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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釋本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第一百四十四章《福爾摩斯全集(三)》(44
  [106] 在托馬斯·阿爾瓦·愛迪生宣布發明燈泡的十個月前,約瑟夫·斯旺在紐卡斯爾展示了一種以碳為燈絲的燈泡。1878年和1879年,斯旺及愛迪生分別憑借相同的燈泡在英國和美國取得專利。斯旺起訴愛迪生侵犯了他的專利權,為了和解此案,愛迪生被迫同意讓斯旺成為他在英國電力公司的合夥人。這家公司命名為愛迪生與斯旺聯合電力公司,以“愛迪生”的名字為燈泡的銷售商標。然而,愛迪生最終並購了斯旺在公司裡的所有股份。威廉·S.巴林-古爾德認為華生在這裡應該糾正他的記錄,斯旺和愛迪生是兩個不同的燈泡品牌,亨利爵士說的肯定是“斯旺牌或愛迪生牌”。

  [107] 又稱垛牆,指建築物頂層建有的防禦牆,有垛口作為射擊孔,留有窺視孔(牆面上開設的孔隙,小型武器可以從此處開火,也可以通過此孔探察敵方蹤跡)。

  [108] 豎框窗戶的玻璃被豎直木條劃分開來。這種建築風格常見於哥特式建築。《馬斯格雷夫禮典》中,馬斯格雷夫祖傳的赫爾斯通莊園也擁有這種類型的窗戶。

  [109] 房屋的棟梁或支撐屋頂的木杆。

  [110] 也可以是“鐵貓”。人們通常在開放的壁爐前拜訪兩尊“狗”的塑像,以此作為一種祈福。

  [111] 1811年至1820年,由於喬治三世出現精神問題,威爾士王子被授予了攝政王的權力。英國重新恢復理智後,這一時期的道德風氣卻日漸墮落,攝政王的生活荒淫無度,充斥著賭博、競賽、飲酒和調情。柯南·道爾在他的作品《羅德尼·斯通》(1896)中細致記敘了當時的一些風貌。比如下面這個場景中,斯通的叔叔是如此這般向王子解釋他放棄決鬥的原因:“我出門在外的時候發生了一場令人痛心的事故,這件事讓我厭惡不已。”“你殺了你的對手?”“不,當然不是,陛下,情況要糟糕得多。我有一件讓韋斯頓自慚形穢的大衣,它非常適合我但又不顯得招搖,簡直能和我融為一體。打個比方吧,這就像騎馬,我甩開了韋斯頓六十碼,他在後面望塵莫及。陛下,在我第一次看見這件衣服的時候,它的領子讓我感動得流淚,再說那腰部設計……”“特拉格裡斯,說決鬥的事兒!”王子喊道。“好的,陛下。我就像一個沒腦袋的傻瓜,居然在決鬥中穿了那件衣服。我的對手是皇家禁衛軍的亨特上校,我們有點小糾紛,因為我覺得他的言行中依然帶有牛津布魯克斯學院的學生氣。決鬥時我先開的槍,不過沒打中。然後換他開槍,我絕望地尖叫起來。有人大喊,‘他中槍了!快找醫生!快找醫生!’但是此時子彈在我大衣的燕尾上打了兩個孔,我叫道,‘找個裁縫!找個裁縫!’沒什麽,這事兒已經過去了,衣服也修補好了。陛下,您大可以嘲笑我,不過我再也不想看見那件大衣了。”

  [112] 梅利琵是達特穆爾中部(後來成為了普斯特布裡奇的一部分)的一處古代房屋。這個名字到現在還在使用,包括山名、房屋名等。戴維·L.哈默在《遊戲開始了》一文中推測,梅利琵位於修女十字農場,距離狐狸山泥潭西南部四分之三英裡。菲利普·惠勒也讚同這種說法,認為此處是最佳候選地,不過惠勒指出,在整個十九世紀,那片土地都只是一處農場。

  [113] 弗雷德裡克·J.捷格和羅斯·M.沃格爾在《地獄獵犬》一文中對華生的行為感到震驚,莫蒂默醫生在這裡很顯然破壞了醫患間的保密協定,但華生居然不表示懷疑。

  [114] 除了H.W.貝爾,絕大部分年代學家都認為斯特普爾頓所指的是華生已經發表的偵探小說,據此推算,本案的發生時間是在1887年之後(詳見附錄5)。但是彼得·A.盧伯在《為H.W.貝爾辯護》一文中認為,斯特普爾頓指的應該是報紙上福爾摩斯全集的事跡,這麽多年來,福爾摩斯全集就算自己不公開也已經聲名遠播了。彼得·卡拉麥則在《哈德森太太的剪貼簿:維多利亞時代報紙上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事跡》一文中收集了一些不知名報章上的相關剪報。

  [115] 邁克爾·哈裡森在《追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的腳步》中指出,格林湓泥沼就是格林龐德沼澤,華生對用詞非常敏感,“格林湓泥沼”這個名字聽上去明顯更邪惡些。不過,戴維·L.哈默卻在《遊戲開始了》一文中認為,格林龐德沼澤從來就不是一個泥沼。菲利普·惠勒提到,達特穆爾並沒有這樣一塊類似格林龐德的地方,格林龐德東面雖然有一小塊沼澤地帶,但其深度隻到腳踝,長期無人對這裡進行排水處理。惠勒還提到,根據弗萊徹·魯賓遜的記載,1901年時他和柯南·道爾一同到訪過格林龐德西面的一個泥沼,魯賓遜的描述和狐狸山沼地非常吻合。當然,這些參觀遊覽都發生在《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事件之後,哈默和惠勒都認為,狐狸山泥沼是最有可能的候選地,而且,身為福爾摩斯全集倫敦協會創辦者之一的安東尼·豪利特把這一候選地點稱為“少數能確信的地點之一”。惠勒在寫給編輯的信件中表示,根據達特穆爾方言,“格林龐德”與“格林湓”的發音非常接近,愈發提升了這一地點的可能性。

  [116] 鷺鷥是一種麻鳽亞科的鳥類,這一亞科由各種中小體型的鷺類組成。根據皇家鳥類保護協會的說法,這種動物見人就避、行蹤詭異,只在黎明時尋找食物,由於它們的棲息環境遭到破壞,加上人類的過度捕殺,1886年時鷺鷥在英國近乎絕跡,所以,斯特普爾頓的說法是正確的。這種鳥類屬於濕地物種,生活在蘆葦叢中。它們粗重而響亮的叫聲幾個世紀以來一直被無數迷信的人們賦予特殊意味。

  [117] 麗莎·麥克高在《關於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和鳥類學一些微不足道的看法》中指出,斯特普爾頓發現華生對鳥類並不熟悉後才對這種鳥做出了定義,實際上,鷺鷥生活在沼澤中的可能性非常小。華爾特·謝潑德在《與福爾摩斯全集一起追蹤》一文中同樣指出,根據華生對他在沼地上聽到聲音的描述“一種深沉的咕咕噥噥,既悅耳而又可怕的聲音,一起一落的,正像是大海所發出的永無休止的低吟”,完全與有關鷺鷥叫聲的權威說法不一致。在自然學家詹姆斯·費舍的形容中,這種叫聲應該是“尖銳的‘畢——喔噗’”,而在《英國和歐洲鳥類指南》一書中,彼得森、蒙特福特和侯勒姆把這種聲音描述為“開始是兩三聲咕咕噥噥,接著是聽的見的喘息聲,最後是一聲高昂尖銳的‘喔噗’”。

  [118] 根據貝德克爾的《大不列顛》(1894)旅遊指南記載,這片沼地上有大量史前遺跡、石頭圈以及其他古代不列顛遺跡。邁克爾·哈裡森指出,格林龐德有一處石頭圈,他認為,新石器時代人、含米特人建造了這些小屋,這裡甚至能稱之為新石器時代的城市中心,而後人把這裡叫做獵犬山。菲利普·惠勒是研究福爾摩斯全集時代達特穆爾的專家,他在與編輯的私人交流中提到,哈裡森的推論就好比華生對於莫蒂默手杖的推理,幾乎完全是錯誤的,看起來,哈裡森像華生一樣,對斯特普爾頓所謂的新石器時代的說法全盤皆收。格林龐德的小屋並非新石器時代所建,與達特穆爾大部分的石屋一樣,它們建成於青銅時代。無論是獵犬山還是達特穆爾其他地方,都不存在新石器時代的居所。格林龐德並不是達特穆爾石屋遺跡出現最多的地方,那裡現在只有24間石屋;布萊克山和希普利山同樣可以作為獵犬出沒的候選地,毗鄰那兒的羅德地區中有超過50間石屋。這些石屋的居住者肯定並非含米特人。

