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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他們辯護》017 司法的更改
  夜深人靜,律師事務所還開著燈,辦公桌上空無一人,莫裡亞很孤寂,一張白紙與一支鋼筆彌留在表面,一個英文字母也寫不出來。她向來持有敏捷的思維,天馬行空的敘事能力,任何時候都能出口成文。但是在結案陳詞的前夕夜裡,她卻是一個字也想不到。任何一個名詞、動詞、代詞、現在進行時、將來完成時、過去完成時……各種時態,她都想不出來。一個晚上她都構思不出一句完整的句子,她大腦全然是一片空白,三壺咖啡已經被她喝完,還有一瓶藍寶石金酒。她的身體狀況全亂了,仍然構思不到任何的內容。她實在是相當無奈,隻好放棄構思,手裡捧著一個空空如也的酒杯,心事重重地移步至窗前,一陣冷風吹過,她額頭一陣清涼,隨後是後腦杓發寒,仿佛有一把聲音在她腦海裡響過,她很清楚那不是幻覺,有人在呼喚她,不是別的地方,而是心裡。她抬起頭看著一束吊燈懸掛在半空中,很乾淨,一塵不染,也很安靜,倒是有一種讓人忍不住要去觸摸的感覺。她放下手中的酒杯,徒步回到辦公桌的後面,拉開抽屜,發現了一包香煙以及一袋藥丸,藥丸的包裝上面有法文顯示著“請在醫生的監督下服用該藥物”她當然明白那將意味著什麽。在接下來的幾秒鍾裡,她用藍寶石金酒服用藥物,找了一張很適合睡眠的沙發躺了下來。在迷迷糊糊的潛意識裡,她進入了記憶宮殿裡面的心靈房間。

  屬於海倫的那一扇門早就打開,很顯然,海倫在找她。很快她就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她認得那是海倫的背影,她心裡在暗中度量著兩人的高度,似乎是她比海倫高了一點點。海倫轉過身,不懷好意地盯著她,她有些心虛,很不自然地打破了沉寂:找我有事?我很忙,還有結案陳詞要寫。

  海倫仿佛一切看在眼裡,問她:是嗎!?那麽你寫了多少?我想應該差不多了吧?

  她沒有想到海倫會問這個問題,一時慌張就隨口回答了一句:沒錯,差不多就寫完了。

  海倫得意洋洋地反問她:怎麽?一張白紙的事情也能叫做“快要完成了?”你是不是對快要完成的概念有什麽誤解?你可別忘了。

  她給海倫一個白眼:你既然什麽都知道,為什麽還要明知故問呢?我最討厭別人耍我了。

  海倫倒不這麽覺得:我們是同一個身體,我耍你,等於在耍我自己。

  她不想生氣,更何況眼前的這個人根本就是與自己同一個身體的,就算想毆打她,也是不理智的一種行為。她沉住氣,維持著耐心:你到底想怎麽樣呢?

  海倫冷嘲熱諷地問她:我只是想采訪一下你現在的感受,被你當事人欺騙、出賣以及不信任是什麽感覺。

  說實話其實她一點也不在乎,但是不被信任的確是一道過不去的坎,不過她不會輕易表現出來。她冷笑著,裝作一點也不在乎:他不信任我,自亂陣腳,是他自作自受。難道他要去死,我還要阻止他。他不明白說出實話就一定會死,那就讓他自個兒去說吧。

  海倫還不肯放過她,非要乘勝追擊:要不是你率先教他在法庭上說謊,他也不至於擅自改供詞,而且還是在不知會你的前提下。說到底,是你逼他上絕境,他要是一開始就說了實話,說不定他的情況還不至於那麽糟糕。

  她很直接地指出無法爭辯的地方:一個警察跑去妓女的家中進行金錢上的性交易,事後妓女死在家中,他在現場被逮捕,凶器有他的指紋,各種環境證供對他十分不利。在這種情況下,難道你認為老老實實交待,陪審團會相信他所說的話?嫖娼已經夠糟糕了,他還要在妓女屍體旁邊被逮捕。不說事實是唯一的抗辯理由,否則我想不到更好的方法。

  海倫持著一副教育他人的樣子:做律師就算要為他人辯護,也不應該虛構不存在的事實。

  她已經無法忍耐海倫的教育:夠了!我才是他的辯護律師,他應該聽從我的要求,他現在不聽,是他自己倒霉。不過我不會放棄他,到了明天結案陳詞,我仍然會竭盡最後一分力為他辯護。我做律師仍然有我自己的原則,這一點你絕對不用擔心,也用不著輪到你來質疑我!
  海倫轉過身,慢慢關上那一扇心靈之窗:你要是真的那麽正義,我們就不會見面。

  她猛然驚醒過來,抬起頭一看,陽光照進室內,暖氣吹了進來,她有限的意識在告訴她,天亮了,而且太陽升了起來。她下意識看了時間,快十點鍾了,她二話不說趕緊跑去洗澡。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之後,她注意到昨晚辦公桌上的白紙與鋼筆就擺在那裡,她昨晚不是做夢,她真的一個字都沒有寫,待會的結案陳詞只能靠她臨場發揮了。她非常無奈,坐車趕去法院。

  她匆匆忙忙,慌裡慌張的樣子引起了黑澤明的注意。

  黑澤明詢問她:是不是沒有構思結案陳詞的內容?

