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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請你多指教》第2章 愛情最好的樣子
  第2章 愛情最好的樣子
  在一起的兩個人,既相互依賴,又彼此獨立,做事情的頻率和步調能夠保持一致。兩個人在一起哪怕沉默著,也不感到尷尬,即便只是做一些尋常的小事,也覺得興味盎然,那就是很好的愛情了——因為如果是和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無論做什麽事都會感到乏善可陳。

  這才是愛情最好的樣子
  最美好的愛情也許是,兜兜轉轉那麽久,你回來了,我還在這裡。

  1
  掛斷椰子的電話時,已經是凌晨一點。

  還有六個小時就該起床去上班了,而我卻無一絲睡意。起身到窗前,凝視窗外,紛紛揚揚的雪花肆意飛舞,身形輕盈,落地無聲,又歡快無比。暖黃色的路燈下,大地早已一片潔白,側柏的臂膀已成那白色精靈的臥榻,雖低垂卻更舒展,又似在喃喃低語……靜謐、安詳而享受。而我卻被莫名的寂寞包裹著……

  2
  椰子是南方姑娘,來北京讀大學之前她從沒見過如此大的雪,但是第一次見到時,她就喜歡上了。

  和我第一次見到她時一樣。

  大二那年,學校社團組織大家迎新生。

  作為一個小部門的負責人,我舉著迎新的宣傳牌站在大太陽下,熱得快要像狗那樣吐出舌頭。

  遠遠地,我看到一位個頭嬌小的姑娘朝我走過來,她拉著一只和她差不多高的行李箱,衣服已經濕透,緊緊地貼在她略顯圓潤的肩背上……

  那一刻我頓生惻隱之心,不自覺趕忙上前幫她拿行李。

  我拖著行李箱,她拿著我的牌子乖乖地跟在身後。去宿舍的路上,我轉過頭看她,小小的人兒抱著大大的牌子,看起來逗逗的笨拙,哈哈,我忽然就想逗逗她。

  我壞心眼兒地大步快走,她毫不猶豫地小跑跟上,一邊跑,一邊還一個勁兒地跟我道謝。

  我定睛看著,心裡那塊柔軟的地方似乎被什麽東西觸碰到了,忽然有些不好意思。

  那天我離開得匆忙,連她是哪個系的都忘了問。之後的日子裡,我總是想起她。

  再見面是一個月後社團招新的時候,那天椰子到我所在的部門面試。面試過程中,她端正地坐在我的對面,言談得體,舉止大方,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肯定,全票通過。樂得她雙腳蹦起。我心裡莫名地歡欣,就像自己得到大家的認可一樣。

  想到接下來將有更多的機會跟椰子見面,心花怒放的同時,突然有一個想法也越來越強烈——我要向她告白!
  為此我精心策劃了很久,表白的方案更是準備了好幾套。

  令我沒想到的是,最終我並沒有用到那些方案。告白的那天,我沒有同學的助威,也沒有香檳和玫瑰,有的只是四下無人的街道,恰到好處的氣氛,一個熱乎乎的煎餅果子和一個帶著些大醬味兒的吻。

  很久很久以後,我問椰子:“當初為什麽那麽乾脆地接受我的告白?”

  她得意揚揚地回答:“在愛情這件事上,我的直覺向來很準。”

  3
  如果不是知道自己是椰子的初戀,我可能真的會因為她那輕描淡寫的口吻而忽略她藏在眼底的失措與深情。

  她連戀愛經歷都沒有,又何談準確的愛情直覺?

  她其實不是相信她的愛情直覺,只是相信我。

  和她在一起之後,我發現我們竟有許多相同點。

  對於書籍的選擇,她的口味與我有近百分之八十的重合,對於菜品的挑選,她的偏好與我約有百分之五十的一致。而對於愛情的堅持,我們更是如出一轍。即便如今我們已經分開很久,有些往事,每每想起還是會有幾分溫柔的暖意襲來。

  對於“好的愛情是什麽樣子”,我的理解是:在一起的兩個人,既相互依賴,又彼此獨立,做事情的頻率和步調能夠保持一致。兩個人在一起哪怕沉默著,也不感到尷尬,即便只是做一些尋常的小事,也覺得興味盎然,那就是很好的愛情了——因為如果是和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無論做什麽事都會感到乏善可陳。

  現在回想起來,生於南方、長於南方,喜好甜食、注重護膚的她,恐怕並不那麽愛吃辛辣的食物;喜愛動漫的她,應該也並不那麽愛看盡是文字的文學著作。

  她壓根兒不喜歡那些。那些我所以為的“相同點”的背後,是她因為喜歡我而做出的妥協。

  4
  如果能早點想到這些,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同意和椰子分手的。

  我自小就體質弱,上大學期間,因為父母是中醫,我常常會收到他們寄來給我調理身體的中藥。

  我總不願意喝難喝的中藥,所以對於他們寄來的包裹,我都不拆開就直接堆在宿舍的某個角落。

  那時候,椰子為了讓我喝中藥,還特地打電話跟她媽媽學習煲湯。

  她說自己是南方人,在煲湯這件事上有天賦——可事實上,她為了學會煲湯,手被燙出很多泡。

  大四的時候,早上七點我就要乘地鐵去實習單位。

  為了讓我喝到熱的藥湯,她常常天不亮就開始忙活,六點把湯送到我的宿舍,看我把湯喝到口送進胃,才放心讓我離開。儼然一個小大人!

