也稱為士的寧,是從東印度植物馬錢子樹的乾果實裡提煉出來的成分,這種植物鹼呈透明狀。只要用上小小一滴,約合0.2毫克/千克的量,就能導致人驚厥、肌肉痙攣或死亡。莫裡斯·坎貝爾醫生對此評論道,“華生幾乎不記得自己是否真的給過撒迪厄斯·肖爾托這些致命的建議,可見肖爾托在這段馬車行程中一定讓人忍無可忍了”。

  [105] 郵差敲兩次門的習慣在查爾斯·狄更斯的小說中已有記載,比如《匹克威克外傳》(1836-1837),克裡斯托弗·莫利指出,後來這一習慣變成按兩次門鈴。詹姆斯·M.凱恩的著名硬漢派偵探小說《郵差總按兩次鈴》(1934)就表現了這一習慣,這部小說在1946年被改編成了一部傑出的同名黑色電影,由約翰·加菲爾德和蘭娜·特納擔綱主演,1981年,傑克·尼克爾森和傑西卡·蘭格再次翻拍了這部作品。

  [106] “四年前”可能是指1883年或1884年,具體依據《四簽名》發生的時間而定(詳見《年表》)。但是T.S.布萊克尼指出,麥克默多應該是在1882年肖爾托少校去世之前就在肖爾托家擔當保衛工作,因為巴塞洛繆並不需要這樣一名保安。麥克默多的義賽(可能是同要從拳擊場上退役了)應該是先於肖爾托少校從軍隊退役,即要早於1877年。

  [107] 《四簽名》時期,拳擊賽在倫敦已經不再是非法運動(盡管以拳賽賭博依然是被禁止的),當局對依據“昆士伯利拳擊規則”進行的比賽不予干涉。1865年,業余體育俱樂部的成員約翰·格雷厄姆·錢伯斯為拳擊賽制定了全新的規則,在約翰·肖爾托·道格拉斯的讚助下,這套改良的“昆士伯利拳擊規則”於1867年得以施行。錢伯斯的這套規則專為業余拳擊賽而設定,比如業余體育俱樂部舉辦的那些比賽。1872年,這套規則首次應用於拳擊錦標賽中。新“昆士伯利拳擊規則”強調短時回合製,有中間休息時間,禁止發生摟抱和摔跤現象,要求佩戴拳擊手套;拳擊賽中,一方被打倒後開始數秒,如果10秒鍾被打倒的人不能站起來,就判定對方勝利。總之,這套規則與現代拳擊制度非常相似。向窮困潦倒的拳擊手授予獎金,這已經成了體育界的一項傳統。以早期拳擊運動為題材的歷史小說包括柯南·道爾的《羅德尼·斯通》(1896)和喬治·麥克唐納的《布萊克·埃傑克斯》(1997).
  [108] H.T.韋伯斯特表示,右直拳的確是高個、瘦長的拳擊手必備的殺手鐧,而低矮、結實的拳擊手更依賴於左勾拳。右直拳對頭部或身體的攻擊直接從肩部推出,但這種拳法平衡性較差,需要用勾拳作為掩護。之所以稱之為直拳,是因為這一拳法必須從高處或低處越過對手的左臂直達攻擊點。在《孤身騎車人》中,福爾摩斯全集用左手短促有力的戳擊戰勝了憤怒的惡棍傑克·伍德利,被打敗後,伍德利被人用手推車送回了家。韋伯斯特認為,福爾摩斯全集擅用拳擊的經典套路,他挺直身體用快速移動的步伐避免近身格鬥,然後先使用左直拳打擊對方,最後使用右直拳給予致命一擊。J.N.威廉姆森推測福爾摩斯全集是次中量級選手或者中量級選手,而帕特裡克·J.萊昂納多一世則提出,他在1888年3月10日的一幅圖像中發現福爾摩斯全集與拳擊重量級冠軍約翰·L.沙利文(1858-1918)有過比賽。

  [109] 羅伯特·休斯根據歷史記載提出,澳大利亞淘金熱始於1851年,一個叫做“巴拉拉特”的地方成了“世界上最豐富的金礦地”。經驗豐富的淘金者約翰·鄧祿普在這裡發現金礦後,“遍地是黃金”的消息傳到了墨爾本。直至1851年11月,巴拉拉特開掘出了大量金礦,短短幾個月內,休斯估計了一下,約有50000人參與淘金。華生真的去過澳大利亞嗎?約翰·哈爾認為,華生是在福爾摩斯全集指出巴拉拉特之後才在《四簽名》中寫下這個地名的。《博斯科姆比溪谷謎案》發生時,華生剛好在撰寫《四簽名》一案的筆記,他其實並沒有親眼看過巴拉拉特礦區,而只在書上看過照片或者插圖。不過,克裡斯托弗·雷德蒙在《血液中的藝術成分:正典中的兩位親戚。II.我不幸兄長的歷史》中推測,華生在《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兩個案件之間的那段時間去過澳大利亞,目的是照顧他的哥哥。威廉·海德對這兩種說法都不甚讚同,他在《華生的教育和醫生事業》一文中指出,華生的一部分童年是在澳大利亞度過的。

  [110] 傑伊·芬利·克裡斯特認為,這裡的身份判斷有點過於驚人了。“在淡淡的月光下,讀者尚且不能將紅發和棕發或者黑發區分開來,更別提觀察者只是從半掩的鑰匙孔裡進行窺視。如果可以的話,還是先讓華生在大庭廣眾下露一手吧”。

  [111] 插銷是一種上鎖工具。

  [112] 這片區域方圓千裡,在西非塞內加爾河和岡比亞河之間,在當時,這一地區包含法屬塞內岡比亞(即塞內加爾)、英屬塞內岡比亞(岡比亞和羅斯島)、葡屬塞內岡比亞以及幾個獨立地區。如今這一地區主要屬於塞內加爾和岡比亞,岡比亞是一個以英語為通用語言的穆斯林國家,也含有少數天主教徒。

  [113] 唐納德·A.雷德蒙在《華生,別輕易改主意!》中指出,這裡的描述和下文敘述的“地上滿都是沒有穿鞋的赤足腳印”有矛盾。

  [114] 紐特和莉蓮·威廉姆斯提出疑問:“哪種鳥的眼睛是深陷的?”

