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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憶讀心男詭異經歷:人間》第64章 阿帕奇(3)
  第64章 阿帕奇(3)
  “哼!你腦子轉得真快。”中國老頭用力拍拍我的肩膀,幸好這幾個月身板鍛煉得結實,換作過去早被拍倒在地了,“不,我不懼怕任何人。”

  “我還從沒聽過職業殺手的故事。”

  十二宮——老傑克只能算是業余殺手,不能與童建國這樣的職業殺手同日而語。

  “我的故事?來自天機的世界。”

  “天機?”

  這個名字聽起來有些耳熟。

  “發生在大約三年前,那是個誰都無法想象的世界,我失去了生命中最珍貴的東西。”

  “是什麽?”

  “我最好的朋友,他的名字叫葉蕭。”

  暈,這個人似乎也有些耳熟。

  “於是你萬念俱灰,想要跑到監獄裡來養老?”

  “我曾經的念頭與理想,幾十年前就化作灰燼了。”童建國又一次仰天大笑,笑到最後又藏著一絲淒涼,“該你了!”

  “該我什麽?”

  “你的故事,我想聽你的故事。”

  我也像美國人那樣聳聳肩膀:“我的故事很普通,沒什麽可說的。”

  “沒人能騙得過我!從你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你的故事非常精彩!”

  “我——”

  “別再騙我!”

  童建國的目光凶狠起來,手指做成槍的形狀,對準我的眉心。

  然而,這個動作一下子激怒了我。

  只不過是一根手指,難道真會射出子彈?

  就算真是一支手槍,也沒什麽可怕!
  “沒人可以威脅我!大叔!”

  老頭驚訝地收下手指,大概從沒人敢這麽與他說話,停頓幾秒後大笑:“你比我想象的更有種。”

  “是嗎?”我也放肆地笑了,“謝謝你這麽誇獎我。”

  “但我不會罷休!1914,只要把你的故事告訴我,我就會為你做一件事!”

  “真的這麽執著?”

  童建國面色凝重地說:“只要說出你的故事,任何事情我都會幫你做到,我從不食言!”

  當我和他沉默對峙時,一個獄警衝過來大嚷道:“放風時間結束了!你們怎麽還在這?”

  2009年9月11日。

  肖申克州立監獄,洗衣房。

  我多了一個夥伴——老金,他被發配到了洗衣房,也許有囚犯賄賂了典獄長,搶到了圖書館這個肥差。

  老金說:“可惜了,圖書館讓那些文盲去管理,最適合掩蓋大麻交易了。”

  “最近監獄裡有些亂,自從那個阿帕奇來到以後,但典獄長並不這麽認為。”

  我從洗衣機裡捧出一大堆獄警製服,剛想交到老金的手裡,卻看到他的眼神有些怪異。

  “他就在你背後!”

  讀心術瞬間讀出老金的心裡話。

  果然,背後響起印第安人的聲音:“你好,1914,你認為是我破壞了監獄的氣氛?”

  幾乎從頭皮鑽入腦中,震得我耳邊嗡嗡作響,匆忙回過頭來,對著那禿鷹似的面孔。

  “對不起,我不是這個意思。”

  “那你就是對我很不滿意?”

  阿帕奇周身仍然散發死屍氣味,為什麽別人聞不到呢?
  “我的意思只是巧合。”

  “巧合?”他保持著一種比哭還難看的微笑,“我發現你可不太會說謊。”

  我注意到阿帕奇的腰間,別著一支獄警專用的佩槍,不知有沒有上子彈?通常只在執行特殊任務時,獄警才會佩戴槍支,平時僅裝備電棍和手銬,難道他是故意別在身上的?或者那麽醒目地戴著槍,是為了引誘我去搶奪?
  “哦,我要繼續乾活了。”

  當我要低頭離開時,阿帕奇卻拉著我的胳膊說:“幹嘛總是躲著我?我有這麽可怕嗎?”

