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登入嗎?
(-3-)是不是要下跪求你們?
趕快為了可愛的管理員登入喔。
登入可以得到收藏功能列表
還能夠讓我們知道你們有在支持狂人喔(*´∀`)~♥
《誰為他們辯護》019 精神上的緩刑
  黑澤明已經處於十分焦慮的狀態,地下室的案件貌似都進入最後階段了吧?到底演變成什麽樣,他不得而知,他失去了對西區的信息掌握,無法擺脫這種糟糕的狀況就顯得他無能為力。他利用電腦僅剩余的一格網絡資源,下載了一個新聞電台軟件,不過網絡接收能力很差,半天都無法加載出來,他等了許久,終於彈出一個網絡選擇地區,就是分地區與國家。例如南半球與北半球,諸多國家可以選擇,不過有些國家是局域網,只能在國內使用,無法與國際網絡相互連接,因此局域網的國家是不會出現在被選擇的列表裡,西區是高度自由的國家,很多東西政府都不會限制,包括出版自由。他很艱難地點中了西區國家的網絡連接,隔了許久,終於能聽到了聲音。他的手指敲著木桌,發出響聲。

  電台裡的聲音斷斷續續,在報道著新聞,其中就包括了總統被獨立檢察官調查的消息,調查進度較為保密,電台的報道是一筆帶過,能省略掉所有的細節就盡量省略。雜音很重,很沙啞的信號干擾,他一直在尋找軟件中的某些選項,查看能不能調節信號干擾等問題,結果發現徒勞無功,點開了也是一塌糊塗。外放的聲音還在繼續,他盡量集中精神,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他渴望聽到關於地下室囚禁案件的調查進度。然而該死的電台播放廣告居然長達5分鍾,他都快要瘋了,在這麽一個糟糕的地方還要強行被灌輸廣告的概念,他什麽時候受過這種委屈,他把電腦合上,頓時就清靜多了。他放棄掙扎了,外面的世界在封鎖,就連消息也傳不進來。他肚子又餓了,暈眩感重新出現,饑餓感使他無力抗爭,外面鬧得如火如荼,驅散的行動越來越激進,封鎖的時間估計還會增加,但是不確定會維持多久,他仿佛看到了自己不安的未來。他在房間裡局促不安,圍繞著靠近窗口的桌子轉來轉去。沙啞的聲音傳遍了每一個角落。他不接從懷裡拿出一個懷表,看了看時間,很經典的款式,那是一個波蘭人送給他的禮物,那天她進來躲難,她也是消極抵抗的一份子,躲進來就是為了繞開神羅警察的追捕,他在高光時刻還是會幫助弱者,所以就讓她躲進了衛生間裡,因此她躲過一劫,為了表示心中的感謝,她可以為他做任何事,結果他讓她幫忙盯著BBC的新聞公報,留意更新的新聞,她覺得很無聊,天亮了她就匆匆忙忙離開,隻留下一隻古老的懷表。他把懷表揣進了兜裡,它就記念著他被囚禁的這段時光,既痛苦又快樂,有一種被出賣的感覺,言論受到管控,處處受到監管,在某個角落裡好像有一雙古老的眼睛一直在盯著他,讓他渾身不自在。外面突然下雨了,戰火紛飛,因此被停止,取而代之的是各種疏散的聲音以及動作,有秩序的撤退很難令人不懷疑一切是早有預謀。

  外面突然安靜了,關於朱迪斯的新聞還在播放,被問到那堵牆什麽時候會崩塌,她的回答是一切決定權在民眾的手裡。很顯然她在逃避真正的答案,不方便透露,於是就一個勁與媒體鬥智鬥勇,在立法會上也是如此,出席了多次聽證會,仍然繞開話題中心。她的支持率有著明顯的下降,一下子關於她的負面新聞就不斷浮現,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她的身上,不斷地挖她的黑料,為了增加曝光率,很多媒體乾脆就集中報道關於她的新聞,雜志與報紙的銷量一下子就上去了。難得一見的女性總統飽受爭議是所有人都渴望看到的現象。他們根本不關心女性總統是否違憲,是否操控選票,他們在乎的只是一個熱門話題來發泄心中的憤怒與矛盾。就當他們還在津津樂道的時候,參議院與眾議院的議員已經開始大量換人,有些來歷不明的議員很順利地當選,他們很低調,從來不發表演講,也不承諾選民什麽,只是很低調地分配席位。政府官員正在大換血,並沒有引起媒體的注意。被撤下來的官員也被囚禁在同一個地方,也不算囚禁,只是限制他們的活動范圍在酒店裡,不能外出,也不能跟外面的人聯系。軍隊在酒店附近監守著,部分官員內心有慚愧,擔心自己的醜惡嘴臉被發現,現在是囚禁狀態,認為自己犯下不少的罪行,靜心等待法院的傳召,然後被製裁。

