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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運娘子有點田》第三百四十五章 人命
  小五笑道:“不會的,你根據我要對她說的話,寫成詩句,就算形式上不同,心意總是一樣的。”他說著,又有些慚愧。

  “可惜我沒念過書,否則大可以自己寫,蓉妹妹倒是念過幾年書的,懂得不少東西呢,我家裡窮得叮當響,她家卻是村裡最有錢的,我真是配不上她。”

  楊志安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怎麽會?你心地善良,為人忠厚,與李姑娘兩情相悅,乃天作之合,姑娘家嫁人,最重要得看對方人品,不是那些身外之物,放心吧,我一定幫你寫一首好詩。”

  “那就多謝楊大哥了!”

  “客氣什麽?”

  於是乎,楊志安便幫小五寫了一首感情真摯而自此樸素的五言詩,小五當天晚上便拿著詩和禮物,打算去送給李蓉。

  小五和李蓉雖然情投意合,但李蓉有一個哥哥,名叫李兵,乃是見錢眼開之人,加上又好賭,早把家裡的財產敗得差不多了,一直想把妹妹嫁給縣裡的有錢人家,換取銀兩揮霍,故而反對兩人往來,甚至每次見到小五,都會破口大罵,並出手打人。

  小五是個老實人,李兵又是心上人的哥哥,不好還手,便每次都是忍著,與李蓉二人也隻敢偷偷摸摸地來往,所以大多時候,兩人都約在半夜碰面。

  “都這麽晚了,小五兄弟怎麽還沒回來?不會有什麽事吧?”楊志安望著外面濃重的夜色,不禁擔憂。

  “楊公子無需擔心,小五自小在村裡長大,對這裡熟得很,不會有事的。”

  從小五的家到村頭的李蓉家,走路至少需要一炷香的時間,又是夜裡,因此通常都要去很久,才會回來,李母早就習慣了,自然不會擔心。

  “公子先回屋睡吧,過一會兒他自己會回來的。”

  既然老人家都這麽說了,楊志安便也不再多想,自己轉著輪椅回了房間。

  然而,令人沒想到的事,到了第二天早上,小五卻依然不見回來,李母這才有些擔憂了,打算出去找找,正當要出門之時,外面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李婆婆,大事不好了!”

  跑進來的,是一個十四五歲的小姑娘,跑得氣喘籲籲,臉蛋紅撲撲的,神色急切。

  李母連忙迎出去,問道:“怎麽了?是不是小五出事了?”

  小姑娘點頭道:“可不是嗎?就在不久之前,我看見縣衙的人把小五哥哥帶走了,說是,說是他殺人犯,要拿他問罪呢!”

  “什麽?”李母年紀大了,本就身體不好,受不得刺激,驚聞此噩耗,嚇得差點暈過去。

  “李婆婆!”小姑娘連忙將人扶住,讓她到槐樹下的石塊上坐著,“您別太憂心,興許是縣衙的人弄錯了,過兩天查清真相,就把小五哥哥放出來了,您千萬別著急。”

  楊志安聞言從屋裡出來,忙問道:“小姑娘,你方才說小五是因為殺人罪被抓,敢問死者是什麽人?”

  小姑娘叫做阿紅,跟小五家關系親近,經常過來串門,楊志安在此住了這麽些日子,一來二去的,早就熟了,當下也不見外,一臉悲色地答道:“是蓉姐姐,據說是在家裡被掐死的,死狀淒慘。”

  “是蓉兒?”李母再度受到打擊,登時不禁淚如雨下,嘴裡一個勁念著“命苦”。

  楊志安暗自吃驚,昨天夜裡小五去找李蓉私會,今晨李蓉便被發現死於家中,也難怪小五會被視作凶手,不過,以他對小五的了解,他是絕對不會殺人的,更不會殺了自己的心上人。

  這其中,必定另有隱情。

  李母艱難地站起身來,急切道:“我兒是不會殺人的,他是清白的,我要去縣衙找縣令說清楚,我要去救小五……”

  “李婆婆!”阿紅連忙追了出去。

  楊志安現在行動不方便,只能呆在家裡等候消息。

  直到太陽快下山,李母才由阿紅扶著,回到家中。

  李母蒼老的臉上盡是淚痕,滿面絕望,問她話也不會回答了,看來小五的情況不容樂觀。

  楊志安隻好私下裡詢問阿紅。

  “阿紅姑娘,小五怎麽樣了?”

  “縣令聽信李兵的證詞,認定小五哥哥就是殺害蓉姐姐的凶手,已經給他判罪定刑了,說是秋後處斬”阿紅氣憤道,“那個縣令一向是個糊塗的,來到咱們芙水縣後,就沒做過幾件好事,完全是個昏官,小五哥哥那麽喜歡蓉姐姐,他怎麽可能殺害她嘛,依我看,倒是李兵的嫌疑更大!”

