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迪斯今天早上很早就起床打扮了,她出門的時候很匆忙,連早餐都沒有吃,在忙亂之中搶了黑澤明的一塊三文治進行進食,為此黑澤明非常的不高興,在開車的過程中,他一直在吐槽她的強盜行為,還說她不顧他人感受。
她只顧著開車,沒有時間反駁他的無理指責。
隔了好一陣子,他這才轉移話題:對了,你真的打算給斯蒂芬申請保釋外出?
“有何不可,拘留所的環境有多惡劣,你也是知道的。”看來她隻對與官司有關的話題才感興趣,並且很用心地回答問題。
“可是斯蒂芬被檢控的是謀殺罪,我看未必那麽容易。”
“很抱歉,我沒有要冒犯你的意思,但是你應該很清楚一件事,在案件尚未完結,尚未宣判結果之前,哪怕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他,我們都不可以說他有罪,只能說他有嫌疑。更何況死者的背景如此複雜,他擔心家人被報復是正常的,可以諒解,如果將他保釋外出可以讓他心安理得,又能讓他擺脫拘留所內如此惡劣的環境,又何樂而不為呢?”
“我很尊重你的決定,但我始終認為將他保釋外出並非理智的決定。萬一他到了外面再次發生類似的事件而造成不必要的傷亡,我們就輸定了。”
“拋開這個不說,我覺得你不是很了解拘留所內的生活。”
“那倒是,我還從來沒有進去過。”
“放心吧,你一定有機會進去的。”
黑澤明面對著朱迪斯的調侃不禁嗤之以鼻:“你這是在詛咒我?”
“不怕得罪地說一句,是的,不過你放心,我的詛咒一向不靈驗的。”
普通法院
所有人陸陸續續地到齊了。
庭警大喊:開庭!
他們全部站起來,很嚴肅地鞠躬著,隨後紛紛坐下來。
書記員聲情並茂地陳述著:迷失街道的自衛反殺案現在作第二次公開審訊。
法官:檢察官,你可以開始傳召證人。
辛波斯卡弗站起來,鞠躬著。
“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本案的第一證人—錢文勒出庭作證。”
法官:本席批準。
庭警:錢文勒出庭作證!
一名大約二十六歲到三十四歲的男子被庭警帶至證人欄內。
書記員拿著宣誓的稿紙遞給他:麻煩你照著上面的稿紙念一遍。
“本人謹以真誠致誓,所作之證供均為事實以及事實之全部,絕無虛假成分,如若出現與事實不符的現象,本人甘願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製裁。”
“謝謝你,請坐。”
辛波斯卡弗從容不迫地走過去,雙手趴在證人欄那裡:錢先生,我想請問你,在本月的20號當天,發生了什麽事?
錢文勒:那天我與茨爾格開車去參加一個婚禮,但我們的車被一輛送外賣的電動車給劃損了。
辛波斯卡弗:接下來發生了什麽事?
錢文勒:茨爾格很討厭別人碰他的車,他當時很生氣地跑下車找那個男人的麻煩。
辛波斯卡弗:你所說的茨爾格是不是本案的死者?
錢文勒:是的。
辛波斯卡弗:請你繼續。
錢文勒:他當時很生氣,想著拿出刀來嚇嚇那家夥,可是那家夥的態度很惡劣,使他變得更為生氣,於是便襲擊對方。
辛波斯卡弗:他做了什麽?
錢文勒:他當時砍了對方三刀,但對方均用手擋住了。
辛波斯卡弗:接下來呢?
錢文勒:接著對方突然發難,搶過他手裡的刀,像發了狂似的,不斷地襲擊他,他被砍了三刀以後,便沒有還手的能力,也喪失了自我保護的意識。但是那個冷血的家夥仍然拿著那把刀一刀一刀地砍向茨爾格,一刀……兩刀……三刀……過了沒多久,茨爾格便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了。
辛波斯卡弗:最後呢?
錢文勒:最後那個男人便跌坐在地上,直到警察到達現場將他抓捕。茨爾格也被送到醫院進行急救了。
辛波斯卡弗:你剛才所說襲擊茨爾格的男人在哪裡?他在不在法庭裡?
錢文勒:在。
辛波斯卡弗:麻煩你指他出來。
錢文勒:就是坐在犯人欄裡面的男人!就是他活生生地砍死茨爾格的!
辛波斯卡弗微微一笑,慢慢地走到犯人欄的位置,命令著:好,現在麻煩你清清楚楚地告訴陪審員,那天是誰活生生地砍死死者的。
錢文勒很激動地指著犯人欄:就是他!
