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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他們辯護》015 被毀滅的女人
  死囚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得到了上帝的救贖

  高等法院的案件重新審訊:司法真的出現了問題?
  《1948公寓謀殺案件》在經過某些乾預的情況下,法院方面表示接受上訴的請求,這是自1946年以來,司法機構首次出現高等法院乾預案件重新上訴的情況。背後究竟隱藏了哪些隱情?其實還是很值得思考的……嗯……嘿!嘿!那個小夥子真是走運!居然得救了!

  這是《觀察法律》在第二天的頭條內容。

  卡爾其實不是很在乎司法的問題,但是她意識到案件要重新審理,很有可能對自己狠不利,她早就做好了準備,訂了飛往德國柏林的機票,還有一個小時飛機就要起飛,她的行李已經全部收拾好,她把《觀察法律》系列的報刊全部扔在了垃圾桶裡,她看了看手表,咬著嘴唇,還是決定提前離開屋子。但是她剛剛準備出門,就被突然出現的警察給堵在了門口,柏妮默默地出示自己的證件:警察!目前有一個案件需要你協助調查,這一份是法庭頒發的配合令,麻煩你在明天的上午十點鍾左右抵達法院,法庭方面需要你配合。

  卡爾似乎不想配合行動,直接了當地說著:“我很想合作,可是恐怕我幫不了你,我訂了飛往德國的機票,不可能取消行程。”

  柏妮早就有所準備:天氣原因,飛往德國柏林的航班已經取消,就算你去了機場也無法離開布達拉美宮,我勸你還是乖乖合作。

  卡爾一點也不害怕,饒有興趣地陳述著:“我也懂法律,就算是法庭傳召我出庭作證,我絕對有權利拒絕法庭對我的要求。人身自由與人身權利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柏妮很淡定地朝屋子裡走了進去,環顧著四周的環境,不由自主地感歎著:這裡環境不錯……空氣很清新自然……慢著,你的垃圾桶塞滿了廢紙。

  卡爾強行令自己鎮定下來:那只不過是一些沒用的報紙罷了。

  柏妮還特意從垃圾桶裡拿出皺巴巴的報紙,艱難地打開折疊起來的報紙:不對啊,這些報紙報導的內容多半是關於黑澤明案件審訊的。看來你真的很關注這個案件。

  卡爾簡單地回答著:珍妮絲是我的妻子……我是她的妻子……噢……不對,不管怎麽樣,我特別關注這個案件也很正常吧。

  柏妮信心滿滿地說著:“你特別關注這個案件當然沒有任何的問題。可是她才剛剛遇害沒多久,案件都還沒審訊完畢,你就不關心案件的最終結果?還有,她的葬禮什麽的,你都不理會了嗎?只顧著匆匆忙忙地逃離?”

  卡爾假裝不知情:案件不是已經有結果了嗎?那個家夥被判了死刑。

  柏妮會心一笑,拿出其中一份報紙,雖然醜得不像話,但是依稀能辨認報紙上的西班牙語:怎麽?你才買回來的報紙,轉眼就不記得上面的內容了?案件重新審訊了。

  卡爾勉強地笑著說:“我知道,我指的是之前。”

  柏妮用幾乎充滿暗示性的眼神盯著她:你最好還是跟我走一趟吧。有些口號只能喊一喊,關鍵時刻起不了作用的。

  卡爾點了點頭:如果我不同意,你身後的朋友就會“做事”,對吧?

  柏妮:最好是這樣。

  卡爾被帶走了。

  珍妮特在樓下親眼目睹卡爾被帶走的場面,她恨得咬牙切齒,本來她還打算讓卡爾永遠也說不了話,沒想到還是晚了一步。

  誰也不能阻擋案件的重新上訴。

  不過重新審訊的法官倒是換了一個,麗塔·賽爾德法官換成了約翰·溫斯洛普法官,在高等法院再次審訊該案件。

  由於案件的上訴只需要由辯方單方面提供證據,重新舉證,控方其實沒有什麽事情要做,因此原本的七位律師最後也就只剩下辛波斯卡弗一個,雖然她還是難逃檢察官的命運,但是她早已經答應自己,今天無論如何,她都絕對不會開口,甚至會完全拋棄本來就擁有的反對權利,今天的她,隻想靜靜看著辯方律師的好戲上演。

