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易斯很早就起床了,他在布魯克林的貧民窟附近找了個看上去還算不錯的房子住了下來,這所房子隱藏在貧民窟裡,實際上已經經過好幾次的裝修,裡面的布置當然看上去與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他學會了隱藏自己的實力,包括經濟上的。他在很多年前就已經給自己設定了標簽,為底層的黑人爭取合法的權益,要充分感受底層黑人的苦難,他搬到貧民窟的用意就是如此。不過他在門前設定了規矩,任何人都不能進來,包括黑人也是如此。有事情只能在外面的流浪公園的板凳上聊,總之不能進屋。他不能讓別人進他住的房子,尤其是黑人,如果讓他們知道他的住所如此富有,那必然會產生信任危機,為了保全形象,他只能這樣硬撐著。窗戶封死,只能從裡面打開,外面是推不開,也砸不爛,他深知黑人的習性,對未知的事物感到好奇,早晚會想方設法砸爛窗戶爬進來觀察一個他們並不了解的世界,只不過他們不知道的是,這個世界一直不允許他們爬進來,他們就非要爬進來,結果就導致傷痕累累,還無處傾訴。
他習慣了在門口與他人談話,在門口設置了對講機,有客人來訪會在門口與他產生對話,不過通常是那些黑人惹了麻煩找他幫忙解決。多半是法律糾紛,他也很有耐性為他們抗爭,利用法律的力量去捍衛他們的權利。他收費也不高,不過僅僅對底層黑人如此而已。其他人種,例如白人,他就要收高費用,也就對白人而已。然而他在白人的圈子裡並不算精英階層,至少說他融不進那個圈子,很多白人找辯護律師都不會找黑人,除非自己真的沒有錢,請不起白人律師,那麽就會降低要求找黑人律師,他們收費通常不會比白人高,要不然就會失去賺錢的機會。而他的高收費標準僅僅是上層精英的一個方案,只要錢給夠了,他就會更加賣力。嚴格來說,他的階層立場隨時會變,誰的錢多,他就會倒向誰。
他習慣了在換上正裝的時候對著鏡子自言自語,好像在練習演講似的,說個不停,言辭過度溫和,態度誠懇。打好領帶,轉身去給自己泡咖啡,嘴裡還在說個不停,他好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麽,但肯定有內容,有中心思想的,他習慣了自我催眠,讓他認為自己所做的事情都是正確的。喝咖啡,早上讀報,都成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讀報紙可以讓他更準確無誤了解在美國的各個州發生了什麽事情,他向來習慣提前適應即將會發生的某種現象。他討厭面對措手不及的情況。
他必須隨時做好準備就好像隨時要戰鬥一樣。
臨出門之前,他還特意利用袖口遮住手腕上的紋身,那是他過去的汙點,他無法消除,只能掩蓋,盡可能的掩蓋。
說起來他今天得出席聽證會,他知道這一天早晚會來,為了這一天,他準備了很久,幸好發生了,不然他的計劃就要泡湯。
受邀參加聽證會的前提是必然有相當程度的社會地位,不然不會受邀問話。
質詢在他看來是具有相當程度的必然性。
他很尊重聽證會的任何程序,坐姿也是相當的紳士,他希望給這些白人委員會留下一個好印象,將來他要往精英圈子靠攏就必須獲得他們的好感與認同感。
“劉易斯律師,我想,你應該很清楚今天來這裡的目的。”
“是的,我明白,我做好了心理準備來應對你們所有的問題。”
“嗯,關於布萊克警官的工作報告中提及到,他之所以隱瞞了在現場還有兩名妓女的信息是因為你以克裡·金的代理律師的身份命令他不允許公開克裡·金私生活混亂的事實;並且以法院的文書作為一種要挾,是否存在這樣的事實呢?”