辛波斯卡弗:證人,我想,你應該很清楚,在法庭上給假證供是很嚴重的罪行。
錢文勒:我知道。
辛波斯卡弗:謝謝你。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問題。
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盤問證人。
黑澤明從背後遞了一張紙給朱迪斯,法官好奇地問:怎麽?你這一次是不是又要我給你五分鍾的閱讀時間?北歐大律師?
朱迪斯目不轉睛地盯著那張紙說:這一次不用五分鍾,六分鍾就好了。
法庭內引起一連串曖昧的笑聲。
法官很生氣地敲響著木錘。
朱迪斯很瀟灑地將紙張塞回去,文質彬彬地說:我可以開始了。
朱迪斯左手固定在腰後,另外一隻手固定在腹部以下的位置,慢慢地走向證人欄,然後用手玩弄了一下假發,似笑非笑地問:你知道現在是哪一年嗎?
辛波斯卡弗站起來大喊:反對!問題與本案無關。
法官更加生氣了:辯方律師!請你注意一下自己的行為。
朱迪斯裝模作樣地解釋道:法官大人,盤問技巧純粹是個人風格,我個人的時間觀念比較敏感與重要,所以請允許我繼續問下去。
法官非常無可奈何地說:辯方律師請你繼續。
朱迪斯:請問現在是哪一年?
錢文勒:2019年。
朱迪斯:請問你還記不記得死者與被告發生爭執的具體時間?
錢文勒:十點二十分左右吧,大概。
朱迪斯:從死者與被告發生爭執直到死者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大概經歷了多長時間?
錢文勒:大概是二十分鍾左右。
朱迪斯:你當時是否目睹了整個凶案發生的過程?
錢文勒:是的。
朱迪斯:你認為這個過程會否過於漫長呢?
辛波斯卡弗站起來大喊:反對!法官大人,我極之討厭辯方律師的盤問技巧,她問的問題完全與本案無關。
朱迪斯立馬反應過來:不好意思,我現在就進入正題了。
朱迪斯:請問你是從事什麽職業的呢?
錢文勒:我是從事財務公司財政核對與回收的財務專員。
朱迪斯笑了笑:財務公司?也就是所謂的合法借貸公司對吧?就是那種利息昂貴,借了基本還不上的貸款。
錢文勒:可能是吧。
朱迪斯:你可不可以具體地形容一下,你與死者之間的關系呢?
錢文勒:上司與下屬。
朱迪斯:案發當天,你們要去哪裡?
錢文勒:剛才我不是說過了嗎?去參加一個婚禮。
朱迪斯高高地舉起一份文件:法官大人,我手上有一份文件,是關於控方證人所提及到的那場婚禮的具體明細,上面很清楚地寫著,婚禮的時間是下午的四點鍾開始,酒席入席是六點半左右,宣誓是七點三十分左右。而你們卻在大概十點鍾左右就已經準備開車去參加婚禮,時間似乎是提前了很多。那就奇怪了,你們又不是主人家,不可能那麽早去那裡的,你們究竟想去哪裡?
錢文勒吞吞吐吐地說:我……我說的都是事實!我沒有說謊!
朱迪斯笑著說:“我當然相信你沒有說謊,但你會不會是說漏了一點事情呢?例如在趕去參加婚禮之前,去做一些私人的事情……”
辛波斯卡弗立刻反應過來: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提出引導性問題。
法官:反對有效,證人不需要回答辯方律師的問題。
朱迪斯:請問你認不認識一個叫龍坤的人?
辛波斯卡弗:反對!法官大人,辯方律師提出的問題與本案無關。
朱迪斯:法官大人,我很快就可以證明,我這個問題與本案有著莫大的關系。
法官: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問題。
錢文勒:認識,他是我們財務公司的一個客人。
朱迪斯故意地問:是欠錢的客戶是吧?
錢文勒:是的,他欠了我們的錢,很久都沒有還。
朱迪斯:我能不能請問你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對於欠錢不還的人,你們一般是如何處理的呢?是尋求法律援助還是谘詢司法部呢?
錢文勒:我們一向是透過私人途徑解決問題。
朱迪斯:請問你所謂的私人途徑解決問題是什麽方式呢?你不願意說?讓我來替你說吧好不好。一般的情況是淋油漆、再不然就是上門恐嚇、再嚴重一點的就是蓄意傷人。我說得對不對?
