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太心急了些,我說了你聽我慢慢說嘛。”
歌飛飛冷冷地看著得意洋洋的假歌玉孚,將臉色一正,突然變得嚴肅起來:
“你當時還說了一句話,你說:‘在心底裡,養父一直隱隱擔心,是你為了某種目的一刀刺死了胡公公’,這句話,就是你殺害胡公公的鐵證!”
大臣們聽得一頭霧水,哪怕歌飛飛將那句話學得惟妙惟肖,他們還是沒能聽出這句話與真凶之間有什麽關系!
倒是接觸過案子的韓如品在細細品味兩遍之後,嘴角忽然露出了一抹恍然大悟的笑容,臉上滿是欽佩的表情,甚至情不禁地咧著嘴無聲地笑了。
周圍的大臣見他這副了然的模樣,側頭歪向他,向他小聲請教著這句話的關鍵之處,他笑著搖了搖頭,指了指大殿中央站著的三人,示意他們往下看,答案馬上揭曉。
假歌玉孚一開始也和眾人一樣,不以為然,經過歌飛飛的提醒,他想起自己是說過這話,可他依然不覺得這話有毛病啊。
可是,當他一抬眼,與一雙戲謔嘲弄的丹鳳眼對上的時候,他刹那間忽然醒悟過來,他錯在哪裡了!
是的,他錯了,而且錯得特別離譜!錯得不可原諒!簡直是親口將自己暴露給了對方!就憑這句話,他怎麽也無法自圓其說了!
看到假歌玉孚後悔不迭的懊惱表情,歌飛飛抱著胸,淡淡地說道:
“嗯,看來你還不笨,終於反應過來你錯在哪裡了,我可以給你半刻鍾時間,讓你轉動你那顆豬一般的腦子,編出一個完美的解釋來,如果你能說服皇上和這大殿上的所有人,我便承認你贏了!”
轉過臉來,見眾人仍舊莫名共妙地看著自己,便解釋道:
“是這樣的,那天發生命案後,這個嫌犯被帶到禦書房隔壁休息,我則留下來和潯王去禦書房後面察看了胡公公的屍身,所以一直以來,知道胡公公是被利器一招致命的,只有皇上、潯王和我,除了我們三人,其他的人都不知道這點,而審案的三位大人也是到了第二天提審時從仵作的口中才知道這一事實,試問,在審案的前一晚,剛剛被關押進大牢的嫌犯,他又是如何知道胡公公是‘一’刀被刺死的呢?!”
經過她這一解釋,眾人頓時恍然大悟:原來如此!
確實,在未看過屍體,也未從他人嘴裡聽到相關真相的嫌犯,從正常理來講,他是無論如何都不應該知道胡公公是因何致死的。
能知道屍體真相的,除了皇上等三人,剩下的就只有真正的凶手了。
只有真凶才知道,他隻用了乾淨利落的一招,便刺死了胡公公。
所以,當嫌犯勸說歌飛飛逃出大牢時無意中說的那句話,便成了最好的暴露他自己的罪證。
不得不說,歌飛飛是真的很聰明,也很細致,不放過任何一個小小的地方,嫌犯隨口說的一句話,連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便被她敏銳地捕捉到了,然後成了此時扳倒他、讓他心服口服認罪的鐵證。
這個潯王妃啊,真真是聰明得不得了,分析推理能力也是高明得不得了,既讓人佩服,又讓人害怕。
以後還是不要惹到她的為好,也不要落到她的手裡為好,否則,哪怕你再小心謹慎,也難免不會被她抽絲剝繭,一點一點地將真相挖掘出來。
當然,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與她為敵了。
寶座上的南夜千羽看著嫌犯灰敗的臉龐、頹廢的神情,聲音低沉而威嚴地問道:
“嫌犯可還有話說?”
假歌玉孚咬了咬牙,猛地抬起頭,試圖做垂死掙扎地叫道:
“我是冤枉的!你們不能僅憑一句話就定我的罪!如果我真的是殺死胡公公的凶手的話,為什麽我會說‘一刀’,明明凶器是她頭上的金玉簪,這在幾日前的庭審時,仵作可是親自驗證過的!屍體上的傷口和她頭上的簪子形狀一模一樣!你們又如何解釋?”
南夜千潯從懷裡掏出一根簪子,看材質,像是鐵質,他從歌飛飛頭上將那枚金玉簪子抽出來,拿在手裡舉給眾人看,然後說道:
“我身上這根簪子和飛兒頭上的金玉簪是不是非常像?特別是簪身,它們的粗細簡直可以說是一模一樣,所以,如果僅憑飛兒頭上的簪子與傷口一致,怎麽能斷定它就是凶器?其實我手上的這根才是凶器!”
歌玉孚一看見那根鐵簪,一下子愣住了,眼珠子一轉,他又不服氣地辯道:
“你和她,你們倆是一家的,既然你手上有兩根一樣的簪子,不正好說明凶手就是她嗎?一定是你將鐵簪藏起來了,然後這個時候拿出來替她洗白的!對,一定是這樣的!你們就想陷害我!”
