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情漫漫非寡歡:情歸空城,無聲輪回
情漫漫非寡歡:情歸孤城,無聲輪回
兩年後,西尋。
春來早,三月楊柳綠芽萌發,輕輕拂過湖面,漣漪一圈圈的暈開。
逢集市熱鬧,人來人往,每家店鋪商品琳琅滿目,看的人眼花繚亂;賣家與買家的討價還價聲,絡繹不絕。
日光籠罩著這座山水小城,無端滋生溫暖,彌漫在這片土地上。
身穿深藍色大衣的男子站在一家店門口看外面,人來人往的熱鬧映進眸底,習慣性的掏出煙盒,抽上一支。
煙霧繚繞模糊了冷峻的輪廓,挺拔的身子孤寂清冷,好像怎麽也融不進這份熱鬧裡去。
店老板將開好的發票遞給他,保證明天就把貨品送過去。
他叼著煙蒂,將發票放進錢包,錢包放進懷中的口袋中,與店老板告別。
走進人群中,手機在口袋中震動,看了是公司那邊打過來的,他一邊聽電話,一邊想要從人群中擠出去,找個安靜的地方好說話。
好不容易走到一個沒人的巷子口,聽那邊的人說話,某個工程地似乎出了什麽問題,需要他過去一趟。
暗忖片刻,讓他們穩住情況,等他回BJ再說。
剛要掐斷電話,忽而從人群中飄來似有若無的聲音,讓他整個身子都僵住了。
如果時間,只剩一天;我還會為愛,勇敢一點;
再愛一天,再愛一遍;緊緊擁抱,這個世界。
驀然回頭看向整個街道,人影流動,深邃的眸光在一張張陌生的面孔裡尋找魂牽夢縈的那一張面孔,可都不是。
熟悉的旋律在熱鬧的人群中似有若無的繼續悠揚。
如果心跳,可以聽見;就能聽懂我,愛的宣言
請讓我,陪在你的身邊;在你,在你,在你的世界
Love'Forever。
高大欣長的峻影在人群擁擠的小道上,寸步難行,神色焦急,眸光不斷的在四處搜尋……
耳邊那若隱若現的聲音好像消失了,宛如只是他的一場幻覺。
被人群推讓到路邊,他看著眼前浮動的人影,薄唇勾起一抹自嘲而苦澀的笑。
會是她嗎?
或只是自己的一場錯覺。
他剛要折身回去,無意間撞到什麽東西,反應過來時,他手疾眼快的抓住差點被自己撞跌倒的孩子。
“沒事吧?”
看起來有七八歲的男孩,穿著黑色的棉衣,戴著帽子和墨鏡,深色的褲子,帥氣的靴子,看起來酷酷的。
墨鏡遮住了他的眼睛卻露出白皙的肌膚,挺立的鼻梁下削薄的唇瓣輕抿,聲音沉靜,“沒事。”
路易·英寡看了下周圍,好像沒什麽人注意到這個孩子,“你一個人?你父母呢?”
他仰著腦袋看路易·英寡,墨鏡上映著太陽的光,“我不喜歡仰著頭和人說話。”
路易·英寡一怔,沒想到這麽小的孩子會這麽的臭屁,一點也沒一個孩子的樣子。
他雙手掐在他的腋下,輕輕的一提將男孩抱出人群,到一個稍微空蕩的地方,蹲下身子,看著男孩,語氣溫和:“你是和父母走散了?需要我幫忙嗎?”
“不需要!”男孩很果斷的拒絕他的好意,頓了下,說:“我住在這邊,這裡的每家商店老板我都認識!”
路易·英寡被他補充的一句話逗笑了,“叔叔不拐賣兒童的。”
“我知道。”
“嗯?”路易·英寡神色劃過一抹疑惑。
男孩手指推了下鼻梁上的墨鏡,問:“你也住在這附近?我為什麽沒見過你?”