  畢業離校後,我去了長沙,而她留在北京,我們開始了為期一年的異地戀。

  那一年,我和椰子統共見面二十次,平均每次只有兩天時間待在一起。

  我們不再是彼此人生中某些重要時刻的見證人,我缺席了她的畢業典禮,她錯過了分享我做出工作成績時的喜悅。當她在學校熬夜備考時,我正在拚命地加班,當我在通宵趕做工作方案時,她則奔波在去實習的路上。我們聊天的次數越來越少,對話也越來越短,後來,每天一次的通話似乎也成了彼此的負擔。

  就這樣掙扎了一年,終於熬到她畢業。

  生活似乎從不缺少戲劇性的陰錯陽差,就在椰子興奮地告訴我她將要到長沙工作,我們終於可以結束漫長的異地戀的時候,公司的一紙調令將我調回了北京總部,並且要求我年底之前報到。

  還記得那天,我在電話裡沮喪而忐忑地告訴她這個消息,那頭的她沉默良久之後,歎了口氣,隻說了句“我知道了”,就掛斷了電話。

  分手是她提的,她說不想再耽誤彼此。

  我很想挽留,卻不知該如何開口。

  分手後將近一年的時間裡,我們沒再通過電話,彼此默契地將關系退回到朋友圈的“點讚之交”,節日的時候也只是通過微信或者短信互道祝福。

  我不是沒有想過開始新的戀情,只是,無論眼前坐著多麽優秀的女孩,我腦海裡浮現的卻還是椰子傻笑的樣子。

  愛情從來都不是招聘。愛情不需要百裡挑一的人才,它只要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把對方放進眼裡,分開的時候,把對方裝進心裡。

  快到年底的時候,我們的生活逐漸被工作佔據。

  她更新朋友圈的頻率越來越低,更新的內容也越來越少,到後來甚至演變成隻談工作。

  聖誕節那天,她更新的一條是:“離開你我才知道世事艱險,卻依舊相信事在人為。”

  我看著這條朋友圈愣了很久,我不敢將自己代入,最後甚至連給她點讚的勇氣都沒有。

  跨年那天她打來了電話,我們互相祝賀新年快樂,然後聊了很多瑣碎的事。她驕傲地告訴我,她已經學會了修電腦,修好的概率還很高。

  “你還愛我嗎?”——“最近工作順心嗎?”

  “我們還能重新開始嗎?”——“年終獎拿了多少啊?”

  “你願意回到我身邊嗎?”——“叔叔阿姨身體還好嗎?”

  口不對心地聊天,實在太折磨人。

  零點整的時候,我被窗外燃起的禮花炸得心神一晃,一時沒控制住,在嘴邊繞了無數次的話終於問出了口。

  “椰子,你願意回來嗎?”電話那頭,她沉默了很久,歎了口氣,然後掛了電話。

  聽著電話掛斷的“嘟嘟”聲,我呆坐了很久。

  眼睛久違地酸澀。

  那天晚上,我連自己是什麽時候睡著的都不知道。

  第二天早晨拿起手機的時候,我看到上面有許多祝福短信。

  身心俱疲的我本想隨便看看就關機睡覺,卻因為看到那個早就爛熟於心的號碼而渾身一震。

  短信的發送時間是凌晨三點多。

  我閉著眼睛點開:

  “我們慢慢來,余生多指教。”

  如果是在幾個星期以前,我想我會以“我認為最心酸的愛情莫過於在無法負擔承諾的時候碰到了想要承諾一生的人”作為這篇文章的結尾。

  而現在,我想換成這句話:
  最美好的愛情也許是,兜兜轉轉那麽久,你回來了,我還在這裡!
  再無歲月可回頭

  你要記得,你的人生曾有過一場盛宴。

  在那裡,所有的心靈都敞開,所有的美酒都溢出來。那是最好的時代。

  1
  我是個現實主義者,這些年來一直不喜歡那些愛“灑狗血”的青春愛情影片。

  因為在現實生活裡,大多數人的青春,並不像影片裡所呈現的那樣或浪漫或精彩。

  所以那天當六六說她要給我講一個故事的時候,我心裡頗有些不屑。

  你有故事,他有故事,誰沒有故事呢?

  雖然心裡這樣想,但我不敢直說。因為眼前的六六,剛剛參加了她曾經的閨密的婚禮,還見到了那個曾令她柔腸百結的人。

  我說:“你講吧,我聽著呢。”六六一面盯著茶幾,一面揪住了我的頭髮,說:“你今天要敢睡著,我讓你以後都睡不了覺。”

  就這樣,我隻好老老實實地聽她絮叨了一個很長的故事。

  2
  六六沒有想到,自己這輩子還能再遇到他。

  兩周前,六六收到一份請柬,那居然是沈晴的婚禮請柬。

  沈晴是六六在高中時代的閨密,當年她倆的這段友情結束得不太美好,到如今已經許久未見。在六六看來,眼前這封請柬,倒更像是一封準備了數年的戰書。

  “那你還要去嗎?”六六的室友問她。

  “當然要去了!不然豈不顯得我過得沒她好,不敢見她嗎?”六六一邊冷笑著,一邊穿上了“恨天高”,還抹了自己已經很久沒用過的正紅色口紅,儼然《小時代》裡那個高貴冷豔的顧裡。

  事實上,大約在出門兩小時之後她才意識到,今天得多感謝上帝讓她做好了充分的戰前準備。

  六六確實沒想到居然能在那裡遇到他,在那個她以為自己永遠不會再見的男人出現在視線裡的一瞬間,她的腦袋蒙成了一團糨糊。

  傅念——那個男人!盡管是如此突如其來的碰面,他卻沒有顯出一絲慌亂,雲淡風輕的神色一如當年。

  他若無其事地跟六六打了招呼,又漫不經心地上下打量她,然後恰到好處地笑道:“你,變漂亮了。”翹起的嘴角一如既往。

  “你倒是一點都沒變。”六六努力讓自己保持平靜,然後略略掃了一眼傅念女伴那隨著呼吸上下起伏的豐滿的胸部,頓了頓又補了一句,“審美也是。”說完,莞爾一笑,舉杯齊眉,衝傅念點點頭,竭力挺起胸部,緩緩地移步進賓客群裡,偷偷地噓出一口長氣!
  六六記得很清楚,當年傅念拒絕自己的表白的時候,和今天一樣風度翩翩。但他拒絕的理由低俗不堪:“對不起,我喜歡胸大的女生。”

  傅念轉學到六六所在的學校的時候,她剛剛上高三。

  新來的轉校生一般都是內向、安靜的,傅念也是如此。即便已經和六六同桌三周有余,也沒怎麽跟她說過話。

  和一群滿臉青春痘的男生相比,傅念白淨的皮膚和清秀的五官則更像一股亂石中的清流,擾亂了六六的心湖。

  其實從一開始六六就知道,她和傅念並不是初相識。

  六六小時候曾和傅念在同一家幼兒園上學,那時候他總是護著她,托他的福,鎮上同齡的孩子們,誰也不敢欺負六六。

  “我沒爸,他沒媽,我倆天生一對。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就不見了。”六六喃喃地說。