  [119] 詳見附錄1中關於這種蝴蝶的討論。

  [120] 杉葉藻是一種形似馬尾的植物。R.F.梅指出,杉葉藻常見於池塘、湖泊和水流緩慢的地方,他認為,斯特普爾頓小姐所謂的杉葉藻其實是指沼澤間荊。附錄1中有梅關於蘭花的詳細推論。

  [121] 詳見附錄1中關於這種蘭花的討論。

  [122] 以畜牧業維持生計的農民。

  [123] 弗雷德裡克·布萊恩-布朗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校長,他在《福爾摩斯全集迷們的學校和校長》一文中認為,斯特普爾這些話除了能表現他本性的偽善,剩下就全是一派胡言。斯特普爾頓一方面覺得學校工作枯燥乏味,另一方面又覺得和年輕人相處非常可貴,根據讀者對這個角色的了解,他的第一反應要比後來補充的話真實得多。

  [124] 鱗翅目昆蟲包括蛾、蝶兩類昆蟲。根據英國廣播公司統計,19世紀中期,英國的蝴蝶收藏家超過3000人,而如今只有幾百人了。專業收藏家會從叢林中購買國外的蝴蝶品種,展示在專門安置藏品的房間裡,他們也是倫敦公開拍賣會的積極支持者。萊昂內爾·沃爾特·羅斯柴爾德(1868-1937)是一位從男爵,也是第二代羅斯柴爾德男爵,在當時,他是最為著名的蝴蝶收藏愛好者,自幼患有口吃症的他七歲時迷上了鱗翅目昆蟲和甲蟲,他在哈福德郡祖屋的空地上捕捉昆蟲後,全部收藏到一間小房子裡。到了21歲生日那年,他的收藏數量已經非常巨大,225萬種飛蛾和蝴蝶中還包括了幾千種其他的動物及鳥類。第二代羅斯柴爾德男爵逝世後,他的藏品作為遺產轉贈給了大英博物館,現在,沃爾特·羅斯柴爾德動物學博物館是自然歷史博物館的一部分。

  [125] 威廉·S.巴林-古爾德對於這一頁遺失的情況表示不能理解,福爾摩斯全集想必會好好保存他與華生之間的通信,而且這兩封信看起來又相當完整。後文注釋210中還有對這一遺失內容的詳細討論。

  [126] 白棉草這種植物在成熟時會長出類似棉花球的穗頭,它的種子纖維可以用作蠟燭燈芯、製成紙張、填充枕頭或製作導火索。

  [127] 在封建法律中,領主可以通過領地法庭對於他的佃戶主張某些權利。這種法律作為領主和佃戶之間關系的基石,至今依然具有某些適用性。

  [128] 威廉·S.巴林-古爾德指出,名叫“弗恩沃西”的村子並不存在,但在距離達特穆爾的利宅邸三英裡處,有一座農場以這個名字命名。大衛·L.哈默在《遊戲開始了》一文中認為,弗恩沃西村正是龐斯沃西村,毗鄰布魯克莊園,而布魯克莊園是他所認定的巴斯克維爾莊園所在地。菲利普·惠勒則聲明,曾經確實有過一個名為“弗恩沃西”的小村落,距離普斯特布裡奇東北偏北四英裡,1936年至1942年建造水庫時該村落被淹沒了。弗恩沃西不遠處有一片石頭圍成的圓圈,名為富基梅德圈,由東向西跨度為65英尺(合19.8米),包含二十七塊石頭,從南到北按高低排列,最高的大約4英尺(合1.2米)。1897年時,這些石塊被挖了出來,其周圍有木炭的痕跡,這似乎印證了弗蘭克蘭所說的話,弗恩沃西的村民們時常焚燒他的肖像泄憤。

  [129] 吉姆·費瑞拉在《屋頂望遠鏡的問題》一文中對這架望遠鏡的種類進行了推測,天文望遠鏡通常用來觀察天象,目鏡中的景象是倒像,而觀景望遠鏡通常用來觀察陸地或者海上的景象,經特殊鏡頭調整後,目鏡中的景象是正像。根據華生能輕易操作這一望遠鏡又沒有提到倒像的情況,費瑞拉認為,這裡的望遠鏡是一架觀景望遠鏡。

  [130] 很顯然這是華生非常喜歡使用的句子,根據阿瑟·柯南·道爾的筆記記錄,最初,這句話是《血字的研究》一案的書名。

  [131] 華生怎麽會知道這處地標?是否有人告訴過華生,但是在書中並沒有提到這段對話呢?雖然所有版本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中均將“裂口山”作為專有名詞,但這也很可能是華生後來將自己的描述記成了一處地名。根據威廉·S.巴林-古爾德的推測,這個地點可能指的是克萊夫巨石,那是當地的一處旅遊名勝。

  [132] 這無疑是福爾摩斯全集最喜歡使用的武器,《紅發會》一案中,在克萊掏出來複槍之前,福爾摩斯全集用一條獵鞭纏住了約翰·克萊的手腕;而《身份案》中,他以獵鞭威脅溫迪班克先生;至於《六座拿破侖半身像》一案,福爾摩斯全集帶上了一條“裝了子彈的獵鞭”(意指獵槍)。

  [133] 在《斑點帶子案》中,華生是這樣描述罪犯格裡姆斯比·羅伊洛特醫生的:“布滿皺紋、被太陽曬得發黃、惡狠狠的寬臉。”看起來,在華生筆下,他對罪犯的看法與犯罪學家龍勃羅梭(見上文注釋12)的流行觀點非常相似,他也認為罪犯一定會具有某種生理特征。同樣,在《空屋》一案中,華生形容莫蘭上校時寫道:“只要一看他那下垂、譏誚的眼瞼,那冷酷的藍眼睛,那凶猛、挑釁的鼻子和那咄咄逼人的濃眉,誰都能認出這些造物主最明顯的危險信號。”

  [134] 在《海濱雜志》和喬治·紐恩斯的單行本中,這句話與文章中有所不同——“我們倆跑得都很快,而且這時身體條件也不錯……”。正文中的文本是1902年在麥克盧爾和菲利普版本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中首次出現的。

  [135] 精疲力竭,喘不過氣來。

  [136] hard lines,根據1865年的《俚語詞典》,這種說法是士兵在遇到逆境和困難時常用的,引申自”hard duty on the lines in front of the enemy(前線抗敵的苦差)”。類似的說法還有”hard lot(不幸)”或者”hard luck(厄運)”。

  [137] 在《海濱雜志》和一些早期的英國版單行本中,這句話並不存在,但1929年約翰·默裡的版本裡有這句話。

  [138] 羅伯特·帕特裡克認為,這種情況是由那一頁遺失的報告造成的。詳見上文注釋125及後文注釋144.
  [139] 布拉德·基法沃對此有所疑問,這對夫婦要怎樣把一個通緝犯送上開往南非的輪船呢?他們僅僅是鄉村裡的仆人,不可能有關系將通緝犯送到半個地球以外的地方。基法沃懷疑,莫裡亞蒂是塞爾登的幕後主使者,他策劃了這場越獄,並且安排了一次前往南非的行程。

  [140] 在華生看來,這個解決方法相當於英國早期的一種刑罰——“流放”,當時,政府把罪犯從英國運往美國或澳大利亞的殖民地區,這種刑罰在英國一直到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才終止,因為後來這些殖民地拒絕接收更多的流放者。華生和政府部門似乎都相信,只要把罪犯驅逐出英國,他們去了哪兒或者是否改過自新就不再重要了。

  [141] 根據《警察守則》,“犯罪發生前的同謀犯是指那些直接或間接慫使、促致、命令或教唆別人施行犯罪的人。一個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實施犯罪,一經法律程序定罪,可以被判處與主犯相同的懲罰。(《維多利亞法規,卷11與卷12,第43章,第5條》)”事實上,福爾摩斯全集、華生和亨利爵士的共謀行為發生在犯罪發生之後,根據《警察守則》,“犯罪發生後的同謀犯是指那些在已經知曉重罪的情況下,承諾、接收、安置或協助罪犯使他逃脫懲罰的人,已婚女子包庇丈夫的情況除外。”對於犯罪發生後的同謀犯,若非煽動罪或叛國罪,量刑通常比主犯要輕。

  [142] 他們聽到了什麽?上文提到,這個罪犯“他的罪行極端殘忍,全部暗殺的過程都貫串著絕頂的暴行”,這裡是指聽到他有一個姐姐嗎?巴瑞摩太太並沒有暗示自己的弟弟已經懺悔或者改過自新了。亨利爵士此處表現出來的諒解實在不可思議。