劉易斯擺弄著眼鏡,一下子就否認了:鑒於你們剛才所提及到的現象,我從來沒有遇見過。
“那麽,你如何解釋在克裡·金遭遇殺害的第二天曾經出現在警察局裡呢?訪問記錄的確顯示你曾經去過警局。”
“我身為克裡·金生前的專用律師,他慘遭殺害,我當然要敦促警方盡快調查清楚,將凶手拘捕歸案,並且以克裡·金代理律師的身份向警方提供具體信息——關於克裡·金可能得罪了哪一部分人而招惹殺身之禍。”
“請你詳細敘述這一部分,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很好奇,究竟是誰殺害了他。”
劉易斯摘下眼鏡,用一塊乾淨的棉布在擦拭著眼鏡的鏡片,漫不經心地說著:我的當事人生前就曾經跟我說過,他雖然是黑人,一直以來為黑人與拉丁裔謀取合法的權利,爭取更多平等的待遇。但是很可惜,他最大的公敵往往不是站在對立面的白人,而是黑人。不斷抗拒他,與他作對的大部分都是黑人,他不斷強調,最大的公敵往往都是自己人。很明顯這一次的刺殺事件並非表面所看到的那麽簡單,整件事背後涉及的是一個很龐大的利益團體,然而我只是一名小律師,克裡·金先生被殺害,我很悲痛,只能提供一部分黑人的信息。
“以你的邏輯分析,你認為是黑人殺害了他?”
“老故事的俗套,黑人殺害了黑人。”
“所以,你根本就沒有要挾布萊克先生不允許報道克裡·金的性醜聞事件?”
“我根本不知道我的當事人有性醜聞這一回事。我不了解我當事人的私生活,我們通常見面都是聊工作,聊法律相關的話題。題外話很少會提及到。現場還有哪些人,是警方的調查信息,我不可能獲得信息渠道的。試問我又怎麽會提前知道我當事人的私生活習慣呢?”
“根據其余聯邦警察的供詞所顯示,你當日要見布萊克先生,目的就是要討論與保密相關的話題。”
“我想,我非常肯定,我沒有說過那樣的話,從來沒有。噢,聯邦警察都愛說謊!”
“劉易斯律師,你認為我們會接納一個聯邦調查局探員的供詞,還是會選擇相信你呢?”
“我不會做觸碰法律的行為,是否相信我,決定權就在你們的手裡,我沒有別的意見。”
9個白人組成的司法調查委員會的成員正在交頭接耳,似乎在討論一些很重要的話題。
3分鍾後,他們發話了:劉易斯先生,很感謝你出席這一次的聽證會,有消息我們會通知你。還有,留意法院的文件,我們隨時會傳召你,只要案件有新的進展。
看樣子他們還是沒有辦法完全信任他,他很不愉快,但也只能藏在心裡,沒有流露在表面上,站起來,拉好椅子,丟下一句:很高興認識你們。
離開法院之後,他簡單吃了頓飯,下午他就去探訪貧民窟,為底層的黑人帶來慰問以及送贈一些比較廉價的生活用品,表現出一副很關心他們的樣子,不斷鼓勵他們積極勇敢面對生活,無論遇到什麽事情,都必須堅持下去,憑勇氣活下去。他的行為很受黑人的擁戴,拉丁裔的人甚至當了他是英雄。其實他還沒有為拉丁裔的人做過什麽貢獻,可能只是因為他是克裡·金的代理律師,因此被認為繼承了克裡·金的意志吧?這很難說。不過美國當地就報道了劉易斯律師在貧民窟的那種親民的行為,認為他是精英階層中最願意親近貧苦大眾的一個代表。各種宣傳相當到位,還有媒體記者慫恿與鼓勵劉易斯在明年競選加州州長,必然能拉到很多選票。他當眾表示,能否當上州長,或者是否投身於政治界仍然是一個未知的決定。他認為只要能為黑人群體爭取更多的利益,那麽他的立場就永遠都不會改變。媒體的評價對劉易斯來了一手冷嘲熱諷,表面上讚揚,實質是貶低。
劉易斯律師都快成為黑人中的明星,一個好的榜樣,很多小孩與青少年都與他為學習的標準。
他回到貧民窟裡的精裝修房子裡,感覺到這一天特別的充實。