  聽街坊們說,是傅念的母親接走了他,在這之後的十幾年裡,六六再沒聽到過關於他的任何消息。

  說實話,傅念走了以後,六六可是獨自神傷了好一陣子的。

  多年後重逢,六六一眼就認出了他。她表面波瀾不驚,心中卻百感交集,她覺得一定是自己許願時被上帝聽到了,所以將帥帥的傅念送還給了她。

  可故事戲劇性的轉折就在於,傅念並沒有認出六六。而且無論六六怎樣暗示,他始終無動於衷。

  “我不可能認錯人的,他右耳朵後邊的疤是我弄的!”有一天六六一邊胡吃海塞,一邊跟自己的男閨密卓凡抱怨道。

  在傅念轉來之前,卓凡是六六的同桌,對於自己的座位被傅念搶走,卓凡很不滿意,以至於那時候他經常在六六跟前說傅念的壞話。同時,還不忘抱怨自己的現任同桌沈晴是個“母老虎”,每當這時,沈晴就會一邊嘲笑卓凡的小心眼兒,一邊對他“飽以老拳”。

  現在想想,很多事也許從一開始就有了結局。

  傅念的轉學適應期長得讓六六有些不適應。

  做同桌三周以來,傅念和六六的對話不外乎“早上好!”“嗯,早上好!”“借下你的××好嗎?”“嗯,好的!”這對於以前和卓凡從早到晚聊個不停的六六來說,實在是一種折磨。

  事實證明,白天胡思亂想,晚上就別想睡好。

  “你睡了嗎,六?”沈晴突然開口問她。

  “沒呢,你怎麽還不睡?”六六很好奇是什麽重要的事情能讓向來沒心沒肺的沈晴失眠。

  沈晴輕輕鑽進六六的被窩握住了她的手,六六發現沈晴的手心黏黏的全是汗。

  “六六,你有沒有喜歡的人?”沈晴忽然問。

  六六很認真地想了想,除了傅念,她發現自己的感情生活一片貧瘠,簡直不像個花季少女:“好像沒有。”

  沈晴嘻嘻地笑了笑:“我就知道!”六六無言以對。

  “你笑個屁啊,你有嗎?”女生的秘密是用來交換的,六六深信這一鐵律。沒想到沈晴不買帳,早就睡死過去了。

  第二天一早,沈晴說自己痛經,請六六幫她請假。六六替沈晴請假也不是一兩次了,那天又是周六,所以老師很爽快地準了假。

  可是奇怪的是,那天卓凡居然也沒來學校。

  沒了卓凡和沈晴,六六感到很無聊。

  整個上午她隻認真聽了三節課,其余的時間不是在紙上亂寫亂畫,就是大腦一片空白。

  最後一堂課的下課鈴剛剛響過,六六就收拾書包跑向宿舍。

  可正要推門進去的時候,才發現門是鎖著的。沈晴不在寢室。

  她掏出鑰匙開了門,沈晴的被褥疊得很整齊,手機在充電,桌子上放著一張留言條:
  “六六:我有重要的事出門,下午會回來的,給我留門。”

  六六有些生氣,她猜卓凡一定是和沈晴在一起。這倆人居然背著自己跑出去玩,真是太不夠哥們兒了!等他們回來,她要狠狠地罵他們一頓。

  六六決定先填飽肚子再說,於是一路嘀嘀咕咕著跑去了食堂。

  學校食堂的夥食不賴,種類也不少。

  就在六六打了飯坐在角落裡埋頭扒飯的間隙,她偶然抬頭看到了傅念。

  他不是住校生,怎麽也來食堂吃飯?正這樣想著,就看到傅念端著盤子朝自己走了過來。

  六六心裡緊張得要死,只見傅念對她笑了笑,在她的對面坐了下來。

  她不想搭訕,傅念也不說話,兩個人都恨不得把臉全埋進飯盤裡。

  可六六還是忍不住偷瞄他,傅念側臉的線條很柔和,看起來很舒服,睫毛長長的,在眼瞼下投射了一片陰影。而且比起六六的狼吞虎咽,他的吃相好看多了。

  “呃,六六,你知不知道沈晴去哪裡了?”傅念突然搭話驚醒了胡思亂想中的六六,她慌亂地掩飾自己的尷尬,心裡有些酸溜溜地想“居然想著沈晴,你和她很熟嗎”,嘴上卻還是溫柔地回答:“我也不知道,她隻讓我幫忙請假而已。”

  正想著該怎麽跟傅念聊下去,六六的手機鈴聲大作,她掏出手機看了看,是一個陌生的號碼,猶豫了一下,對傅念報以一個不好意思的笑容,就摁下了接聽鍵。

  “你是?”六六問道。

  良久,那邊才傳來一個女生的聲音,是沈晴。

  “你在哪兒?你是不是和卓凡在一起?”六六忍不住提高了聲調。

  “今天下午五點,到‘八號公館’,有好東西送你!”沈晴的大嗓門讓遠在桌子另一邊的傅念都聽到了。

  六六有點蒙,還沒來得及多問,沈晴已掛斷了電話。

  放下電話,六六看到傅念正似笑非笑地望著自己,她心裡有些發毛。

  六六疑惑了,沈晴在生自己的氣?那不可能,自己又沒有惹她,她沒理由生自己的氣啊。

  吃完自己盤子裡的最後一口米飯,六六用手背抹了抹嘴角,起身準備離開。“傅念,你先吃著,我回宿舍了。”傅念望著她笑了笑:“一起走吧,我吃完了。”六六愣了愣,沒容她反應,傅念就提起她的背包,徑直往門口走。

  六六就這麽被傅念拽出了食堂,剛回過神來,她從傅念手裡一把奪過背包,說:“還是我自己來吧!”春天的風總是格外大些,傅念正要順手幫她捋捋耳邊吹散的一縷頭髮,被六六尷尬地躲開了,她隻想快點離開。“你回去吧,到宿舍了,我先走了。”

