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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大忽悠帝》第403章 當土豪不當土鱉
  第403章 當土豪不當土鱉

  ……………………………………

  退伍老兵不還鄉,誰回來說明誰沒出息,一時之間讓那些家裡有娃當兵的軍屬百姓們都犯了難。等到自家的娃退伍的時候,究竟是該讓娃在外另起門戶好呢,還是喊回家裡,一家人守著茅屋熱炕好呢?

  當然了,這種困擾其實主要還是針對那些生活比較困苦的軍屬百姓而言,像那些有權有錢人家的子弟,根本不在乎會不會安置工作,分房分地,好歹服完兵役之後,回家繼續當公子也就是了。

  然而,窮有窮的輕省,富有富的麻煩,各家都有各家的難,因為立法司推出了新的稅收法案。

  先前朝廷的主要稅收來源分為“田稅”與“口賦”兩類,而“口賦”又分為“算賦”與“口錢”兩種。“算賦”是指普通百姓,不分男女,從二十歲到五十六歲期間,每人每年須向國家納錢一“算”,即一百二十錢,對於奴婢加倍征收。“口錢”是指七歲至二十歲之間的“小男、小女”,每人每年繳納二十錢。

  新的稅收法案首先便取消了小男小女們的“口錢”以及普通百姓的“算賦”,但是,並沒有取消奴婢的“算賦”,甚至還按照家主使用奴婢的多寡,出現了大量增收的情況。比如家中使用奴婢十人以下,家主每年為每個奴婢繳納二百錢“算賦”;十人以上,百人以下,繳納五百錢;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繳納一千錢;五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繳納五千錢;千人以上,則需要繳納萬錢。

  也就是說,誰家要是蓄養著一千個奴婢,每年單單是奴婢的“算賦”就得繳納一千萬錢,折合成最新的分票,也得十萬分!

  而另一方面,取消普通百姓口賦之後,新增了一項個人所得稅,主要征收對象為朝廷官吏、醫生教師、工人工匠等,有固定職業,穩定收入的群體。增收辦法也是按照階梯式設置標準的,收入越高,交稅比例越大。

  所以說,口賦其實就是人頭稅,普通百姓活著的最高境界就是“飯可以不吃,稅不能不交。”現在朝廷把套在普通百姓脖頸上的這個圈給取下來了,轉手卻套在了有錢人家的脖頸之中,然而,這還不到頭,最重磅的還應當屬於“田稅”。

  早先安置流民屯田,按照各家人口多寡,勞力大小進行分田,每家最多也不超過五十畝,需要屯田五年。由於期間發生過災害,劉漢少減免屯田年限,所以等到明年,最先安置的那一批流民就可以解除屯民身份,與國家簽訂永久租地契約,轉而變成租種國家土地的自耕農。

  租種國家土地的自耕農,每年需要繳納百分之三的稅糧,百分之二的地租,共計百分之五,稱為“公租糧”。

  新的“田稅”便是以此為基礎,那些家中原有田五十畝以下的自耕農,因為土地還是屬於自家的,不需要繳納地租,所以只需繳納百分之三“田稅”;而五十畝以上,百畝以下人家,則需要繳納百分之六的“田稅”;百畝以上,五百畝以下,需要繳納百分之十;五百畝以上,千畝以下者,需要繳納百分之十五;千畝以上,需要繳納百分之二十。

  由於“奴婢算賦,個人所得,地租田稅”都是分為五個階梯,所以新的稅收法案又被稱為“五階稅法”。

  然而,“五階稅法”制定出來之後,都沒等到實施,便先在朝廷之中引起了軒然大波,甚至連各級議院也紛紛參與進來,向朝廷上書批駁,說此法案有失公允,明顯針對富戶豪族。

  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朝廷裡的官宦,議院裡的名族,誰家還沒有幾個奴婢幾畝地啊?問題的關鍵在於,要真是“幾個,幾畝”也好說,可是那些官宦世家,名望豪族,動輒就能在家中蓄養門客幾千人,良田上萬頃。這種實力,跟實際的國中之國也沒啥區別,一言不合就能拉出來一股兵馬,能不讓人忌憚嗎?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別說三十稅一算是薄稅,就算是一百稅一,土地都在他們那些人手裡,無田的窮苦百姓根本得不到朝廷的優撫,而他們再轉而把土地租給百姓,甚至能夠收取高達一半的糧產,真真是比子錢家還狠!

  畢竟,只要百姓不餓死,就可以不去向子錢家借錢,但是百姓得種地啊,而給他們種地的結果就是一年辛苦到頭,卻可能還吃不飽肚子。

  如今,劉漢少與陳群等人拍著腦瓜子搞出來的這個“五階稅法”,甚至比原本歷史上所謂的“攤丁入畝”還狠,直接釜底抽薪。

  …………

  以家有奴婢千人,良田萬畝為例,首先單是奴婢的算賦就得繳納一千萬錢,田稅還要繳納百分之二十,搞不好,一年到頭忙活下來,興許連奴婢都養不活。

  好!
  不要奴婢,只要地,朝廷收百分之二十的田稅,咱們收田農一半的收成。問題是,國家租給田農各家的五十畝“小地”,連租帶稅,才收百分之五,萬一田農都跑去找國家租地,不租咱們的地,怎辦?

