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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最強大少爺》第529章 無敵大昏官
  第529章 無敵大昏官

  治安整治行動持續到了九月下旬,晚間大魔王於燈下看書。耿天騭大叔姿態急急忙忙的走了進來,送了一份司法文書給王雱過目。

  這些都是例行的,等候王雱簽字就定案。

  大宋的規矩,並不是所有案子都會由王雱升堂判決,通常來說案子分為大中小,小案子一般由推司或各縣立案,交給判院或縣衙審核就完結,中型案子一般要司法曹官過問。

  推司就是檢察院,判院就是法院。這兩機構在後世級別很高,但在大宋建制比較低,算司法參軍下面的兩個部門。

  只有兩種情況的案子會送到王雱層面來簽字,一是死人的案子,二是類似民告官的案子。

  所以大魔王現在主要管經濟,許久都沒過問刑案了,此番又有司法口文書送來還真要引起了重視,這代表死人了。

  拿起文書仔細看幾遍,這案子有些敏感。大抵是一個小偷,去地裡偷即將收割的大豆,結果因地主的田裡修了隱蔽的防護陷阱,又是晚間,獸夾夾住了小偷的腿,摔倒的時候頭部磕碰在田埂石頭上死了,其後小偷的家人去找地主要求賠償死亡費用,案情非常的簡單。

  王雱緊縮眉頭,少頃捏捏眼角道:“耿叔你怎麽看?”

  耿天騭神色古怪的道:“案情比較簡單,且非常典型,帶起了非常大的民意。現在的大環境講究憑本事吃飯,真沒誰喜歡小偷。經過核實這個弄死自己的小偷是個慣犯,街面上的人,包括司法口都非常清楚他是個混混,他家裡人是鄰裡公認的刁民。被偷的人雖然是個地主秀才,但平時為人口碑不算壞,相對得民心。於是幾家報紙一報道,現在這案子變成了大名府最熱門,包括窮人百姓也幾乎一致在力挺被偷的地主。於是判院駁回‘刁民’賠償請求,支持地主勝訴。案子已經完結,相公雖然理念和他們有差別,但建議別在這種敏感案子上多事,把文書簽了結案吧。”

  王雱又拿起文書看了一遍,卻沒有簽,喃喃道:“但我有不好的感覺,前番在堂上和蘇軾扯犢子我就感覺有些不對,加上這個案子詭異出現,我認為沒那麽簡單。像是有人給我下絆子。”

  耿天騭不禁楞了楞,這麽簡單的案情,已經可以確定那人就是慣賊,是一家刁民,民意上也是一邊倒,判院駁回刁民賠償請求這根本沒毛病的。於是耿天騭道:“少爺你是不是想多了?”

  “沒想多,這些訟棍真像給我下絆子。傳我話,駁回判院決定,立即拘留雙方當事人,嚴禁各報紙對此案指指點點,三日後我親自升堂重審。”王雱道。

  耿天騭沒辦法,歎息一聲離開了。衙內又犯渾了,和他們大名府司法口的暗戰真開始了。

  王雱有自己的擔憂,大宋的氣候,紅線不是貪汙,而是判決。這是從大宋開朝就延續的規矩,太宗皇帝真因這些處理過重臣,執政失誤甚至貪汙一些在大宋沒人管,算錯不算罪。但如果在判決書上簽字、真造成了什麽冤案,在大宋就是丟官的理由。

  這個案子明顯有人帶節奏,借著王雱“窮人沒飯吃去田裡吃不算偷”的指導思想,想在其中渾水摸魚,甚至是想借此把王雱搞下去,想借用司法上的錯漏,否定此番的嚴打整治。

  這就是被迫害妄想大雱審核文書的第一印象。

  加上極端法制派包拯在大名府督查,一但簽了字出現紕漏,那就禍闖大了……

  三日後是公審。

  之所以拖延三日,是大魔王連耿天騭的話也不全信,親自帶穆桂英微服私訪三日,方方面面的了解了此番案件所涉及的人的背景和為人口碑,收集了大量的民眾意見和觀點。

  公審現場除了有無數的地主,還有無數百姓圍觀,因為這個事現在太熱門了。

  司法泰鬥包拯也都到場列席旁聽,這又是大魔王上任大名府以來第一次升堂問案,所以真有壓力。

  在耿天騭陪同下,王雱歪戴著官帽走入上坐,對包拯抱拳道:“明府需要上位聯審否?”

