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走到陳平安身前,“你半夜和鄭小姐做愛做的事情時,有沒有頻繁在外面聽到過什麽動靜?”
陳平安早已經萌發死志,被李牧問到這麽羞恥的問題,一時間竟然不知道如何作答。
李牧見陳平安不說話,狠狠一腳踢在陳平安肩膀上,直接把陳平安踢到在地上,“你以為你很英雄嗎?殉情很了不起?你喜歡鄭小姐為什麽不主動過去提親?還是覺得娶個屠戶的女兒丟人?”
“如果你是個男人,就如實回答我的問題,把真正的殺人凶手找出來,這才對得起鄭小姐對你的情意。”
陳平安被李牧一腳提醒,原本無神的眼睛開始慢慢轉動,回想之前的事情。
“那幾天半夜,總能聽到木魚聲,似乎附近有個和尚在念經。”
李牧指著一邊的衙役,“現在立刻去附近給我找半夜不睡覺喜歡念經的和尚過來,事情辦漂亮了,今天中午我在香格裡拉請你們吃飯!抓不回來……呵呵!”
李牧標志性的呵呵讓所有衙役都感覺頭皮發毛,立刻飛奔而出。
王景明終於解決完回到大堂上,哪知道所有的衙役都見了,反而李牧和房遺愛不知道什麽時候來了。
“賢婿,你怎麽來了?”
李牧朝王景明行禮,“見過嶽父大人,正好路過,看到裡面審案,一時好奇所以看看。”
王景明點點頭,“衙役們呢?”
李牧淡淡一笑,“去抓真正的殺人凶手了。”
王景明一陣錯愕,李牧就算出現,也就是自己屙屎的功夫吧,已經找出真凶了?
現在朝堂上還有數人,李牧不能當面駁了王景明的面子,低聲道:“據仵作驗屍記錄,那鄭小姐先是被用強,然後又被殺。嶽父大人,那陳平安和鄭小姐已經來往數月,又如何會用強?據陳平安所言,鄭小姐平日多次偷偷接濟他,又如何會拿走屋內所有財物?何況,長安城晚上要宵禁……”
王景明有些想明白了,可是李牧提到宵禁:“賢婿,既然宵禁,夜晚街上無人,旁人又如何上了鄭小姐的屋內?”
李牧聳聳肩,“我剛才已經詢問陳平安,鄭小姐出事前幾天,每天晚上都能聽到有個和尚敲木魚的聲音,這陳平安被抓入獄,那和尚想必還在長安城,只需要拿來一問便知。”
王景明露出崇拜的眼神,“賢婿,高明!”
李牧既然來了,等著也是等著,“嶽父大人,把積壓的案宗給我拿過來看看!”
王景明的心思正如李牧猜想的那樣,現在就是隨緣,如果能夠回到下面縣裡,輕松很多。
可是終究是件丟人的事,如今李牧主動出手,自然不會遲疑,立刻命人把積壓的上百件案宗拿來。
李牧命人按照難易程度分好,率先拿出最上面一份,說簡單,很簡單;說複雜,也不是一個小小的六品萬年令能夠判的案子。
禮部右侍郎一個庶子,酒後和人鬥毆,把一個小富商的兒子打成了殘廢。
李牧把案宗直接塞給房遺愛,“兄弟,帶人把這個混蛋給我抓過來。”
房遺愛嘴角抽搐了幾下,拿著案宗離開縣衙,兄弟家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房遺愛是一個講義氣的人。
李牧又拿起一個卷宗,又是一個殺人案。
一個商人平日在外面經商,三個月前回到長安城,在坊間遇到熟人,在酒肆裡貪杯喝到半夜,才悄悄回家。
回到家中,妻子開門以後,商人就醉倒在地上,什麽事都不清楚,等第二天醒來,妻子倒在地上死了。
仵作驗屍記錄,妻子正好倒在了商人的錢搭子上,後腦杓磕在了銀餅上面,失血過多而亡。
屋內只有商人一人,他是唯一的嫌疑人。
關鍵是商人喝的大醉,什麽都不記得,是否與妻子發生爭執,把妻子推到也不清楚。
李牧思索片刻,對文書說:“做好記錄,一會命人去坊間查問,死者生前是否與人偷情。”
王景明奇道:“賢婿,這是為何?”
李牧歎了一口氣,更加堅定了要把嶽父大人調離萬年縣的決心,“嶽父大人,若是那商人推倒妻子,如何會倒在自己身上?而且丈夫平日多在外,妻子一人在家,難免會與人偷情。想必是那丈夫突然回來,妻子與情夫被堵在屋內,誰知丈夫喝的大醉,想必是那情夫和妻子產生爭執,把妻子推倒在地……應該是過失殺人。”
王景明點點頭,“賢婿,高明!”
李牧又拿起一份卷宗,卻是兄弟之間因為財產瓜分產生了嫌疑,李牧隨口說出判決方法,有理有據,文書連忙記錄在案宗上。
如此忙碌了一個多時辰,李牧已經解決了十幾個案宗,幾乎是只要看完了就會說出判決,不論是文書還是王景明都佩服的五體投地。
中間房遺愛親自把戶部侍郎的庶子抓到了萬年縣衙,王景明直接按照律法宣判。
庶子本來還想強硬一把,拒不認罪,可是看到房遺愛不屑的眼神,乖乖的簽字認罰。
認罪不過是交點罰金、在大牢裡待幾天;不認罪,房遺愛已經放出話去,見一次打一次,打到認罪為止。
強硬,就得有更強的人用拳頭教他做人。
李牧說的口乾舌燥拿起一杯茶潤了潤嗓子,心裡暗暗慚愧。
遺留下來的案子,肯定是有些難度的,至少自己的便宜嶽父是審不清楚的。
還好有後世的說書人,把有史以來的所有疑難案件統統整理出來,安插到狄仁傑、包拯、宋慈、施耐庵這些人身上。
理清了頭緒以後,後面的案子變的越來越簡單。
那個半夜喜歡敲木魚的和尚也被抓來了,王景明恐嚇了幾句就招供了,半夜看到樓上懸著一條白布,本來想要順走賣錢,哪知道被拉到樓上,就發生了後續事情。
李牧看著痛哭流涕的陳平安,“鄭小姐終究因你而死,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在我給你兩條路,一條殺了你;另外一條是你在官府登記造冊,鄭小姐以後就是你明媒正娶的發妻,終生不得再娶。你自己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