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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末當帝王》第784章 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四更)
  第784章 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四更)
  弘光五年,也就是公元1649年舊歷月下旬,大明京師迎來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他們來自荷蘭的東印度公司總地阿姆斯特丹,為首的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總督助理范奚梵閣下。

  這位頭戴禮帽,一身白色西裝革履,拄著文明拐杖的中年人,除了頭髮有點紅以外,很有點兒像海外的華僑。

  因為數月之前荷蘭的海上防務大臣,普羅修斯上將率強大的荷蘭水軍艦隊,氣勢洶洶地來到大明近海,打算興師問罪,結果再一次被大明水師挫敗,2萬海軍只剩下8000殘兵敗將南北,逃回阿姆斯特丹。

  連吃敗仗,在台灣的殖民地連同他們寶貴的1萬多名軍隊幾千條船隻全部血本無歸,這次又敗得這樣慘,這一下荷蘭東印度公司真的沒招了,他們不得不承認,在這個崛起的東方大明帝國面前無能為力。

  接下來,東印度公司總部的十七人董事會議在公司的總部阿姆斯特丹召開了,會議由總督主持,商議的結果是跟大明進行最有誠意的和談,結束敵對狀態,繼續進行海外貿易,在台灣經營幾十年的殖民地甚至可以不要。

  方案拿出來以後,送到了威廉二世那裡。現在這位血氣方剛的荷蘭實權派人物威廉二世現在也沒招了,聽到東方戰場上又一次慘敗的消息傳來,驚愕之余他也得承認失敗,和他的議長奧古斯登商議之後,完全同意東印度公司的決定。

  於是才有了荷蘭東印度公司總督大人的助理范奚梵閣下的這次大明之行。

  這才是真正意義上中荷的談判,前幾次,不過是出於戰爭的需要,這一次才是戰爭結果的產物。

  由於朱由崧傳下旨意,歡迎這次談判。因此那群特殊的客人,在廣東澳門棄船登岸,廣東巡撫施琅接待了他們,並派專人沿途護送他們進京。

  到了大明的京城,這群荷蘭客人被安排在驛館。

  第二天,大明的內閣次輔王鐸,與這位代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范奚梵坐到了談判桌上。

  荷蘭東印度公司雖然是一個商業貿易組織。但是他不是民間的組織,而是政府辦的機構,具有國家職能,因此這次談判實際上這位范助理代表的就是荷蘭政府。

  有一句名言叫弱國無外交,戰勝國與戰敗國在談判桌上的位置,談話的氣勢絕對不同。

  以往的荷蘭殖民者見到大明的官員,耀武揚威,傲慢無禮,囂張不可一世,其實也不只是見到大明的官員,見到其他任何國家的官員無不是如此。因為這是由他們的海上霸王,或者叫做世界霸主地位決定的。

  但是這一次不一樣了,他們成了戰敗國。作為戰敗國找到戰勝國的家裡來談判,達成的協議當然得有利於戰勝國。

  作為殿閣大學士,大明朝內閣次輔的王鐸,博學多識,經驗也非常豐富,牢牢把握朱由崧授意他的談判原則,在談判桌前表現得非常出色,遊刃有余。

  雙方在友好的氣氛中,經過兩天的交換條件,討價還價,最終達成了一系列條款,隨後誕生了大明朝對外的第一次不平等條約。

  主要有八條:
  第一條,荷蘭東印度公司賠償大明戰爭損失,折合白銀一億八千萬兩,分十年還清。

  第二條,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殖民地,全部歸還大明。作為友好貿易國,大明政府不再向荷蘭政府訴求這幾十年來的殖民侵略賠償問題。

  第三條,大明政府五年後全部遣返殖民俘虜。但是荷蘭政府須向大明政府一次性交清殖民俘虜生活費,遣返費等各種費用共計五十萬兩白銀,否則,大明政府有權拒絕遣返。

  第四條,荷蘭東印度公司可以來大明海陸進行公平貿易,但每年需向大明政府交納通航費三千八百萬兩白銀。

  第五條,大明政府有義務保護雙方公平合法的貿易往來。

  第六條,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商船,在無違禁物品的情況下,通過台灣海峽,大明政府免征一切費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第七條,大明朝的商船可以到荷蘭本土及它的殖民地進行正當貿易,東印度公司及荷蘭政府有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交易。

  第八條,大明的艦船可以在海上自由通行。

  當這八條的副本呈到朱由崧的龍書案上時,朱由崧不禁撫掌大笑,“王愛卿不負朕望,加封光祿大夫之職。”

  朱由崧之所以這麽高興,是因為中國清朝中晚期,盡同別人簽訂不平等條約了,割地賠款,受盡了列強的欺負,屈辱了一百多年。

  今天,中國人的腰杆終於挺起來了,同世界霸主簽訂了有利於大明政府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

  這其中有幾條是霸王條款,比方說,東印度公司來大明進行貿易,每年就得交巨額通行費,這其實就相當於每年向大明朝進貢,而大明到荷蘭本土及其殖民地進行貿易,則不需要交任何費用。

  還有對紅毛子的幾千戰爭俘虜,須得在台灣島勞動改造滿五年,這五年白乾活,不發任何工資和勞務費,相反本國政府需為他們交納生活費,否則不預遣返,那就意味著他們要在這裡義務勞動一輩子。

  這要在往常,這些條款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但是現在,這位范助理居然在合約上面簽字了。這就意味著荷蘭東印度公司,及荷蘭政府同意了這個不平等條約。

  對於這個不平等條約,荷蘭東印度公司及荷蘭政府肯定是肚疼的,但是他們之所以這樣還要簽字,就是因為他們是戰敗國,另外是為了保護東方的貿易市場,包括和日本的貿易往來。否則他們的損失只會更大,從這一點來說,紅毛子並不傻。

  王鐸瀟灑的在合約上簽上自己的名字,然後雙方用印,合約正式生效。

  朱由崧立即傳旨,讓禮部會同翰林院,把合約印刷,大肆進行宣傳報道。

  在王次輔的熱情招待及盛情挽留下,范助理一行在京城小住了五天,然後,王次輔恭送他們離開了京師。

  大明朝與荷蘭的幾次海戰,已經轟動世界,這一次談判和不平等條約的簽訂,更令世界各國輿論大嘩,繼而紛紛有了行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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