  這在大宋是可以的,張方平就這麽乾過,不過包拯不太喜歡這一套,拒絕道:“你自便,本部司旁聽。”

  於是王雱不在客氣,一拍驚堂木道:“大名府升堂!”

  “威武——”

  張方平調教出來的老猥瑣差人們、稀裡嘩啦的在地上敲響殺威棒。這個聲勢真是殺威的,把那索賠的盜賊家屬嚇得心口薄涼薄涼的樣子,險些尿褲子。可惜現在想撤訴也不行了,知府老爺已經正式升堂重審。

  至於那個地主因為有功名之身,於公堂上免跪。

  差不多殺威棒聲響落下,王雱環視了一圈,緩緩說道:“關於盜賊王小波偷竊糧食致自身死亡、其父要求賠償一千貫一案,本府於三日駁回判院之裁決,現開堂重審。”

  盜賊的父親一聽,看似知府大人屁股在這邊,便有得意了起來,覺得賠償應該是穩了。不說真的一千貫麽,能弄到個五六百貫折中一下,養老也就不愁了。

  同在堂上的地主秀才方唐靜,不禁滿臉黑線的怒視著王雱。可惜他懂規矩,公堂上知府老爺不問話,是不能開口的。

  盜賊王小波的父親則跪在地上磕頭道:“青天大老爺,您果然是青天大老……”

  “未經許可打斷公堂,掌嘴!”王雱拍下驚堂木,大昏官的樣子。

  這不是普通的掌嘴,差人原本就恨這家刁民,於是過去用板子劈裡啪啦幾下打了滿嘴冒血。現在,老頭又開始想尿褲子了。

  包拯略微皺眉,卻也沒過問,繼續旁聽。

  判官楊佳明是可以說話的,他出列質疑道:“明府駁回我判院之合理判決,此舉這讓人摸不著頭腦。王小波乃公認混混,平日裡好吃懶做,慣犯奸科。他的偷盜行為致使了自身死亡,其父就是老混混,公認之刁民也,抱著屍體去方秀才家堵門訛詐,此行為官府不能支持,如此簡單的案情,明府的不同意見在哪裡?”

  包相爺不禁大皺眉頭,看著大名府首席判官尋思:大名府判院就這水平的話,證明張方平是個棒槌。

  “是啊,知府老爺給句話!”

  “我百姓家還能不能自我防衛?難道以後有賊人入侵,我等只能伸著脖子等?”

  “官府收了公關賊多少錢,還不許報紙報導意圖掩蓋真相。”

  堂外圍觀的無數百姓跟著起哄了。鑒於大魔王對百姓戾氣不重,也拿他們沒辦法,因為他們不算在“公堂上”,隻算堂外,所以沒有咆哮公堂概念。

  王雱微微抬手,就此各處的聲音又慢慢落了下來。

  環視一圈之後王雱道:“書記官注意記錄,大家都注意聽,我接下來的話是解釋,也是此番案件之定案全過程。”

  頓了頓道:“本府親自走訪了解三日,已知王小波是慣賊,王小波之父親確是刁民無疑。從這裡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本府感謝你們的意見,且我已經權衡考慮過你們的想法和利益。現本府斷案如下:”

  “一,本案被盜者方唐靜、該不該賠償盜賊王小波一家,這和王小波父親是不是刁民無關。只和是否因方秀才的不當行為、造成了王小波死亡有關。”

