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喬治·斯仃尼的案件開審第一天,時代的見證者稱呼這一次的事件為“白人事件”
因為這一次的受害者是白人,所以他們以白人的代稱作為一個事件的統稱。當我看到法庭所撰寫的卷宗的時候,我都快要哭了,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白人居然成為受害者了;受苦受難的不應該是黑人?來自西非與南非的哭訴可不能因為一宗離奇的案件而被掩蓋。他們選擇了遺忘,也屬於人之常情,他們總要維護自己的種族,體驗出白人至上的榮譽感。光榮與夢想不僅僅是一本書的名字。
在坐車前往高級法院的途中,我坐的車已經遭受很多小孩唾沫的攻擊,車窗時不時被砸中蔬菜,爛掉的奶油以及芝士,一個只有兩成熟的牛排恰巧黏在玻璃窗上,導致司機差點看不到前面的路。
此時的司機心驚動魄地問著:老哥!你是欠了他們多少錢啊!
是的,如果不知情的人通常都會認為我欠了他們很多錢,群眾是最容易被誤導以及煽動的。
前往高等法院的路上充滿了困難,就像我的人生那樣,我還能預知到自己的死亡,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常常夢見歌劇院,那裡很安靜,只有我一個人在包廂裡靜靜地欣賞歌劇,隨後傳來一聲槍響……之後我就驚醒了,接著我再也無法入睡。就在那個晚上,我利用自己並不是很擅長的畫畫能力把夢裡的清醒都給畫了出來。
從來沒有一個如此逼真、清晰的夢境可以困擾著我。
無論如何,庭審的時間終於還是來了,我進去法院的時候都被愚昧的群眾給人辱罵著,各種惡毒的攻擊性語言充斥著我的耳朵,但是我都習以為常了。
做律師通常是不會給人留下好印象的,現在我終於證實這個真理了。
我進入法庭之後,看到21個陪審團,我就知道這宗案件有多麽的嚴重,白人們可能會因為這件事的影響很大,觸碰到他們基層的根基,所以這種事情絕對不可以輕易忽視。
索馬裡亞在默默地準備著待會上法庭需要用到的文件,平時她的話也不是很多,所以我也不會特別驚訝。其實助手很安靜反而會是一個很好的現象,她可以讓你擁有一個安靜舒適的環境,讓你可以好好地思考很多很重要的問題。相對比於之前的那些助手,索馬裡亞顯然是一個很不錯,很稱職的人選。
不過自從“白人案件”發生了以後,她的心情總是很容易煩躁。
其實她一直都不希望我接觸刑事案件,估計她寧願我接前面兩個案件,也不要接最後一個謀殺案。我也不知道為什麽,大概是因為她擔心我會遭受白人的暗殺吧?某種憤怒的報復?我也不確定,這種事情誰也說不準的。
法庭裡的人都在陸陸續續地進來了,人也差不多到齊了,包括法官也一樣。
哈丁·奧斯法官是主審,我一點也不驚訝,白人的案件當然是由白人的法官來審理才是最公道的。不過話又說回來了,法院裡有黑人法官嗎?在我的印象中貌似還真沒有,黑人飽受歧視又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了,哪一天他們獲得平等自由了,那才是稀奇的事情。
不過,我要為他們的自由奮鬥就對了,我突然就覺得不再迷惘,有些事情還是要去做。
找一個白人法官來審理此案本來就是一個很驚人的舉動,在概率上我已經輸了百分之二十五。如果打官司也能開盤口,我覺得林肯律師一定是一個大冷門。
索馬裡亞突然開口說話了:如果我現在告訴你,你不能擔任這宗案件的辯護工作,你會不會選擇在法庭上撤銷自己?
我很驚訝她突然說出這種話:噢!不!得了吧!這裡可是高級法院!現在自我撤銷,會害死那個孩子的。
她很焦急地解釋著:不會的……法院會拖延審訊日期,直到他找到新的辯護律師為止。
我好奇地問著:你不是一向很支持我找點正經事來做嗎?你很支持我的,這宗官司也是你鼓勵我接,現在你卻要告訴我,你要我放棄它?