  書記員:案件1948公寓謀殺案經過法院重新批準上訴,現再次進行審訊。

  洛麗站了起來,鞠躬了一下: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這個案件之所以會要求上訴,是因為辯方找到了合理的疑點,而這個疑點對於該案件有著非常重大的作用,我不希望我的當事人在案件有疑點的情況下仍然被當成是凶手,那樣是有失公允的。所謂的疑點其實就是來自一位證人在較早之前所作的供詞—法官大人,我要求再次傳召控方證人—卡爾女士出庭作證。

  約翰·溫斯洛普:本席批準。

  卡爾不情不願地出現在證人欄裡,不可控制地再次對著《聖經》宣誓:
  本人謹以真誠致誓,所作之證供均為事實以及事實之全部,如果有虛假或者有不真實的成分,本人願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製裁。

  一旁的珍妮特全程看在眼裡,她有些緊張,甚至很擔心卡爾會露出破綻。

  洛麗要開始了。

  洛麗:請你再次描述當晚所發生的情況。

  卡爾:我去珍妮絲的家裡作客,期間我們討論了是否要保留孩子的問題,她的立場很堅定,我也有我的原則,我們因為孩子的事情再次吵架,我離開了現場,回到家裡,之後再也沒有出去過。

  洛麗:你很肯定,你當晚離開了現場之後,就再也沒有返還案發現場是吧?
  卡爾:是的。

  洛麗:相信在座有份參與審訊的陪審員都還記得一件事,樓下的物業管理員在案發的時候喝醉了酒,後半夜基本在睡覺,換言之如果還有人潛入那個大廈,還是沒有人知道的。證人聲稱自己沒有折返大廈是沒有人可以證明的。

  法官提醒著:我很明白你想表達的意思,不過你得拿出可靠的證據。

  洛麗:證據是吧,有的。我要求傳上P2壹號證物。

  所謂的證物竟然是一個是水壺的物品。

  洛麗接過水壺,率先問了卡爾:這是一個什麽東西呢?卡爾回答了她:花瓶。洛麗離開了自己的座位,看到陪審員或者其他在場的其他人就問了一個相同的問題:你認為這個是什麽東西呢?

  被提問的人差不多有九個人,他們的答案非常統一,普遍認為她手裡的證物是一個水壺。她很開心也很驚喜地自言自語地說著:沒錯!他們的回答很有意思,如果是我,我也會回答這是一個水壺,因為從外觀上來看,實在太相似了。但是我相信你們應該還記得一件事,當日我當事人在法庭作證的時候,曾經提過,這個其實不是水壺……而是花瓶。這個回答很有趣,在座的各位都認為他很搞笑,覺得他把那麽奇怪的一個水壺當成了花瓶。說實話,我也取笑過他。不過他還聲稱,當晚他買了玫瑰花送給死者,花瓶是他送的,他還把玫瑰花插在花瓶裡,因此他很堅決地聲稱那是一個花瓶。那麽真正的問題來了……你們是否還記得,證人在第一次出庭作證的時候是如何稱呼這個東西的呢?接下來我要傳上P2貳號證物。

  所謂的貳號證物其實就是法庭速記員記錄證人供詞的文件記錄。

  洛麗解釋著:法官大人請仔細觀察用紅筆標注的那一橫,那是證人第一次出庭作證的時候所提供的供詞,她當時已經聲稱那是一個花瓶而不是一個水壺。為什麽所有人都覺得那是一個水壺,只有證人認為那是一個花瓶呢?要麽說她的認知能力異於常人,要麽就剛好說明了一個現象:證人曾經折返現場,她恰巧看到了插在花瓶裡的玫瑰花,因此知道那是一個花瓶。知道那是花瓶的只有兩個人,一個是我的當事人,花瓶是他送的,玫瑰花也是他送的,他知道也很正常,不過所有人都認為那是一個水壺,只有我當事人那種奇怪到極點的品味才會覺得那個水壺是一個花瓶;另外一個人就是凶手!因為她曾經在發生凶案之後的現場出現過!
  卡爾:就算我認為那是一個花瓶也不代表我是凶手!說不定我的認知能力很低呢?