  “二,王小波該不該死,和他是不是賊無關,這裡要看誰造成了他的非正常死亡。偷盜當然不對,但自有大宋律裁決。有一點可以確認:王小波罪不至死。”

  “三,罪不該死的情況下盜賊王小波之死亡,和被盜者方唐靜的防禦行為形成因果關系,本府多番調查後確認:若非方秀才的防禦設施,王小波不會死亡。”

  聽到這裡,反應很快的王小波父親,再次哭訴道:“青天老爺英明,我兩家素有矛盾,現在老朽要……改控方家秀才謀殺我兒!請青天老爺為苦民做主。”

  王雱看著他少頃,沒掌嘴了,“本府駁回王家訴求,繼續安靜的聽,否則還會掌嘴。”

  接著道:“四,方秀才屬不屬於謀殺,要看他是否對王小波的死亡有主觀思維和行為。王小波是職業賊人,糧食是低價值物資,方秀才甚至不知道王小波會偷糧,更不知道王小波什麽時候、什麽地點會去偷糧。在有其他線索前,方唐靜之行為屬被動防禦,而非主觀。至此,本府認定王小波之死亡算意外。”

  “五,被偷的秀才該不該對這次意外付出賠償?這要看他在這起致人死亡案件中有無錯失。若有錯失、又致使了不該死的人意外死亡,方唐靜當然負有賠償責任。此番事件中,鑒於盜賊王小波自身有錯,錯失和他自身之死也形成因果關系,至此本官裁決:王小波意外死亡案的損失中,王小波本身和方唐靜負有同等責任。”

  說到此處,再次引起了堂內堂外的嘩然,臥槽甚至從外面有許多地瓜番茄什麽的扔了進來。

  王雱大昏官的造型被一番茄弄的非常懶唄,趕緊的猛拍驚堂木,等形勢稍微緩和了下來後,又果斷接著道:“六,方唐靜未經官府報備批準,違規部署易使人致殘的器械於人流秘籍區。依我大宋律,田是你家的但田埂算路,是官府的。無數民眾需要從田埂過路,亦有無數不懂事的小孩出沒於田埂,譬如那些五歲姐姐背著兩歲弟弟的群體,她們穿著補丁衣服,沒有其他娛樂,就喜歡灰頭土臉的在田埂上發呆或追逐嬉鬧。方唐靜之防禦措施屬喪心病狂,易造成他人傷亡、且已經形成流血事實的現在,本府判你非主官、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罪!若你不認罪、依秀才身份抗辯、陳述‘你不針對民眾而針對王小波個人部署’,則就將此案上升到蓄意謀殺之地步,本府希望你冷靜權衡。”

  到此,全體司法口的官員們半張著嘴巴,秀才地主方唐靜也嚇得跳了起來。

  王雱接著道:“七,方唐靜雖涉及過失危害公共安全,但除自身有錯的盜賊王小波外,尚未造成無辜百姓之傷亡,加上其讀書人功名之身,本府對其緩於刑責處罰。責令迅速拆除其過度防禦措施,另處罰款五千貫,以儆效尤。”

  ”受害人“方唐靜噴出一口老氣,昏倒在地了。其余人再次嘩然。

  “肅靜,肅靜!”大魔王再次猛拍堂木,接著道:
  “八,王小波是個不折不扣的人渣,但確因他人過失非正常死亡,本府支持其父親對方唐靜索賠。但駁回王小波父親一千貫之數額要求,賠償標準根據大名府之民生經濟定、以及歷史判例定為五十貫。鑒於王小波和方唐靜在此案中負有同等責任,則死者王小波獲得二十五貫賠償,可由王小波父親繼承。”

  “九,王小波之行為被本府確認為偷盜,但未到追究刑責之地步,罰拘十五日。但鑒於他已死亡無法服刑,本府依大宋律改用經濟處罰替代刑責處罰,從王小波的二十貫賠償中扣除五貫。王小波父親只能繼承其余二十貫。依接受兒子遺產也需接受兒子債務之原則,王小波父親可以拒絕承擔五貫處罰,不過同時等於放棄獲得此番的死亡賠償繼承。”