她一副懶得解釋的樣子:我當時只是想讓你挑前面兩個案件,我沒有想到你會毫不猶豫地選擇了一宗全城都在議論的謀殺案!這簡直是不可思議!
我安撫她的情緒:沒事的,放輕松點,雖然群眾的輿論壓力讓這宗案件的難度增加了不少,可是我對我自己很有信心,我會贏這場官司的!
她捏著我的脖子,扭向了陪審團那邊:你確定你能贏?麻煩你仔細看清楚,21個陪審員,18個白人,3個黑人,其中有三個黑人是沒有正當職業的,其他人呢?不是醫生就是律師,要不就是議員之類的社會群體精英。你覺得在雙方證據都很含糊不清的情況下,他們會同情哪一個人?
我松開她的手:從我接手這個案件的時候,我就知道將會很艱難,我會面對很多不同類型的困難,可是這不是退縮的借口,如果我在這裡退縮,以後不會有人信任我!
她幾乎要發怒了:可是為什麽!你最開始的時候還是很敷衍的態度!
我一字一句地說著:最開始我的確很不願意接手,可是我現在可以很明確地告訴你,我會努力辦完這宗案件,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我做這件事!
她竭斯底裡地喊著:你會死的!
或許是她的聲音太大了,周邊的人都在看著我們,嵐伽俐臉上不懷好意的笑容使我坐立不安,我隻好壓低著聲音:這件事我們往後再討論。還有,這幾天有財務公司的人去律師樓找你核對財務上的問題。你是不是找銀行借了很多錢?
她連忙終止著話題:差不多要開始了……
書記員:COURT!
我們都站了起來,鞠躬著,隨後坐了下去。
書記員:案件編號GD49439630,“白人案件”
案情摘要,被告人喬治·斯仃尼被控告於潘多拉聖靈的草叢裡因為求愛不遂,憤而殺人,並且還有一個受害者被性侵了。事後被同學發現他蹲在死者的旁邊,認為他有殺人嫌疑,於是報警當場將他抓獲。現在特區政府起訴喬治·斯仃尼一級謀殺罪。
哈丁·奧斯法官:被告,請問你是否認罪?你是無辜?還是有罪?
喬治·斯仃尼扯著幾乎沙啞的嗓子:我沒有罪!我不認罪!
哈丁·奧斯法官:很好,一切都在我預料之中,這麽看來我們又要為一宗無容置疑的謀殺案浪費納稅人的金錢與時間。主控官,你可以開始作開庭陳述。
法官是白人主義至上,他自己本身也是白人,如果他反白人,那豈不是反自己?這顯然不可能的,但是這個法官的尖酸刻薄的能力一點也不比平時的要遜色。
嵐伽俐很得意地站了起來,扯著自己的衣服,清了清嗓子: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是刑事檢控官—嵐伽俐。今天我要負責的案件是一宗與情殺、與種族衝突有關的謀殺案。本案的被告是一個黑人,他就坐在那裡,你們也看到了,沒錯,就是坐在被告欄裡的那個孩子,你們只需要看他皮膚的顏色就知道了,多有感覺。他喜歡了一個白人女孩,那個女孩與他年紀相仿,兩人一起坐在草叢裡聊天,大概聊了什麽,我們就不得而知了。不過沒多久就有人發現白人女孩已經死在草叢裡,而被告恰巧出現在屍體的旁邊,我們很自然就會聯想到這個孩子很有可能是殺人凶手,可是我認為這個已經是不容思考的事實。白人與黑人之間的種族衝突一直以來都是存在的,受害群體是白人,黑人任意欺凌他們,這就導致了兩個種族之間的矛盾日益增長。你們要注意了,受害人只是一個孩子,很多東西還沒來得及享受與體驗上帝為她安排的人生,就匆匆忙忙地離去。這實在是一個很哀傷的事情,我相信這件事對於受害者的父母而言,無疑是一個傷痛的過程,他們可不能接受自己的孩子被殺害,尤其是被一個黑人殺害。在法庭上,我們要追尋真相,尋找事情發生的過程,被告是否有罪,是否罪有應得?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我會證明給你們看,被告的嘴臉是多麽的醜惡,多麽的猙獰,他的邪惡導致了一個女孩的生命煙消雲散,猶如海市蜃樓,瞬間消逝。我們要共同目睹被告的邪惡,看清楚他虛偽的真面目。在這個過程中,我需要你們的幫助,需要你們記住每一個審訊的環節,到最後給我們一個絕對公正的決定……聽起來是不是很刺激?審訊黑人對於法庭來說,是一件常用的事情,他們的犯罪率異常的高,沒有人想明白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相信不久之後我們也要尋找同樣的答案……謝謝。”