  沒給傅念說話的機會,六六就跑開了。到宿舍後她伸著脖子從窗戶往樓下看。傅念還在樓下,見她探出頭來,跟她揮了揮手才離開。

  六六感到渾身無力,她把自己丟在床上,腦子裡有些亂。

  天哪!他這是不是對我有意思啊?這樣想的時候,六六有些雀躍。

  從夢裡驚醒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四點半了。想到今天沈晴故作神秘的語氣,她慌忙換了一套衣服,跑出校門打了個車直奔“八號公館”。

  “八號公館”是一家很有名的KTV,六六聽說過。

  下車時已經是五點二十分了,這時候六六才想起自己不知道包廂號,掏出手機翻查到中午和沈晴的通話記錄,回撥過去,那邊卻一直無法接通。她隻好掛斷電話,攏攏腦後的頭髮,暈頭轉向地朝“八號公館”走去。

  哪知道她剛進門就看到了卓凡。

  “你搞什麽鬼?”六六揪住卓凡的耳朵拷問道。

  卓凡諂笑著對六六說:“你可遲到了啊,大家都到齊了,就等你呢!”“大家?”

  進了包間,六六看到很多熟悉的面孔,正中的是沈晴、毛毛,還有班上的幾個同學,最邊上坐著的人看到六六進來抬頭對著她笑了笑,她有些發怔,居然是傅念!
  六六腦子裡一時間閃過許多念頭:是沈晴叫他來的?他們倆什麽時候變得這麽要好了?還是說,傅念只是以普通同學的身份出席的?
  卓凡看六六愣神,笑著對她說:“還沒喝酒呢,你怎麽就醉了?傻站著幹什麽?坐坐坐!”由著卓凡拉著自己坐下,六六看到沙發邊上擺著兩束花,一束紅玫瑰,一束藍色妖姬。

  “人都到齊了吧?咱們開始吧!”卓凡數了數人,然後“哢嗒”一聲關了燈,“來,預備,開始!”

  “祝你生日快樂,祝你生日快樂……”

  就在六六怔怔地聽著大家為自己唱生日歌的時候,沈晴不知從哪裡端來了蛋糕,六六感覺自己的大腦有點運轉困難。

  她一下子明白了沈晴和卓凡逃課的原因,連她自己都忘了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他們居然記得。想到這裡,六六突然鼻子一酸,差點就掉了眼淚。

  她偷瞄了傅念一眼,然後吹滅了蠟燭,許了一個願。

  許完願,六六舉起酒杯笑著對沈晴說:“今天我遲到了,很不好意思,我自罰三杯好不好?”

  可是沈晴沒有笑。她抬眼看了看六六,然後拿起水果刀沉默著將蛋糕切成了十六份。六六看著沈晴這一系列的舉動,感到有些疑惑。

  端起蛋糕才吃了一口,就看到沈晴在門外對著自己招手,六六放下盤子跟著沈晴來到洗手間。

  沈晴站在鏡子前,半晌沒有出聲。六六感覺氣氛有點尷尬,想要張口卻又不知道該說什麽。

  就在這時,沈晴忽然開口了:“你知道我今天去幹嗎了嗎?”六六遲疑了一下,搖搖頭。沈晴將聲調提高了一些:“我和卓凡一起逃了一早上的課,給你安排這出驚喜。”六六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該作何反應。沈晴又說:“中午我和他吃飯的時候,試探著問他喜歡誰。”

  六六有種不好的預感,沈晴很激動,她始終沒有轉過身來:“他告訴我,他喜歡的人是你。而且今天,他要向你表白。”六六怔住了,沈晴接著說,“我喜歡的人喜歡我最好的姐妹,是嗎?”鏡子裡沈晴的五官有些扭曲。六六覺得自己很無辜,對於這樣的質問,她感到不舒服。

  一時間她們都沒有說話,通過鏡子對視著。

  又過了半晌,沈晴打開水龍頭衝洗自己的臉問:“你喜歡他嗎?”

  六六搖了搖頭。

  “那你能不能告訴他,你不喜歡他,求你……”沈晴捂著臉,語氣有些哽咽。

  六六於心不忍,她上前一步抱住沈晴,輕輕說:“我會的,沈晴。”

  可是六六隻感覺自己渾身冰冷,這個擁抱沒有了往常的熱度。

  沈晴擦掉眼淚,對著鏡子整理了頭髮。六六看著她做完這一切,一句話也沒有說。

  走出洗手間的時候,沈晴本想像往常一樣輕輕地挽起六六的胳膊,可六六抽回了手臂。

  沈晴停下了腳步,六六卻沒有停。

  即便聽到身後傳來沈晴的歎息聲,她也沒有停。

  進到包間,沈晴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拿起麥克風唱著她最愛唱的那幾首歌。其他人則坐在桌邊玩鬧、聊天。六六很自覺地坐到沙發的最邊上,希望能通過這種方式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她看著沈晴,有一瞬間她覺得自己好像不認識眼前這個人。她注意到沈晴的眼睛一直沒有離開卓凡。

  “問世間情為何物?”六六這樣想著。

  真希望這個聚會就這樣混過去,六六偷偷打量著卓凡,生怕他做出什麽反常的舉動。

  可是該來的,總是要來的。

  就在六六抱著僥幸心理以為聚會能夠安然度過的時候,卓凡突然拿起麥克風,單膝跪地,對著六六大聲說道:“我喜歡你很久了,我們交往吧!”話音剛落,整個包間都安靜了下來,音樂停了,沈晴的臉色一下子變得煞白,六六也被這突如其來的告白驚呆了,一時不知怎麽辦才好。

  包間裡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六六身上,她下意識地看向傅念,傅念也正望著她笑。

  卓凡的眼睛閃著光,那眼神裡藏著些許緊張,但更多的是勢在必得的篤定。

  “我是真的沒喜歡過他嗎?”六六偷偷在心裡問自己。

  下雨天他來接自己的時候,給自己送飯的時候,教她數學題的時候,在某個連她自己都沒意識到的瞬間,自己是不是也對他有過一點點的動心呢?