  [143] 威廉·S.巴林-古爾德認為“庫姆·特雷西”這個名字是將“懷德庫姆”和“博威·特雷西”兩個地名合二為一了。博威·特雷西這個村落屬於大西部鐵路沿線的車站之一,距離牛頓阿伯特6英裡(10公裡),是威廉·德·特雷西的領地,這個人是謀殺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馬斯·貝克特的凶手之一。菲利普·惠勒則提出了幾處候選地,但是又一一否定了:庫姆(沒有火車站);阿什伯頓(距離巴斯克維爾莊園的候選地太近);布克法斯特利(沒有郵遞公司);南布雷特(太靠近巴斯克維爾莊園的候選地);伊夫布裡奇(距離沼地太遠);牛頓阿伯特(距離沼地太遠);托特尼斯(距離沼地太遠)。惠勒的另一些提議詳見上文注釋86.
  [144] W.W.羅伯茨認為這就是指上文華生提到的那頁遺失的信件(詳見注釋125),而唐納德·耶茨則提出了另一種不同的觀點(詳見後文注釋210)。羅伯特·R.帕特裡克在《華生從巴斯克維爾莊園的來信》一文中經過詳細分析後得出這樣的結論,丟失的一頁屬於另外一封信,內容主要是華生和勞拉·萊昂絲的談話(後來華生不得不從日記中引述那次談話),由於郵局遞送的遺失或某位當地人將之當成了紀念品收藏,福爾摩斯全集從來不曾收到過這封信。

  [145] 詳見上文注釋142.
  [146] 根據薩賓·巴林-古爾德的《達特穆爾志》,黑岩岡位於王子鎮西南1.5英裡處(2.4公裡)。岩岡上有一塊無根石,大風刮過時會發生晃動。菲利普·惠勒指出,在達特穆爾至少有四處黑岩岡,比較符合描述的是希普利岩附近的那處黑岩岡,距離海福德莊園西南偏西超過2英裡(大於3公裡),海福德莊園也是巴斯克維爾莊園的一處候選地(詳見附錄4)。不過,華生在這裡可能又是把自己的記述當成了地名,詳見上文注釋131.
  [147] 在1976年2月的《花花公子》雜志上,“勞拉·萊昂斯”是一位“月度玩伴女郎”,整整一代福爾摩斯全集迷們都為之興奮。休·M.赫夫納是《花花公子》的出版商,他在接受《貝克街期刊》編輯的一次采訪中提到,他本人非常喜歡福爾摩斯全集,不過這位女郎的真名的確是“勞拉·萊昂斯”,他的這一聲明結束了人們多年來的猜測。

  [148] 莫蒂默醫生似乎支持那位丈夫的離棄行為,他這句話的意思是不是暗指那名女子通奸?詳見後文注釋160.
  [149] 《聖經·新約·馬太福音》第十章中,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華生在此沒有通俗地把自己比作機警的貓頭鷹,而是選用了這句話來表現自己“聰敏”背後的不正當目的。

  [150] 埃卡泰是一種兩人玩的紙牌遊戲,19世紀前期風靡巴黎各個俱樂部,與美國尤卡牌類似,這兩種紙牌遊戲都起源於西班牙。在傳統惠斯特紙牌的54張牌中,埃卡泰遊戲需要用到32張牌,每一種花色取A、7、8、9、10、J、Q、K.遊戲中,這些牌的大小排位基本與傳統惠斯特紙牌相同,只是A排位於10和J之間,K是排位最大的牌。與惠斯特紙牌的規則相似,埃卡泰遊戲中,同花順是王牌,七張牌的同花順可以取代其他花色中的K.遊戲中玩家按出牌情況計分,任意一方集滿五分即為勝利,如果兩方同時集滿五分,則重新開始計分。出牌一次稱為一墩,贏得所有墩數的玩家可以獲得一分;同花順中包含K或把K當作王牌出牌的玩家可以獲得一分;因對手尚有大量余牌未出而獲勝的玩家可以獲得一分(這種情況有兩種定義,取決於該玩家是不是莊家)。

  [151] 俗語,意為工作、計劃或目的,在《證券經紀人的書記員》一案中,哈爾·派克羅夫特也使用過這一說法。

  [152] 第十一章的手稿至今還保存在紐約公立圖書館的博格紀念館裡,這是尚存的手稿中唯一完整的部分,其他保留下來的手稿都只剩單頁了,2001年,貝克街小分隊出版了這份手稿的複製本。

  [153] 手稿中有好幾處地方把“庫姆·特雷西”寫成了“牛頓艾伯特”,有人推測,這種寫法在原稿中應該是與原文不矛盾的,阿瑟·柯南·道爾後來對原稿進行了更改。這一地點是推斷文中地理位置的重要線索,因為牛頓艾伯特至今依然是達特穆爾的一處真實小鎮。詳見上文注釋86和143.不過,菲利普·惠勒在與編輯的私人交流中指出這個地方距離達特穆爾至少也有六英裡(9.6公裡),因此並不屬於達特穆爾。

  [154] E.雷明頓父子公司是紐約一家製造武器和打字機的公司,他們生產了世界上第一台商用打字機,不過,盡管雷明頓的名字從此和打字機緊密聯系在一起,這個家族涉足打字機行業的時間卻相對要短暫得多。這家武器製造公司由艾利菲萊特·雷明頓建立,他原先是個鐵匠,年輕時在父親的鑄鐵廠裡鍛造槍筒後,又從槍販那兒買來手槍的擊發裝置,最終造出了自己的便攜左輪槍。1873年,雷明頓打字機公司以獨立公司的形式成立,合作者克裡斯托弗·萊瑟姆·肖爾斯是一位密爾沃基市的新聞攝影記者、詩人和發明家,他擁有第一台實用打字機的專利,並授權給了雷明頓。五年後,肖爾斯完美設計出了雷明頓打字機二代,使得“QWERTY”鍵盤自此盛行,使用“shift”鍵打出大寫字母的方式也是從這裡開始的。1883年,威科夫、西門子和本尼迪克特營銷公司從雷明頓那兒買下了打字機公司,獲得獨家銷售權限。雷明頓公司的商標保持不變。1894年夏季,依然掛名的雷明頓公司向市場推出了六號打字機,這是當時使用最便捷、設計最流行的打字機,以“節約時間就是延長生命”作為宣傳口號。所有早期的打字機都是“盲打”設計,打字者擊鍵時,字鍵翻起擊中壓紙卷軸,從而在紙上留下字跡,打字者(人們常這樣稱呼操作打字機的人)必須抬起打字機托架來確定擊鍵是否正確。直到1908年,可直接確認擊鍵的打字機才投入市場。除了打字機,雷明頓公司也生產縫紉機,許多以100美元高價出售的第一代打字機實際上都由雷明頓武器公司的縫紉機生產部門製造,早期,這兩類相似的機器美麗而珍貴,女裁縫們在機器外殼修飾上花紋、鑲入珍珠母,有時甚至還進行青銅拋光處理。

  [155] 多蘿西尼·埃文斯在《勞拉·萊昂斯》一文中指出,萊昂斯太太對於可能上門來推銷的人做出這樣的反應,似乎有些奇怪。

  [156] 硫磺薔薇,學名半球花薔薇,生長於西南亞地區。這種花的灌木叢高5至6英尺,寬4英尺,長有大量灰色枝葉;盛開後的並蒂雙花呈亮黃色,花香近似麝香。與阿富汗薔薇及異味薔薇(發現於波斯)的命運類似,1625年,由於歐洲沒有黃色薔薇,硫磺薔薇被人引入,這三種薔薇成了當代雜交黃色薔薇的先驅。

  [157] stops,但是《牛津英語詞典》(第二版)及現代對打字機的描述中均不曾使用這個詞來表示“字鍵”。這裡很可能指的是打字機上附加的製表鍵,這種類似於夾子的裝置常用於手動製表。只是,用手指“玩弄”打字機的這一部分顯得有些古怪,佩奇特用插圖印證了這種解釋。由於佩奇特肯定沒有親眼目睹這一場景,我們只能認為他也是從華生的描述中做出理解的。人們當然能給打字機加上製表鍵,但這項技術對於專家來說也略顯複雜,更別提像勞拉·萊昂斯這樣一位居住在鄉鎮裡的專業打字者了。