  [115] 一種從木焦油中蒸餾出來的成分,常用於木材防腐,也具有醫學用途,無論是維多利亞時代還是現代,木榴油都被用作治療慢性支氣管炎的祛痰劑。鐵軌枕木常用木餾油浸泡防腐,因此鐵軌總是有一種獨特而難聞的味道。

  [116] 比例法的規則,即:如果a/b=c/d,則a×d=b×c,已知其中三個數,可以得出另外一個數。比如2/3=x/27,則x=2×27(54)/3=18,而2/3=18/27.
  [117] 身體能量耗盡的時候,肌肉中的蛋白質就會失去原有的延展性,肌肉變得僵直。這種狀況通常稱為屍僵。屍體變得僵硬的時間視身體的冷卻速度而定(在室溫較低時,這一過程會相對減慢),死者生前受到的壓力也是一個影響因素。

  [118] 由於面肌痙攣而引起的以揚眉、咧嘴為特征的一種面部表情(見後文注釋120)。在破傷風病例中較為常見。

  [119] 詳見《血字的研究》注釋33.
  [120] 喬治·B.科勒提出了好幾種可能的毒藥,包括毒毛旋花子苷(類似於洋地黃的一種強心劑)、印防己毒素和馬錢子鹼,後兩種為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按照科勒的說法,馬錢子鹼是最符合邏輯的,這種藥能快速被傷口吸收,引起一系列痙笑,因強烈的呼吸麻痹作用致命。這種毒素的一大特征就是殘留在死者臉上的痙笑表情。令人奇怪的是,華生自己居然曾心不在焉地向撒迪厄斯·肖爾托推薦過馬錢子鹼(詳見上文注釋104)。

  [121] 主教門街位於貝斯納爾格林,倫敦地鐵也有主教門站。因其為從北面出倫敦老城的一條乾道,故而在福爾摩斯全集時代常常將其劃分為“城內主教門街”和“城外主教門街”稱之。

  [122] 唐納德·A.雷德蒙指出,華生把這位警官記錄為“警長”,如果不是他記錯了,那一定有不曾解釋的理由。因為上文中華生寫道,瓊斯“身後緊跟著一位穿製服的探長”,更早之前,華生提到瓊斯就是一位“探長”,而第七章節裡,這個人又被華生稱作一位“令人生厭的警長”,沒有跡象表明這裡提到的是兩個不同的人,所以,穿製服的警官是警長的可能性比較大,而瓊斯則應該是一名探長。(譯文據此進行了修正。——譯注)
  [123] 語出弗朗索瓦的《道德箴言錄》。弗朗索瓦·德·拉羅什福科(1613-1680)是法國思想家,這裡由法文譯作“與沒有思想的蠢人更難相處”。在本傑明·富蘭克林的《窮理查年鑒》(1741-1745)中也有過這句話。

  [124] 詳見《血字的研究》注釋175.
  [125] 坐落於威斯敏斯特橋下,根據奧古斯都·J.C.黑爾在1884年的描述,萊姆貝斯區“人口密集,街道分布錯綜複雜,到處是貧民窟”。

  [126] 根據唐納德·基蘭德·傑維爾的《狗兒寶典》記載,在維多利亞時代,托比通常指那種帶著精致頸飾的小狗,會在龐奇和朱迪木偶戲表演中出現,常按照發出的指令狂吠或者抓住主角龐奇的長鼻子。傳統意義上,托比是一條鬥牛犬,不過有時也以木偶狗或者長毛絨狗的形式出現。根據亨利·梅休對一位19世紀匿名木偶師的采訪,曾經有三隻真正會唱歌的小狗同時參與到木偶戲中,“真是非常精彩,在表演的時候它們太令人驚喜了,所以後來這個節目也稱為龐奇和托比的木偶戲。不過我們現在找不到三隻真實的小狗來表演了。那三隻小狗中雌性的那隻後來生了兩隻小小狗,它們也會唱歌”。(摘自1851年《倫敦底層人士》中“幻想統治還是木偶師的戲劇”一文。)這位木偶師還提到,那些小狗經過訓練也會抽煙鬥。

  [127] 唐納德·A.雷德蒙指出,後文中福爾摩斯全集顯然沒有去找這位仆人,因為第七章節中,他提到這個仆人的時候說,“有一個叫萊爾·萊奧的仆人我們從來沒有見過”。

  [128] 語出歌德《浮士德》第一部(1808)。由貝阿德·泰勒在1870至1871年翻譯過來,“我們已經習慣,有些人對於他們所不了解的事物偏要挖苦”。瑪德琳·B.斯特恩推測,福爾摩斯全集擁有約翰·沃爾夫岡·馮·歌德(1749-1832)的許多作品。歌德是德國著名的評論家、記者、畫家、劇院經理、議員、教育家和自然哲學家,他也許是最後一位試圖仿效文藝複興時期偉大個性的歐洲人。

  [129] 見上文注釋41,其中對這一關系有一段有趣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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