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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他們辯護》第012章 辯方律師的感悟
  壹號皇庭
  法庭內的人員陸陸續續地入席,黑澤明很早就已經坐在自己的位置,被告被帶至犯人欄,他臉上滿是疲倦不堪的神情,臉色蒼白,極度無助地望向黑澤明的方向。黑澤明回過頭對著勞倫斯,調皮地做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勞倫斯情不自禁地苦笑著,眼神裡的苦,真的大概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辛波斯卡弗一進來就戴著假發,黑澤明突然想起自己還沒戴假發,匆匆忙忙地重新戴上,這邊廂法官剛好進來了。

  所有人差不多到齊了。

  克裡斯仃小聲地問黑澤明:你跟你的當事人和好了?

  黑澤明嘴唇不動地發出聲音:和好你個大西瓜,我只是給他一點信心而已。

  庭警大喊:上庭!
  所有人紛紛起立,鞠躬著,然後安靜地坐了下去。

  書記員宣讀著:深水街公寓謀殺案,現作第五次公開審訊。

  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傳召證人。

  黑澤明站起來,很有禮貌地鞠躬著:法官大人,我希望傳召本案的第二證人—范澤西先生出庭作證。

  法官:本席批準。

  庭警:傳范澤西出庭作證!
  范澤西被外面的庭警帶至證人欄內,神情略感不安,恐慌不已地望著四周。

  黑澤明乾咳嗽了幾聲:范澤西先生,請問你是從事什麽職業的?

  范澤西:我是深水街公寓樓上的物業管理員。

  黑澤明:通俗來說,是不是保安?

  范澤西:是的。

  黑澤明:那麽,請問在上個月的23號晚上的九點至十點鍾之間發生了什麽事?

  范澤西:當時剛好是交接班,我跟對班的同事聊了幾句以後,對方就下班了。而我就全然負責整棟樓的保安工作。

  黑澤明:當時發生了什麽事?

  范澤西:我當時看到一名男子手上拿著一袋東西,慌慌張張地從電梯裡逃出來,我們互相對視著,沒多久他就從我側邊繞過去。

  黑澤明:當時大概是幾點?
  范澤西:大概是九點四十六分左右。

  黑澤明:你很肯定當時是九點四十六?

  范澤西:是的,因為我身體不太好,需要在既定的時間內服藥,所以我記得特別清楚,更何況那個男人鬼鬼祟祟的,手裡還提著一袋東西,因此我印象特別深刻。

  黑澤明:你那晚所看到的那個男人他在哪裡?
  范澤西:在法庭內。

  黑澤明:麻煩你指他出來。

  范澤西很激動地指著勞倫斯:就是他!
  黑澤明:好,麻煩你清清楚楚地指給陪審員看,那晚到底是誰在九點四十六分的時候就已經離開了公寓的范圍。

  范澤西很激動地再次重複道:就是他!坐在犯人欄內的那個男人。

  黑澤明:之後呢?之後你有沒有再次看到被告?

  范澤西:沒有。

  黑澤明:你身為一名保安,為什麽你當時沒有追出去呢?

  范澤西:我有追出去,但我追出去的時候,已經看到他上了一輛計程車。

  黑澤明:你很肯定,被告當時已經上了計程車。

  范澤西:是的。

  黑澤明微微一笑:好,謝謝你。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問題。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開始盤問證人。

  辛波斯卡弗鄭重其事地站起來,雙手放在肚子的位置:范澤西先生,請問你從事保安這個行業有多久了?
  黑澤明站起來大喊: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提出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控方很快就可以證明,所提出的問題絕對與本案有著莫大的關系。

  法官:反對無效,主控官麻煩你盡快進入正題。

  辛波斯卡弗:范澤西先生,麻煩你跟我們說說,你從事保安這個職業有多久了?

  范澤西:大概有二十多年了。

  辛波斯卡弗假裝佩服地說:二十多年了……厲害厲害,那也就是說,你們對於陌生人出入在公寓內的警惕性很高了,對嗎?
  范澤西:是的。

  辛波斯卡弗:為什麽你看到被告鬼鬼祟祟地拿著一袋東西匆匆忙忙地離開公寓,你當時並沒有立刻製止他呢?反而是等他坐上計程車了,你才想到要追出去。

  范澤西:可能當時我還沒反應過來。

  辛波斯卡弗:是嗎?究竟是你沒反應過來,還是你根本不想反應過來。你可是一名有著多年豐富經驗的保安工作人員。

  范澤西:總之我當時沒有反應過來。

  辛波斯卡弗:你沒有反應過來,是不是因為被告是你女婿,你因為徇私,所以才故意放走他的?