  “不,我只是不習慣和獄警說話,先生。”

  “你的謊話編得越來越差了。”

  老金已經識相地跑開,只剩下我和阿帕奇兩個人。他可以輕松地編個理由殺死我——比如我試圖搶奪他的佩槍,於是在搏鬥過程中將我擊斃。

  想到這毛骨悚然地後退兩步,印第安獄警卻往前走了兩步,他的雙眼既像禿鷹又似野狼,緊緊盯著我不容得任何回避。

  刹那間,我看到了,看到了他眼睛裡的秘密。

  沒有語言,沒有文字,只有一副電影慢鏡頭似的畫面——

  我在空曠的荒野上奔跑,天空被血紅的顏色覆蓋,身後站著一個黑色的人影,有著一張可怕的臉龐,渾身散發著腐屍的氣味,他舉起手槍瞄準我的後腦杓,摳動扳機射出子彈,穿越空氣鑽進我的腦殼,灼燒著擊碎我的腦漿,然後從眉心位置飛出。

  我死了。

  這就是我從阿帕奇眼裡讀出的秘密,也是第一次從別人眼睛裡,讀出如此生動完整的畫面,也是他此刻心中幻想的情景。

  沒錯,他要殺我!
  或許,他就是為了殺我而來!

  阿帕奇依然保持難看的微笑:“你看到了什麽?”

  “毀滅。”

  “這是你自己的選擇。”

  “什麽?”

  我茫然地眨了眨眼睛,卻轉頭看向另一邊,不敢再閱讀那駭人畫面。

  “再見。”

  他轉身消失在洗衣房門外,隻留下我倒在一大堆獄警製服中。

  凌晨。

  肖申克州立監獄,C區58號監房。

  一陣奇異的風吹醒了我,睜開眼睛月光竟如此清澈。小心翼翼下了床,卻發現鐵門敞開一道縫隙——老馬科斯仍在沉睡,外面的走廊寂靜無聲,老天賜給我的機會嗎?
  悄悄推開鐵門,我像一隻猴子蜷縮起來,貼著地面爬出牢房。其他囚犯們都沉浸在夢鄉,只有我無聲無息地穿過走廊,居然沒發現一個獄警!外面的兩道鐵門也敞開著,似乎就是為我準備的禮物,輕而易舉地走出監區,直到最後一扇大門。

  我看到了阿爾斯蘭州的星空。

  寬闊的大操場上,突然矗立著一棟三層樓房,卻是荒村公寓似的破敗不堪。

  怎麽會這樣?當我不知所措之時,身後整棟監獄都亮了起來,響起刺耳的警報聲,許多束手電光線向操場射過來,夾雜著混亂的腳步聲,狼狗們狂怒的咆哮。獄警們已發現了我,一顆子彈從我頭頂穿過,我只能抱頭衝進眼前的小樓。

  一片灰塵從頭頂落下,急忙把房門頂好,穿過昏暗的大廳,迎面一道旋轉樓梯。匆忙爬上樓梯來到二樓,卻看到幾個十五六歲的少年。他們並不像我以往夢中的自己,而是穿得時髦前衛,嘻皮笑臉地走過來。我不知該怎樣和他們說話,沒想到他們居然對我拳打腳踢,逼得我又逃回底樓。

  然而,我怎麽也打不開大門。外面不斷響起警報與狼狗聲,但我寧願衝出去被他們抓住,也不願被關在這棟樓裡。可是任憑我怎麽想辦法,就是沒辦法走出小樓,難道這裡只能進不能出?我急得在底樓亂轉,總算找到另一處樓梯爬了上去,沒想到越爬越窄,最後竟變成腳手架。驚險地爬到三樓,卻看到一個個小房間,裡面有許多女子,穿著豔麗暴露,立刻把我圍繞起來。但我感到深深的恐懼,用力掙脫這個溫柔之鄉,一直爬到三樓屋頂上。

  頭頂是浩瀚的星空,腳下是整個肖申克州立監獄。警犬與獄警圍繞著小樓,不少人端著槍向我射擊,子彈從我耳邊呼嘯擦過。最後絕望的時刻,我再也無處逃脫,衝到屋頂邊緣,伸開雙手一躍而下……

  但這不是結束,而是永恆的開始。

  我醒了。

  還在C區58號監房,老馬科斯在對面熟睡,月光透過鐵窗灑到我臉上。

  一個夢。

  請原諒我如此詳細地描述這個夢,因為我忽然明白了這個小樓是什麽?
  人間。

  夢中的這棟樓,是我們身處的這個人間,一旦踏入就難以走出。這裡有自私的男人們,欲望的女人們,又被一群狼狗與獄警包圍,就算爬上屋頂也無法脫離,頭頂美麗的星空永遠只是一幅圖畫。

  不,這不是我要的人間。

  九月,阿爾斯蘭州,肖申克州立監獄。

  秋風起兮雲飛揚,黃沙漫兮人渺茫。

  放風時間。

  今天沒有看到童建國,也許他總共只出來過兩次,都是為了與我說話?沒有心情和華盛頓他們打籃球,獨自在操場邊緣散步,時刻警惕阿帕奇出現。

  忽然,我看到那個衰老的背影——十二宮殺手。

  老傑克坐在台階上曬太陽,似乎快要睡著了,我坐在旁邊輕輕一拍:“HELLO!”