  [158] 某些人分發給其他人的慈善捐助。

  [159] 這句話以及下面兩句話是另外插入手稿中的,可能是華生後來想起時所為。

  [160] 莫蒂默醫生說過:“(萊昂斯)是個下流的壞蛋,他遺棄了她。”這種說法似乎與萊昂斯太太本人的口述並不一致。那麽,莫蒂默醫生所知的情況是不是萊昂斯太太編造出來維護自己聲譽的呢?在維多利亞時代,社會確實對離婚或分居的女性缺乏尊重。根據英國法律,勞拉·萊昂斯能夠離婚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她可以申請分居。阿爾伯特·M.羅森布萊特是美國紐約州法院的一名大法官,他指出,英國法律規定,司法上的分居可以由夫妻任意一方提出,條件是有一方做出了通奸、家暴或遺棄的行為。根據《1858年離婚法案》,如果妻子通奸丈夫可以申請離婚,而妻子只有在丈夫做出了亂倫、重婚、強奸、雞奸、獸奸等非常嚴重的行為後才可以向宗教法院申請離婚;或者,一對通奸的夫妻無故分離超過兩年也可以申請離婚。《大英百科全書》(第九版)對此記載道:丈夫通奸的情況並不如妻子通奸那麽嚴重,個中原委相信大家都能了解。1895年時,英國議會對離婚法律進行了修訂,針對妻子申請離婚的情況進行了擴充,包括:妻子受到家暴符合《人身犯罪法》的情況;丈夫因為對妻子的家暴所付罰金超過5英鎊或者所罰勞役超過2個月的情況;丈夫長期虐待妻子或故意不贍養妻兒造成妻子被迫離開的情況。符合以上情況時,妻子可以申請獲得以下權利中的部分或全部:(1)申請不必與丈夫共同居住;(2)申請獲得16歲以下兒童的監護權;(3)申請每周從丈夫那裡獲得不超過2英鎊的生活補助。在《格蘭其莊園》一案中,維多利亞時代離婚法律的嚴苛情況就屬於故事背景的一部分。阿瑟·柯南·道爾本人正是一名離婚法律改革的堅決擁護者,1909年時,他還擔任過全國離婚法改革聯合會的主席。

  [161] 在手稿中,這句話是“如果能給我丈夫一大筆錢,那麽他就會離開這個國家了”。

  [162] 威廉·S.巴林-古爾德指出,查爾斯爵士的屍體直到午夜時分才被發現,這個消息似乎刊登得太迅速了。不過,彼得·卡拉麥認為勞拉·萊昂斯的說法是可信的。在卡拉麥與編輯的私人交流中,他提到萊昂斯所指的可能是《德文郡紀事報》,這是一份晨報,經銷商拿到報紙販賣的時間大約在早晨6點。考慮到查爾斯爵士在當地人群中的威望,有人迅速把他死亡的消息告知報社也不足為奇。

  [163] 在手稿中,這裡原來寫的是,華生“獲得了勞拉·萊昂斯丈夫在英國的最後住址,調查他是否在萊昂斯太太所說的那個時間離開了英國,以此來核實勞拉·萊昂斯口述情況的真偽。”

  [164] 手稿中還包括了一部分華生的思考內容,他在後來的版本裡刪去了這個片段。“要麽她是一個出色的演員兼深藏不露的同謀,要麽巴瑞摩讀錯了信,或者信是偽造的——否則除非牛頓阿伯特碰巧還有第二位首字母是L.L.的女士。這時的我已經到了無計可施的地步,只能轉回去調查到底是什麽東西曾站在沼地的岩石上。”這些推測很有意思,但有些後知後覺,也許華生認為,這些話會對他和那位女士的形象造成影響。

  [165] 在手稿中,這裡寫的是“普利茅斯的市長”。約翰·摩蘭爵士是誰並沒有人知道,顯然,華生後來意識到他可能暴露了某個團體的真實身份。

  [166] 手稿中原本還有一句話:“沒有我的望遠鏡當然不可能看到。”不過,華生很快意識到這句話只是說說罷了,因為沒等他們說上幾句話,弗蘭克蘭就憑自己的肉眼再次看到了那個男孩。

  [167] 把一條條鉛板鋪設在一起當做屋頂。

  [168] 薩賓·巴林-古爾德在《德文郡》(1907)一書中提到,維森岩岡位於沃克哈姆山谷,在沃德橋和梅裡維爾橋之間,形似一座“遺城”。巴林-古爾德的書中沒有提到過貝利弗岩岡,看起來,華生又不知道從什麽地方得到了這些當地景觀的詳細名稱,並把它們從沼地上標注了出來。

  [169] 一種小型金屬鍋。

  [170] 手稿原作寫的是“空了一半”的酒瓶。這一改動似乎反應了華生與生俱來的樂觀心態,他也許更傾向於采用積極的描寫方式。

  [171] 華生在手稿原作中寫道,“此時此刻我正在等待某種危急時刻,我的神經繃得緊緊的,知道……”

  [172] 西德尼·佩奇特在為《海濱雜志》繪製插圖時並沒有將這裡提到的布帽描繪成船形帽或者獵鹿帽,盡管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中,他的插圖使獵鹿帽成了福爾摩斯全集的標志性裝束,佩奇特畫筆下的這頂帽子更像是現代讀者所熟悉的那種“運動獵帽”。傑伊·芬利·克裡斯特在《煙鬥和帽子》一文中認為,典型的旅行者通常會戴獵鹿帽,這和他們人手一本《旅行指南》的顯著特征差不多,既然福爾摩斯全集擁有一頂獵鹿帽,他就沒有理由這麽些天都不戴上。

  [173] C.阿倫·布萊德利和威廉·A.S.薩傑特指出,這裡沒有提到福爾摩斯全集是否刮了胡子,因此,這點可以有力地證明福爾摩斯全集是位女性。不過,羅恩·米勒在《真正的福爾摩斯全集請站出來》一文中表示,華生從未提過福爾摩斯全集的胡子,這說明大偵探臉頰的毛發非常稀少,有可能具有美洲印第安人的血統。

  [174] 這家布萊德雷煙草店並不真實存在,但是J.C.溫布什在《華生的煙草店》一文中提到了一家名為R.H.哈爾有限公司的煙草店,1890年之前,這家店一直位於王子街6號的拐角處,毗鄰牛津街北面,正對著攝政廣場的西面。《貝德克爾指南》的列表上,牛津街238號和536號各有一家阿伯公司的煙草店;而在查爾斯·狄更斯之子編著的《1879年倫敦辭典和指南》上,牛津街135號還有一家名為”W.本森”的煙草店。

  [175] 這個“也許”暗示了福爾摩斯全集似乎並沒有收到華生之前的一封信。

  [176] 在道布爾戴出版社及其他的美國版本中,這裡使用了“我確信”,顯然是印刷上出現的問題。

  [177] 特雷弗·H.哈爾在《已故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和其它文學研究》中指出,福爾摩斯全集在這裡撒謊了,可能是為了維持他在《諾伍德的建築師》一案中的說法,“他在比較緊張的時候就不讓自己吃東西”,華生在石屋中發現的痕跡卻表明遠遠不止是一塊麵包。我們可以推測,華生沒有揭穿福爾摩斯全集一方面是由於兩人之間的友誼,另一方面,大偵探霸道的個性使得華生對他相當忍讓。哈爾列出,石屋內有“一隻金屬小杯和半瓶酒”“一罐牛舌和兩聽桃罐頭”,還有“一堆亂七八糟的空罐頭盒”,顯然裝過其他食品。

  [178] 多蘿西尼·埃文斯(參見上文注釋155)指出,當勞拉·萊昂斯聽說查爾斯爵士的死訊後,她本該非常害怕才對。如果她與爵士的死亡沒有關系,那她不可能沒注意到爵士的死亡時間和他們約定見面的時間一致,她肯定會說出自己的疑慮。埃文斯認為,萊昂斯太太的沉默表明她與爵士的死亡有關,正是她建議斯特普爾頓利用獵犬殺人的。當福爾摩斯全集找到勞拉並告訴她斯特普爾頓卷入這樁謀殺案時,她意識到福爾摩斯全集肯定會對此事窮追不舍。勞拉成功地欺騙了福爾摩斯全集,她不僅讓他相信了自己的清白,還巧妙地套出福爾摩斯全集對斯特普爾頓已經掌握的信息,假裝自己是被利用的傀儡。福爾摩斯全集對斯特普爾頓有同謀的推斷沒錯,這個人協助照看了獵犬,但福爾摩斯全集錯誤地把斯特普爾頓的老男仆安東尼當成了這個同謀,事實上,這個同謀應當是身為斯特普爾頓情婦的勞拉·萊昂斯。

  [179] 這裡又是一個顱相學的例子,詳見上文注釋23.
  [180] 哈拉爾德·科爾傑爾在《達特穆爾一役》一文中提出了一個疑問,黑岩岡距離梅裡琵宅邸有數英裡之遠,塞爾登遇害那晚,斯特普爾頓和他的獵犬到底在那兒做了些什麽?科爾傑爾認為,當時斯特普爾頓並沒有足夠的理由確信他要加害的人會出現,應該不會把獵犬放出來。雖然斯特普爾頓約見了亨利爵士,但他總不至於孤注一擲地指望自己的客人會在夜晚獨自一人走過黑岩崗的斜坡來到梅裡琵宅邸。盡管福爾摩斯全集向華生保證他的疑問很快會得到解釋,不過這個問題始終無人解答。

  [181] 這樣做是不是剛好能夠解決福爾摩斯全集的擔憂,可以防范“狐狸和烏鴉?”