“我不是經常到集市上來。”路易·英寡耐著性子回答,看到這個孩子不由的想到簡遙,這孩子和簡遙一樣,都是人小鬼大。
“那你住在哪裡?”男孩追根究底的問道。
路易·英寡不知道這個男孩為什麽這麽執拗的想知道自己住在哪裡,沉默片刻,指了指街頭的盡頭:“沿著這條街,走二十分鍾,那裡有一棟白色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
男孩轉身想看街頭的盡頭,不過人太多,他還不夠高,只能看到無數的背影,沉默許久沒說話。
路易·英寡笑了,“怎麽,你想拐賣叔叔?”
他回過頭,聲音低低的,“原來漂亮的大房子是你的……”
路易·英寡眉頭微斂,不知道為什麽覺得這個孩子怪怪的,好像是認識自己一樣。
“你叫什麽名字?”
“思君,思念的思,君子的君。”思君簡單的回答後,又問:“你會邀請我去參觀你的漂亮大房子嗎?”
路易·英寡權當是小孩子心性,沒有多想,點頭:“可以……不過還得等等,我明天要去別的地方幾天。”
“多久?”
對於這個孩子的聰明和果斷,路易·英寡有了了解,所以他說什麽,都不會覺得奇怪。
“一個星期左右。”
他沉默了許久,點頭,“一個星期後我去你家參觀。”
路易·英寡笑:“可以,但記得告訴你父母,要是他們不放心陪同你一起也可以。”
思君點頭,末了,又問:“你家……還有別的人嗎?”
“這裡只有我一個,其他人在國外或很遠的地方。”路易·英寡忍不住的伸手撫摸他的臉頰,“你的邏輯很清晰,腦子這麽聰明,父母是做警察的?我能摘下你的墨鏡嗎?”
從一開始這個孩子就戴著墨鏡,讓人看不清楚他的全臉。
“不能!”思君溫暖的小手拿走他的大掌。
“為什麽?”
“我不想。”說這句話的時候,思君的語氣很酷。
“……”
路易·英寡嘴角的笑愈濃,突然很好奇這個孩子的父母是什麽樣的,能把小孩子教的這麽臭屁和自大。
不過——
好像與自己小時候很像。
很有趣!
“一個星期後,我去參觀你的大房子。再見。”思君說完,對他揮揮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再見。”路易·英寡起身,雙手放在口袋裡,“希望一個星期後你會不戴墨鏡過來,讓我看看你到底長什麽樣子。”
話音落地,他經過思君的身邊走進人群中,背影漸行漸遠。
思君站在原地,一直看著他的背影。
“思君。”清淺的聲音響起,倩影走到他身邊,手指落在他的帽子上,“你又亂跑,在看什麽?”
她的眼神順著思君看過去,全是人的背影,沒什麽特別的。
思君回過神,抬頭看她,嘴角微揚:“媽媽,我們回家吧。”
藍慕緋點頭,走之前先蹲下身子,摘掉他的墨鏡,一雙寶藍色的瞳仁映著陽光無比閃耀,“還沒到夏天,好好的戴什麽墨鏡?”
思君神色淡定,拿回墨鏡重新戴上,隻說了一個字:“酷。”
藍慕緋不由的笑起,思君小時很可愛很愛笑,不知道為什麽越長大好像越像他父親,自大又臭屁,小小年紀就知道裝酷。
“好,帥氣的小酷哥,我們回家吧。”她的手伸到思君面前。
思君看了她一眼,再看她的掌心,最終將手放到她掌心,藍慕緋握住他的手,將他護在自己的身邊,擠過洶湧的人潮。
漫步悠閑的往家的方向走。
一左,一右,愈行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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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英寡回BJ處理公司的事,事態比他預期的要嚴重,下了飛機連酒店都沒有去,直接去工地現場勘查情況,之後回公司開緊急會議。
接下來的兩天也是在不斷的忙碌,找各個部門的領導,應酬,想辦法疏通,讓事情不至於鬧大,越發嚴重的不可收拾。
事情用了十幾天處理完成,期間還與藍席廷見了一面。
這兩年他在中國發展,公司前期很大,藍席廷有意想讓他擴大公司規模,他卻沒有那麽大的野心。
於他而言,公司能正常運轉,每年賺錢養得起自己和公司的員工,足夠了。
他要是在乎金錢,何必又把所有東西都留給簡他們呢!