  他這樣問,她當然不能直接承認,她直接否認了。

  他不禁讚美她:能夠順利寫完結案陳詞的律師肯定很厲害,最起碼有一定程度的專業能力以及毅力。反正我是做不到。說罷,他就吹著口哨走進了法庭。她這才明白,他看得出她一頁紙也沒有寫。她恨透了別人看透她的眼神。但是她必須沉住氣,今天的表現不能有失禮儀的可能。

  在宣布結案陳詞之前,法官還特意問了黑澤明一句:檢控官,是否還有其他的問題?確定沒有之後,今天可以做結案陳詞吧?

  黑澤明笑了笑,做了一個很輕松的動作,然後站了起來。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其實這一宗案件是非常簡單而且一目了然的謀殺案,而且是有預謀的。被告身為一名警察,在警界服務多年,努力工作,為工作癡迷,忽略了妻子,還賺不到錢,名與利均觸碰不到。結果他的妻子憤然離去,而他就一個人帶著女兒過日子,工作狂的個性仍然沒有改進。多年以來,身邊都沒有女人陪伴著,他長期沒有性生活,日子過得極其苦悶,枯燥無味,在極度壓抑的情況下,他內心的那股欲望驅使他找到了本案的死者。本案的死者是一名妓女,當然妓女屬於一種職業,但是不合法,然而在某種程度上,換一個說法可能就合法了。例如情人、一夜情、包養等等,說法不一樣,聽起來就很容易接受。無論如何,他找到了死者,要求死者向他提供性服務,死者身體不舒服,第一次的時候拒絕了他,後來在他的武力威迫下,只能服從。然而他竟然是一個極度貪心而且毫無人性的警察。在死者為他提供性服務過後,他竟然為了躲避支付性服務的費用而擅自將死者殺害,事後更擄走室內的財物,掠奪一空。在較早之前的證人可以證明,死者是一個很有理想的妓女,她辛辛苦苦儲錢,是為了讓女兒有一個更好的學習環境,她不惜出賣自己的肉體來換取金錢。一個偉大的母親做到這種程度已經很讓人敬仰。然而被告因為一時貪念而劫走死者的財物,更是將其殺害。控方證人在對面的單位窗口目睹了被告虐待死者的過程,盡管他沒有看到死者被殺害的經過,但是被告一開始就想著隱瞞真相,歪曲事實來躲避我們對他的懷疑。先前他在法庭上聲稱自己當天去找死者純粹是有任務在身,他去抓捕妓女,一切都是工作。後來他的謊言被拆穿,他又改口,聲稱自己只是與死者發生了性交易,隨後離開,並沒有殺害死者。他無法為自己提供不在場的證明,還以各種借口說謊,供詞前後不一致,而且相當矛盾。光是他的反覆改變供詞的行為就已經很值得懷疑,他要是沒有殺人,他為什麽一開始不肯說真話,他不肯說真話那就意味著,他有事情在隱瞞著,什麽事情……那估計是殺害妓女的事實。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我們也得知,被告是欠了一部分的債務,他要劫走死者的財物將其掠奪一空,完全是有足夠的動機。被告的不誠實行為以及毆打死者,最後更在凶器上發現了他的指紋。這一切他都無法解釋。我們不能因為他是一名即將要退休的警察,更不能因為他英勇的工作態度而忽略他殺人的事實。殺人了償命,犯了法要接受法律的製裁——這就是我們法律如今健全的核心價值。在種種客觀存在的證據面前,在這裡,我懇請法官閣下以及在座的陪審員判被告謀殺罪名成立!我的結案陳詞完畢,謝謝。”