  [182] 在美國版本中,第十二章到此結束,下文部分都屬於第十三章的開篇。

  [183] 這句話是與《聖經·新約·馬太福音》第六章相對的:“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這裡的難處並不是指“魔鬼”,在英國標準版《聖經》中,這段話的完整內容是:“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184] 戈弗雷·奈勒爵士(1648-1723)是一位英國肖像畫家,繪製了包括查理二世、威廉三世和喬治一世在內的肖像畫,這些君王更替時,他始終在宮廷中擔任藝術家。奈勒出生於德國呂貝克,快滿三十歲時來到英國,以卓越的畫技和個性的虛榮聞名於世,喬舒亞·雷諾茲爵士出現前,他是那個時代最好的畫家。奈勒畫作中的一大重要標志是,他畫筆下所有人物的頭部都以長橢圓繪製。在奈勒留存至今的作品中,最著名的當數那些十八世紀英國輝格黨人俱樂部成員的肖像畫。輝格黨是當時的重量級黨派,他們支持新教掌權,幫助威廉三世獲得了王位。

  [185] 喬舒亞·雷諾茲爵士(1723-1792)是一位英國肖像畫家,也是一位審美學家,1768年英國皇家美術學院建立後,他出任了首任院長。此前,他曾經組織同時代藝術家召開展覽,並成立了藝術家協會,為藝術領域做出了傑出貢獻,在1760年之前,此類展覽尚無前例。但雷諾茲畫作的持久性問題飽受詬病,他通過在顏料中添加瀝青和碳料來調和畫作外觀,導致繪圖顏色不能長久保存。對此,他的支持者喬治·博蒙特爵士總是為他辯解:“這有什麽關系呢,一幅雷諾茲繪製的褪色肖像畫一定好過一幅其他人繪製的不褪色作品。”喬舒亞爵士早期的肖像畫作基本以人物天性為主旨,把自然風光作為畫作的背景,至少會運用到一處海邊的主題;將近四十歲時,他開始傾向於關注自我意識、禮節形式和古典風格。1769年至1791年,在喬舒亞爵士思考內容不斷變化的過程中,他針對藝術大家和研究古代畫家的成果撰寫並發表了一系列演講錄。

  [186] 英國海軍上將喬治·布裡奇斯·羅德尼(1719-1792)是第一代羅德尼男爵,根據十九世紀學者們的評價,他的聲名僅次於傳奇性人物納爾遜勳爵。1762年,英法七年戰爭間,羅德尼上將取得了他最大的成就之一,成功攻佔馬提尼克島。不過,在之前一年攻佔聖尤斯特歇斯時,他因掠奪英國商人的貨品遭到起訴,並背負了一生的債務。盡管這些英國商人與美國革命軍進行著非法交易,但這一事實並未減輕羅德尼上將的賠款。此外,任人唯親的羅德尼上將還在兒子十五歲時把他提升成了一艘小型軍艦的艦長,這一行為飽受質疑。終其一生,他都是自身貪婪和衝動的受害者。

  [187] 威廉·皮特,也稱小威廉·皮特(1759-1806),他擔任英國首相18年,就職時只有24歲;小威廉·皮特的父親查塔姆伯爵在1756年至1768年時也曾擔任首相。小威廉·皮特執政期間發生了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戰爭,但具有諷刺意義的是,他卻是一個和平主義者。與許多偉大的政治家相似,小威廉·皮特也是一個矛盾的綜合體。美國獨立戰爭時期,英國遺留了大筆財政赤字,他成功地把英國從財政危機中拯救了出來,不過同時並未能充分維護本國同胞的公民權利。公共財政也許是小威廉·皮特最擅長的領域,他建立新稅制度,杜絕走私和欺詐,大力革新了關稅及國內貨物稅。廢除愛爾蘭議會也是他眾多具有長遠影響力的政策之一。

  [188] 下議院委員會主席負責在會議召開時進行主持,類似於美國參議院的臨時議長或眾議院的發言人。

  [189] 英國內戰(1642-1651)時期,保皇黨人指那些支持查理一世反對議會的人,他們輕蔑地把支持議會的人稱為“圓顱黨”。查理二世複辟後,“保皇黨”這個名字繼續沿用下來,直到後來被“托利黨”的名稱所替代。

  [190] 多尼戈爾侯爵在《誰為雨果·巴斯克維爾畫像?》一文中指出,沒有人知道雨果·巴斯克維爾的肖像畫由誰繪製,但是,從巴斯克維爾莊園裡掛著奈勒和雷諾茨的畫作可以推斷,為巴斯克維爾家族繪製肖像畫的人必然是那一時代最知名的畫家。據多尼戈爾侯爵推測,雨果·巴斯克維爾的肖像畫大約繪製於17世紀40年代,畫者是荷蘭人佛蘭斯·哈爾斯(1582/3-1666),當時,他是肖像畫畫家中的佼佼者。

  [191] 這裡的描述與保皇黨人的說法相對應,圓顱黨人的穿戴近乎樸實,遠不及這般華麗。發穗是用美發膠水固定在太陽穴兩邊或兩隻耳朵之前的一綹卷曲的假發,垂墜在兩肩之前,通常系上緞帶或蝴蝶結作為修飾。

  [192] 為什麽莫蒂默醫生沒有注意到這種現象呢?查爾斯·M.皮卡德在《沉默寡言的莫蒂默醫生》一文中指出,莫蒂默醫生對隔代遺傳有深入了解,還撰寫過這方面的論著,他應該已經看出了其中的奧秘。他在多次拜訪巴斯克維爾莊園時,肯定會發現斯特普爾頓和雨果的相似之處。事實上,他甚至曾對福爾摩斯全集說過,“據他們說,他(羅傑)長得和家中的老雨果的畫像惟妙惟肖”。皮卡德認為,莫蒂默很可能已經推斷出斯特普爾頓是羅傑的兒子,而且注意到斯特普爾頓到來後發生了許多狀況,他把這些觀點告訴了福爾摩斯全集,但福爾摩斯全集警告他保持沉默,並借機為斯特普爾頓設下陷阱。

  [193] 對福爾摩斯全集幽默感的具體討論詳見《血字的研究》注釋48.
  [194] betines,準時或適時地,通常指提前或較早。

  [195] 伊恩·麥克奎因對此提出疑問,福爾摩斯全集為什麽要求帶一張空白拘票呢?麥昆推測,可能萊斯特雷德知道拘票是為了拘捕斯特普爾頓所用,但他並不能確定拘捕的具體罪名是否一定是謀殺,因此帶了一張空白拘票以防萬一。

  [196] 格羅德諾(Grodno)曾經是俄羅斯西部立陶宛地區的一座城市,靠近聖彼得堡,居住著大量猶太人,現在這一地區被人們稱為白俄羅斯。在沙俄時代被稱為“小俄羅斯”的地區現在成了烏克蘭,因此,格羅德諾並不屬於小俄羅斯。在一些美國版本中,格羅德諾被寫成“格德諾(Godno)",成了一處虛構的地名。

  [197] 福爾摩斯全集在這裡很可能指的是南卡羅萊納州。1866年,查爾斯·斯奈德中尉時任南卡羅萊納州安德森軍事要塞的指揮官,他報告了一起由魯本·古爾丁施行的槍擊案,魯本·古爾丁是一個喪心病狂的白人,他射殺了黑人A.培頓。這起謀殺震驚了當地居民區,古爾丁犯下的其他罪行也因此浮出水面。但是,看不出這一案件和福爾摩斯全集正在調查的事有什麽聯系。安德森要塞是美國內戰時期北卡羅萊納州的重要炮台,但是安德森郡和安德森小鎮都位於南卡羅萊納州。

  [198] 萊斯特雷德顯然沒有帶槍,當福爾摩斯全集射殺獵犬的時候,他拿出了一瓶白蘭地,這很可能是他放在褲子後袋裡的東西。詳見後文注釋204.
  [199] 艾略特·金鮑爾在《華生的神經衰弱症》一文中對萊斯特雷德的舉動表示讚同,在不可知的事物面前,這個勇敢的矮個警探選擇了暫時躲避,他是明智的,因為此時其他任何舉動都可能是無謂掙扎。問題是,這一分析對於沒有選擇退縮的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而言又當作何解釋。

