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院
書記員:案件編號00201909015,被告人巴巴羅刹,你被控告於2019年7月13號,涉嫌在波士頓酒店強奸一名女子艾莉莎。
法官:被告人,你是否認罪?
辛波絲卡弗站起來,隨後鞠躬著:法官大人,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否認控罪。
法官:由於被告人不願意承認控罪,該案件不需要轉交高級法院進行審理。
書記員:波士頓性侵案件現第一次公開審訊。
法官:檢控官,你可以開始傳召證人。
黑澤明站立起來,恭恭敬敬地鞠躬著,他面向陪審團: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一名法醫證人出庭作證。
法官:本席批準。
特.康薇爾穿著嚴肅的工作禮服,在庭警的帶領下,坐在了證人欄內。
黑澤明:康薇爾女士,請問你是從事什麽職業的呢?
特.康薇爾:我是首席法醫,政府機關任命的最高級別官員。
黑澤明:請問你的工作范圍包括哪些地方呢?
特.康薇爾:為政府部門機關檢查大量謀殺案件的屍體,做整個過程的屍檢工作;偶爾也會處理一些風化案,例如性侵案件之類的。
黑澤明:請問你是不是已經為本案的受害者艾莉莎做過完整的身體檢查?
特.康薇爾:是的。
黑澤明:請問你檢查過受害者的身體之後,得出了哪些結論呢?
特·康薇爾:經過我對受害者的身體進行檢查之後,我發現,她在7月13當天的確有發生性行為的跡象,在她的體內我找到了大量的精液。
黑澤明:這些精液的樣本你可曾化驗過?
特·康薇爾:經過科學化驗之後,我發現在死者體內采取到的精液樣本是屬於巴巴羅刹也就是本案的被告。
黑澤明:除此之外,你還有沒有其他的發現?
特·康薇爾:我還在受害者的身上找到大量被虐打的傷痕。
黑澤明:原來是這樣,你的意思是,被告很有可能是強行與受害者發生性行為,受害者反抗,於是被告便將她虐打……
辛波絲卡弗: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在毫無可靠證據的情況下,妄自作出不必要的猜測。
法官:反對有效,法醫官不需要回答控方的問題。
黑澤明: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發問。
辛波絲卡弗放下手中的筆,悠悠然地站了起來,雙手放在兩腿之間。
辛波絲卡弗:康薇爾女士,請問你從事法醫這個職業多久了?
特·康薇爾:28年。
辛波絲卡弗:你每天要處理的化驗工作有多少?
特·康薇爾:偶爾會很多,偶爾會很少,這個要看布達拉美宮當天的犯罪率……
辛波絲卡弗:艾莉莎女士是在哪一天找你檢查身體?
特·康薇爾:7月14當天。
辛波絲卡弗:也就是案發之後的第二天。
特·康薇爾:是的。
辛波絲卡弗:法官大人,我手裡有一份政府化驗所在7月14當天的所有化驗報告的清單,當天的犯罪率急劇地增加,在那一天要進行化驗的項目是高達274宗。對於這個數據,你個人會不會有所質疑?
特·康薇爾:不會,事實確實如此。
辛波絲卡弗:換言之,你當天是要處理274宗化驗項目,就算包括你的助手可以幫你消化大部分的項目,你最起碼也要在一個晚上完成120宗化驗項目,一個晚上最多也就只有六個小時,不算加班;而且根據當天的出勤記錄,你的助手大概在十一點左右就已經離開了實驗室。也就是說,其余的化驗項目全是你一個人處理的。艾莉莎的化驗項目,你前前後後總共化驗了多少次?
特·康薇爾:一次。
辛波絲卡弗:大概維持了多久?
特·康薇爾:三分鍾左右。或許我不應該那麽輕率,但是那天晚上的工作項目非常的多,我不可能每一個項目都保證處理時間達到一個令人滿意的水準。
辛波絲卡弗:康薇爾女士,你大可以放心,這一次法庭要審訊的是性侵案件,並非你的工作時長。相信稍微有一點生物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精液裡包含的精子是數以億計,並且數目眾多,法醫官在化驗受害者體內的精液樣本的時候,整個過程只是用了三分鍾,沒錯,是三分鍾,我必須要強調這個尷尬的時間,任何一個正常的男人都不可能只有三分鍾。身為法醫的你,敢不敢肯定,在受害者的體內隻發現了一個人的精液樣本?會不會還有其他人的精液樣本在內呢?
