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釋“正心修身”章
【原文】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①,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
心不在焉②,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注釋】
①身有所忿惶:身,應作“心”字,指內心。忿懥(fènzhì),憤怒。
②焉:兼詞用法,猶言“於此”,意即“在這裡”。
【譯文】
所強調說的:如要提高自身的品德修養,關鍵在於須先要端正自己的心思(思想)。這是什麽道理呢?如果心有憤怒,那就不能端正;如果心有恐懼,那就不能端正;如果心有逸樂,那就不能端正;如果心有憂患,那就不能端正。
心思沒有端正、思想不集中,看到了卻像沒有看見一樣,聽到了卻像沒有聽見一樣,吃了東西卻不知道食物的味道,以上都是由於心思不正而造成的。這就是說,如果要提高自身的品德修養,關鍵在於須先端正自己的心思(思想)。
【朱熹提示】
右傳之七章,釋“正心修身”。
【譯文】
朱熹說,上面一段是傳文的第七章,是解釋“正心修身”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