  [200] 斯蒂芬·法瑞爾在《此狗未死,尚能殘喘:關於〈獵犬〉中槍法的討論》一文中提出疑問,為什麽福爾摩斯全集在那隻獵犬追上亨利爵士之前沒有再次開槍。他的遲疑不僅可能殺不了獵犬(獵犬撲倒亨利爵士後動作幅度極大,很難瞄準),還可能誤傷或誤殺了亨利爵士。

  [201] 愛德華·J.凡利埃在《福爾摩斯全集和華生醫生,永遠的運動員》一文中指出,華生肯定見識過一等一的跑步好手,他在這裡大大讚揚了福爾摩斯全集的速度和耐力。

  [202] emptied five barrels,菲利普·惠勒在與編輯的私人交流中對華生這裡的描述作出了解釋,"barrel"指槍管,即槍的圓柱形金屬部分,供子彈穿過,“清空槍管”並不是指福爾摩斯全集使用的是多管槍。當一顆子彈射出時,彈殼會保留在槍的旋轉彈膛裡,而子彈則受力被推出槍管,然後彈膛旋轉,使另一顆子彈進入槍管。開槍射擊時,彈膛中膨脹的氣體會全部聚集到槍管中,把子彈推出槍管,此時,槍管裡既沒有子彈也沒有氣體,每一次射擊即可認為是“清空了槍管”。華生這裡的意思是指射擊了五次,而不是有五根槍管,這種說法在口語中非常普遍,因此不能算華生的行文錯誤。毫無疑問,這是一種比喻的遣詞,只有老式“胡椒瓶似的”手槍才有五根槍管,華生這裡的“槍管”實際上意味著普通手槍的“彈膛”。

  [203] 羅伯特·基斯·李維特在《安妮·奧克利在貝克街》一文中指出,這個射擊目標選擇的非常差勁。因為側腹的傷口不會致命,卻能引起獵犬的大幅掙扎,而且在這種情況下,子彈很可能會傷到亨利爵士。

  [204] 酒瓶就是萊斯特雷德放在褲子後袋裡的東西嗎?上文注釋198對此也有所討論。詹姆斯·愛德華·霍洛伊德所作的《貝克街小道消息研究》一文刊登於《倫敦晚報》,其中,他提到了他的朋友比爾·麥克高萬的一種觀點,比爾認為,萊斯特雷德是一個酒鬼,因此他在華生筆下第一次出現時擔任警探,到了二十多年後,依然還只是個警探。不過,道爾的正典中並沒有其他證據支持這一觀點。僅僅在《貴族單身漢案》中,福爾摩斯全集給萊斯特雷德倒過一杯酒。其他情況下,雖然有時會提到他們在一起抽煙,比如《六座拿破侖半身像》中,但沒有再提過飲酒的事。

  [205] 邁克爾·L.伯頓在《關於獵犬》一文中仔細研究了這一案裡的線索後,對華生所謂的“混合種”獵犬的說法表示認可。不過也有其他福學家提出了不同的結論:在《關於福爾摩斯全集和他的同伴們懼狗的證據》一文中,斯圖亞特·帕默爾根據獵犬的巨大體型推測,這是一隻大丹犬和蘇格蘭狼狗的雜交後代。歐文·弗裡斯比則在《巴斯克維爾獵犬的血統》一文中認為,華生所說的尋血獵犬與獒犬的雜交後代並不準確,就其體型和奔跑速度來看,這隻獵犬像獵鹿犬,就撲倒爵士的行為和能力而言,這隻獵犬又似尋血獵犬,因此應當是這兩種犬類的雜交後代。而在《關於獵犬的思考》一文中,雪莉·普維斯推斷,這是一隻德國杜賓犬和愛爾蘭狼狗的雜交後代。她還提出了另一種古巴尋血獵犬和藏獒雜交後代的可能性。此外,唐·萊特在《地獄獵犬安然無恙》一文中提出了鬥牛犬的可能性。菲利普·惠勒卻在《找錯對象》一文中否定了上述各種說法,堅決支持華生的觀點。

  [206] 上文注釋205中對獵犬問題有所研究的斯圖亞特·帕默爾指出,磷能夠致使狗或人死亡。D.A.雷蒙德在《正典中的一些化學問題》一文中推測,這一物質應該不是磷而是硫化鋇,而在《福爾摩斯全集的線索》(1986)一文中,華爾特·謝潑德認為這一物質是可能是硫化鋅或者硫化鈣。在《地獄獵犬》一文中,弗雷德裡克·J.雅茄和羅斯·M.弗格基於拉斐爾·杜波依斯發表於1886年的研究認為,這可能是一種生物發光物質。邁克爾·貝德福德和布魯斯·德特莫絲的《狡猾的布置》一文中,他們巧妙地回避了這個問題,提出這種物質可能不是塗抹於獵犬的嘴部,而是塗抹在獵犬的皮製口套上的。

  [207] 迪安·W.狄更舍特在《約翰·華生醫生在維多利亞時代的沉默》一文中指出,既然她被布單綁著,那麽脖子上怎麽會有鞭痕呢?狄更舍特推測,事實上,凶暴的斯特普爾頓把反抗的妻子綁在柱子上,至少綁住了腰部,然後野蠻地抽打她的背部,可能也抽打了胸口,這是一個男人嫉妒的表現,他認為自己的妻子已經不再愛他並愛上了別人,他要藉此毀掉妻子迷人的魅力。1949年《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再版時,比爾·索亞爾按照狄更舍特的這一可怕理論繪製了這本書的封面插圖。這本書的內頁上寫道:“他把她捆綁在房屋中間的立柱上,她的錦衣華服被撕扯成片片布條,牢牢綁緊她的身體,使她再動彈不得。她很高挑,皮膚黝黑,身形纖弱,除去性感的嘴部和美麗熱忱的深色雙眸,她漂亮精致的臉蛋就足以令人印象深刻。那雙眼睛,此刻卻充滿了恐懼和悲傷,正用一種可怕而疑惑的眼神死死盯住自己飽受折磨的肉體。”和原文簡直是截然不同!

  [208] 這顯然是道爾正典中另一起患有腦膜炎的事例。在柯南·道爾的正典中,共有七位患者染上了“腦膜炎”,阿爾文·E.羅丁和傑克·D.克伊在《阿瑟·柯南·道爾醫生的案例簿》一文中提到,這種病在患者經歷嚴重精神創傷後會迅速發作,病人會因此變得消瘦、虛弱、臉色蒼白,甚至高燒不退,病程非常冗長。大多數患者能夠恢復健康,但精神失常或死亡的情況也可能發生。事實上,華生這裡對疾病的描述略顯含糊,不過19世紀的小說作品大多如此,總會寫到一些疑似“腦膜炎”的病例。羅丹和凱伊還提出了另一些知名的患者,包括艾米麗·勃朗特所作《呼嘯山莊》(1847)中的凱瑟琳·林頓,古斯塔夫·福樓拜所作《包法利夫人》(1857)中的艾瑪·包法利,以及喬治·梅雷迪斯所作《理查德·法弗爾的考驗》(1859)中的露西·法弗爾。那個時代,“腦膜炎”在文學作品中的盛行似乎是醫學診斷的結果,羅丹和凱伊進一步引用了一本1892年醫學書籍中的記錄,“熱病”那一欄的症狀中就包含歇斯底裡的病症,而在現代詞典中,“熱病”基本等同於流行性“腦膜炎”。

  [209] 唐納德·A.雷德蒙指出,華生在這裡寫錯了名字,應該是“梅爾”;約瑟夫·梅爾是多倫多女王西街的一家鞋鋪,專門製作靴子和鞋子。

  [210] 唐納德·耶茨在《為斯特普爾頓辯護》一文中推測出了華生丟失那一頁(詳見上文注釋125)的內容,並對斯特普爾頓的消失之謎做出了解釋。耶茨認為,亨利爵士早已知曉斯特普爾頓釋放獵犬的計劃,而且也知道福爾摩斯全集、華生和萊斯特雷德會在路上暗中保護他。由於亨利爵士不能容忍斯特普爾頓虐待他的妻子,他極力主張斯特普爾頓太太、勞拉·萊昂斯和同情女主人的仆人安東尼將驚惶的斯特普爾頓逼迫到沼地裡去。安東尼便移動了秘密指示安全道路的木棍,使得斯特普爾頓走向了絕路。福爾摩斯全集在意識到這個陰謀之後,發現自己成了這件事中的傀儡,為了顧全顏面,他拿走了華生的一頁回信,以防止自己的絕對權威性遭到破壞。