  黑澤明站起來大喊: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對未經證實的事妄下判斷。

  法官:反對有效,證人不需要回答問題。

  辛波斯卡弗:你可以因為他是你女婿,於是你就假裝看不到他,故意放他走;而現在你更加可以為了維護你的女婿,不惜在法庭內虛構以及捏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實!是不是!是不是!
  黑澤明:反對!

  法官:主控官,麻煩你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舉止。

  辛波斯卡弗:請問你還有多久就可以正式退休?
  范澤西:大概還有半年。

  辛波斯卡弗:退休之後,你們每個月可以拿多少補貼?

  范澤西:大概是3000至4000.
  辛波斯卡弗:有沒有住的地方?
  范澤西:沒有。

  辛波斯卡弗:有沒有想過買房子?

  范澤西:買不起,房價簡直是天價。

  辛波斯卡弗:被告一旦罪名成立,你知不知道最嚴重的後果是什麽?
  范澤西:知道,最高刑罰是死刑。

  辛波斯卡弗:你年紀大了,你覺得自己需不需要被人照顧?
  范澤西:當然需要了。

  辛波斯卡弗:如果被告被判死刑,你的下半生就沒人照顧了對嗎?

  黑澤明: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提出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法官:反對無效,證人必須回答控方的問題。

  范澤西:是的。

  辛波斯卡弗:那就是說,你為了被告不被判死刑,你會不惜一切代價提供一些不盡不實的供詞,你更加可以為了被告而說謊!而你現在就是在說謊!
  范澤西:沒有!我沒有!那晚我真的看到他離開了!
  黑澤明:反對!

  法官(稍微停頓了一會):本席有責任提醒各位陪審員,證人出庭作證的動機必須是作為一種證供可信性的重要參考,證人的供詞是否被接納,應該由你們自行決定。

  辛波斯卡弗:在案發之後,警方曾經找過你,但你當時並沒有很刻意很明確地提及過被告離開的時間,為什麽?
  范澤西:因為我當時並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辛波斯卡弗:那為什麽開庭審理那麽久了,你都沒有考慮過出庭作證?
  范澤西:我當時還在恨他,行了吧?我恨他害死我女兒。

  辛波斯卡弗:所以現在你不恨了,決定出來出庭作證?

  范澤西:我不想一個無辜的人被判死刑。

  辛波斯卡弗:范先生,你的供詞前前後後,根本就是前言不搭後語,你這樣的供詞讓陪審員如何相信你呢?
  黑澤明:反對!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問題。

  黑澤明再次站起來:法官大人,我希望傳召本案的被告出庭作證。

  法官:本席批準。

  勞倫斯被帶至證人欄。

  黑澤明:被告,麻煩你給所有人簡單說一說,當晚你為什麽會去死者的家裡。

  勞倫斯:我妻子當時難產,護士說需要動手術,但是手術費要五十萬!是整整的五十萬!我只是工薪階層的人士,一下子不可能拿出五十萬那麽多!但如果湊不夠手術費,他們是不會動手術的,雖然護士說會盡力而為,但我知道他們不會的。於是我只能偷偷地去高先生的家中偷一些值錢的東西或者現金。

  黑澤明:接著呢?
  勞倫斯:接著高先生就回來了。我當時很急,隻好拿著水果刀威脅他,讓他拿出五十萬現金。他很順利地將現金給了我,我拿到手以後,他又想搶回去,我當時很害怕,他說會報警抓我,我一時情急,拿花瓶砸傷了他。後來我就離開了現場。

  黑澤明:接著你就搶了高先生的錢離開了現場?
  勞倫斯:我沒有搶!我只是暫時借著先,以後再慢慢還!我真的沒有想過搶東西的。

  黑澤明:之後呢,你到了醫院以後,你的妻子有沒有得救?
  勞倫斯:沒有……我妻子難產死了,他們只是做著急救的工作,並沒有動手術。

  黑澤明:接下來你去了哪裡?

  勞倫斯:我萬念俱灰地回到了自己的房子,到了第二天,就有警察找上門,說我殺了人,然後就抓了我回去。

  黑澤明:你有沒有殺人?
  勞倫斯:沒有!我只是拿花瓶砸傷了他!
  黑澤明:你現在清清楚楚地告訴陪審員,你有沒有殺人?
  勞倫斯:沒有!

