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將要開庭審理的日子裡,理查德逐漸意識到,檢控方會為了證明兩名被告的殺人動機而選擇將阿德裡遇害之前一直在撰寫的信件在法庭上公開。而組織早就說過,那些信件的內容是絕對不可以留著,更不可以出現在媒體的報道上,他必須想辦法乾預,至少不能讓媒體報道這些信封。於是他計劃已久的潛入倫敦警察大廳證物房盜取信函的行動逐漸進入他的行程內。
他觀察過,警察大廳的值班時間大約是5小時更換一次,白天有117人值班,夜晚則只有11人,不算外勤或者執行任務的,總共也就這麽點人。他要潛入盜取信函是最容易不過的事情,只不過他希望謹慎點,以最完美的手法盜取信函,並且不留下線索,他是新人,盜取信函這些任務對他來說是很簡單,就是缺乏了點經驗。不過他向來盲目自信,信奉隨機應變即可,不需要太多的規則,也不太講究。
要順利盜取信函然後逃離現場,在毫無阻礙的前提下,他必須提前熟悉警察大廳的布局以及逃走路線。為此他以辯方律師的名義,多次出現在大廳裡,心無旁騖地與倫敦老警察打好關系,與他們在值班時間喝酒,其實就是在暗中熟悉整個大廳的特性。證物房他也去過不少次,他經常與負責看管鑰匙的警察一起玩撲克,沒有賭錢,就是賭一罐不怎麽好喝的啤酒,沒別的,純粹就是為了好玩。就在玩撲克的過程中,他以不起眼的手法,偷偷盜取了證物房的鑰匙,在極短時間內拷貝了一份模型,然後再將鑰匙偷偷放回去。
有時候為了安全起見,他夜晚也會來警察大廳,與那些值班的警察講一些不怎麽好笑的笑話,總之就是要跟他們混熟,熟悉證物房在夜晚與白天的守衛有哪些不同。不過根據他從警衛的口中所了解到,警察大廳從來沒有丟失過證物,光明正大的盜取行為更是沒有出現過。他陪著這些警察嬉戲打鬧,同時內心不禁為他們默哀,因為過不了多久,他們引以為傲的記錄很快就要打破。為了不讓媒體懷疑證物的丟失與謀殺案件有關聯,他決定來個出其不意,要在他們意想不到的階段盜取這些信函。首先就是在準備傳遞至法庭的前一天將其盜取,擾亂他們的視線。如果是這樣,他就得弄清楚,到底這些信函會在哪一天出現在法庭上,就在前一天動手就可以了。莫妮卡是案件裡的檢察官之一,要知道信函的使用時間,她最清楚不過。於是他決定從她身上套取情報。
他在倫敦的寵物精品店買到了一個公貓,年齡還是很小的那種,才兩個月,但是很可愛,看上去懵懵懂懂的。他買回去以後,莫妮卡都開心得不得了,用手在安撫原來那隻小貓咪,她給它取名“莎士比亞”而新來的貓咪則為“達芬奇”就這樣,奇怪的名字增加了。她跟“莎士比亞”在玩耍,看著他手裡的“達芬奇”好奇地說著:所以你真的要為它找一個同性伴侶。
“在生物界沒有同性戀,親愛的。兩隻公貓也能成為好朋友,並且相互陪伴。”他耐心地解釋著。
“一隻代表你,一隻代表我,它們都有伴侶了,那我們呢?我們什麽時候也會有伴侶?”
她的臉都快要貼上去了,他來不及反應,隻覺得心跳加速,不知所措,驚慌之余來了句:我想,那將是未來可期。
“你總是在說未來卻連現在都過得不好。”她拉開了與他的距離,很冷漠地說著。
“這沒什麽大不了的。”他很平靜地說著。
“是嗎?沒什麽大不了,你真的是這樣認為的?”她突然有些激動。
他將手裡的小貓放回地面上,喂它們在喝奶,假裝漫不經心地說著:“為什麽我們不能聊聊即將要開庭審理的案件呢?”
“不不不,你可別指望能從我這裡套取到有用的情報。”她倒是很警惕,不過只是在假裝,她就是要故意氣他。
他著翻白眼,隔了一會說著:“不,我聽說在案發現場發現了信函?還不止一封?”