哈丁·奧斯法官露出了滿意的笑容,看起來他很欣賞嵐伽俐,不過不是因為他的開庭陳述有多麽的精彩,他只是找到一個與他一樣,同樣是歧視黑人的志同道合。
“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作開庭陳述。”
我愣了愣,突然發現索馬裡亞已經悄然離去。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是負責“白人案件”的辯護律師,我的當事人喬治·斯仃尼是本案的被告,他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學生,他當受害者是朋友,一向以禮相待,相敬如賓,在他的個人觀念裡從來沒有種族之分,他認為膚色是平等的,世界應該是平等的,因此他沒有白人與黑人的概念。但是他知道自己的膚色是遭受歧視的關鍵成分,縱使在一個白人至上,黑人至下的社會制度裡,他也敢於與白人女孩交朋友,他們感情很好,交談甚歡,常常會坐在一塊互相深入了解。在我看來,他們的關系就像一般的好朋友那樣,互相不存在猜忌,相互信任,並且確信彼此的關系從來都沒有問題。我不明白控方所指的謀殺的定義是什麽。難道說發現屍體的人就是凶手了?那麽發現屍體的人理應接受“不需要審判,立刻裁決的命運”才對。可是我們沒有這樣做,因為很顯然,那樣是疑點重重,我們要做的是勇於探索真相,尋找事件本來的樣貌,而不是基於一個人的膚色就下了定義,認為他就是凶手!例如,你看啊!那個黑鬼就是殺人凶手!聽啊!黑人又做了很齷齪的事情!這樣對被告是十分不公平的,這樣我們要尋找什麽呢?殺人動機,被告的殺人動機是什麽?情殺?不,我剛剛已經說了,他們是單純的同學關系;為了嫉妒?因為她是白人?那也不成立,我已經說了,在他心裡壓根就沒有膚色人種的概念;為了萬惡的金錢?也不是,他依舊貧困,而且貧困的生活已經使他徹底麻木,他對金錢的執念絕對沒有在座的每一位要嚴重。那麽他為什麽會被盯上呢?或許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我們會找出真相,還他一個清白。在這個年紀裡的孩子,需要更多的鼓勵,需要我們的關懷,而不是基於一個零證據的情況下去懷疑他。要拯救他,不僅僅要依靠律師,還要依靠你們精明的判斷能力。現在他需要你們的時間到了。謝謝……”
哈丁·奧斯法官補充了幾句:很好,辯方律師提醒了我們,要拋棄種族的某種成見,要絕對公正地看待這件事,辯方律師的開庭陳述做得很好,我個人十分欣賞。那麽,主控官,你可以開始傳召證人。
嵐伽俐: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法醫官出庭作證。
哈丁·奧斯法官:本席批準。
法醫官許仲文再次出現了,我想他一定會很奇怪,為什麽我上一宗案件還是擔任檢控官,這一次就莫名其妙做了辯護律師,他可能覺得我對於階層的選擇有些模糊以及搖擺不定。
嵐伽俐:請問死者致死的原因是什麽?
許仲文:死者臉容發紫,瞳孔放大,頭髮凌亂,下顎的位置出現了輕微的顎骨碎裂,相信是死者遭人積壓的時候造成顎骨碎裂,最後機械性窒息死亡。還有,死者的雙手以及手掌的部位發現了很大程度上的淤痕,相信她曾經被人很暴力地按倒在地上,造成的窒息死亡。
嵐伽俐:這種程度上的掙扎是否會留下其他的線索?
