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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過一生》第4章 留下小文燕
  第4章 留下小文燕

  這個月,秀梅給婆婆留了十塊錢,第二天秀梅就開始收拾東西,下午長順跟著秀梅就離開了村子去報到,可是到了那裡,才知道,長順沒有和秀梅分到一起,而是到了另外一個地方,兩人隔著很遠,也不方便,都是寄信,或是電話聯系。

  小文燕就被留在奶奶身邊,以前給的五塊生活費,奶奶隻給小文燕花二塊就不錯了,其他的全都用在了家裡,現在秀梅給了十塊錢,估計以後都不可能再低於十塊錢。

  有了這十塊錢,家裡就輕松一些了,爺爺是複員的退伍軍人,雖然有複員的費用,可是爺爺好喝個酒,三天一小喝,五天一大喝,都是和村裡有頭有臉的一起。

  對家裡的事不聞不問,都是奶奶在當家做主,他隻管吃喝,他的那點複員費,顧住吃喝就不錯了,哪還有什麽閑錢,奶奶是一點管不了爺爺。

  再說家裡的四叔五叔二伯都還沒有結婚,用錢的時候還很多,光是一家人吃飯,就消耗不少,所以秀梅每個月給的十塊錢,有三塊花到文燕的身上就不錯了。

  秀梅跟婆婆說了好幾次,讓買奶粉和糖,奶奶舍不得,隻給文燕買的煉乳,煉乳比奶粉便宜多了,糖也買的少,每次就隻放一點點,一點甜味都沒有,有時候煉乳沒了,就用熬小米的小米湯,喂給小文燕。

  實在被秀梅說的沒辦法了,才會讓老四去趟縣城買一些煉乳回來,就是不買奶粉,她能托延時間就托延時間,孩子總是餓的哇哇哭。

  自從長順參加了工作後,從來沒給過秀梅一分錢,連奶奶那邊也沒給過一分錢,秀梅一問起來,他就說剛參加工作,要結識一些人,還要打點一下,其實,他把錢都和他的宿舍的人一起吃了喝了。

  長順是個喜歡聽好話的人,也有點江湖義氣的勁兒,所以別人一聊他,說點好聽話,他就請客吃飯,一個月不緊沒剩下錢,有時候還找秀梅接濟他。

  秀梅自從參加工作以後,別人打飯,吃一毛錢一份的,她就吃五分錢一份的,很少吃肉,就為了攢下一些錢,隊裡有人看不下去,時常會在吃飯的時候,撥給她一些肉。

  而長順吃飯的時候,就撿著什麽木須肉,紅燒肉的要,從沒想過把錢給秀梅,也沒想過孩子,他覺得自己要了這菜,讓別人看到,就是很有面子。

  秀梅也從來沒因為這事計較,她想著只要一家和睦就好,錢她可以努力去賺,這時的秀梅和長順已算是兩地分居,好不容易見次面,也不會吵架,都是抓緊時間恩愛。

  這樣的日子一晃過去了三年,小文燕在奶奶家生活了四年,這四年裡,奶奶家養的雞下了蛋,很少給文燕煮著吃,吃也是家裡來客人,煮的蛋破了皮,不好看,才會讓她吃。

  四歲的小文燕這時跟同村兩歲的孩子個頭差不多,就這她奶奶還說一個月的錢全給文燕花了,每次回去看孩子,秀梅的心都疼的不行。

  長順倒不覺得有什麽,每家都是這樣過的,小文燕回憶起小時候的事時,就隻記得,那時候的她,在雞窩守著雞下蛋,就想吃雞蛋,可是雞下蛋了,奶奶就來把蛋收走了。

  在第四年的時候,爺爺生病了,癌症,每天爺爺都坐在院裡,喝鹼水,文燕看著爺爺一喝就是一整杯,就用小手指著杯子,流著口水問爺爺“這個好喝不”

  爺爺逗著她“好喝,喝點吧”於是用小杓弄一點,放到文燕的嘴時在,文燕試著喝了一小口,然後咧開嘴,吐出鹼水“不好喝,難喝”

  因為爺爺病了,所以長順和秀梅就回來的勤了,秀梅知道婆婆把錢都用在了家裡,所以每次回來,都給孩子帶好吃的,吃的就都放在自己家裡,不拿到婆婆那兒,晚上帶著文燕回自己的家後,再拿出來給孩子吃。

  因為一拿到她那兒,就會被婆婆鎖到櫃子裡,家裡有客人來就拿出來讓客人吃,自己的孩子一口也吃不上。

  所以小文燕總是眼巴巴的盼著秀梅回來,就為了可以吃一口好吃的。

  爺爺的病從檢查出來,到走,沒多長時間,半年吧,人就走了,也就是從這個時候,秀梅回來奔喪,之後才把文燕帶在了身邊,這時候的文燕,象個小蘿卜頭一樣。

  秀梅買回來的蘋果,文燕抱著不撒手,當個寶貝一樣,秀梅每次看到孩子見了吃的那麽親的時候,她就心酸的不行。

  離開村子的時候,婆婆送了一路,時時刻刻都說舍不得文燕,要不要讓秀梅考慮一下再多留文燕一段時間,秀梅直接就拒絕了,她說現在她條件好了,孩子要自己帶,不然跟自己不親。

  後面來送行的,還有秀梅的娘親妹妹和弟弟,還有姥姥嫁人之後又生的一個女孩子,年齡隻比文燕大了幾個月。

  她看著文燕手裡拿著糖,饞的流口水,可不管她再怎麽看,手裡拿著糖的小文燕,一點都不想給,也沒給的意思。奶奶在一邊還說小文燕是個守財奴。

  只有秀梅心裡知道,什麽守財奴,自己婆婆從來不給孩子吃好的,才導致孩子見了吃的,就這麽的護著。

  來到地質隊的小文燕,一下就象脫僵的野馬,好奇的這兒看看,那兒看看,只要不出地質隊的大門,秀梅就不管她,到點吃飯,秀梅就從工作的地方回來喊她。

  從來到這裡,文燕在吃的方面,秀梅對她寵愛之極,想吃什麽買什麽,可能是覺得愧對孩子吧,吃飯總是給孩子點孩子愛吃的。

  不用再因為孩子給婆婆生活費了,她這兒的生活條件就好多了,而且這幾年,工資又長了,成了二十多塊了,所以只要食堂有什麽好吃的,她都會要一份,緊著小文燕吃。

  那時候的地質隊,裡面都是年輕人,帶著孩子的很少,文燕就成了那裡的寵兒,天天沒事這兒轉轉,那兒轉轉,誰那兒有好吃的,都會給她一點。

  小文燕見什麽都不親,唯獨是吃的,秀梅也沒時間管她,就由著她在大院裡轉悠,一個人玩耍。

  誰和誰在屋裡打啵啵,誰家吃了啥,小文燕回來都跟秀梅說,秀梅也不說什麽,都是笑笑,有一次,秀梅看見大院門口有個賣桃的,很新鮮,她就買了一網兜。

  結果碰到了小文燕,她非要自個兒提著,人那麽小,她卻努力著提著,生怕別人搶了,回到家的文燕,桃子都沒洗呢,把桃子一個咬了一口,先入為主,就怕別人吃她的。

  這事讓大院的人都知道了,一下就成了別人調戲小文燕的口頭禪。

  不管怎麽樣,雖然她變成了野孩子,可是吃的卻跟上了,還算好點吧,按她當時生下來的斤數,應該比同齡人高很多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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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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