門口的信封他撿了進來,這些信封的內容來來去去都是一些推銷的廣告,十分煩人,他看都沒看就直接撕掉。就只剩下最後一封信的時候他剛好瞥見了信封的署名,就在封面的右端,估計是害怕他看不到署名,所以在信封最顯眼的位置做好了標記。一封來自以色列的信,當然就是那兩個妓女寄來的信。信的內容很簡單,她們在信中對他噓寒問暖,陳述了一大段美麗的修辭詞語,但最後,繞了一大個圈子其實就是為了要錢。他對她們倆說過,不要讓他知道她們的藏身之所。現在她們寄信過來,還特意署名在信封上,原則上就是違反了遊戲規則。信的最後就是找他要3萬美元,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不過對於律師這種精英階層來說,其實也是一個小數目,但是他不想永無休止地支付3萬美金。他很清楚這一類人的性格,一旦第一次要錢成功了,她們就會沉迷,不斷向他索要錢財,第一次成功,第二次、第三次……自然會陸續有來。他可不是愚蠢的男人,他不會輕易被控制或者威脅。他想了想,還是決定往以色列給她們匯款,國際銀行的匯款記錄通常會保密,除非是軍事用途或者戰爭狀態,否則不會公開客戶的匯款記錄。這件事讓他很是苦惱,有些麻煩該了結還是了結,否則很容易出事。
名聲對於他來說,是比生命還要重要。
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因此偉大形象是必須一直保持著。
黑澤明坐在餐桌前,他給女兒做了一碟意大利面還煎了兩個雞蛋,她很安靜地吃著眼前的食物,一言不發。
他抱著手臂看著她吃東西,突然意識到今天是周二,她住在寄宿製的宗教學校,學校的宿舍他看過,環境也相當不錯,通常是周五上午就會放假,她就會回來,可是今天一大早他就接到女兒給他發的郵件,內容很簡單,她想回家,於是他在還沒天亮的時候就開車去了南加州,路途不是很遙遠但是就很疲勞,他幾乎是處於遊離狀態,開著車是很危險,然而也安全撐到終點。她是偷偷跑出來,沒有跟神父說,也沒有跟修女提過這件事,就直接跑回來了。上學都還不到一個星期她就鬧了這麽一出,為此他很頭疼,也很傷腦筋。
他喝了一口鮮奶,問著:孩子,你打算在這裡待多久?
她正在用紙巾擦嘴巴,含糊不清地嚷著:我不想上課,不想回學校。
“是嗎?為什麽呢?因為學校裡有老鼠?”他想幽默一番。
她絲毫沒有反應:不,我不喜歡學校的宿舍,環境很糟糕,修女太煩人,規矩很多,我真的無法接受宗教學校。
他一字一句地對她說:“你還是一個普通的孩子,這個年齡階段只能去上課。如果你不喜歡學校的宿舍,我可以每天接你回家,但是你不能拒絕上學。”
她愣了愣:也行,總之不用我住在那個鬼地方就什麽都可以。
他向她使了個眼神,她好奇地問著:怎麽了?
“打電話回學校,你靜悄悄溜了出來,總得跟學校說一聲吧?”
她把手機遞給他:你打電話回去吧,我覺得她們更希望跟我打監護人談話,而不是我。
他接過電話,但是沒有打過去。很簡單,快要開庭了,如果他在這個時候選擇打電話過去,肯定來不及。
他匆匆忙忙打好領帶,嘴裡說著:我現在趕著去法庭,你不是兒童了,你應該可以照顧自己的。
雖然他是這樣說,但其實他已經給了點錢給鄰居,讓他們幫忙看著點,有什麽事情就……好吧,其實也沒法通知他,只能說限制她外出,隻讓她待在房子裡,其余的地方哪裡也不準去。這是他出門之前所叮囑的,她沒有給反應,也沒有反抗。這是他最害怕碰見的狀況,他寧願女兒就像小時候那樣活蹦亂跳,說一些很幼稚的話,也不願意看到她這樣子沉默下去。然而有很多事情是他沒有辦法阻止的,就好像女兒的長大那樣,她早晚會比他還要成熟,那是必然的。
他出席聯邦法院,是以證人的身份出現,這是他第一次在美國的聯邦法庭作證。一直以來他都避免生事端,結果還是無法避免。
莫妮卡列他為檢控方的重要目擊證人必然是為了不讓辯方律師列他為證人,哪怕他所看到的畫面不一定能幫到這個案件。
聯邦法庭紀律松散,黑人眾多,他們就喜歡圍在一起說個不停,哪怕法官進來了,他們也沒有當作一回事。直到法官忍不住維持秩序的時候,法庭的紀律這才稍微好了一點點。
法官:檢察官,你可以開始了。
莫妮卡:法官閣下,我要求傳召黑澤明出庭作證。他是本案的唯一目擊證人。
法官:本席同意。
黑澤明第一次在聯邦法庭宣誓:我主張,我宣誓,我虔誠,我所說的一切均為事實的全部,願主替我作證。
宣誓的內容完全不一樣,他不懂美國的司法程序,至少他修讀法律的時候美國的司法程序還不是現在的這個模樣,這一塊大陸究竟經歷哪些改革才會導致今天這樣的局面。
他心裡不禁哀愁起來。
莫妮卡:在案發當天,你在那裡,看到了什麽?