許仲文:皮屑。我在死者的指甲縫裡找到微量的皮屑,由於數量過分集中,我認為是在很短暫的時間裡抓下來的。
嵐伽俐:皮屑方面是否做過全面的檢測?
許仲文:有。經過化驗,皮屑的組織是屬於被告的。
嵐伽俐:被告除了是死於窒息,還有其他的原因嗎?
許仲文:死者在死亡之前曾經遭受過性侵犯,下體還殘留了DNA,經過比對,發現與被告體內的DNA吻合度有百分之九十七。
嵐伽俐:你很肯定是百分之九十七?
許仲文:是的。
嵐伽俐:除了死者體內的DNA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發現?
許仲文:除了DNA之外,死者的身上還發現了不屬於她本身的頭髮,經過化驗是屬於其他人的。
嵐伽俐:頭髮可有化驗結果?
許仲文:屬於被告的頭髮。
嵐伽俐:換言之,死者最後接觸的人就是被告……
我立馬站起來大喊: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提出引導性問題。
哈丁·奧斯法官:控方,這個你就要注意了,辯方律師剛剛開始就找到了你的漏洞。
嵐伽俐:那麽我還是換一個說法好了。死者曾經接觸過被告,或者更準確地說,被告曾經接觸過死者,對吧?
許仲文:從表面證據看來,這個推論是正確的。
嵐伽俐可能還想繼續問下去,可是他發現已經差不多了,於是就沒有再繼續。
“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哈丁·奧斯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發問。
我猶豫了一會才站了起來:從死者身上被抓的淤痕來看,是不是代表著行凶的凶手力氣很大?
許仲文:你可以這樣說。
我繼續地問著:那麽在死者的指甲縫裡有沒有發現血跡?
許仲文:那倒沒有。
我反問起來:沒有發現血跡,是不是說明死者當時抓被告的力度並不會很大?
許仲文:沒錯。
我再次問著:那麽,死者在面對被侵犯的緊急關頭的時候,會不會對凶手留情,或者說不舍得抓傷他的手呢?
許仲文:那就不可能。
法庭內引起了一陣私底下的議論,法庭內的紀律鬧得沸沸揚揚。
我從桌面上翻出一份文件:你剛剛告訴我們,在死者的體內發現了殘留的DNA,請問DNA的容量是否很多?
嵐伽俐: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提出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我反駁著:法官大人,我只是想證實殘留在死者體內的DNA不一定是被告的。
哈丁·奧斯法官:反對無效。
許仲文:量是挺多。
我引導著他:這是成年人才有的分量吧?一個正處於青春期的男孩會有那麽多的量?
許仲文:我不排除有這個可能。
我繼續地說著:相似度有百分之九十七,並非百分百,換言之仍然有概率表示只是測試結果相似罷了,對吧?
許仲文愣了愣:在科學鑒證上沒有百分百的事情。
我就問了最後一個問題:根據死者所遭受的傷害程度,是否表示是一個未成年人可以造成那樣的傷害呢?
許仲文:其實這說不準的。如果一個男性在沒有性生活,長期抑壓的情況下,那麽他在面對性行為的時候,他就會做出很多驚人的舉動,野蠻的力量是超乎常規的想象。
我反問他:那麽你看被告那個樣子像不像壓抑了很久?
許仲文:我回答不了你。不過其實當下的小孩子對性的好奇程度是難以令人理解的。
我說了句:謝謝你。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疑問。
哈丁·奧斯法官宣布著:今天的庭審到此為止。
退庭了以後,我的眼睛一直在盯著喬治·斯仃尼,顯然他也在逃避我的目光。
我離開法庭以後,嘗試打電話給索馬裡亞,可是她的電話關機了,我無法與她取得聯系。對於白人案件,看來她是保持著很抗拒很排斥的態度,我無法想象,在這個最重要的階段,她竟然不再支持我的工作。
我隻好先回律師樓,就在這個時候,我受到了一個晚餐的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