  [211] 斯托亞特·帕默爾指出,長毛垂耳犬的骨骼與其他小狗略有不同,因此這裡的判斷完全正確。本傑明·S.克拉克則認為,這些殘留的骨骼意味著一件更嚴重的罪行。這隻長毛垂耳犬不可能因為迷路停留在那兒,而在食物來源充足的情況下,斯特普爾頓也沒有必要冒險把鄰居家的小狗當做獵犬的食物,或者允許獵犬捕食這隻小狗。在克拉克看來,若非莫蒂默的緣故,這隻長毛垂耳犬根本不會遇到獵犬,因此,從邏輯上推測,莫蒂默和斯特普爾頓有所串通,否則,如果莫蒂默醫生是偶然經過這裡,他又是一個誠實的人,那麽他一定會立即把發現獵犬的事公布出去。

  [212] 伊恩·麥克奎因指出,此時宣布斯特普爾頓死亡還為時過早。福爾摩斯全集因為“走過最後一段泥淖小路,一踏上堅實的土地”卻沒有找到腳印,所以推測斯特普爾頓已葬身於泥沼,但是這一線索並不能證明什麽。麥昆認為,即便堅實的土地上有腳印,也有可能是斯特普爾頓前一天傍晚帶著小狗去梅裡琵宅邸時留下的。對此,艾米莉·奧布萊恩在《斯特普爾頓逃往薩摩亞群島了嗎?》一文中提出了斯特普爾頓逃跑的證據,《弗麗莎海灘》是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臨終前撰寫的一篇中篇小說,為了避免與迪倫·托馬斯編寫的同名劇本(1964)混淆,這篇小說開始被命名為《烏瑪》,其中有一些內容與斯特普爾頓的情況相似。

  [213] 朱利安·伍爾夫博士在他所撰寫的《福學紋章實用手冊》中指出,阿波烏上校實際就是威廉·戈頓-庫敏爵士,祖魯戰爭(1879)期間,他在蘇格蘭騎兵中擔任陸軍中尉。1891年,有一個家族指責威廉爵士在非法撲克賭博中耍詐,威廉爵士對他們提出了誹謗的控訴。當時的王儲威爾士王子(即後來的愛德華七世)也因此被傳喚上庭作證,他成了皇室中第一位在民事法庭擔任證人的成員。在威廉爵士的律師愛德華·克拉克爵士的詢問下,威爾士王子基於女王軍隊法令第42條(任何人看見士兵或軍官做出非法行為,必須向適當的上級軍官匯報),被迫親自出庭。威廉爵士的律師在庭審中深入牽扯到了威爾士王子的私生活,由於這一糟糕的交叉問詢,威廉爵士的“紙牌案”最終敗訴。這起案件當時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許多人堅信威廉爵士是無辜的,有人認為,也許威爾士王子做出過一些非法行為,但庭審中沒有揭露,威廉爵士的敗訴只是為了掩護朋友。盡管醜聞導致大眾輿論一時間都對威爾士王子不利,不過最終他的聲譽並未受到影響。而威廉爵士的生活則受到了顛覆性的毀滅,他被上流社會徹底拋棄了。

  [214] 在《誰是塞西爾·福雷斯特?》一文中,羅伯特·基斯·萊維特認為,“無匹”應該是記者們小心翼翼地杜撰出來的俱樂部名稱,因為事實上,“無匹”是一種字體的名字。開始的時候,這個名字只是意味著這種字體無法匹及的美麗,字體發明者尼爾森·C.馬克斯是個調整印字機目錄的工人。1886年,在他的強烈要求下,美國鑄字工人協會及其他相關組織采納了“無匹”這個名字,正式把它作為一種6點字號的名稱。

  [215] 從“在我們到德文郡去經歷了那場結局悲慘的案件之後”到這句話為止,這部分內容沒有出現在《海濱雜志》的文本中。

  [216] 從“一個正在處理案件的律師”到這句話為止,這部分內容沒有出現在《海濱雜志》的文本中。

  [217] S.坎托在《斯特普爾頓的真實身份》一文中認為,斯特普爾頓不可能是羅傑·巴斯克維爾的兒子。坎托重新構建了一下巴斯克維爾家族的族譜,發現羅傑·巴斯克維爾出生於1842年,而斯特普爾頓出生於1854年,也就是說,羅傑只有在12歲就當上父親的情況下才有可能是斯特普爾頓的父親。坎托推測,斯特普爾頓應該是查爾斯·巴斯克維爾爵士的非婚生子,真名為傑克·巴斯克維爾。而且,傑克和羅傑的兒子共謀實施了犯罪,傑克按計劃完成謀殺後,由羅傑的兒子出面接收遺產。

  [218] 約克郡是英格蘭最大的郡,位於亨伯河北部,沿著北海東岸,曾經被劃分為三個區域:北區、東區和西區。約克郡中的產業大多都是農業,不過其西區有著利茲、謝菲爾德、哈利法克斯和哈德斯菲爾德幾大主要製造業中心,還被《比頓英國地名辭典》稱為“世界上最好的製造業地區之一”。克裡斯托弗·莫利在《在院病人的臨床筆記》一文中認為,福爾摩斯全集就來自於約克郡。

  [219] 菲利普·惠勒在《斯特普爾頓——一位不自然的自然學者》一文中提到,根據他對大英博物館記錄的查閱,這一冠名不可能是永久的,因為在昆蟲學內容中,並沒有以“凡戴勒”命名的發現。

  [220] 本傑明·S.克拉克認為,莫蒂默醫生在福瑞瑟教師之死的事情上就已經成了斯特普爾頓的同謀。莫蒂默去貝克街拜訪福爾摩斯全集的時候,他正在謀劃如何對付亨利爵士,手杖是他故意遺落的,目的在於讓福爾摩斯全集推理出莫蒂默的個人情況,塑造出他完全不具備犯罪傾向的假象。

  [221] 倫敦西區的一條大路,與布朗普頓路相連,位於海德公園南面,正對著福哈姆王宮路,斜對著泰晤士河,在福哈姆地區之中。這條路是徹西區和肯辛頓區的分界線。

  [222] 最初這條鐵路名為北德文郡鐵路,1865年時成為倫敦和西南鐵路的一部分。B.J.D.沃爾什在《歇洛克·福爾摩斯全集時代的達特穆爾鐵路》中指出,斯特普爾頓抵達的應該是約福德鐵路站或者奧克漢普頓站。這兩個地方都有公路可以通到莫頓漢普斯泰德,然後他可以從莫頓漢普斯泰德出發前往博威·特雷西。菲利普·惠勒所作的《〈獵犬〉中的鐵路路線:站台一》一文中對此也有提及。

  [223] 但是在下文之中,福爾摩斯全集又提到:“可以斷定,斯特普爾頓有一個親信。”

  [224] 凱爾文街是一條很短的街道,連接海濱路和維多利亞築堤,與諾桑勃蘭大道相連。梅克斯波若夫私人酒店很可能就是亨利爵士入住的諾桑勃蘭酒店。詳見上文注釋62.
  [225] 酒店中專門為客人清潔鞋靴的服務生。

  [226] 本傑明·S.克拉克堅持認為,偷走靴子的正是莫蒂默醫生,而不是受到唆使的酒店擦鞋人。克拉克推測,斯特普爾頓就算喬裝打扮一番也不會冒險從酒店偷取靴子,因為這樣做得不償失,幾天之後他可以很方便地從巴斯克維爾莊園拿到靴子,而且斯特普爾頓剛剛抵達倫敦,不太可能立即找到肯受他賄賂的擦鞋人來幫忙偷取靴子。

  [227] 克拉克對此提出疑問,為什麽斯特普爾頓在已知亨利爵士下榻酒店,並且看到他們與福爾摩斯全集會面的情況下,還要去跟蹤這兩個人呢?他不可能擔心福爾摩斯全集會建議他們去找蘇格蘭場,也不可能企圖借此減輕莫蒂默的嫌疑,因為莫蒂默此時並沒有受到懷疑。

  [228] 茉莉花是一種素馨屬植物,屬於木樨科,素馨屬中包括300種熱帶和亞熱帶植物,全部是芳香類、花卉類和木本類。這些植物起源於東半球,並不是北美原生植物。

  [229] 克裡斯托弗·莫利在《住院病人的臨床筆記》一文中推測,福爾摩斯全集也許在“華生備忘錄——關於女性所喜愛的幾類魅力類型”的幫助下,就這一主題專門撰寫過論文。