  “有嗎?”“沒有嗎?”六六在心裡反覆地問自己,卻找不到答案。

  “沈晴怎麽辦?”想到沈晴在洗手間裡對自己說的話。

  六六心下一狠,一字一頓地吐出幾個字:“卓凡,你別這樣。”

  六六看著卓凡眼睛裡的光一點一點地暗淡下去,然後沮喪地低下了頭。

  整個包廂陷入了難堪的沉默。

  半晌,卓凡抬起頭,他難過地看著六六。

  六六有些心軟,可是轉頭瞥見沈晴煞白的臉色,她隻得別過頭,咬咬牙說:“卓凡,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你,過去沒有,現在沒有,以後也不會。”

  卓凡咧開一個比哭還難看的笑:“你喜歡的是他吧?”他伸手指向傅念。六六呼吸一滯:“你胡說八道些什麽?”

  卓凡走了,沈晴見狀也急忙拿起卓凡的外套準備跟出去。經過六六身邊的時候,她頓了頓,輕輕說了聲:“謝謝你!”

  六六沒說話。

  幾乎是在一瞬間,偌大的包廂裡就只剩下傅念和六六。

  那天,是傅念送六六回的家,為此六六還一度暗自欣喜,猜測著自己在傅念心裡的位置。

  “你就那麽喜歡他?”我問六六。

  六六偏著頭想了想說:“特別喜歡。”

  “好吧,後來呢?”我幫她倒了杯酒。

  “後來啊?我向他告白,但被他拒絕了。”

  再後來,因為大家都忙於複習功課,日子就這麽平靜下來。

  那次聚會之後,沈晴和六六仿佛商量好了似的,彼此沒再和對方說過一句話。

  等六六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她已經有三四天沒有見過沈晴。

  那時高考已經在眼前,大家都沉浸在為高考衝刺的瘋狂裡,蒸籠一樣的教室裡試卷在漫天飛舞,多的是奮筆疾書、埋頭苦讀的人,校園裡不時傳來有人暈倒的消息。

  在這樣緊張的氛圍裡,六六已無暇查探沈晴的去向。

  直到那一天,一個爆炸性的消息在學校裡蔓延開來——

  沈晴懷孕了!

  比這個消息更加勁爆的是,讓沈晴懷孕的人,居然是傅念!
  六六親眼看到傅念和沈晴的家長被叫到了學校。

  回到宿舍,六六攔住了已經收拾好行李,正要離開的沈晴。

  “怎麽回事?”

  沈晴沉默了一會兒,冷冷地說:“能有什麽事?就是你聽到的看到的這些事啊。”

  “傅念不是那樣的人。你為什麽要這樣做?是因為我嗎?你已經讓我失去了卓凡,難道你還要毀了傅念嗎?”六六被沈晴無所謂的態度激怒了,她氣得身子發抖。

  “你憑什麽說傅念不是那樣的人?你跟他很熟嗎?你以為你是他的誰?卓凡不該喜歡上你的,你不但毀了他,還毀了我!”沈晴的話像刀片一樣飛來,飛進了六六的耳朵,更扎在了六六的心上,那一刻,她的心很痛。

  她看著沈晴頭也不回地走了出去,她說不出話來,耳邊只有沈晴的高跟鞋敲擊地面的聲音漸行漸遠。

  分離本是常事。只是六六沒有想到,她與沈晴的分離竟是這般情形。

  至今六六仍記得開學時沈晴朝自己伸出手說:“你好,我叫沈晴,希望可以和你做朋友。”也許在這段友情裡,自己從一開始就是被動的一方。

  “你知道那幾年我特別喜歡哪段話嗎?”六六一邊喝酒,一邊問我。

  “哪段話?”我有點好奇,因為我記得她是不愛看書的。

  “我們活在浩瀚的宇宙裡,漫天飄浮的宇宙塵埃和星河光塵,我們是比這些還要渺小的存在。你並不知道生活在什麽時候突然改變方向,陷入墨水一般濃稠的黑暗裡去。你被失望拖進深淵,你被疾病拉進墳墓,你被挫折踐踏得體無完膚,你被嘲笑,被諷刺,被討厭,被怨恨,被放棄。但是我們總在內心裡保留著希望,保留著不甘心放棄跳動的心。我們依然在大大的絕望裡小小地努力著。這種不想放棄的心情,它們變成無邊黑暗的小小星辰。我們都是小小的星辰。”

  “你少看點郭敬明吧!”

  3
  再次見到傅念,六六並沒有她預想中那般忐忑,相反,除了些許的不服輸,她的內心已經沒有太多波瀾,這讓六六自己都有點驚訝。

  席間,新郎、新娘來敬酒,沈晴看到六六的時候,眼中透著驚喜:“你真的來了!”

  六六笑著點點頭,沈晴接著說:“我就跟卓凡說你不會那麽小心眼兒的嘛,叫他給你請柬他還扭扭捏捏的,真是……”

  卓凡撓了撓頭,笑著說:“還是六六大度,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來來來,喝酒、喝酒,這杯我敬你!”說著,他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六六看著兩人恩愛的樣子,忽然覺得自己多年的心結解開了,她也端起一杯酒說:“那就恭敬不如從命了。”一口氣飲盡杯中酒,從沒喝過白酒的六六辣得嗓子生疼。

  沈晴原本還想對六六說些什麽,可礙於還有諸多賓客需要招待,不好再多作停留,隻得移步別桌,離開前她還特地囑咐六六在婚禮結束後等著自己,六六笑著答應了。

  婚禮結束後,六六沒有遵守與沈晴的約定,而是隨著鬧哄哄的人群跑了出來。

  在回家的計程車上,她感到前所未有的輕松。

  “你這還真是部灑滿狗血的青春片!”我的語氣中透出幾分抱怨的情緒。

  六六猛地坐直身體,望著我嚴肅地說:“瞎說什麽呢?青春片講的是過去的事!老娘才剛滿十八歲!”說完她自己也笑起來。

  “我能把你的故事寫進書稿不?”提筆的前一天,我和六六通了電話,她大方地說:“隨便啦,記得把我寫得再矜持些哦!”