  “十,王小波父親系刁民,兩次咆哮公堂帶節奏,影響本府斷案,卻隻處罰了一次,鑒於其已經受傷且年邁,本府免於對其肉刑處罰,以罰款三貫代替,至此他只能獲得十七貫。”

  “十一,王小波父親當堂誣告‘秀才謀殺’帶節奏,影響方唐靜名節,借助民意碰瓷大宋律之行為實屬可惡,本府判處他賠償秀才五貫名譽損失費。於是此案中,他實際獲得的賠償為十二貫。”

  “十二,責成推司嚴厲追查王小波父親往日劣跡,若有訛詐,勒索,碰瓷等行為又查有實際的,從重追究。以此警示萬民:不要走近路,致富靠勞動。歪門邪道一定有相應代價。”

  “十三,推司需嚴厲審核方唐靜和王小波過往之矛盾。若在其過程中發現方唐靜的陷阱是針對王小波而部署,則給予另案處理,進行謀殺公訴,會由本府親自督辦。”

  “十四,經由此案,民眾要有清醒認識,不要人雲亦雲。本府既要保護律法,還要保護體制,又要保護弱者。我和此案中的官僚、地主、盜賊都不是朋友,更不是親戚。不要聽別有用心的人帶節奏,良心話,本府判罰地主危害公共安全,為的是你們將來過路的權利、為的是你們孩子可以自由自在於田野上安全玩耍的權利。真是聽了某些群體‘索要防禦權’的,不是蠢就是壞。”

  “他們這是為了進一步維護統治地位,進一步確立他們的私權范疇。將來他們圈子越劃越大,不想給別人走了怎麽辦?今個他們部署被動陷阱,下一步他們持槍持箭合法化。鄉親們啊,將來有一天但凡他們致人死亡後都是‘這屆民眾是刁民盜賊’,那時你們真的還安全嗎,還有自由嗎?”

  “摸著良心問自己一句,到底誰才需要防禦?誰又有防禦的資源和實力?是你們無產者需要這些,還是財雄勢大的地主和集團需要這些?”

  “在別處我不敢講,但在大名府防禦權一定歸屬官府,不論是誰,有問題就來找我,這真是我對弱者的保護。良心話,不是我不給你們防禦權,而是弱者無力防禦,無資源防禦。防禦權一但下發,到底對誰有利,大家心理怎會沒點逼數?一個老人,一個婦女、一個小孩若有防禦權,當你們拿起刀來的時候不叫自衛,那叫送死。是給財狼機會把你們合理弄死,這依托的就是對手的防禦權。他們有高手護院你們有嗎?他們有狀師團鑽空子你們有嗎?他們能以信息不對稱優勢吃透全部大宋規則、第一時間判斷最佳防禦節點而甩脫罪責,你們也能做到嗎?”

  “就像王小波會死一樣,防禦權一但旁落,會死越來越多的人。那麽死的人到底是誰?理論上講都是一條命,有錢人的腦殼上挨一錘子、它一樣是會流血的。但這僅僅是理論,以史為鑒,老爺們會死概率不大,幫派首腦會死也概率不大,擁有防禦權的武林高手遊俠們會死我也不大信。”

  “那麽鄉親們,作為弱者你們信誰?你們覺得防禦權到底對誰最有用?對有槍的集團有用,還是對只有腦殼的你們有用?本府代表你們認為:防禦權並不是釋放你們的自由,這條索子一但放松,等於強化集團幫派傷害百姓的能力。我大魔王沒收所有人的防禦權就是公正,是拉平弱者和強者的差距。不管你們信不信,現在看到堂外那群土豪的尷尬臉色時,我就知道我說對了。我不是披肝瀝膽,我只是身為父母官在其位謀其政、以良心說出實話而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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