特·康薇爾:我隻可以告訴你,由於時間太短,我不肯定有沒有其他人的精液樣本。
辛波絲卡弗:那也就是說,你也不敢肯定,受害者的體內究竟還有沒有其他人的精液樣本?
黑澤明:反對!法官大人,證人只需要親口證明,在受害者體內發現了被告的精液樣本就可以,並不需要理會其他的事情。
法官:反對無效,精液樣本的可能性也是陪審團作為參考的一種數據。辯方律師可以繼續。
辛波絲卡弗:請問你有沒有性經驗?
黑澤明: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在法庭上提出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辛波絲卡弗:法官大人,我很快就可以證明,我的問題絕對與本案有著重大的關系。
法官: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問題。
特·康薇爾:正常人到了我這個年紀都會有性經驗。
辛波絲卡弗:在發生性行為的過程中,大部分的人可能會為了增加性行為所帶來的快感而獲取虐待別人,或者被別人虐待的感覺。你同不同意?
特·康薇爾:我就肯定不喜歡,其他人我不知道。
辛波絲卡弗:你在受害者身上發現的傷痕,是不是全部都是攻擊性的?
特·康薇爾:是。
辛波絲卡弗:屬不屬於惡劣的毆打所造成的?
特·康薇爾:那又不至於吧,我研究過,受害者身上的傷痕有一部分是由皮帶所造成,手腕上還有被捆綁的痕跡,嘴巴上有淤痕,還有少量的血跡。
辛波絲卡弗:換言之,受害者的身上就算有傷痕,也只是輕微的摩擦。很有可能是男女之間為了獲取快感而進行的一個前戲,或許是刺激身體所帶來的快感而導致受害者有一種被侵犯的錯覺?
黑澤明:反對!反對辯方律師提出毫無證據的假設。
法官:反對有效,辯方律師剛才的那一番話,陪審團不需要記錄。
辛波絲卡弗望向陪審團:相信你們都知道,強行性侵與自願發生關系是兩種很不一樣的思想狀況,性體驗一旦不愉快,很容易產生被強行性侵的錯覺……
黑澤明:反對!很抱歉,現在還不是結案陳詞的階段。
法官:反對有效,辯方律師,請你繼續發問。
辛波絲卡弗信心滿滿地笑了笑: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黑澤明看著胸有成竹的辛波絲卡弗臉上掛著早已預測到的勝利的笑容,他突然感到一絲絲的不安,或許他不應該那麽狂妄自大,明知道這一次的對手是辛波絲卡弗,他也要抱著逞英雄的心態接手這宗官司。表面上他是為了完成尚未完成的事情,實際上他很清楚,如果這一次可以成功擊敗辛波絲卡弗,對於他來說,是名利雙收。但是他太小看她了,兩人實力懸殊,他實在是太急於求成了。
法官見黑澤明出神了,於是小聲提醒著:主控官,你可有下一位證人?
黑澤明頓時回過神來,鞠躬著: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雷諾梵出庭作證。
法官:本席批準。
庭警:有請雷諾梵出庭作證!
雷諾梵是一名退休警察,他出席法庭證人欄的次數多到他自己都不記得了,整個司法局的人都認識他,同樣也知道他有一個可憐的破碎家庭。
黑澤明走過去,半邊身子靠在木欄上:雷諾梵先生,請問你與本案的受害者艾莉莎是什麽關系?
雷諾梵:我們是父女關系。
黑澤明:在7月13日當天晚上發生了什麽事?
雷諾梵:那天我回到家,就看到本案的受害者窩在房間裡瑟瑟發抖,衣衫不整。身為一名有著多年辦案經驗的警察,我一看就已經意識到發生了什麽事。果然當我問她的時候,她告訴我,她被她的老板給強奸了。
黑澤明的腳步稍微往後退了幾步,隨後皺著眉頭問:你在得知這件事之後,你有什麽反應?