  莫裡亞聽得津津有味,在聽著黑澤明結案陳詞的過程中,她心裡已經有了新的想法,現在她就要將其表達出來。

  莫裡亞什麽也沒有準備好,當然靠的就是臨場發揮。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的當事人是一個盡忠職守的好警察,癡迷於工作,執著於破案,從不考慮升遷的問題。結果就導致妻子的不理解,憤然離他而去,他一個人帶著女兒,長期處於那種孤獨、彷徨、無人理解的狀態。在缺乏性生活的日子裡,他變得無法再忍受。後來他就去找了死者,要求死者向他提供性服務,死者不肯配合,他使用了脅迫的手段……不好意思,我用詞不算很準確,正確來說,是利用金錢做誘惑,迫使她為他服務。事後他支付了對等的酬勞給對方,然後就離去。回去以後他才發現自己的配槍與證件丟在現場,他隻好第一時間趕回去拿走那些東西。沒想到,他回到了現場,恰巧碰到了已經死去的死者,碰巧又有人出現,他就被當成了疑犯。整個事情只能用湊巧來形容。控方證人目睹我當事人虐打死者的經過,但是值得注意的細節是,證人只是目睹虐打的經過而不是謀殺的過程。關於謀殺的那一部分他壓根就看不到,我們無法想象後來所發生的事情,只能靠猜想。況且我們可以考慮證人的身份背景,他是一個毒販,多次涉嫌販毒被抓捕,一個販毒的證人所提供的證供難道我們真的要無條件接納?至於死者室內丟失的財物,控方一直無法證明那些財物是我當事人拿走了,盡管他負債累累,也不能成為指控的一個借口。誰沒有負債累累?要是因為欠債了就要被懷疑,那麽整個資本主義國家幾乎每一個人都要接受法庭的審訊。當然,我們是現代人,精神文明高度發達,就不必做那麽偏激的行為。我當事人為什麽第一次出庭作證的時候會說謊呢?你們可能會覺得他想掩蓋事實的真相而故意說謊。但是,他如果真的想掩蓋真相,就不會在第二次出庭作證的時候改口供。他之所以要說謊,是因為他不想讓別人知道,他在上班當值的時間裡去嫖娼,他作為一個即將要退休的警察,聲譽很重要,但是我覺得,這些聲譽對他而言壓根也不重要,他看重的是女兒對他的看法。從小到大,他一直作為一個好的榜樣警惕著他的女兒,他不希望讓女兒失望,更不希望讓女兒知道他有一個上班時間跑去嫖娼的父親。他不是想掩蓋事實,他是想隱瞞嫖娼的經過。他選擇了較為愚蠢的一種方法,在法庭上說謊。但是他身為一個警察,最終還是有了覺悟,毅然決然勇敢地站出來承認一切的錯誤以及坦白案發的經過。我的當事人是一個破案無數、英勇機智的警察,曾經多次授勳,是一個很有激烈很有奮鬥榜樣的模范警察。我們決不能只看表面證供就斷然否決他的存在價值,更不能因為一些小小的謊言而指責他是凶手。雖然他無法拿出不在場的證明,無法證明自己是清白的,但是請你們不要忘記了,控方同樣無法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他有參與過謀殺,從整個案件的性質來看,謀殺與劫走財物的是同一個人才對,如果控方無法證明死者的財物是我當事人奪走,也就不能裁定謀殺死者的是我當事人。在基於以上種種疑點,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大前提下,在這裡,我懇請法官閣下以及陪審員,判我當事人謀殺罪名不成立。“

  米歇爾·朱麗婭:各位陪審員,按照你們剛才的宣誓,你們將嚴格依據法庭上的供詞與證供進行審判,必須摒棄對此案的任何成見,排除一切雜念。本法庭上所發生的一切除外。現在你們可以暫時退下,在內閣裡進行商議,裁決被告是否有罪。本席有責任提醒你們,你們無論商議的結果是怎麽樣,必須要達成一致意見才能裁定被告是否有罪。當中只要有一個人與你們無法達成一致的共識,該案件就不能輕易裁決。案件會無限拖延,直到你們達成一致的意見為止。很好,沒有問題?那麽現在暫時休庭30分鍾。

  陪審員們饒有興趣地笑了笑,很有秩序地退場。

  黑澤明一下子就搞不懂了,他詢問了一旁的律師:什麽時候改了規定?以前不用達成一致的。

  “時代要進步,我們總需要向更發達更健全的法律程序學習,而不是固步自封,夜郎自大。”

  黑澤明對此憂心忡忡:要是他們無法達成共識豈不是像《ANGRYMAN12》那樣?電影可以這麽演,現實裡可不允許這樣。

  莫裡亞很有把握那樣,暫時離開了法庭,或許是到外面散心。

  柏妮對黑澤明充滿了懷疑,特意走到他跟前,假裝不在意間說了幾句話:要不是你慫恿他推翻之前的證供,他會不會就這樣沒事?

  黑澤明表示很無奈:不可能,他之前的謊言太多破綻,不改供詞,他死得更快。

  “你到底站在哪一邊的?”

  “沒想到你也這樣問我。”

  “我很願意相信你,可是所有的事情過於湊巧,我無法說服自己那是一種巧合的現象。”

  “你可以不相信我,我無所謂,但是對你的當事人,我絕對是問心無愧!我到底在做什麽?我在起訴他,我還要教他為了自保推翻自己之前的供詞,還要再給他一次機會,讓他在法庭上再宣誓一次!你知不知道我的上司是如何評價我這一次的表現?主次不分,階級觀念完全含糊,立場方面很矛盾。他說我一塌糊塗!我為了誰?“

  柏妮眼看著他越來越激動,連忙說了句:我只是想跟你討論一下而已。不用那麽激動。我請你喝杯咖啡吧,司法改了一部分,他們要商量很久才能達成一致通過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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