  楊志安微微挑眉,又問:“那個李兵,平常就會對李蓉姑娘動手嗎?”

  阿紅歎氣道:“是啊,李兵脾氣暴躁,又嗜賭成性,天天就會從家裡拿錢,家產都被他敗光了,就連蓉姐姐爹娘給她留下的嫁妝也被他搶走了,這幾年手頭沒了錢,越發愛動手了。”

  “我幾次看見他打蓉姐姐,逼著她嫁給縣裡的陳財主,蓉姐姐不願意,他便對她拳打腳踢,事後蓉姐姐還不讓我跟小五哥哥說,說是怕他擔心,唉……”

  這麽說來,那個李兵確實有很大的嫌疑。

  楊志安思忖著,繼續問:“那這村子裡,除了李兵之外,還有沒有其他人跟李姑娘有什麽仇怨或過節呢?”

  阿紅果斷地搖了搖頭:“不可能的,蓉姐姐為人最和善了,平時在咱們村裡,經常幫助人,從來也不跟人吵嘴,大家都很喜歡她,不會與她有過節。”

  如此說來,也就只有李兵有動機了。

  小五是個好人,又救過楊志安的命,對他有大恩,這件事他當然不能坐視不管,但要為他翻案,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還得從長計議才行。

  他想了一陣,對阿紅道:“阿紅姑娘,我會想辦法為小五證明清白,但是還需你幫忙。”

  阿紅兩眼一亮,驚喜道:“當真麽?你要我怎麽做,盡管吩咐便是!”

  “我要請你把我送到縣裡去。”楊志安現在還走不了路,自己無法去縣城,況且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好辦事,有個當地人作伴就好多了。

  “沒問題。”

  翌日清晨,楊志安和阿紅兩人離開李家村,來到縣衙。

  已經日上三竿了,縣衙卻還大門緊閉,一個人影都不見,楊志安忍不住歎氣,這樣的縣衙一看就是縣令不管事,下屬常偷懶的,要想靠他們為百姓辦事,那是比登天還難。

  “還沒開門呢,恐怕得等到午後了,這裡常年都是這樣的,”阿紅無奈道,“楊大哥,不如咱們先找個地方坐著等吧。”

  “不,人命關天的事,事不宜遲,必須得盡快見到縣令。”楊志安擺擺手,嚴肅道。

  阿紅為難道:“可是沒開門啊,縣令恐怕還在裡面睡大覺呢,怎麽見他?”

  “睡大覺?”楊志安早已經氣得不行了,“那我就讓他沒的睡!阿紅,你去擂鼓!”

  “擂鼓?”阿紅微微變了臉色,“芙水縣是不準擂鼓的,縣令禁止了,要是誰敢擂鼓,就要受罰呢。”

  楊志安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登時怒不可遏。

  “真是豈有此理!衙門前的鼓就是給百姓鳴冤用的,難道還做擺設不成?你隻管去擂,一會兒見了那縣令,我承擔一切責任。”

  阿紅見他都如此無畏了,也不再扭捏,立即點了頭,上前擊鼓。

  本以為擂了鼓之後,裡面的官吏總該會動作快一些,來開門升堂,不料足足過了半個時辰,大門才由一個精神萎靡打著哈欠的衙差緩緩打開。

  “你們是什麽人?一大早擊鼓作甚?難道不清楚本縣的規矩嗎?”

  “太陽都曬屁股了,還早?”阿紅氣鼓鼓地罵了一句。

  衙差瞪了他一眼,繼而又看向一旁坐在輪椅上的楊志安,不耐煩地說道:“你們究竟有何要事?如果不是人命大案,就別來打攪大老爺了,否則後果你們自負,千萬別怪我沒提醒你們!”

  楊志安道:“正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趕快通知縣令升堂吧。”

  衙差搖搖頭,歎氣道:“好,既然你們非要往刀口上撞,我也沒辦法了,進來吧。”

  耽擱大半天,楊志安和阿紅總算進了縣衙,而此時聞聲而來的百姓們也越來越多,快把門都擠破了。

  楊志安坐在堂下,泰然自若,倒是阿紅畢竟沒乾過這等事,有點緊張,額頭上一個勁冒冷汗,走到楊志安身邊道:“楊大哥,我聽說這縣令最喜歡打人板子了,經常一上來就打人二十大板,之後才審案,咱們一會兒不會也要挨打吧?”

  不問案情,倒先要打人二十大板?這究竟是什麽縣令?楊志安覺得自己真是大開了眼界。

  “咱們又不是被告,憑什麽挨板子?就算要打,也該打犯人。”

  正說著,堂上走出來一個身穿湛藍官服,五十歲出頭的人,這人乾乾瘦瘦的,留著兩撇小胡子,還睜著惺忪的睡眼,打了個呵欠。

  這就是芙水縣的縣令,洪塘洪大人了。

  “先前是什麽人擊鼓呢?所為何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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