  朱迪斯也受到國會的監督以及媒體記者的監視,他們很渴望想知道她下一步的行動,明明處於被監視的狀態,她卻從容不迫地享受紅酒帶來的愉悅快感,站在窗口前,欣賞著工業城市所帶來的繁榮與自由,她意識到一個自由放縱的時代即將要結束。從現在開始只不過是倒數計時罷了。她可以享受背後的目光,畢竟她正在策劃一場社會的大改動,她非常滿意,站在窗口前說著:是時候付出真正的行動了……

  另外一方面,媒體記者的注意力也轉移到另外一個地方,那就是法院的終審案件—地下室囚禁案。

  控辯雙方的律師已經到了法庭裡,茱莉婭法官今天早上有點低血糖,她頭暈眼花,無法集中注意力,食欲不振,體內糖分不足,她懶得說話,隻用眼神示意控辯雙方可以開始結案陳詞。

  最先開始的是雷蒙檢控官,她的觀點很簡單:
  “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很明顯這是一宗地下室謀殺案。三名死者分別死於三種完全不同的凶器上,除了死於繩索那一個,其余的兩名死者在遭遇謀殺的時候根本就沒有機會掙扎。辯方律師很明顯從一開始就已經在引導陪審團,被告極有可能是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出於保護自己而迫不得已才殺死三個死者。迫不得已,記住是迫不得已。被逼迫的程度是很有順序很有條理地去分別謀殺三個人,手法各異,幾乎是同一時間謀殺了三個人。試問一個人可以在這麽短的時間裡殺死三個人,會是出於保護自己嗎?我覺得更像是一種獵殺獵物所產生的一種快感,是蓄意的謀殺。被告是一個失蹤超過10年的失蹤人口,她一直在強調自己被囚禁多年,以致於精神失常等各種心理問題。要記住,她是一直在強調這一點,很明顯辯方律師也企圖讓陪審團去聯想這個問題。在辯方的邏輯觀念裡,似乎是認為精神病患者殺人是可以原諒,等於並非自然謀殺。我不是很明白,究竟是哪一條法律或者憲法賦予了一位精神病患者持有合理的殺人通行證。在昨晚,我翻查了憲法修正案記錄以及法律條文還有各地區的案例,包括英國、德國、美國甚至是不怎麽起眼的法國,都沒有找到相同的判例。那一刻我陷入了沉思,究竟患上精神病是不是就可以肆意剝奪他人生命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能認同這一種行為,只能說,被告的遭遇很令人同情,她有很多種方法逃出來,但是她偏偏選擇了最極端最不能接受的一種,可能對於她來說,最直接的方法是唯一的選擇,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來看,就是一種災難性的演繹。無論在任何時候,精神病都不可以作為一種謀殺的辯護,否則抑鬱症、妄想症、人格分裂就會成為21世紀中後期的一種流行性感染疾病。當每個人都患上精神病不就等於每個人都沒有患上?況且這個案件沒有目擊證人,沒有人知道被告是如何殺害三名死者。究竟是獵殺還是自衛過度呢?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一個完整的說法,一個不同的定義去厘定謀殺的范圍很重要的。連續殺害三個人已經是一種令人發指的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是顯而易見,如果被告這種行為可以得到法律的原諒,那麽我們的法律體系就真的無可救藥。各位,我們必須要保持法律的公正以及純潔性,這就是我們今天為什麽要站在這裡的原因。在這裡,我懇請各位陪審員判被告一級謀殺罪名成立。謝謝。”