“是的。你的消息還挺靈通。一些稀奇古怪的信函。”她在捋順著乾枯的秀發,在英國法庭要戴律師卷發,她很不習慣這樣的制度,在美國法庭可沒有這樣的傳統,她的頭皮清涼多了。來了英國擔任檢察官之後,她就得戴上卷發,熱心公益的政府律師還很樂意提醒她,這個卷發將會跟著她度過漫長的律師生涯,除非她永遠都不會踏入英國的國境,否則卷發是一直跟隨著她。卷發越是陳舊就越是代表著作為律師的一種老舊資格,就是富有經驗的那種類型的律師。要不然怎麽解釋大法官的卷發往往是又脫毛又散發著一股奇怪的氣味。
“信函上的內容你都讀過了嗎!?”他貼近她,壓低了聲音,他知道CIA可能會竊聽他的手機,他只能壓低聲音打探信函的內容,或許這樣是違背了組織訂下的規矩,但是他的好奇心又實在沒有辦法讓他當作若無其事那樣。
“嗯,本來呢,我身為檢察官應該要閱讀這些信函的內容。可是我得處理一部分證人的心理障礙,你懂的。”
他打斷她的廢話連篇:“老實說吧,親愛的,你是不是沒有看過那些信函。”
“本來,應該,未來,可能,有機會……好吧,是的,我沒有讀過那些信函,這沒什麽大不了的。”
“你認為這些信函對這個案件有什麽幫助嗎?”他繼續試探她。
她剛要說清楚,但是很快她就發現他在套情報,瞬間就改口:“這個問題容許我往後再探討。”
“你該不會在開庭陳述那天就上交這些材料吧?”他問著。
“不會,還沒那麽快。”她的注意力又落在小貓咪身上,她不想再跟他討論案件的細節,她不希望兩人的話題永遠只有圍繞著起訴案件的細節那樣對日後的婚姻是很受影響的。
而他此時此刻的想法又變得不太一樣,他已經決定好,在開庭陳述結束的那一天的夜晚,他就開始準備行動。路線與警察大廳的平面圖他都已經十分熟悉,包括他們的值班時間,值班狀態都摸清楚規律,他知道從哪個方向進入警察大廳是最低調,如何離開現場是最穩妥。這一次要執行任務是為了彌補上一次的錯誤,他不得不這樣做,唯一感覺到內疚的就是可能會連累莫妮卡,但是他沒有別的選擇,組織的命令他如果不執行,恐怕就見不到某一天的太陽。失去了光明也就等於失去了生命;等同於失去了自由也就等於失去了人生意義。因此利用莫妮卡是不可避免的。
“達芬奇”似乎有點困,也可能是肚子餓了,眯著眼睛,一直在叫喊,理查德恍然大悟地嚷著:噢,它可能要吃東西了。
“嗯,其實我的時間也差不多了。”她看了看時間,一副準備要離開的樣子。
他想挽留她,留下來吃頓飯什麽的,可是他又想不出什麽好的理由,她注意到他的反應,很溫柔地說著:“噢,不,我該離開了。我們現在的身份很尷尬,我們立場是對立的,不能待在一起太久。如果讓律師協會發現我們的關系如此親密,我們多半會被調查的。”
“呃……好吧,打破親密關系怎麽樣?”他突然建議著。
她很想答應,可是她又愛作死,裝酷來了一句:我不認為這是一個好的建議。再見了,小理查德。
他的眼神依舊是依依不舍,她非常堅定的離開。
到了外面的便利店門口,梅菲斯在車裡等待著她。小鎮距離倫敦法院的路程十分漫長,而她又經常往理查德的房子來回走動,租個車子還比較方便,不然老是搭便車也不是辦法。還好梅菲斯以前在英國留學的時候考過駕照,她在英國開車是合法的,按照莫妮卡那種無所畏懼的個性,估計沒有駕照她也要開車,但顯然是不允許的。
梅菲斯在車裡很不耐煩等待著,她等待的時候很依賴煙草,地面上都掉了好幾根煙頭。
莫妮卡走到車門前,愣了一下,有點無語地喊著:你又在吸煙,你到底是怎麽一回事?
“很抱歉,我在等人的時候很依賴香煙,不然無法克服那股焦慮感,你懂我的意思吧?”