  洛麗自信滿滿地提出了另外一個觀點:案發當晚的後半夜下起了傾盆大雨,如果你離開了現場沒有再度返回,那麽凶案現場應該沒有你的腳印,那麽現在我要求傳上P2叁號證物。

  叁號證物其實就是從凶案現場拍攝到的照片,法官戴上眼鏡,仔細地觀察著照片裡的物品。

  洛麗胸有成竹地盯著其他陪審員手裡也持有相同的照片,並且加以描述:相信你們看得很清楚,凶案現場是出現了好幾組腳印,腳印的大小都一致,相信是同一個人,碼數偏小。證人,請你回答我的問題,你平常穿多大碼的鞋子?
  卡爾明知道對面的律師是在套取她的信息,她當然不能說實話,於是她下意識地編了個碼數:39.
  洛麗這下子更加得意了:哇哦!看來你很謹慎地回答我的問題,你不用害怕,就算你跟我說實話也不會有什麽問題。我之所以問你碼數只不過想確認你那雙腳的大小罷了。法官大人,根據法醫官的報告,現場找到的鞋印大小大概是37-38左右,而我當事人的鞋子碼數是44碼,男人之中,他都算最大的了……當然,我說的是鞋子的碼數。

  陪審員已經在相互交頭接耳,看來他們的信念已經在動搖。

  洛麗突然加重了語氣:證人!麻煩你再一次形容你離開的時候的案發現場是怎麽樣的。

  卡爾此時已經有點慌張:我上一次已經形容過。

  洛麗:這裡是法庭,我的問題你必須要回答。

  卡爾隻好把上一次說過的內容重新複述了一遍。

  洛麗聽了很久,甚至出現了打瞌睡,一副不耐煩的樣子。

  卡爾複述完,洛麗這才反應過來,紅著臉繼續盤問:你的描述十分細致,細致到有些不可思議。我的當事人當日在法庭上作證的時候曾經指出,他離開現場之前是收拾過一遍雜亂不堪的雜物,整個房子都整理了一遍,但是你的描述卻是與凶案發生過後的案發現場幾乎完全一致,然而你卻口口聲聲告訴我們,你離開現場之後再也沒有折返。如果你沒有折返現場,你是如何得知凶案現場的情況呢?
  卡爾很激動地反駁起來:沒錯啊!我描述的是我離開之前的現場情況!
  洛麗:我當然很清楚你描述的是凶案發生之前的情況!可是你剛剛提到了玫瑰花與花瓶!為什麽?上一次也是一樣!根據我當事人的供詞,玫瑰花與花瓶應該是他帶過去給死者的,你離開之後他才到達現場,為什麽你會知道案發現場有玫瑰花與花瓶?原因很簡單!你曾經折返過凶案現場!你從外面跑回來,當時正在下雨,你的鞋子因此留下了鞋印!你不滿意死者懷上他人的孩子,你很憎恨死者!然後殺死死者!繼而嫁禍給我的當事人!是不是?!是不是?!
  整個法庭都沸騰起來了,卡爾不斷地重複著:沒有!我沒有!我沒有!
  洛麗輕輕地趴在桌子上,動作很輕挑:你是否承認你很憎恨我的當事人!
  卡爾在情緒崩潰之中承認了。

  洛麗展露著勝利者般的笑容: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黑澤明此時很在意卡爾的表現,因為他不願意相信也不願意接受珍妮絲是卡爾殺害的事實。

  15分鍾過後,就是歷史性的一刻。

  約翰·溫斯普洛:陪審團,請問是否有了結果?
  其中一名陪審員宣布著:法官大人,我們一致裁定,被告人謀殺罪名不成立。

  約翰·溫斯洛普:本席現在正式宣布,被告人黑澤明謀殺珍妮絲,謀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那一刻,黑澤明終於放下了心頭大石,他已經在前去見上帝與重返現實中來來回回折騰,他很慶幸度過難關。

  辛波斯卡弗其實心裡更高興,但是她要穩住自己內心喜悅的表現,她假裝很佩服地與洛麗握手,表示欽敬,實際上她很感激這位年輕的律師從來不肯放棄對黑澤明的辯護!這一次的上訴很成功全是因為她願意堅持下去。

  卡爾可就沒有那麽幸運了,她從證人欄裡走出來,珍妮特滿心的憤怒,已經決定要鏟除這個女人,但是卡爾走出法庭的門口就遭到警察的圍堵,很顯然她現在正式被警方懷疑與珍妮絲的謀殺有關,她就這樣被帶回了警局。