  事實上,無論是年少時的糾纏,還是多年後的釋然,都是青春。

  我之所以記下這個故事,是想告訴所有正青春的人,你們要暢快地過,痛快地活。

  你要記得,你的人生曾有過一場盛宴。

  在那裡,所有的心靈都敞開,所有的美酒都溢出來。那是最好的時代。

  我們都窮過,卻還努力愛著
  “你的蓋世英雄回來了。”

  1
  阿金和胡子剛在一起的時候,正趕上大家寫畢業論文和答辯的時期,那時候大家都忙瘋了,連“脫單的人得請大家吃飯”的老規矩,都被大家忘得一乾二淨。

  那天,難得發條動態的胡子不知事前憋了多久,才憋出一句“從今天開始,你就是我的全世界”,還配了張阿金的自拍,放在他的QQ空間裡。底下的評論裡是一大片的吃驚,大家紛紛驚呼,說胡子是走了狗屎運。

  阿金是什麽人哪!那是中文系出了名的大才女啊,那一頭黑色長直發不知撩撥了多少男生的心。胡子是什麽人哪!那是工程學院出了名的悶騷男啊,哪個哥們兒不知道他是出了名的看似寡言少語,實則風騷浪漫!
  有兄弟笑罵:“一眾哥們兒忙著寫畢業論文,你居然趁機脫單,真不仗義。”也有朋友勸阿金:“你瘋啦?別人大四都忙著分手,你現在和他在一起,是不是腦子壞掉了?”

  胡子聽見這些話,還和往常一樣只是笑笑,然後把蒜薹炒肉裡為數不多的幾根肉絲都夾到阿金的碗裡。

  阿金斜眼瞄著笑得傻呵呵的胡子,覺得自己可能真的中邪了,但還是扒拉著碗裡的飯菜,吃得很香。

  2
  胡子認識阿金,並不是最近的事。

  早在大二的時候,胡子就知道阿金了,因為阿金是眾多男生心目中的女神。

  但阿金認識胡子的過程,卻有些戲劇化。

  那時候阿金在校外給人做家教,家教結束後她總是一個人乘公交車回學校,從公交車站走到學校門口要經過一條長長的黑暗巷子。那晚阿金的運氣很差,沒走完巷子的一半就遇上了兩個醉鬼。

  月黑風高巷子長,兩個醉鬼看阿金孤身一人,便起了壞心思,僵持中阿金被逼到牆角,她大聲呼救,卻遲遲未見英雄來救。

  正當阿金近乎絕望的時候,她看見巷子通向學校的那頭走過來一個人,那人背對著光,看不清模樣。只聽他中氣十足地大吼了一聲就朝自己衝了過來,嚇得兩個醉鬼慌不擇路地拔腿就跑。

  英雄嚇跑了壞蛋,把阿金安全地送到了宿舍樓下,臨別還不忘買了牛奶給她壓驚,甚是體貼、周到。

  這位英雄不是別人,正是胡子。那晚胡子從網吧出來,路過巷口時正好聽見阿金在大聲呼救,他腦袋一熱就衝了過去,不承想竟誤打誤撞成了女神的救命恩人,還俘獲了女神芳心。

  他倆確定情侶關系的過程也很簡單,沒有豪車、鑽戒,也沒有蠟燭、玫瑰,一頓火鍋既是感恩席,又是定情宴。

  之後大家問起阿金怎麽會看上胡子,阿金笑了笑說:“他可是我的蓋世英雄啊。”

  3
  大四學生是沒有太多悠閑日子的,他們需要整日抱著厚厚的簡歷穿梭在各個招聘會的現場,必須至少拿下一份合同才能安心地畢業。

  阿金憑借平時在網上寫東西積累的經驗,在一場時尚媒體編輯的應聘中殺出重圍,工作地點在北京。胡子則面臨兩個選擇:一是去北京做月收入僅三千的設計部職員,但那裡有阿金;二是去南京做工程師,月薪是北京那份工作收入的兩倍,但要與阿金異地。

  大家都勸他們,年輕的時候分開一陣子沒什麽,總要先解決溫飽。可胡子不肯,說是熱戀期都還沒過,無論如何不舍得分開。

  提著兩大箱行李,他倆手拉著手堅定地踏上了北上的列車。

  初到北京,無親無友,胡子和阿金翻遍身上所有的口袋,湊了一千來塊錢,拖著行李箱在北京輾轉走過十幾條馬路,最終決定在胡子所在的公司附近租個地下室。那間屋子在地下第三層,至多十平方米大小,洗手間是公用的,每月要收取650塊錢的租金,並且需要“押一付一”,唯一的優點大概就是離胡子的公司很近,步行上班只需不到二十分鍾,如此便能省下一部分交通費。

  地下室的居住條件是艱苦的。不僅房屋隔音效果差,而且裡面的濕氣很重,洗好的衣物很難自然風乾,被褥也常常散發出一股霉味,住在裡面的人很難及時察覺外邊的天氣狀況。胡子剛開始上班的時候,就有過因為沒有穿對衣服需要跑回去更換而差點遲到的經歷。阿金是個愛乾淨的姑娘,為了盡量少去地下室裡髒臭逼仄的公共洗手間,她隻得每天下班的時候專門去一次公司的洗手間,回到家堅持不喝水,直到第二天上班。

  阿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時尚媒體,同事們用的包和化妝品都比較高檔,有時候她們買一支口紅的花費甚至夠得上阿金的一整套職業裝。這一切胡子都看在眼裡,也正是在那段日子裡他學會了抽煙,他買不起什麽好煙,而且每次抽煙都隻敢抽一半,剩下一半留著下次再抽。有時候阿金半夜醒來,就看到胡子背對著自己坐在門邊,手中的煙頭忽明忽滅。這時候,阿金就會從背後摟著他,輕聲安慰:“雖然我們現在什麽都沒有,但是沒關系,我還有你。”

  4
  上班的第一個月還在試用期,薪水低得可憐,阿金和胡子兩個人的工資加起來還不夠四千塊。

  還記得第一次領工資的那天,胡子路過超市時特地給阿金買了一大袋她愛吃的零食,阿金特別高興,把那袋零食一股腦兒鋪在床上,興奮地跳起來抱住胡子,在他臉上狠狠地親了一口。她說她舍不得一次吃完,原本只夠吃一周的量,她卻計劃著要吃一個月。