  [230] 凱瑟琳·卡爾森在《承諾一切,但隻給予她硫酸氫鋇或者香料家福爾摩斯全集》一文中認為,福爾摩斯全集之前一定徹底研究過香水以及香水的特性,很可能是另一起案件調查的需要,甚至也可能是福爾摩斯全集的天性讓他對香水有所研究。卡爾森指出,使用香水的女性更傾向於按照自己的個性尋找合適的類型。斯特普爾頓太太選擇了白茉莉味的香水,對此,福爾摩斯全集能推斷出她並非英國女子,因為熱帶香型的香水在英國並不流行。雖然頂著凡戴勒夫人莊重體面的的身份,斯特普爾頓太太曾經在荒蕪的東約克郡生活過,但作為來自哥斯達黎加的美麗女子,她並未能夠像更換簽名那樣輕易改變本性中的拉丁風情。

  [231] 伊恩·麥克奎因就此對福爾摩斯全集有所指責,他本應對突然到來的迷霧有所預備,這裡屬於福爾摩斯全集過於輕率的疏忽。

  [232] 這是維多利亞時代的一種委婉說法,其實意思是斯特普爾頓太太發現了丈夫和勞拉·萊昂斯的奸情。斯特普爾頓顯然並不愛勞拉·萊昂斯,只是將她作為了自己計劃中的工具。

  [233] 對於福爾摩斯全集用“極大的困難”這種說辭打發這個問題,福學家都感到非常為難。第二種隱匿身份的方法和第三種物色同謀的方法基本沒什麽人理會,但第一種關於斯特普爾頓可以從南美洲申請繼承財產的方法的難度其寮更高,斯特普爾頓必須以巴斯克維爾的名義在離開英格蘭之前謀取到一大筆錢才行。本傑明·克萊克給出了另一種可行的方法:斯特普爾頓不親自提出繼承財產的主張,而是由家族中的一位朋友提出,並拿出證據證明這裡還存在一個之前並不為人知的合法繼承人。他將證據提交法庭後,再幫助法庭去尋找這位繼承人。克萊克認為,邪惡的莫蒂默醫生就可以擔當這個角色。D.馬丁·達金也提供了另一種方法:斯特普爾頓肯定可以在拉丁美洲賄賂到一些名人,使得當地官方對他的行為保持沉默甚至支持他提出繼承財產的主張。他的主張肯定會與那些既定的財產繼承人發生糾紛,但看起來,羅傑·巴斯克維爾的兒子對金錢的興趣遠遠大於地產所有權。休·T.哈林頓在《斯特普爾頓的方法》一文中提出了一個非常有創意的說法,他認為,勞拉·萊昂斯才是巴斯克維爾家族的後人,她是羅傑·巴斯克維爾和弗蘭克蘭太太的私生女,斯特普爾頓打算娶她為妻,然後通過她繼承財產。這一說法的根據是,勞拉·萊昂斯的眼睛顏色剛好和亨利爵士相同,而且他們是正典中唯一兩個有著淡褐色眼睛的角色。

  [234] 歌劇《新教徒》首演於1836年,其作者賈科莫·邁耶貝爾(1791-1864)是當時歐洲最成功的作曲家,他幫助振興了法國大歌劇,盡管人們有爭議性地認為,他早期所著的《惡魔羅伯特》(1831)才是他最著名的作品。邁耶貝爾是鋼琴神童,出生時名為雅各布·利布曼·比爾,是一位著名猶太教教士的後裔,不過,他的父親卻是一位富裕的柏林煉糖商人。1572年8月24日,巴黎聖巴塞洛繆日,新教徒們遭到了天主教徒的大肆屠殺,歌劇《新教徒》是對這一事件的紀念作品,同時,這部作品也歌頌了16世紀法國的浪漫和富庶。約翰·法雷爾在《提琴、歌劇和福爾摩斯全集》一文中指出,這部歌劇當時受到了人們的熱烈歡迎,常常一票難求,由於劇中主要有七位藝術家演繹聲樂,人們把演出稱為“七星之夜”,票價也相當不菲。法雷爾以1894年12月26日的一場大都會歌劇院的表演為例,演員德·雷茲凱兄弟、莉蓮·諾帝卡、施瓦凱、普朗松、姆黑爾和內利·梅爾巴都參與了演出,這是紐約大都會歌劇院第一次出現7美元的高價票。法雷爾認為,福爾摩斯全集的票很可能來自於某位委托人的饋贈,並不能反映出他個人對歌劇的愛好。

  [235] 雖然福爾摩斯全集很可能指的是德·雷茲凱兄弟,不過實際上有三位歌唱家都叫德·雷茲凱:讓·德·雷茲凱(1850-1925),男高音;愛都爾德·德·雷茲凱(1853-1917),男低音;約瑟芬·德·雷茲凱(1855-1891),女高音。根據《格羅夫音樂在線詞典》,讓·德·雷茲凱以其“美麗的聲音、極佳的樂感和英俊的外形”著名,愛都爾德·德·雷茲凱以其“嘹亮的嗓音和高大的身形”著名。他們兩個都在世界各地參與演出。約瑟芬·德·雷茲凱在巴黎度過了六年歌唱生涯,但1881年時,她在倫敦考文特花園登台出演《阿伊達》,由於這次不成功的演出,她從此隱退,僅在1884年與自己的兄弟們在巴黎有過幾場演出。根據法雷爾所述,1894年德·雷茲凱兄弟出演的《新教徒》上演於大都會歌劇院,可哈羅德·勳伯格對此有所異議,他認為,德·雷茲凱兄弟出場的演出只有1896年11月25日那一次。勳伯格的說法沒有得到其他人的支持。威廉·S.巴林-古爾德提到,在安東尼·布徹與查爾斯·古德曼的通信中,布徹指出,德·雷茲凱兄弟從1891年至1901年一共在大都會歌劇院獻唱了21場《新教徒》,他們在倫敦和其他地方都有過巡演。而根據學者弗朗索瓦·諾維的記錄,德·雷茲凱兄弟於1889年6月15日、1891年5月20日、1893年7月8日和1899年6月16日在考文特花園演出過《新教徒》。帕特裡克·佔森和安東尼·布徹又分別在《德·雷茲凱兄弟》和《腳注中的腳注》兩篇文章中加上了1887年7月11日和1888年的兩場演出。但是,根據《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一案的主要年表(詳見《附錄5》),這些日期無一與之相符。1890年以前,倫敦的歌劇演出幾乎都集中在夏季。歌劇《新教徒》在考文特花園的秋季演出只有兩次,1890年10月20日和1891年10月26日,而且這兩次演出德·雷茲凱兄弟都沒有出場。不過,布徹也指出,仔細研究福爾摩斯全集的話可以發現,他並沒有明確說德·雷茲凱兄弟會在那天晚上的演出中登場。布徹還在《貝克街記錄》中提出質疑,德·雷茲凱兄弟是否真的是福爾摩斯全集觀看《新教徒》的原因,他認為,福爾摩斯全集去看這場歌劇實際上是因為對艾琳·艾德勒暗含的情愫。此前,艾琳無疑在這出歌劇中扮演過聽差尤邊這個角色。艾琳·艾德勒作為尤邊的特別登場必定讓福爾摩斯全集難以忘懷,比起熱愛一部《新教徒》這樣的新興演出,福爾摩斯全集更有可能一邊徒勞地希望找到一個新形象代替艾琳在他心中的回憶,一邊借此演出緩解回憶所帶來的甜蜜憂傷。蓋·瓦瑞克推測,可能就是在德·雷茲凱兄弟演出的《新教徒》中,福爾摩斯全集第一次見到了艾琳·艾德勒,不過,推算《巴斯克維爾的獵犬》發生於《波希米亞醜聞》之前的說法並沒有得到大多數年代學家的認可。

  [236] D.馬丁·達金等人對斯特普爾頓太太未定的命運表示不甚滿意。達金猜測,她是不是回到祖國了呢?亨利爵士會不會因為被她欺騙而受到感情上的傷害呢?他對這個可憐的女子抱過什麽希望嗎?她曾盡可能地違背自己的丈夫,冒著被謀殺的風險以最大的努力營救他。達金一廂情願地推論,也許最終,斯特普爾頓太太和亨利爵士結婚了。

  [237] 詳見上文注釋86.
  [238] 詳見附錄3.
  [239] 正典中有一幅主餐室的配圖。

  [240] G.巴茲爾·瓊斯牧師在《狗和時間》一文中認為獵犬一案發生於1899年,只是福爾摩斯全集要求華生隱瞞了案發時間。艾倫·霍華德撰寫的《獵犬案的新年份》一文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其他許多福學家對於案發時間的推論依然眾說紛紜。安德魯·傑伊·佩克和萊斯利·S.克林格所著的《案發日期:年表時間概要》一文中對此有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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