  荒著不種?

  每年照樣不許少交一文田稅,要不了幾年也就徹底不用種了,地都抵稅了。

  所以,目前好像最劃算的辦法就是家裡養九十九個奴婢,有九百九十九畝地……

  陳群當時就說:“陛下這是要鼓勵小富,平抑大富,抵製豪富。”

  劉漢少說:“不對。不管窮人富人,都是咱們大漢國人,哥從來不怕國人們富裕。即便是現在那些所謂的豪富之人,和國家比起來也不值一提。咱們這麽做的目的,是為了釋放更多的勞動力,為了把田地交到真正種田人的手中。至於現在那些霸著大量奴婢與田地的土鱉們嘛,完全可以將田地賣給國家,轉而將資金投入到更多新興的,賺錢的產業中去。”

  眼見陳群耷拉個臉兒,劉漢少連忙又說道:“長文,你別誤會,哥可不是說你是土鱉。當初敢於拿出十頃地,跑哥這兒來蹭一頓飯,那可是很有魄力,很有見識的呀!”

  嘿……您不提這事還好,提起來,到現在我們都還心口疼,您了刮地皮是真有一手。

  不過,再反過來想想,好像陛下說的也不是全無道理,雖然自己用十頃地就換了幾塊曲奇餅嘗嘗鮮兒,但是卻得到陛下賞識,專門成立了立法司,坐上了司長的位置。自己的老爹還是外交部的部長,陳家如今在相府大院和禦府大院各有一座小別野,極是榮寵。現在陛下既然想要“放人收地”,作為朝廷重臣,陛下的兄弟,自然應該選擇支持他。

  可是……

  “陛下,恕臣直言,這兩年陛下做了許多利好百姓之事,也對臣下頗多眷顧,但是,咱們五階稅法一出,各地的大族豪強,若是上夠不著臣工一般的眷顧,下得不到百姓一般的利好,又不能領悟陛下的苦心,恐怕會鬧出不少亂事。”

  “孔子曰的好,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

  劉漢少想了想詞兒,努力地使自己做到一本正經的樣子,而後又說:“任何改革,都會損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是,如果改革能夠利國利民,就必須要進行下去,不能因為一小撮人的私利,而使得天下動蕩,國家不寧。長文說的有道理,那些人要是真的守著家中的奴仆、田地不放,只要依法交稅,咱們也不逼迫;反之,誰要是敢抗稅不交,甚至是心生叛逆……”

  突然,劉漢少攥緊了腰間的佩刀,又說道:“像哥這樣的軍刀,咱們漢正軍的兵士,每人都有一把!”

  於是,陳群知道這一次陛下是鐵了心的。

  …………

  原本朝廷裡的愛卿們與各級議員首度聯手,打算以強大無比的,正直無私的,純潔無瑕的鬥志、決心和勇氣,來反對“五階稅法”,甚至還有人覺得就像反對“神律”一樣,越反對越能顯得忠心。

  然而劉漢少又展示出了死擰死擰的一面,裝了個慫,撂下一句:“兄弟們哪,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然後就撩腿躥了,躲著愛卿們,誰也不見,但是“五階稅法”卻開始正式實施了。

  現在的局面是:

  第一,陛下剛剛制定了“神律”,往後連皇帝都要遵守律法,自警自省了。

  第二,漢正軍剛剛又取得了勝利,陛下的威望再次提升到了一個新高度。

  第三,大家還都有官職在身,難道真的召開大朝會,聯手把皇帝廢黜?那往後給誰去當官呢?
  逐漸冷靜下來的愛卿們開始考慮自己的問題,物質上的所謂財富,不就是屋外有地,床下有錢嗎?然而現在,很多人已經把床下的錢拿出來不少,進行了投資。比如銀行的股份,新建的作坊和廠子,或者是墊資給了大河大橋之類的工程。如果地與錢只能選擇保留一樣的話,顯然保地難度太大。

  造反?

  咱沒那個膽子。

  抗稅?

  同樣沒那個膽子。

  偷逃稅賦?
  以前還行,大家相互照應著,你給我面子,我給你臉兒,能夠層層轉嫁到黔首百姓身上。可是現在相府有稅務總局和財政部,禦府有三司和審計署,旁邊還蹲著各級議院,哪出一點紕漏,這個蓋子就蓋不住。

  真要是被逮著,依法懲治,那倒是簡單了,沒收全部財產,邊郡戍邊一年。

  也許,真應該像立法司陳長文代陛下解釋的那樣:放人賣地,轉產轉行,爭當土豪,不當土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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