“算了,是我不好,讓你等那麽久。不過你知道嗎?達芬奇真的很可愛,很小的一隻,很容易讓人產生保護的欲望。”
“慢著,達芬奇?你到底在說些什麽。”梅菲斯彈掉手裡的煙頭。
“噢,達芬奇就是他新買的小貓,估計是剛出生不久。”
“好吧,你聽著,你真的要打算繼續這樣下去?”
“什麽?你在說什麽?我沒有聽懂你的話。”莫妮卡打開另外一邊的車門鑽了進去,很自覺系上安全帶。
“案件就要開始審理,你們關系親密,很容易在日後遭到律師協會的調查。在案件審理期間,答應我,你們少點接觸可以嗎?”梅菲斯似乎還不打算急著開車,目視前方,不敢與莫妮卡產生對視。
“這沒什麽大不了的,得了吧。只是一個小小的案件罷了。”莫妮卡窩在座椅上,兩腳伸展不開,她覺得很不自在。
“如果我是律師協會的人,你覺得我會相信你們倆沒有關系嗎?在處理案件的問題上,避嫌總是沒有錯的。”
“難道在案件結束之前,我們再也沒有辦法愉快地相處了嗎?”
“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沒錯,大概就是這樣。”
“那好吧,等案件結束了我們再見面。”
“現在要回酒店嗎?慢著,你的行李還在他房子裡。”
“別那麽多事,照做就對了。”
“你好像還沒說要去哪裡。”
“去寵物店買點寵物食品。”
“莫妮卡!”
半夜裡,莫妮卡躺在床上,她很安靜蜷縮在被窩裡,眼睛一直是睜開著的,她在思考問題,但是又必須假裝已經睡著,那樣才不會讓梅菲斯引起懷疑的。梅菲斯個性很古怪,喜歡睡沙發,喜歡在身旁點燃香薰,那樣她睡得比較安穩。莫妮卡正在計劃著某些行動,她輕輕從床上跳下來,耳朵貼在門上,靜心傾聽外面的動靜,確認梅菲斯已經睡著,她這才打開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登入一個服務器,上面會有一段利用人工合成的錄音,表明了日期與時間。她反覆聽了第七遍,她確定自己沒有聽錯,情報組織有了新的命令,交給她一個很重要的任務,這個任務就是……前往倫敦警察大廳盜取阿德裡生前撰寫的信函,然後將其銷毀,必須做得乾乾淨淨,沒有線索留下。她知道那些信函就存放在證物房裡,本來要用作呈堂證供的。但是她現在接到了新的任務,銷毀這些信函。信函的內容在她接手這個案件的時候就已經閱讀過大部分的內容,但是她卻對外謊稱沒有見過那些信件。很簡單她要擺脫自己的嫌疑,就必須假裝沒有讀過。信函的內容是她讀過最震驚的內幕,沒有之一。本質上阿德裡寫的這些信函就是揭發教會裡的驚人內幕,揭露了隱藏的陰暗面,那些文字披露了傳教士與神父的醜惡嘴臉,對教徒的殘忍摧毀都足以撼動世人對宗教的崇拜。這也讓她明白了為什麽阿德裡會莫名其妙死去。他掌握了那麽驚人的內幕,他不死,宗教體系就要崩塌。知道太多秘密的人多半活不長,她只能假裝什麽也不知道。盜走信函的主要意願就是不讓教會的秘密公開在世人面前,尤其是法庭,英國的庭審制度有媒體記者在跟蹤、記錄與報道。所以,這一次的任務她不能失敗,必須截堵消息泄漏的途徑。
她已經暗中做好了計劃,就是在開庭陳述之後的那天晚上潛入倫敦警察大廳總部,從證物房偷走信函。警察大廳總部的平面圖她已經分析過,大概知道哪個位置的守衛是最薄弱,哪個時間段的治安把守是最容易闖進去的。除此之外,她還要利用一個看上去什麽也不知道的人做她的時間證人。為了進一步安全起見,她認為這個人必然是那種癡癡呆呆,看上去不太聰明的樣子,可能某一方面比較強,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宛如弱智的那種表現。在她心裡已經有了一個最適合的人選,沒錯,他就是……理查德。其實她並不覺得理查德是一個白癡,只不過在別的方面的確表現得很遲鈍。簡單來說就是除了打官司,分析法律事務之外,他的高智商並沒有在現實生活中體現出來。當然,這到底是不是她自以為是的想法那就得讓她自己去驗證。而驗證這個問題的第一步就是獲得同居的資格,那樣才能更加貼近他的生活,對他的日常生活了如指掌。沒錯,就是這樣,她為了弄清楚這個問題,不得不去接近這個男人。
她在第二天早上打了一通電話給理查德,她向他發出邀請:
“今天就是開庭陳述的日期。”
“噢,是的,我一直記得這個。”
“晚上你沒有約會,對吧?”