  黑澤明:大聲一點,告訴陪審員,你有沒有殺人?
  勞倫斯:沒有!我真的沒有殺人!
  黑澤明: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問題。

  辛波斯卡弗:被告,你說你當時很需要那五十萬,於是你就想到了使用非法的手段去獲取這一筆巨款是嗎?
  勞倫斯:是的。

  辛波斯卡弗:你又知不知道,急用錢其實是可以透過很多途徑獲取的。例如貸款,向銀行借貸等等……現在連買個電子產品都可以分期付款。

  勞倫斯:當時的情況實在太危急,容不得我想那麽多。

  辛波斯卡弗:布達拉美宮的有錢人是高達八十八位的,為什麽那麽多人你不選,偏偏選擇了高先生呢?
  勞倫斯:因為我隻認識高先生。

  辛波斯卡弗:根據你的說法,你當時是抱著借錢的心態去找高先生的?
  勞倫斯:是的,其實就算我真的搶走了他的錢,我一定會還給他的。

  辛波斯卡弗冷笑著:誰會相信你真的會還錢?
  勞倫斯:我無法向你證明這一點,我只能告訴你,我沒有惡意的!
  辛波斯卡弗:請問你有沒有欠債的記錄?

  勞倫斯猶豫了一會:有。

  辛波斯卡弗:既然你有欠債記錄,你憑什麽讓陪審員相信,你去搶錢是為了給妻子湊手術費?

  黑澤明: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對未經證實的事作出妄下判斷。

  法官:反對有效。

  辛波斯卡弗:你口口聲聲說,你當晚只是搶了死者的錢,並且在非常無奈的情況之下襲擊了他,有誰可以作證?
  勞倫斯:我自己!
  辛波斯卡弗:有誰可以證明,你搶死者的錢只是為了湊足手術費給妻子。

  勞倫斯:我自己!
  辛波斯卡弗:有誰可以證明,你並沒有殺害死者?
  勞倫斯:我自己!
  辛波斯卡弗:那也就是說,從頭到尾,只有你自己證明你自己沒有罪!

  勞倫斯:我真的沒有殺人!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手上有一份關於死者丟失的財物報告,死者丟失的財物包括一個價值連城的手表,現金58萬,還有一張三十萬的匯豐銀行本票,這些財物在案發之後竟然變得不翼而飛,而被告又有欠債記錄……我看……

  黑澤明: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在法庭上作出不必要的推測。

  法官:反對有效,在法庭上只能講事實,任何的猜測均不能被接受。

  辛波斯卡弗:各位,高先生本來是一位與世無爭的成功人士,他的生活可以很平靜,但很可惜,這美好的一切都被一個視財如命的不法之徒給徹底摧毀……

  黑澤明:反對!抱歉,現在還不是結案陳詞的時候。

  辛波斯卡弗:當晚你除了拿走死者的五十八萬現金之外,還有沒有拿走其他東西?
  勞倫斯:沒有!

  辛波斯卡弗:你肯定你自己沒有說謊?

  勞倫斯:是的。

  辛波斯卡弗:但是在你給警察錄口供的時候,你口口聲聲說,自己隻拿走了保險櫃的五十萬現金,在後來的調查結果中,你給了司機八萬多,也就是說,你其實是拿走了五十八萬現金,你前前後後的口供相互矛盾,你有何解釋?
  勞倫斯:如果你無緣無故被人當成了殺人犯抓進拘留所,你也會跟我一樣心慌意亂。

  辛波斯卡弗:你被抓不可能是無緣無故吧?你擅闖他人地方,以非法的手段奪取他人財物,有什麽後果你早就應該猜到。

  勞倫斯:我知道,但是我當時已經沒有其他的選擇!我要麽去犯法,湊足手術費救我的妻子,要麽眼睜睜地看著她死!為什麽一定要有這種規定?為什麽不能先救人再拿錢?如果他們肯動手術救人先,我妻子不用死的!
  法官:證人,請你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緒。

  辛波斯卡弗略感不安,似乎有所觸動,低著頭面向法官: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問題。

  法官:辯方律師,你是否還有其他證人?
  黑澤明:沒有。

  法官:明日控辯雙方開始結案陳詞,退庭!
  庭警:退庭!
  所有人紛紛離去,辛波斯卡弗的眼神顯然顯露著對被告的同情。

  但黑澤明痛心疾首地望著離去的被告,似乎對他失去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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