藍席廷知道他現在沒有那個心了,在BJ和上海雖然有公司,卻從沒有置辦任何的房地產,每次來去匆匆都是住酒店。
“為什麽不去找她?”這個問題,兩年前藍席廷問過他一次,這是第二次。
第一次,路易·英寡沉默,最終都沒有回答。
這次也一樣,沉默了。
藍席廷:“看樣子你還是不打算回答我這個問題!”
路易·英寡深深的歎了一口氣,眸底的光複雜隱晦,聲音緩緩而出,“不是不想回答,是不知道該怎麽回答。”
這兩年他不是沒有動過去找她的念頭,但一直都不敢付諸行動。
心裡是知道找到她無非是三種結果。
第一種:她至今單身,不介意他結過婚,與別的女人有一個孩子,他們重新開始。
第二種:她至今單身,但是無法接受他有過婚姻,還有一個孩子,他們各自遺憾。
第三種:她已經嫁人,有了相濡以沫的平靜生活,他的出現多余,打擾到他們了。
可是不論哪一種,他心底都有著顧慮和不安。年紀大了,好像會越來越不自信,沒有了年輕時的衝動和勇敢。
有很多個不敢,有無數的不確定,找到她是否就能夠真的重新開始。
七年的時間,對一個女人來說是最好的年華,心疼她,不想她把這麽好的年華拿來等自己,卻又私心的希望她還記著自己。
不確定,也許他的愛情還在。
一旦確定了,他怕自己的愛情就真正的沒了。
藍席廷怔愣了幾秒,隱約明白他的想法,他們都是千帆過盡的人。
年輕的時候大部分時間都拿來執著,而今不論是物質,還是精神,還有什麽是放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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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英寡從BJ回來,抵達的時候是傍晚,他下車,周盡拎著他的行李箱跟在後面。
走到門口,他輸入密碼開門,推開門欲要進去的時候,眸底的光捕捉到地面的一張紙,步伐頓住。
周盡站在他的身後,看著他彎腰撿起了地上的紙。
路易·英寡撿起紙,輕聲念起:“言而無信,非君子,乃烏龜也。”
話後還畫了一隻漫畫版的烏龜,下面寫了名字:思君。
路易·英寡皺眉,想了許久,終於想起來離開之前答應過一個小男孩的事,忍不住的笑了。
公司的事把他忙暈了,都把這件事給拋之腦後,看樣子思君很生氣,還特意畫出一隻烏龜罵他。
周盡好奇的眸光緊盯著伯爵,他很久沒有看到伯爵這樣輕松的笑過,對他手裡的紙更加好奇。
路易·英寡原本打算把紙遞給周盡,猶豫兩秒到底是沒給,“明天你去鎮上打聽,附近是不是住著一個叫思君的小孩!”
“是……”周盡見他不想把紙遞給自己,也不好要過來,幫他把行李送回房間,沒什麽事便離開了。
路易·英寡扯掉領帶,轉身走到半開放式的廚房,將紙張放在雅典白大理石上。
口渴,燒水喝……
簡好像聽說他公司的事,特意打電話過來問處理的怎麽樣。
一邊等水開,一邊簡單的回答,簡聽說沒什麽大事,便將電話給簡遙。
每年簡遙的生日、聖誕節,路易·英寡不管有多忙都會飛過去陪他一起過,簡遙從一開始不能接受他和媽媽結婚,到後來慢慢的不得不接受。
雖然覺得父母離婚是一件非常討厭的事,爸爸離開家也讓他非常生氣,但是他心裡其實還是非常依賴路易·英寡這個父親,每個星期都要給他打三、四次電話。
偶爾抱怨於揚對他的訓練太嚴苛,偶爾抗議媽媽對他管教太嚴厲,還有杭叔叔對媽媽虎視眈眈。
路易·英寡聽到“虎視眈眈”四個字,忍不住的笑,糾正他,成語不是這樣用的。
簡遙不管,反正就是覺得周圍的人都不好,叫他回法國,不然自己去中國也可以!