雷諾梵:憤怒!激動!痛心疾首!我恨不得立馬一槍斃了那個混蛋!但是我是一個很尊重法律精神的人,我是絕對不會知法犯法。最後我還是選擇了報警。
黑澤明:你說的這個混蛋在不在法庭裡?
雷諾梵:在。
黑澤明:他是誰,麻煩你當著陪審團的面指他出來。
雷諾梵很生氣很激動地指著坐在犯人欄內的巴巴羅刹:就是那個混蛋!
黑澤明:是不是本案的受害者親口向你承認,強奸她的就是本案的被告巴巴羅刹?
雷諾梵:是的!因為她說強奸她的是她的老板。
辛波絲卡弗閉著眼睛聽著聽著,突然笑了,但是沒有聲音。
黑澤明遲疑了幾秒,然後說:謝謝你,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盤問證人。
辛波絲卡弗站起來,停留在原來的位置,恭恭敬敬地問:請問你第一眼看到艾莉莎衣衫不整地蜷縮在角落裡的時候,你腦海裡第一個浮現的念頭是什麽?請你以最快的速度回答我這個問題。
黑澤明: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以近似恐嚇的口吻盤問證人。
法官:反對有效!
辛波絲卡弗不理會法官的勸阻,繼續地問著:閉上眼睛,回答我剛才的問題!
雷諾梵:她很有可能受到了傷害!
辛波絲卡弗:很有可能受到了傷害?換言之你並非第一時間聯想到她是被人侵犯,而是很有可能只是受到肉體上的傷害,是不是?
雷諾梵:是的。
辛波絲卡弗:你說艾莉莎當時衣衫不整,你可以不可以大概地形容一下,她的衣服是如何的破裂?
雷諾梵:衣衫不整就是衣衫不整,哪裡還有其他的形容詞!
辛波絲卡弗:很抱歉,這裡是法庭,我的問題你必須要回答。
雷諾梵很生氣但又不好發作,只能鼓著一股氣:她的衣服像一條條裂縫那樣慢慢裂開,間隔的空間很有規律……
辛波絲卡弗:你是不是想說,她的衣服就像被某種剪刀剪破的那樣?
雷諾梵:我可沒有這樣說過。
辛波絲卡弗:在1989年,電影界曾經出現過一部很震驚的作品。其電影的內容大致上是講述一對熱戀中的男女為了尋求刺激感,為了享受雙重高潮的快感,男方會利用剪刀將女方的衣服剪爛,然後假裝在侵犯她。在心理學上,這種行為是一種性怪癖,屬於一種心理疾病,每一萬個人裡,就有三個人會患上這種嗜好。艾莉莎所謂的衣衫不整會不會就是透過這種尋求刺激方法所造成的呢?
法庭內頓時引起一陣起哄,法官很不耐煩地敲響著木槌:肅靜!肅靜!
黑澤明大喊: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企圖對本案做出結論,並且在毫無事實根據的情況下作出非常不合理的推測。
法官提醒著:辯方律師,我希望你記住一件事情,在法庭是講證據的,憑空猜測不是不可以,但是這樣對當事人是很不公平的。
辛波絲卡弗:很抱歉,我為剛才的魯莽而道歉。請問你有沒有親眼目睹艾莉莎被巴巴羅刹強行侵犯呢?
雷諾梵:當然沒有。我回到家裡的時候,她已經出事了。
辛波絲卡弗:換句話說,艾莉莎聲稱自己被強奸只是她的片面之詞,你既沒有親眼目睹整個過程,又沒有其他的證據證明性侵艾莉莎的就是巴巴羅刹,就算艾莉莎聲稱自己曾經被性虐待,你也會相信?
雷諾梵:我會相信!因為她是我女兒!我絕對相信她!況且不會有女孩拿這種事情開玩笑的!
辛波絲卡弗:請問你在案發之前,認不認識我的當事人?
雷諾梵:不認識,不過倒是有時候會在報紙雜志上看到他的照片。
辛波絲卡弗:換言之你對我的當事人是一無所知的,包括他的性格特點。
雷諾梵:是的。
辛波絲卡弗:謝謝你。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