黑澤明:我本來是去現場做心理谘詢,一切進行得很順利,我們一如既往的聊天,互相傾吐心聲,這樣可以緩解我內心的困惑。就這樣看起來似乎完全沒有阻礙。可是突然外面衝進來了一個男人,只見他一句話也不說,拿著槍對準著心理醫生傑克連開數槍,他的眼神裡充滿了怨恨與憤怒。之後他丟下槍械,逃離了現場。
莫妮卡:連開數槍……請問是多少?
黑澤明:我聽到了5次槍聲,相信是開了5槍。
莫妮卡:這個男人在開槍之前有沒有猶豫過?
黑澤明:完全沒有。我看著他很冷靜地對著傑克連開數槍,槍槍致命,絲毫沒有偏差地打在了致命的部位。
莫妮卡:麻煩你簡單陳述你當時對他的觀感。
黑澤明:開槍那個家夥?
莫妮卡:當然是開槍那個家夥。難道我還要問你對受害者的預設立場?不合符邏輯吧。
黑澤明:我第一眼看到他開槍的時候,大概會認為他是黑手黨或者殺手之類的。他目標很明確,做事果斷,心狠手辣。
莫妮卡:如果讓你在法庭上再次看到這個男人,你能否再次認得他?
黑澤明:當然。那天的事情記憶猶新,我不會忘記的。
莫妮卡:當天開槍打傷受害者的那個男人他在哪裡?麻煩你指他出來。
黑澤明:就是坐在被告欄裡的男人!
莫妮卡特意走了過去,在法庭上隨意走動本來是不允許的,但是美國的加州法律豁免了自由走動的責罰,賜予政府律師或者辯方律師自由走動的權利,適當運用肢體語言將自身的想法表達得更加清楚。她站在被告的旁邊,用蔑視的目光盯著他,帶有挑釁般的笑聲,對法官說: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質詢證人。
理查德站了起來,深深鞠躬著,轉眼面向黑澤明,手裡拿著一份呈堂證物,就是現場撿到的槍支,作案用的。
理查德:這支槍就是我當事人當日所使用的槍械,裡面有7顆子彈,槍械商店的老板中了一槍,受害者中了5槍,按道理來說,還剩下一顆子彈是沒有發射的。證人,你是否讚成我的說法?
黑澤明:很簡單的邏輯問題,沒有疑問。
理查德:你是如何形容我的當事人來著?
黑澤明:黑手黨,殺手之類的。
理查德:我當事人開槍之後,有沒有企圖或者嘗試傷害你?
黑澤明:子彈都快沒了,他不可能對付我。
理查德:我的意思是,除了槍械之外,任何一種對你不利的行為,我當事人是否表現出來過?
黑澤明:沒有。
理查德:你知道他槍裡還有子彈,他完全可以將你射殺,既然你把他說得那麽冷酷無情,那麽一顆子彈射穿你額頭是沒有問題的吧?
黑澤明:我想,我不能回答你這個問題,至少我無法回答。
理查德:你也是律師,你有執照,你考過了龐大的司法考試系統。這個問題你應該可以回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