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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袖蘭宮》第2637章 十卷25 古怪的胎(5)
  第2637章 十卷25 古怪的胎(5)

  一聽皇上這一開腔,英廉的頭就更大了。

  因為皇上說的是“宮裡鬧鬼”。宮裡是什麽地方兒,誰敢胡言亂語什麽“鬧鬼”呢?

  宮裡有真龍天子鎮著,太廟裡有歷代先帝保佑著,各殿又有殿神守護著,況且宮裡各處將儒釋道各教的神祗,包括滿人傳統崇信的堂子全都供奉到了……哪兒還能出什麽鬼呢?
  這樣的話兒,除了皇上在自己,其他人是誰都不敢說的。除非,是活膩歪了,外加想將自己一家子老小的性命都給搭進去!
  更何況天子是金口玉牙,一言定人生死,所以不管是什麽時候兒,天子是一個字都不能說錯的。

  況且他眼前這位皇上,是何等聖明睿智之人,獨斷朝綱這麽多年,什麽人能跟這位皇上耍心眼兒去?——可是偏就是這位皇上,忽然在他面前說起這麽一段話來。

  以英廉宦海沉浮這些年的經驗,皇上既然已經說了這樣的話,只有兩個可能——要不就是真的老糊塗了,不知道自己說什麽呢,嘴上把門兒的沒了!
  要麽……就是這位皇上,他就是故意的!

  可是不管怎麽著,既然皇上已經這麽開了口了,那他也只有安安靜靜聽著,一個字兒都不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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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乾隆十五年,內務府庫裡失了數件古玩玉器。內務府大臣們查這個案子,便也會同刑部一同斷案。就在這個案子裡,叫朕記住了余文儀這個人。”

  “那一年啊,他跟朕如今的年歲差不多,六十多歲了。”

  聽皇上提到的是內務府丟失東西的事兒,英廉心裡又習慣地提了一提;可是待得聽說是乾隆十五年的事兒,他這顆心又放下了。

  ——乾隆十五年,他還只是內三旗一個小小的佐領,只在宮外管著自己佐領中的事務,還沒到宮裡來辦差呢。

  是在乾隆二十二年,慶妃母家奉旨入旗,忠勇公傅恆出於謹慎,親自選了他所在內府鑲黃旗下佐領安頓陸氏家口,將陸家托付給他……他這才開始有機會嶄露頭角,步步高升。

  放下這顆心,他面上的神情終於能放松下來些了。

  皇帝瞟了他一眼,繼續說書:“內務府大臣,從住在官庫附近開始查起。那處有工棚,住著些工役。內務府大臣們對工役們逐個審問,輪到一位名叫常明的人時,大臣們還沒提問兩句,忽然發現常明的神色有些不對。”

  “你道怎地?只見常明那廝臉色慘白,目光呆滯,嘴角緊抽了幾下,忽然發出一種只有稚嫩童子才能發出的聲音說:‘玉器不是常明偷的,但人卻是他殺的,我就是那個被他殺死的人的冤魂!’”

  皇帝這故事講的惟妙惟肖,這一段話講完,將英廉也是驚得目瞪口呆。

  皇帝笑笑,向虛空裡抬抬手,安慰道,“別驚別驚,聽朕慢慢兒講啊。”

  英廉舉袖按了按額角,忙道,“皇上講得實在太好了,叫奴才如臨其境。這麽多年前的事兒,奴才竟也仿佛就在眼前兒看著似的。”

  皇帝嘿嘿一笑,“是紀曉嵐那廝寫的不多。那廝的筆墨工夫,你該是知道的。”

  紀曉嵐自是皇上的一條筆杆子,雖說為人經常為皇上所叱罵,不過文筆靈動之處,的確是少有人及的。

  “況且這是他老子紀容舒親身經歷的事,他筆墨轉述而來,就更是繪聲繪色。”

  英廉倒是愣怔,“紀容舒?他並未任職內務府,如何會記述此事?”

  皇帝哼了一聲,“還不是聽了常明那廝的話,內務府大臣們也是慌得沒了主意。沒審出什麽來,又怕朕追問,這便隻得將此事移送刑部。彼時紀容舒身為江蘇司郎中,這便與余文儀一同參與審理此案。”

  “江蘇司郎中”,指的是刑部設在江南省的清吏司的長官,屬於刑部官員。故此紀曉嵐的父親才會與余文儀一同會審此案。

  英廉這才點頭。

  皇帝接著講:“紀容舒與余文儀到任之後,立即對那個身是常明、魂不知名的人進行了審理。誰成想,那人繼續用稚嫩童子的聲調,竟然是講述出了一件恐怖離奇的凶殺案來!”

  皇帝可當真是有當說書先生的本事,這麽陡然一驚一乍的,嚇得英廉又是一腦門子的汗!
  瞧著英廉的神情,花甲之年的皇帝心中湧起小小的淘氣——英廉是不知道啊,他自己可是響當當的“狐祟”呢!

  那些個寫筆記、話本子的人,不過只是敢自稱“狐說先生”,而他自己,才是正正經經的狐祟!

  皇帝想到這兒,心下忽地一顫。原本那些淘氣而開的小小花朵,驟然凋零而去,化作無邊無垠的荒蕪。

  ——這世間徒留狐祟,卻再也沒有了令狐九。

  回想當年,他們兩個肩並著肩,又或者一起鑽進帳子裡借著那幽光一起看那些說狐論鬼的故事……那樣的情景,再也回不來,回不來了……

  到如今,只剩下他一個人,拍著鎮紙,一驚一乍地嚇唬自己的臣子罷了。

  他笑起來,笑聲有些蒼涼。

  英廉嚇著了,趕緊輕聲呼喚,“皇上?主子……您……”

  皇帝趕緊笑笑,掩飾住自己眼角湧起的酸澀,“沒啥,沒啥,是朕覺著好笑。自己先樂一會子。英廉啊,你別急,朕這就繼續給你講,啊~”

  皇帝平複了下兒,繼續道:“那廝用童聲兒說道:‘我名叫二格,今年十四歲,家住在海澱,父親名叫李星望。’”

  皇帝也是捏著嗓子學的,像個孤單單一個人玩耍的老小孩兒。

  “去年的上元節(正月十五),我去街上觀花燈,路遇鄰居常明,他跟我一同玩樂。待得夜深人靜的時候相伴回家,在路上,常明突然開始調~戲於我,並對我動手動腳,我一邊抗拒,一邊叱罵他,並告訴他回到家要把他對我做的事情告訴我父親。”

  “常明一聽,頓時目露凶光,竟然把我拖到一個僻靜的小巷子裡,用衣帶將我勒死!他害了我的性命之後,毀屍滅跡,將我給埋在了河岸下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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