“哈哈,你呀,還真是能狡辯,垂死掙扎,像條得了狂犬病的狗,胡亂咬人!可惜,你再大所叫嚷,也無濟於事。”
南夜千潯被假歌玉孚的不甘心和頑強的辯解給逗得大笑起來,看他的眼神就像看著一條落水狗,還是一條瘋了的落水狗,他的開心感染了大殿上的眾人,大家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等笑夠了,他才將簪子重新插回到歌飛飛的頭上,隻舉著那根鐵簪,聲音清越地解釋:
“這根簪子,我們當時在禦書房前後搜查的時候,並未找到,我和皇上一度以為,凶器肯定被凶手帶走了,當時其實我們並沒有確定這個假冒之人就是凶手,所以他身上沒有類似簪子的凶器,我和皇上便決定,委屈飛兒當幾天嫌犯,關押起來受審,借此機會將真正的凶手釣出來。
“直到第二天庭審,仵作驗過胡公公屍身,並發現飛兒頭上的玉簪正與致命傷口百分百吻合,由此斷定她就是真凶後,我察覺到不對勁,因為我相信飛兒不會是凶手,於是,第二日,也就是昨日,我組織了一隊侍衛,親自帶著他們將禦書房前後凶手可能經過之處全部故事篩查了一遍,甚至掘地一尺。
“果然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一株花樹下,刨開半尺多的浮土,這枚鐵簪露了出來。這恰恰從另一個方面證明了,你就是殺害胡公公的真凶!因為,只有天天來王府報到,呆一整天,和橘子等丫環相處得極為融洽的你,才有機會接觸到飛兒的首飾,並偷偷打製出一根差不多的簪子出來,以便到時候嫁禍於人,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呵,真是好笑,就憑一根從地下挖出來的鐵簪,你怎麽能斷定它就是我打的?我還說,這他媽的就是你故意找人打一根破簪子,好替她脫罪呢!”
假歌玉孚似乎找到了南夜千潯的破綻,面露嘲笑,將自己撇得一乾二淨,又將鍋給甩了回去。
“這好辦,我已經找到一個證人了,馬上就讓他來與你對質,看看他如何說。”
南夜千潯輕輕拍了拍手,他的侍衛百裡立即帶著一個謹小慎微、大氣都不敢出的平民進來。
這個人穿著一身粗布衣裳,衣服雖舊,但卻漿洗得很乾淨,只是,衣裳靠肚腹的下擺處,沾滿了一些黑灰色的印跡,那是鐵渣鐵灰掉落到身上後,常年累月下來,對衣裳的侵蝕所形成的。
假歌玉孚一看到來人,立即焉了,悄悄地將頭扭到一邊,不去看那人,連帶著將整個身體都轉了方向。
南夜千潯見他這模樣,不由好笑,等那位平民戰戰兢兢地站在面前,不明所以、膽怯地不知道如何是好時,他安慰道:
“你不要怕,我的侍衛將你帶到皇上面前來,並沒有其他惡意,只是讓你辨認一下,這隻簪子可是你做的?”
那位平民抬起頭,將鐵簪拿過來,仔細端詳了一下,很快便肯定地回道:
“是的,這枚簪子確實是我打的。”
“你還記得是什麽時候打的嗎?”
“大約十來天前吧,或許七八天前?具體是哪一日記不清了,但大體差不離。”平民仔細回想了一下,很謹慎地回答。
“嗯,很好,我還想請你辨認一下,當時去找你定製這枚簪子的人,你還記得嗎?他長什麽樣?穿什麽衣服?有什麽特點?如果他就在這大殿上,你還能認出他來嗎?”
“小人當然認得出來,這個人太好認了,小人只是開了個小小的鋪子,替附近窮人打點小首飾小工具之類的,沒想到,忽然有一天,一個穿著華貴,一看就是有錢人的老人家找上門來,帶著一張草圖,問我能不能打製出來,我滿口就答應了,說沒問題。
“老人家很高興,價錢也不問,扔給我一錠十兩的碎銀,約定一日之後來取,然後就哼著調走了,我記得,他當時的口音並不是我們南夜京城土生土長的口音,聽起來像外地的,再加上他須發皆白,出手大方,我一下子便記住了他。”
這個平時隻給周圍街坊鄰居打點小東西的平民,以前賣的東西都很廉價,最高也不過一兩銀子,他打的很多東西都是便宜貨,主要是材質普通,不是木的就是柳的再就是鐵的,都是便宜東西。
所以忽然有個人找上門,出手就是十兩銀子,也不問價,打的東西又不複雜,也不耗時間,對他而言,簡直就是一筆飛來的橫財。
所以,對於這根鐵簪,和定製的那個富貴老頭,他的印象確實是相當的深,恨不得他天天都來照顧自己的生意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