“噢,我也很渴望,只不過英格蘭對於我來說只是一個陌生的國家,我沒有辦法在這裡邂逅陌生人。”
“哇哦,真是一個社交白癡。”她突然很嫌棄他。
“所以你到底想怎麽樣呢?”
“我訂了座位,今晚跟你一起吃飯。”
“只是吃飯那麽簡單嗎?”他反問著。
“就是那麽簡單,你不要想太多。”
“但願如此。”他說著。然後掛掉了電話,他的心情有些複雜,忐忑不安地盯著懷表上的時間,本來他今晚計劃要行動,但是莫妮卡的晚餐邀約使他猝不及防,他絲毫沒有準備,他不可能放棄兄弟會交予他的任務。(兄弟會暗指他所在的殺手組織)但是他也不希望拒絕莫妮卡的晚餐邀請。他這個人比較貪心,既要完成任務,又要與女生約會,還要享受一頓豐富的晚餐。很快他就想到了一個萬全之策。
這是倫敦大橋酒店謀殺案的第一次審訊,當然今天只是作一個很簡單開庭陳述,大概就是控辯雙方的律師對案件作一個簡易的概括,然後給陪審團與法官一個既定立場,主張對案件的一個態度,然後使用法律去引導他們作出正確的判斷。
美國的法庭與英國的法庭的確是兩種不太一樣的風格,美國的律師在作開庭陳述的時候是可以隨意走動;但是在英國的法庭,律師若要隨意走動只能經過法官的批準,法官會限定一個小范圍,準確來說,英國的大法官很反感律師透過肢體語言來表達他內心的想法,那樣是很浮誇而且毫無意義。因此大部分法官是堅決禁止律師在法庭上隨意走動。除非某個律師與法官的交情很好,那可就另當別論。
陪審團由12名階層人士組成,其中有6名陪審員是美國人,英國陪審團制度有一個“半舌制度”源自拉丁法律術語(demedietataelinguae)
(thejuryofhalftongue)英文簡稱,針對外國人被告,使用該國一半的國籍者陪審員組成加以審理的制度。該陪審團制度最初來自美國的司法制度,當時的美國正被種族歧視給籠罩著,陰雲密布,司法公正無法得到伸張,種族歧視隨處可見,黑人與白人的尖銳鬥爭逐漸變得嚴重。在司法判決上,白人明顯更佔上風,絕大多數的裁決對黑人而言無疑是一種折磨。在反覆鬥爭的最終結果引用了“半舌陪審團制度”然而較為遺憾的是,在民眾法案鬥爭到來之前,由黑人組成陪審團的案例還相對較少,當鬥爭成功以後,半舌制度已經不再適用美國司法系統。
理查德在進入法庭之前被庭警很有禮貌地攔截:親愛的律師先生,你似乎忘記了你的卷發。不要忘記你自己的身份。
他被攔截在外,很不甘心,拉著庭警的手:英國法院之前明明已經放棄了舊制度,為什麽現在又重新恢復了?
“先生,英國以前還是歐盟成員國呢。有些東西是可以隨時改變的。”
他隻好伸出手,拿著早就準備好的卷發,他知道卷發在英國恢復了沿用制度,但是他仍然很抗議很排斥戴卷發的舊習俗。總覺得幾十年前的習俗就應該讓幾十年前的人去遵守,舊的制度與傳統就應該拋棄。他突然很好奇,英國的資產階級革命到底改變了英國社會的哪些方面。現在想想,或許他應該去圖書館尋找相關的答案。
他戴上卷發,撣了撣律師袍上的灰塵,低著頭走進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