  辛波斯卡弗喃喃說著:好家夥,我直接好家夥。

  隨後她站了起來,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我當事人的人生是充滿悲劇的。原本她應該在大學度過美好的時光,然後步入社會,放開懷抱去享受這個世界為她安排的那種喜怒哀樂,無論是宗教形式還是親近大自然還是擁抱科技世界,都是她必然會經歷的。然而她的美好人生卻因為三名死者的出現而改變了。她被囚禁在一個根本看不見陽光的地下室,那裡沒有衛生間,沒有床,沒有桌子,沒有沙發,只有一根冷冰冰的鐵鏈,她的脖子常年被鐵鎖鏈給套牢著,過著狗都不如的日子,說句不好聽的,狗的日子都比她過得好。她被囚禁了10年,是足足10年,10年的光陰,我們可以做很多事情,經歷過完全不一樣的人生,哪怕是旅遊,在教堂裡禱告都是一種自由的表達方式。但是!三名死者剝奪了我當事人的自由,對她拳打腳踢,肆意凌辱,侵犯她的身體,當她是一個性欲發泄的機器。她熬過了慘不忍睹的10年,是10年,在座的各位,你們誰能忍受這種程度的折磨?她至少還有勇氣活下去,重新獲得自由就是她活下去的信念,她渴望有人來解救她,她等到了嗎?顯然沒有,警方效率低下,一個失蹤人口的案件都無法辦理,更別說解救她。最後她只能自我拯救,可是要從那個地獄般的地下室獲得自由談何容易。難道她能指望三個死者放過她?顯然不可能。在長期遭受折磨的日子裡,她逐漸患上了失語症,缺乏正常的語言交流,更缺乏最基本的常識,精神已經處於失常的狀態,一旦受到外來刺激,就會做出很極端的行為。在這個過程中,悲劇就因此發生了。我們要責怪誰?三名死者?他們已經死了,責怪他們已經是於事無補;責怪我當事人?她已經患上精神病,剛剛康復不久,再對她懲罰就有失公允。法律保障市民利益的大前提就是以人為本,執著於法律條文反而會違背法律當初的意圖,扭曲了其存在的意義;責怪效率低下的聯邦警察?那也不行,犯罪率一直在上漲,我們不能寄望於9萬個聯邦警察。那麽我們還能責怪誰?似乎沒有定論。一個悲劇發生了,不應該發生的也發生了。為什麽我們還要強加一些傷害到幸存者的身上呢?她被判了死刑是不是你們就會開心,覺得滿足?你們真的在乎三個死者的遭遇嗎?我相信答案是否定的。既然如此,為什麽我們不能原諒我的當事人呢?她已經失去了10年的自由,身體上、精神上已經受到極限的折磨與痛苦,在那段悲慘的折磨經歷中,我們不是她,我們無法感同身受,我們的社會制度縱容了這一種非法禁錮的野蠻現象,我們難辭其咎。寬容他人在所難免,一個從苦難中走出來的人,我們是不應該再折磨她,那樣對她是很不公平的。況且她還在地下室裡生了一個小孩,很明顯她對這個小孩是沒有記憶沒有感情,但是站在倫理的角度,她有責任照顧這個孩子。她一旦需要坐牢或者被判死刑,就等於是我們親手製造了一個新的悲劇。悲劇無法避免,但是可以避免重複悲劇。至於要不要讓悲劇重演,決定權就在你們的手裡。還她一個自由,給小孩一個殘缺不全的家庭是你們的責任。在這裡,我懇請各位陪審員,判我當事人一級謀殺罪名不成立!”