  “是你啊。”老頭揉了揉抬不動的眼皮,射出兩道冷酷的目光,“我知道你在找誰。”

  “誰?”

  “你的同胞——我的中國室友。”

  我深深吸了口氣:“你猜的沒錯,他怎麽不出來了?”

  “他不需要白天出來。”

  “難道晚上出來?”

  老傑克神秘地一笑:“為什麽不呢?”

  “你什麽意思?童建國晚上也會出來?”

  “肖申克州立監獄,只有兩個人值得我信任,一個是我的室友,另一個就是你。”

  “所以你要告訴我一個秘密?”我興奮地壓低聲音,以免被其他人偷聽到,“放心吧,十二宮殺手,我會絕對保守秘密的!”

  老頭的目光在我臉上掃過,宛如兩把鋒利的匕首:“真的嗎?”

  “我保證!”

  “好,如果你泄露了這個秘密,我的朋友會輕而易舉地殺死你。”

  “沒問題,快點告訴我,趁還有時間放風。”

  於是,老傑克用那墳墓裡的聲音說:“每天半夜,童建國都會偷偷打開牢門,在監獄各個地方轉來轉去,他每夜都會爬到屋頂看星星,然後在凌晨悄悄回來。”

  “不可能!你在胡說八道吧,肖申克州立監獄戒備森嚴,每道鐵門都關得很死,只有獄警才能打開,他怎麽可能自己逃出去呢?”

  “中國小夥子,你低估了你的同胞的智慧,世界上沒有他開不了的鎖,任何精巧牢固的門鎖,在他手中都是一堆廢鐵!所以,他才可以在黑夜的監獄來去自由。”

  “這太荒謬了!如果他能輕易打開牢門,如同出入無人之境,為什麽不越獄逃走呢?你們兩個都可以逃跑的啊!幹嘛還要凌晨出去轉一圈,回到牢房等待早上點名呢?”

  “你應該知道,我和他兩個人,都不是被抓進來的,而是自願進入這座監獄,要在這養老送終過一輩子,所以不需要越獄——而且,就算能逃出監獄,也不可能逃出外面的荒漠。”

  老傑克的話很符合邏輯,我也用讀心術驗過他的眼睛。

  我看透了他的心思:“其實,是童建國要你來告訴我的吧?”

  十二宮的目光微微閃爍,我緊追不舍:“他不願自己對我說,卻委托你來故意泄露這個秘密,是嗎?”

  突然,一陣秋風帶著黃沙迷離了我的眼睛。

  淚流滿面地折騰好久,卻發現老傑克已起身遠去,留下一排歪歪斜斜的腳印……

  圖書館。

  自從老金走後,這裡人氣增加不少,黑幫分子聚在一起竊竊私語,有人借來《追憶似水年華》,遮擋一本非法傳入的黃色漫畫。我盡量不去看他們的勾當,從新任管理員——連環強奸犯手中,借了一本蘭登書屋的《維多利亞時代的詩人》。

  翻開這本英語詩歌賞析,159頁有一首William Ernest Henley的詩,在肖申克州立監獄的這個角落,我默念道——

  Invictus
  by William Ernest Henley (1849 – 1903)

  Out of the night that covers me,

  Black as the Pit from pole to pole,

  I thank whatever gods may be
  For my unconquerable soul.
  In the fell clutch of circumstance
  I have not winced nor cried aloud.
  Under the bludgeonings of chance
  My head is bloody, but unbowed.
  Beyond this place of wrath and tears
  Looms but the Horror of the shade,

  And yet the menace of the years
  Finds, and shall find, me unafraid.
  It matters not how strait the gate,

  How charged with punishments the scroll,

  I am the master of my fate:

  I am the captain of my soul.
  嘈雜的監獄圖書館,黑市交易的罪犯們,許多雙凶惡的眼睛裡,我已完全被遺忘,獨自埋頭默念這首詩,直到最後兩句:
  “I am the master of my fate”

  “I am the captain of my soul”

