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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縣令》第146章 江邊鬼刺客
  第146章 江邊鬼刺客

  苗鴻老人這邊一得手,那邊四位尼姑的對手們有些慌了,高手對招,你一分神那還不送命?四位尼姑各殺掉了一個一名殺手。這下好了,剩下的四位殺手無論如何也不敢再戰下去了,天哪!哪見過這麽扎手的刺殺對象?

  “走?呵呵呵……一個也別想活著離開!江裡的魚等著吃你們的肉都快等不及了。”說話的時候,古風已經進身來到了一個殺手的身邊,那殺手舉叉便刺,古風的劍花一挽隔開了魚叉,抖腕一抹,那殺手雙手一陣亂顫,身體隨之便軟軟地往地上栽去。

  古風這邊剛把十個殺手的屍體踢入江中,岸上塵土飛揚,馬蹄聲排山倒海地傳來,古風的護衛和侍衛都趕來了。

  “老爺!你沒事吧?殺手呢?”

  “被我們全給處理了!你們怎知道來的?”

  “一個叫張江的老頭給我們報的信,說老爺被人追殺,那群人裡面有個叫韓漢的,他認識,那人是個花花公子,也是個街霸。”

  “啊?是哪一個,現在也認不出來了呀!”鏡花遺憾地說。

  古風看看鏡花說:“不用找他,知道姓名找到他家就行了!”於是,古風便帶著衛隊們回去了。

  路上古風有點奇怪地問王召:“三位夫人怎麽沒有來?沒告訴她們嗎?”

  “哦!夫人們都去趕廟會了……”

  過幾天,古風再要去江的上遊看看時,古雲她們可就不準再大意了,帶上所有的護衛和侍衛。古風真的在江水邊擺上茶具與江神談起心來,“把這黃魚江的彎彎都取直不好嗎?”古風心裡想到。

  正是因為這裡的彎彎太多,江流不暢,春來已解凍,聚在灣溝溝裡的水流便聚集在一起往下泄,很容易就決口了。到了夏季大量的水流積聚在彎彎的溝裡,等秋季泄下來,這就是一年兩季江流成災的原因。

  如果把彎溝全部取直,江水一瀉千裡,便不會決堤成災了。留下來的月牙湖、環形胡、豆角湖或串串兒湖,都可以用來種植蓮藕、菱角等等,也可以養殖。小島或濕地可以種上蒲、葦等。

  古風用查封“饗江會”得來的銀兩,大量招募漁民勞工,管飯、開高工資,指揮著他們從下遊往上遊開挖,截灣取直,築起高高的堤壩,最後古風親自到駐軍中購買來炸藥,將最後一道堤壩炸開,江水一瀉而下,江流順暢了。算算歷時還不到三個月,正應了古風一開始的承諾。

  把沒有花完的銀兩打入開發濕地、弧形湖的專項費用中,用來資助與獎勵開發利用這片土地,能使這片水與土產生利益、創造價值的人。

  通過古風的努力,黃魚江兩岸的百姓們不再受水災的苦難,又增加了收入,生活很快便富足起來。

  古風完成了重大惠民工程後,不準備因為給江神娶妻這件事來治董知縣的罪,他還想看看董知縣的政務處理得怎麽樣。

  結果一查,庸政、懶政之處顯而易見。最使古風惱火的是兩件命案的審理,一件冤案,一件懸案。

  古風先拿著一件“胡定殺妻”的案子的案宗問董知縣:“這胡定一直咬定那女屍不是他妻子柳氏,他堅持說柳氏左腳上少了一個小趾……你怎麽不去求證柳氏到底還活沒活在世上你?”

  “這……上差大人!這人海茫茫要尋找一個人,那哪裡去找呢?再說了,後來不是有胡定的嶽父做了證,證明那就是他親生女兒了嗎?是不是自己的女兒,這做父親的還能不認識嗎?”

  “斷案最忌想當然!柳氏的父親要是說謊做了偽證呢?”

  “這……不可能吧?為了什麽?”

  “為了錢!為了仇恨!為了一口悶氣!等等,你應該去求證呀!就這麽草草結案,你不怕冤枉了人嗎?”

  “冤枉不了!在事實面前,胡定最後在監牢裡不也認罪畫押了嗎?”

  “恐怕是你言行拷問出來的吧?”

  “不不不……上差大人!下官斷案一向秉公推斷,以理服人!”

  “是嗎?那樣最好!這個案子老爺我要重審!”

  “哎哎!上差大人……這……有必要嗎?還不如請大人去斷一斷那個‘為弟弟伸冤’的案子呢!”

  “那個懸案要審,這個為了排除是冤案也要審!老爺我錯了我擔責,你錯了你擔責!”

  夜深了,古風還在看案宗。布行掌櫃胡定娶個妻子柳氏,長得有幾分姿色,整日裡遊手好閑,又舉止輕浮,這讓辛勤經營的公婆、丈夫都不看重,婆媳爭吵、夫妻打鬧是常有的事。

  時間一長,柳氏的娘家得不到胡家的一點好處了,不僅不去管教女兒,反而怨恨於胡家人了。特別是柳氏的父親原就是個吃喝嫖賭抽齊全的主兒,對這薄有家產的女婿胡定也就滿腹的意見了,甚至憤恨起來。

  有一次,夫妻倆又吵了一架,胡定動手打了柳氏幾下,也不重,但柳氏出門後便失蹤了。

  幾天尋找不著,胡定便將妻子失蹤之事報到了縣衙,按照大明律法,人口失蹤是要報知縣太爺的。董知縣便發公文尋找,結果幾天后有人來報,黃魚江下遊十裡處的一個江灣裡發現了一具女屍,已經開始腐爛。董知縣派人打撈上來後讓胡定和柳氏的娘家人來辨認,結果很出人意料。胡定說這不是柳氏,柳氏的左腳上少了一個小腳趾,而這個人顯然有。

  而柳氏的父親則不承認女兒少了一個腳趾頭,在董知縣面前大呼小叫,似乎很氣憤地說:“我家女兒完整無缺,怎麽會少了一個小腳趾頭呢?這分明就是你胡定將我女兒活活打死後,在百般抵賴!”

  他說得似乎太有理了!自已的女兒十個腳指頭全不全,做父親的再粗心也得知道呀!

  於是,董知縣別管胡定認罪不認罪,就認定這女屍便是胡定打死後拋屍的妻子。將胡定打入死牢等秋後問斬,這一押就是將近半年。

  古風想到了要破此案的關鍵在於能不能找到柳氏,她是個活的,尤其是個女人,往哪個村、哪一戶人家一躲,都夠人找到的。

  看案宗記錄胡定的口供裡,柳氏應該是一個好吃懶做,又喜歡打扮的人。這樣的人多善於交際,那麽,她一定愛到人多的地方去,愛趕集逛廟會,還喜歡花錢,還一定耐不住寂寞。

  古風決定先去微服訪一訪,可以問問柳氏的近鄰,還可以去逛逛附近的廟會集市。

  “逛廟會?老爺!你去逛廟會?我們也想去!可好玩兒了……”玉狐說到這裡馬上住了口,看看古雲,古雲正瞪著她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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