  茱莉婭法官:陪審團是否還有問題?如果沒有,暫且退下自行商議。不過本席要提醒你們,要絕對做到客觀判斷,不能受到外面的輿論所影響。

  審判日當天,媒體的報道鋪天蓋地,不少人圍堵在法院門口,水泄不通,他們手裡也不知道有沒有武器,他們只是前前後後包圍了法院,等待著宣判的消息,他們群情激憤,高舉旗幟,表達各自的想法,其中以女性示威的群體為主,滿嘴髒話,怒吼著內心的不滿。

  陪審員還在議事堂討論著是否判被告有罪還是無罪,就這個問題他們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吵吵鬧鬧了三個小時,拖到了下午,仍然沒有結果。法院已經被包圍,示威者隨時會撕毀他們的肉體,因此他們不敢出去,只能在法院裡就餐,哪怕食物很差,他們也別無選擇。法官們都在考慮為了自身的安全以及律師的人身保障,是否要呼叫聯邦警察派遣軍隊驅散示威者,可是憲法賦予了他們自由表達想法的權利,國會不一定同意派遣軍隊。下午5:00多仍然沒有結果,眼看著夜幕已經降臨,爭議還在繼續。

  辛波斯卡弗的精神狀態早就散渙,掛在椅子上,凝望著天花板,她隻想今天快點結束,她很厭惡被示威者包圍著的感覺。總感覺下一秒他們就會衝進來火燒法院,燒掉了法院的旗幟,拆毀象征法律公正的神像。

  珍妮特在她耳邊說:今晚我們去酒吧慶祝吧。

  “贏了再說。”她很沒心情。

  到了夜晚8:00,陪審團終於有了一致的裁定,裁定被告人瑪格麗特·維爾納一級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不過被判了緩刑,法院要求她必須接受精神病院的持續治療,由政府的心理醫生定期做心理評估,向法院遞交心理報告,如果一旦她的行為再次異常或者有暴力傾向的舉動,緩刑就會結束,立刻要接受懲教署的監禁。怎麽說呢,她受到了懲罰吧?懲罰了,但是沒有完全懲罰,沒有關她進去是為了穩定社會風氣,要求她接受心理治療是為了穩定法律的秩序,法律與秩序是無法分開的。

  案件宣判了之後,她們就匆匆忙忙離開法院,跑到酒吧喝酒。

  辛波斯卡弗贏了官司,然後喝了很多酒,一晚上都不怎麽說話,珍妮特倒是沒有發現異常,繼續喝酒以及勾搭酒吧裡的性感女人。

  她越喝越多,心情也越興奮,什麽話都敢說。到了後半夜,她卻不可控制地哭了起來,整個身體都在顫抖。

  珍妮特問她:發生了什麽事情?
  “以後我可能做不成律師。”

  “為什麽?到底怎麽了?”珍妮特對這個問題向來是很敏感以及很在意的。

  “我的丈夫……他失蹤了,不知道去了哪裡……他發現了我偽造醫學報告,在法庭上說謊,做假證供,他的性格那麽耿直,他一定會向律師公會投訴我,以後我就不能進入法院,就連事務律師都不能考。說不得我真的要轉行……心理醫生?可是我不懂心理學;會計師?我根本就不懂會計,況且這個職業隨時會有生命危險……沒得救了,他都不顧念夫妻之情,非要舉報我……”

  她喝得醉醺醺的,說了哪些話,她都沒有思考過,根本沒有在大腦裡過濾,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麽,結果就說了一大堆話。

  珍妮特扶她回自己的公寓裡,把她扔在床上,然後靜悄悄進入地下室。

  這裡比較隱蔽,她的秘密全在這裡了。

  她找出從前的一塊板,那塊板上貼滿了猶文太的照片,那是她跟蹤著他,從偷拍的角度保存下來的。上面的日期表明了猶文太的死亡時間。她端起紅酒杯,喝了一口酒,打了一通電話:是我。老規矩,幫我查黑澤明的具體位置,我要掌握他的行蹤,有什麽結果第一時間通知我。我們就使用短信的方式保持聯系。記住,我要的是第一信息,不要有誤差。

  她掛掉電話,皺著眉頭盯著那塊板上的照片念叨著:為什麽你們都不肯放過她?以前是,現在也是。既然你們不肯放過她,我也不會放過你們。路是你們自己選擇的,不能怪我。

  一陣毛骨悚然的音樂響了起來……

  黑澤明半夜從沙發上醒了過來,是驚醒的那種,他的心跳很急促,額頭不停冒汗。

  淅淅瀝瀝的雨聲打在窗台上,看來外面要下雨了。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