辛波斯卡弗: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對未經證實的事情作出非常不必要的結論。
朱迪斯回到自己的位置,從衣袖裡拿出一份文件: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這裡有一份關於死者的犯罪記錄。2011年,曾經因為過度毆打欠債人,導致對方半身不遂躺在醫院裡,賠了三十萬,入獄三年;2014年曾經因為縱火,企圖燒毀夜總會,但後來火災被及時控制了,但造成了兩名人員死亡,八人受傷,最後入獄四年……這裡只是冰山一角,我拿出這些記錄並非想證明什麽,我只是想指出,死者是一位從事不正當職業,從事以非法手段傷害他人以獲取金錢利潤的不法分子。
辛波斯卡弗:反對!法官大人,現在還不是結案陳詞的階段。
法官:反對有效,辯方律師請你繼續盤問證人。
朱迪斯:死者襲擊被告在先,被告當時有沒有警告過死者,不要亂來?
錢文勒:有,但是死者的情緒很激動。
朱迪斯:當時你作為被告的朋友……下屬也勉強算是朋友,你有沒有想過出來阻止他那非常殘暴的行為呢?
錢文勒:有,但是我沒有這麽做。
朱迪斯:為什麽呢?
錢文勒:我很清楚他的性格,誰要是惹了他,他一定不會輕易罷休的。
朱迪斯:你剛剛的那一番話,我可不可以理解為,死者當時是鐵了心要傷害被告或者意圖謀害被告?
辛波斯卡弗: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辯方律師利用假設性問題誤導陪審員。
法官:反對有效,證人不需要回答辯方律師的問題。
朱迪斯:你說被告很殘忍地將死者殺害,你現在還能不能肯定,如果當時被告沒有足夠的自衛能力,在沒有辦法保護自己的情況下,你是不是可以擔保死者不會將被告非常殘忍地殺害?
辛波斯卡弗:反對!法官大人!
朱迪斯: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問題。
法官下意識地看了看手裡的記錄文件:今天的審訊環節到此為止,後日繼續。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由於控方剛剛掌握到新的線索,故此申請延遲兩天審訊。
朱迪斯:法官大人,我不讚成延遲審訊,辯方已經給了足夠多的時間,讓控方去搜集證據,無緣無故押後審訊,對我的當事人是非常的不公平。
法官:檢察官,你是否真的掌握了重要的線索?
辛波斯卡弗:是的,法官大人,控方目前已經在搜集證據的階段,希望你批準。
法官:那麽,本席就要做出一個對控辯雙方都絕對公平的決定。
朱迪斯:法官大人,如果控方非要押後審訊,辯方要求將被告擔保外出。
辛波斯卡弗:反對!法官大人,被告被控告的是謀殺罪,絕對稱得上是一個極度危險的人物,我認為將被告保釋外出是非常不合理的要求。
朱迪斯:法官大人,我當事人在拘留所感受到的壓力是前所未有的,況且押後審訊只會折磨我當事人的精神狀況,如果要押後審訊,我就要求將我當事人保釋外出。
法官:控辯雙方請隨我入會議室商議。
辛波斯卡弗很生氣地說:被告是一個殺人犯!怎麽可以輕易地保釋外出呢?
朱迪斯面容不改地說:拘留所的環境使我當事人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困擾,你押後審訊只會繼續增加他的痛苦,將他保釋外出是避免令他陷入精神奔潰的局面。
辛波斯卡弗:真是笑話!!如果讓布達拉美宮的市民知道,政府隨意釋放一個未經定罪的殺人犯公然在大街上隨意活動,他們會怎麽看待我們的做事手法與專業守則呢?
法官:你們不要吵了,一人讓一步。押後審訊的確對被告極之不公平;但是也要考慮到被告的精神狀態,這樣吧,押後審訊,被告也同意被擔保外出。怎麽樣?
辛波斯卡弗:這個我沒有異議。
朱迪斯也跟著說:檢察官沒有意見,我也沒有意見。
法官:本席聽過控辯雙方所提出的觀點,先作出以下決定。案件押後兩天審理,被告也可以保釋外出,但保釋期間必須要按照時間節點回警局簽字,並且不允許離開布達拉美宮的本土范圍,否則本席會考慮加控控罪!
庭警:退庭!
辛波斯卡弗默默地收拾好公事包,離開了法庭。
黑澤明的視線不禁跟著她的移動而改變,朱迪斯埋頭收拾東西,漫不經心地說:怎麽了?你沉澱了那麽久,又故態複萌?大律師你也不放過?
黑澤明不以為然地說:不然你覺得我們以前是什麽關系啊?北歐大律師。
朱迪斯的東西已經收拾好,她環顧著四周,發現空無一人,她這才緩緩地從喉嚨中吐出一句話:我當時就是因為喜歡你夠無賴夠無恥,但現在看來,你不僅無賴、無恥,更像一個白癡!走吧!要泡妞也得等這宗官司完結了再說。
黑澤明不屑一顧地說:泡妞還要分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