  淚水悄悄從眼角滑落,打濕了發黃的紙頁,化成一灘灰色印章。

  詩的最後有背景介紹——

  “威廉·埃內斯特·亨利(Willaim Ernest Henley, 1849-1903),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人,自幼體弱多病,患有肺結核症,一隻腳被截肢,為了保住另一隻腳,終身與病魔搏鬥,不甘屈服於命運。“Invictus”是拉丁文(=unconquerable),意為“不可征服”,此詩是詩人在病榻上所作。”

  嘗試著將這首詩翻譯成中文——

  不可征服
  威廉·埃內斯特·亨利(1849 – 1903)

  夜幕中我獨自彷徨,

  無邊的狂野一片幽鳴。

  感謝萬能的上蒼,
  賜給我倔強的心靈。

  任憑惡浪衝破堤壩,

  絕不畏縮,絕不哭泣。

  任憑命運百般作弄,

  血可流,頭不可低。

  在這充滿悲憤的土地,
  恐怖幽靈步步已趨,
  縱使陰霾常年聚集,

  始終無法令我畏懼。

  且不管旅途是否順暢平穩,
  不管承受多麽深重的創傷,
  我是我命運的主人,

  我是我靈魂的船長。

  (頁底注釋:《Invictus》譯文來自互聯網,譯者不詳,謹向譯者致敬!)

  此刻,身後那些腦殘都已不存在,世界安靜得就像墳墓,只剩下這座監獄圖書館,只剩下我一個人——還有一百多年前的那位詩人,他坐在我的面前,帶著唯一的那條腿,面容憔悴骨瘦如柴,終身被囚禁於命運的監獄,但他不可征服。

  感謝你!我的朋友,威廉·埃內斯特·亨利。

  我是我命運的主人,

  我是我靈魂的船長。

  Invictus
  我是古英雄,我不可征服!
  如果我不可征服,那還有什麽牢籠可以囚禁我?如果我不可征服,為什麽還要每夜被關在58號監房?肖申克州立監獄不是我的人生,童建國可以選擇在此養老,而我不能!我只有二十七歲,生命還剛剛開始,老馬科斯已經告訴了我,這一生要去完成的使命。

  但如果被關在這裡一輩子,那麽任何一件事都無法完成。

  是的,我必須要逃出去,但逃出去不是目的,我也不願忍受永遠東躲西藏,逃避懸賞通緝追捕的生活。我想正大光明地回到社會,毫無畏懼地走在陽光下,看到警察也不用害怕。

  唯一自我拯救的辦法,就是找到真正的凶手,洗刷我作為殺人犯的恥辱。

  但莫妮卡一個人無法辦到,我也不指望真凶投案自首,更不指望阿爾斯蘭州警方。

  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第一關就是兩個字——越獄!
  不想等到十年之後,還在監獄操場上和比爾一起打籃球!不想等到二十年之後,經過漫長的自我催眠與心理暗示,相信自己就是十惡不赦的殺人凶手。

  命運在哪裡?
  我攤開自己的掌心。

  然後,緊緊捏起拳頭。

  “你想打誰?”

  身後響起一個駭人的聲音,我迅速將雙手藏到桌子底下,回頭只見那張鷹與狼結合的臉。

  阿帕奇。

  印第安人獄警不知何時,已無聲無息出現在我身後,散發一股死屍的氣味。

  他的出現讓圖書館裡安靜了許多,那些黑市交易的家夥們,紛紛識相地掉頭離開。

  “沒……”我的眼神不斷閃爍,“沒有,只是隨便活動一下筋骨。”

  “你在看什麽?”

  還沒等我回答,他已拿起我的書,皺著眉頭念道:“《維多利亞時代的詩人》?”

  “是。”

  “你能讀英語詩?”

  我謙虛地低頭道:“只能看懂大意。”

  “可喜可賀!”他的手指仍嵌在我讀的那一頁,訝異地問:“你在讀《Invictus》?”

  “是。”

  “我是我命運的主人,我是我靈魂的船長!”

  印第安人獄警不用看書,竟背誦出了最後的詩句,這回輪到我驚得說不出話了。

  除了管理員外,圖書館裡只剩下我和阿帕奇兩個人了。

  “你喜歡Willaim Ernest Henley的詩?”

  我小心翼翼地點頭:“是,但隻讀過這一首。”

  “我也很喜歡!”他把書還到我的手中,“為了共同喜愛的詩人,我們握個手吧!”

  原以為獄警們的閱讀喜好僅限於《花花公子》,卻沒想到這個豺狼似的阿帕奇,居然喜歡維多利亞時代的詩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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