路易·英寡心底知道,這孩子心裡是希望自己能和簡複婚,所以抱怨這個抱怨那個,想要吸引他的注意和關心。
不想回法國,也不願意讓簡遙離開簡,現在的生活他很滿足,也習慣了。
簡遙知道動搖不了父親的決定,生氣,鬧別扭的好久沒給他打電話。
其實簡給路易·英寡打電話的時候,簡遙近乎是要貼到簡的身上去……
其實他是很想聽爸爸的聲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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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思君放學回到家,趴在窗口看外面的夕陽,努力的看向一個方向。
藍慕緋端了一杯水給他,眸底劃過一抹疑惑,總覺得思君最近不太對勁,好像是有心事。
思君端著水杯喝完水,把杯子還給她,“媽媽,陪我出去走走吧。”
藍慕緋把杯子放在他的書桌上,眸底閃爍著疑惑,“你還想去那裡?”
兩個星期之前的某天,思君突然拽著她去鎮上附近新蓋的一棟房子參觀,說是與房子的主人認識。
那棟房子好像是兩年前開始蓋的,風格參照國外的建築風格,距離鎮上不遠,走路二十分鍾就到了;偶爾辦事經過,有看到過,但好像沒人知道房子的主人是誰。
只是很多人猜測房子的主人應該很有錢,因為那個地方原本是沒有路可進的,離公路還有段距離,當初非常空曠,荒野。
兩年前突然有人修了一條柏油馬路,還在四周都栽種了櫻花樹,這兩年樹木長大許多,雖然還未開花,但一到春天枝繁葉茂,看著也是極其美麗的。
房子什麽時候建好的,什麽人住進去,藍慕緋是一點也不知道,她不怎麽去那邊,而且她的好奇心也沒那麽重,就是不明白為什麽思君會對那棟房子那麽感興趣。
思君點頭,抓著她的手,請求的語氣道:“媽媽,你就陪我去吧。”
藍慕緋不想讓兒子失望,點頭答應,“天黑之前回來,還要保證不會影響你做功課。”
思君做了一個“OK”的手勢!
藍慕緋去外套,這個季節西尋晚上還是很涼的,也讓思君拿一件外套。
思君不但拿了外套,還戴著墨鏡。
藍慕緋也不管他,兒子想裝酷,她能有什麽法子。
母子兩手牽手,一起朝著這鎮上最漂亮的風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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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陽的光無限溫暖的籠罩著這座平靜安寧的小鎮,櫻花樹整齊排列在泊油路的兩旁,有風拂過,樹葉會發出沙沙的聲音。
路易·英寡身穿著黑色休閑褲,上身只有一件白色襯衫,袖子卷到手肘處,額頭布滿細細密密的汗珠,映著夕陽的光,不停的閃爍。
原本房子前院是一片空曠的,他用一下午的時間將讓木匠打造雕刻花紋的柵欄都安裝好,又親自在白色柵欄的下面都種上了鴛鴦藤。
過不了兩年鴛鴦藤長起來攀附在柵欄上,每逢花季,花香彌漫;這樣看起來更有家的感覺。
路易·英寡站在屋子的對面,仔細的端詳著四周,看還缺什麽.
好像只剩下門口的一個信箱了。
路易·英寡用鐵鍬在入口處挖了一個很深的坑,將早已訂做好的信箱支架底部埋進地底。
信箱是用特殊材料訂做的,防水不會生鏽,但顏色沒辦法選擇,他得自己買油漆,自己塗上。
他拎著油漆桶站在信箱旁,熟練的塗抹著無味油漆,偶爾會有幾滴油漆不聽話,滴在了地上,或是往下流。
手機在口袋中震動,他放下油漆刷,從口袋裡掏出手機,看到周盡的名字,接聽電話……
電話裡的周盡不知道說了什麽,他手裡的油漆桶倏然摔在地上。
白色油漆四濺,他整個身子都僵硬住了.
油漆不斷的流出來,將腳下的泥土染成了乳白色,風吹過耳邊,沙沙的樹葉摩擦聲音連成了最美妙的樂章。
他下意識的轉身,呼吸瞬間凝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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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默說:期待虐我的女人們啊……快收藏《情深似熔,總統你要乖!》我親爹說,收藏多,他會提前連載的。 我真的不想從小禽獸等到老禽獸……忒不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