  胡子站在床前看著阿金認真盤算的樣子,鼻子忽然就有些發酸,他緊緊地抱住阿金放聲大哭,像個孩子。

  阿金也抱著胡子,說:“一切都會過去的。”

  胡子擦乾眼淚暗暗發誓,這輩子除了阿金他誰也不娶。

  阿金嚼著零食默默下決心,這輩子除了胡子她誰也不嫁。

  5
  阿金和胡子在一起的第四年,胡子因為勤勉升了職、加了薪。而阿金的領導很看重她,說她的文字很有靈氣,是做這一行的好料子,她的工作步入了正軌。他們的生活狀況較之前也有了很大的改善——倆人的月薪湊一湊已經夠租一間好點的房,他們毫不猶豫地從地下室搬了出來。雖然新家的地理位置比較偏僻,但每月的獎金和加班費已經足夠支付交通費。

  照理說,他們的日子是越來越好了,卻不想這時候兩人竟有了分歧。

  胡子的爸媽開始催促他們:“快結婚吧,快生孫子吧,再抱不上孫子,我們都要急死了。”

  胡子想遵從二老的意願,盡快結婚然後回老家定居。而逐漸適應了大都市的生活節奏、正處於事業上升期的阿金,則更傾向於留下來再奮鬥幾年,過更好的生活。

  阿金渴望在事業上力爭上遊,她沒有錯。

  胡子想要平靜、安穩的生活,他也沒有錯。

  是什麽錯了呢?誰也不知道。

  6
  快過春節的時候,胡子辭了職。這是他離家幾年來第一次回家過年。要走的那天,阿金請假去送他。

  胡子拉著來北京時用的那隻行李箱,住在地下室的時候,它一度被拿來當桌子用,箱體上因此留下的油漬,如今看來顯得格外刺眼。

  “你怎麽沒買一個新的啊?這個也太醜了。”阿金盯著箱子沒有抬頭。

  胡子用空著的一隻手輕輕地拽了拽阿金的胳膊:“阿金……”

  “近乎乞求的語氣,太卑微了。”阿金想。

  阿金抬頭望著胡子憔悴的滿是胡楂的臉,一根一根用力地掰開他的手指:

  “胡子,我們都和以前不一樣了。”

  “胡子,是我對不起你。”

  “胡子,你不是蓋世英雄,我也不是女神,我們都長大了。”

  “胡子,你要好好的。”

  阿金流著眼淚,妝都花了,臉上留下黑黑的兩道印子,卻還在小聲地笑著。

  胡子紅著眼眶,一步三回頭,最終還是被阿金推搡著上了火車。阿金本想等車開動以後再離開,誰知這時手機鈴聲卻突然響起,是公司要她回去加班,阿金不帶一絲猶豫地轉身離開了。

  偌大的北京城人潮洶湧,這裡的故事太多。對於生活在這裡的人而言,哪一種相遇或別離都比不上上班路上不堵車、乘地鐵的時候有空座更讓人動容了。

  悲傷和告別是很費時間的,在這座講究時間就是金錢的城市,把時間耗費在那些事情上顯然太不劃算。

  7
  那一年除夕,阿金還是沒有回家過年。

  夜裡,阿金給自己下了盤餃子,身邊沒了胡子,她突然覺得那間屋子好大。

  她放棄了守歲,早早地躺到床上,靜靜地看著窗外夜空中綻放的煙花,她不知道自己是什麽時候睡著的。

  大年初一早上阿金睡到自然醒,百無聊賴中她打開電視,看著熒幕上的“春晚”錄播,卻滿腦子都是胡子。這台電視機是她進公司後第一次被評上“優秀員工”的時候,胡子買來慶祝的,那時候正趕上商場打折,售價比平時便宜了一半。

  阿金縮在沙發裡,抱著胡子給她買的doge抱枕,她感覺暖氣似乎開得還不夠,屋裡有點冷。往常她抱怨冷的時候,胡子就會把她的腳抱在懷裡,有時還使壞——撓她的腳心,直撓得她“咯咯”地笑到打嗝。

  這樣想著,阿金取來胡子買的那床大大的雙人被,把自己緊緊地裹在裡頭,窩在沙發裡。伴著電視的聲音,她做了個夢,夢見胡子回來了,還煲了她最愛喝的玉米排骨湯。

  那天晚上,阿金是被一陣“乒乓”聲吵醒的,醒來後她發現自己竟然躺在了床上。

  正當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廚房裡傳來一陣熟悉的“嗚嗚”聲,那是煲湯的陶瓷鍋發出的警報。

  阿金突然就流下淚來,隨後又傻笑著掖了掖被角,安心地閉上了眼睛。她在等待著被她的王子喚醒,然後告訴她:“你的蓋世英雄回來了。”