  珍妮特隻好暫時罷休,假裝很開心地與辛波斯卡弗擁抱。

  法庭裡的人差不多都離開了,只剩下黑澤明與辛波斯卡弗,他們慢慢靠近對方,一句話也沒有說,默默擁抱在一起……

  案件結束了,洛麗這位實習律師因此聲名大噪,贏了一場全世界都認為不可能戰勝的官司。

  卡爾當然也面臨被起訴的風險,只不過最後因為證據不足隻好不了了之;但是黑澤明因為找到合理的疑點被判無罪釋放。

  黑澤明一向有寫日記的習慣,他把這個案件寫進了日記裡,將來可能會以回憶錄的方式出版。

  珍妮特不甘心,她悉心安排了一連串的計劃竟然無法傷害黑澤明分毫,案件的宣判令她怒火中燒,對他的憎恨就越來越深。在憤怒之余她想起還有後遺症要處理掉。那就是卡爾。

  她不能讓卡爾活著,在她腦海裡已經想到了一個完美的殺人計劃。

  首先她約了辛波斯卡弗一起在一家猶太餐館用餐,時間是晚上的九點鍾,在八點鍾的時候,她去了卡爾家,還戴了手套。她假裝好心地安慰卡爾,還在卡爾的家中準備了一瓶紅酒,用冰桶把紅酒冷凍著,給卡爾倒了一杯紅酒,趁她去洗手間的時候,她在卡爾的紅酒中下了微量的山埃,在卡爾喝下紅酒之後,很快就陷入了昏睡狀態,她算好了時間,在卡爾昏迷到慢性死亡的期間,她拿出早已準備好的遺囑放在茶幾上,故意把抽屜裡的安眠藥灑了滿地,再把鞋子擺在窗前,造成一副要跳樓自殺的假象。

  離開的時候,她事先用鑰匙把門從外面反鎖,接著把另外的鑰匙從門底的隙縫裡推進去。

  九點鍾她準時與辛波斯卡弗在餐館用餐,在用餐期間,她一直在假裝不經意提起時間的進度,目的就是讓辛波斯卡弗做她的不在場證明,辛波斯卡弗也沒有太在意這些事情,只是覺得珍妮特今晚很熱情,比平時熱情多了。沒有人知道,她的計劃正在光明正大地實施著。

  黑澤明與柏妮一起上門找卡爾,雖然上一次在警局裡無論怎麽問她,她都不肯承認殺了珍妮絲,但是黑澤明還是心有芥蒂,他認為要親自問她才行。之所以拉著柏妮,是因為想勸卡爾自首的同時讓柏妮拘捕她。

  他在外面敲門敲了半天也沒有人開門,柏妮輕蔑地問著:說不定她出去了吧?回去吧,改天再來。

  他冷靜地分析著:不可能啊!在法庭上的一幕令全世界都懷疑她是凶手,現在社會的輿論肯定很激烈,百分百在針對著她,她不可能出去的,也不可能有心情到外面。

  她攤開雙手問著:不然怎麽辦,在這裡等她醒來為止?
  他搖了搖頭:經歷了那麽多事情,我擔心她會做傻事。算了,找專業人士開門吧。

  她表示反對:我是警察,我才不會做這些事情。

  他更加興奮地說著:就因為你是警察,你有證件,做這些事情完全是合法的。

  她更加反感了:警察的證件才不是讓你做這些奇怪的事情。

  他這邊已經在打電話,看來非法進入他人私人地方這種事情他經常做。

  當門被工具打開的時候,工人忍不住發脾氣了:鎖從外面反鎖了!哪個混蛋的惡作劇!

  他知道門是從外面反鎖的時候就已經意識到不對勁了,門被打開的那一瞬間,他聞到了惡臭的氣味,空氣中凝固著某些奇怪的液體。柏妮身為警察當然有很高的警惕性:慢著,別到處亂跑,盡量別移動現場的任何物品。打開燈,他們分明看到了卡爾穿著超短褲斜躺在沙發上,手裡握著一瓶紅酒,嘴角邊冒著泡沫,臉色發紫,身體上的肌膚開始出現僵硬的情況。

  柏妮還是不相信一個人就這麽死去了,她試探了卡爾的呼吸,無奈地搖了搖頭:真不幸!她已經死了。

  他很驚愕地反問著:為什麽會這樣?

  她倒是很鎮定:別慌張,我已經打電話了,其余的人很快就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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