  喜歡、合適、在一起是三件不同的事
  青春時期的戀愛就是那樣簡單、純粹,沒有太多來自生計的壓力,也沒有太多關乎生存的煩惱。

  就像歌裡唱的那樣——那天陽光不燥,微風正好,你嘴角帶笑,說要和我一起變老。

  1
  我第一次體會到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是在高三那年。

  高二文理分科後,我和她成了同班同學。

  我貪玩,不愛聽課,喜歡寫些不知所雲的東西,學習成績不太好;而她是藝術生。

  因為班主任按學習成績排座位,我倆就坐了前後桌。

  當時靠窗的位置在班裡最搶手,而後兩排只有她這一個女生。

  她大大咧咧的,雖然之前和坐在後排的男生沒什麽交集,但還是很快就和大家打成一片。

  那時候我總覺得女生特麻煩,所以一開始並不怎麽和她搭話。外加我平日裡常和一群狐朋狗友通宵泡網吧,所以白天大多數時間都在睡覺。

  那天,在我剛剛結束在網吧的又一次包夜回到學校趴在課桌上睡得正香的時候,不知道是誰拉開了窗簾,我被猛然射進的陽光生生刺醒了。

  我抬起頭剛要發作,卻無意間瞥見了她的後半個側臉。

  她好像正在畫畫。如今我早已記不起那天老師講了什麽課,卻清晰地記得陽光下她臉上細細的絨毛和鬢角細碎的頭髮,記得微風拂動下我心裡癢癢的感覺。

  那天以後,我的心裡就多了個她。我常常不自覺地偷偷看她,我發現她總喜歡用同一個牌子的紙巾,所以去超市的時候,我就特地買了一條,每天在身上揣一包。

  她平常愛扎個馬尾,頭髮黑黑亮亮的,每當有風吹來,我就能聞到她頭上洗發水的香味兒。

  在此之前,我從沒體驗過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更別提去搭訕自己喜歡的人。

  直到那次她因為打翻顏料盤而問我借紙巾,我才跟她搭上話。

  於我而言,那是一段忐忑又幸福的時光。

  記得那時候我知道她生日將近,就為她精心挑選了一支鋼筆作為生日禮物,選的是她最喜歡的米黃色。

  對於要在禮品盒裡夾帶的紙條上寫什麽,我著實想了很久,最後鼓足勇氣寫了句:“讓我喜歡你可以嗎?”

  現在偶爾回想起那句話,我還是會感到有些難為情。

  不過,想要喜歡一個人還去征求她的同意,得到想要的答案後興奮得睡不著覺的那種幸福感,此生怕是再也不會有了。

  青春時期的戀愛就是那樣簡單、純粹,沒有太多來自生計的壓力,也沒有太多關乎生存的煩惱。

  就像歌裡唱的那樣——那天陽光不燥,微風正好,你嘴角帶笑,說要和我一起變老。

  那時候的我們有大把的好時光,可以去放肆地喜歡一個人,有特別多的精力可以投擲在一個人的身上。

  我們開心是因為某個人,難過也是因為這個人,好像要用盡所有力氣去愛。

  那時候她特別喜歡吃“大大”泡泡糖,她能吹出很大的泡泡,她總愛一次性買很多塊兒,然後分給我一半。

  我舍不得吃,每次都放在上衣的口袋裡,回家以後拿出來再存進一個罐子。

  在我和她相處期間,像這樣讓我想要私藏的小細節還有很多很多,可是後來我們並沒有在一起。

  高三畢業後大家各奔東西,我因為高考成績不理想選擇了複讀,她則去了很遠的地方讀大學。

  後來的日子裡要說我不想她,是不可能的,複讀的那一年,她甚至是我努力學習的動力之一。

  一晃又過去很多年,我早已放下執念,再回想起那段時光,我心中依舊是溫暖的。

  我想我是喜歡她的,我曾想過和她攜手共度余生。

  “喜歡”這件事,講究“情投意合”——

  初見時覺得他(她)合自己的眼緣,稍稍深入地交談之後,發現兩人對於某些事情的看法很相似,相處時氣氛融洽,進而開始對他(她)產生好感,進一步接觸後,彼此都開始覺得與對方待在一起的時候非常舒服。漸漸地,開始對他(她)的一切都越看越順眼、越看越喜歡,他(她)的身影好像印在了自己的心裡,一想起他(她)就面紅耳赤、心跳加速、渾身發酥。

  到後來,甚至會產生與對方一分鍾不見就心慌意亂、悵然若失,隻想整日和他(她)膩在一起,哪怕什麽話也不說,單是陪在他(她)身邊就已經足夠的感覺。

  這個時候,我們就得開始考慮一個問題——我們對於彼此而言是否是合適的那個人。

  “合適”不只是你有情我有意。

  兩個人的相處到了這個階段,將不可避免地沾染一些世俗的氣息。我們要開始考慮對方是否是自己能夠與之相守一生的人,開始考慮彼此的各項硬件條件是否匹配。

  就像人們在介紹相親對象時常說的那樣,你們是合適的,是彼此適合在一起的人。

  這裡的“合適”,不只是說兩人能否相愛,還在說兩人能否相守。

  相愛容易,相守太難。

  “合適”與“喜歡”,從來不能混為一談。

  2
  在我們這圈朋友裡,肥子算結婚比較早的。

  當初他結婚的時候,我特地騰出時間去喝了喜酒。

  新娘子長得很漂亮,眉清目秀,說起話來細聲細氣,看上去很溫柔。不過,她並不是胖子曾在朋友圈裡信誓旦旦說要一輩子在一起的那個姑娘。

  我不知道他的身邊為什麽換了人。

  結婚前一晚我們幾個兄弟在一起喝酒的時候,肥子帶著醉意有點矯情地念叨著,兩個人要在一起太難了,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更難。

  舉行婚禮的時候,他已經清醒過來,絲毫不見前一晚的悵然若失。

  我當時有點憤憤,一邊鼓掌祝福,一邊又在心裡忍不住暗暗罵他是個“渣男”。後來在一次聚會上,我提起這件事,肥子平靜地說:“你是不是想問,為什麽我明明不喜歡阿音,還要和她結婚?”

  我點了點頭。他笑了笑,說:“你要知道,喜歡、合適、在一起,這是不同的三件事。我現在很愛阿音,我知道她對我好,所以我也會對她好。我們倆都性格溫暾,喜歡踏實安穩的生活,沒有誰比她更適合跟我在一起。”他頓了頓,接著說,“至於之前的那位,我倒也不記恨她。因為我明白,喜歡的人和適合在一起的人常常很難是同一個人。”

  對於胖子的那番話,我那時候並不太懂,現在細細想來,好像還真是這麽回事兒。

  誰年輕的時候沒個喜歡的人?那人對你來說,簡直就是信仰一樣的存在,看到他(她)皺眉,你比他還難過。可是愛得深,最後也未必能在一起。

  因為他對你好,所以你依賴他,這是好感。

  因為與他興趣相投,覺得如果能和他在一起是一件很不錯的事,這是喜歡。

  因為好感和喜歡,你和他順利走過前兩個階段,然後你覺得,如果余生都能和他在一起,即使發生矛盾、發生爭執,也願意為愛妥協、耐心溝通,這是合適。

  “能夠心甘情願地為對方做出改變”是愛情的最低門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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